学时安排:2学时
教学目的
1.认识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和特征,了解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历史必然性。
2.了解我国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程和经验,认识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伟大历史意义。
3.认识中国要实行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因,懂得社会主义是历史和人民正确的历史性选择。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特征和基本矛盾。
2.中国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形式和步骤。
3.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教学过程
“导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总结民主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苏联等国的历史教训,创造性地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
(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然后,再使之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两个发展阶段。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在局部地区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当时的各个解放区。在这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被废除,但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还不具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即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就已经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了。
(3)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居指导地位。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都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因而都具有社会主义因素。如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等等。这些因素的增长,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向社会主义转变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2.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分析
(1)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分析。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所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做过分析。毛泽东指出,把我们社会的经济称作“新资本主义”“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没有说明在我们社会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是国营经济、公营经济,这个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所以这些经济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我们的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而新民主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的经济体系”。刘少奇提出,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产生的新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条路线的斗争”。毛泽东赞同刘少奇的这个观点,并且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
(2)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状况的分析。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状况和基本矛盾,论述了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及其主要途径。决议指出,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社会经济中存在着五种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其中的个体经济是处于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被引导着走向社会主义,也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
(3)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这样,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适应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工人阶级、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集中地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这就是说,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国际上是新中国同帝国主义的矛盾,国内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作这样的认定,实际上就是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提出来了。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主要精神,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中有相应的规定。
二、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
1.开始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际步骤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时,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1950年6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决定,首先集中力量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包括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和进行恢复国民经济、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工作,以便为开展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
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三年,即1949~1952年期间,在着重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实际上也开始实行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即在全国范围展开,并于1952年基本完成。
官僚资本是官僚资产阶级依靠超经济的特权,在剥削劳动人民和兼并民族工商业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腐朽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之一。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官僚资本拥有全国工矿和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垄断了钢产量的90%,电力的67%,煤炭的33%,有色金属和石油的100%,水泥的45%,硫酸的80%,织布机的60%,纱锭的38%,糖的90%,还控制了全国的金融机构和铁路、公路、邮电、航空运输、对外贸易,以及文化事业。1947年10月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明确地郑重地向全国人民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口号。1949年4月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和农场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也是《共同纲领》规定的一项历史任务。到1950年初,人民政府共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接收了国民党政府交通部、招商局所属全部运输企业,计有铁路2.18万公里,机车4000多台,客车约4000辆,货车4.6万辆,铁路车辆和船舶修造厂约30个。还没收了复兴、富华、中国茶叶、中国石油、中国盐业、中国植物油、孚中、中国进出口、金山贸易、利泰、扬子建业、长江中美实业等10多家垄断性的贸易公司。这些企业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
没收官僚资本,具有两重性质:从反对外国帝国主义的附庸——中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意义上看,它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从反对中国的大资产阶级的意义上看,它又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并在企业内部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部分被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了,中国的大资产阶级被消灭了。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和原官僚资本企业的民主改革、生产改革的完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确立了自己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这就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第二,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新中国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对它进行适当的限制,并把其中的大部分引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1952年,私营工业产值的56%,已属于加工、订货、收购、包销部分。私营经济中不利于国计民生的部分被削弱以至淘汰。私营经济在数量上是明显上升的,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却下降了。
第三,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1952年,全国已有40%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少数农户还参加了半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2.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认识的深入
以上事实表明,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凝固不变、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本身具有过渡性,它是处在很深刻的变动之中的。
正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的性质,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
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再次作出深入的论证。他说:“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不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已经占据领导地位,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彼此斗争着。中国不变成社会主义国家,就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要它不变,就是要使事物停止不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第二节 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一、工业化的任务和发展道路
1.提出国家工业化的任务
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着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即实现国家经济的现代化这样两项根本性的历史任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第一项历史任务的基本实现。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即为实现第二项历史任务而奋斗,被突出地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
进行经济建设,首先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工业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完成时,中国工业发展的水平仍然是很低的。现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26.6%,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35.5%。苏联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前的1928年,这两个比重已经分别达到45.2%和39.5%。1952年,中国许多重要工业产品的人均产量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甚至落后于印度。如钢产量,美国为538.3公斤,印度为4公斤,中国为2.37公斤;发电量,美国为2949度,印度为10.9度,中国为2.76度。
当年毛泽东曾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发展工业,改变中国作为农业国的贫穷落后的面貌,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要求,是摆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面前的迫切任务。
从1953年开始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把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建设的中心环节,特别是大力发展钢铁、煤、电力、石油、机器制造、飞机、坦克、拖拉机、船舶、车辆制造、国防工业、有色金属和基本化学工业。中国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梦寐以求的工业化建设从此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2.选择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
(1)实现工业化的两条路径。在中国这样落后的国家怎样才能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从世界历史上看,主要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从发展轻工业开始,一般用50~100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这是欧洲各国、美国和日本走过的,而且走通了;另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只用十几年就实现了工业化。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十月革命前,俄国是欧洲的一个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苏联成了欧洲的第一强国、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一。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最好的选择。
(2)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走不通。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从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产生以来,由于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压迫和本国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始终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经过七八十年的发展,到1949年,整个民族工业资本不过只有20.08亿元人民币(1952年币值)。独立以后的中国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就难以取得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独立。这样,中国就会成为外国垄断资本的加工厂和单纯的廉价原料、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地,就像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那样。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企图主要靠外国提供资金和机器设备等来求得发展,特别是要想成为世界强国,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由于经济上依赖外国,在政治上就挺不起腰杆,连已经争得的政治独立也可能丧失。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其经济可能会有一时的发展,但终究还是要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附庸的。在帝国主义时代,中国通过走资本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化的可能性已经失去。为了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的道路。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
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在完成了民主革命以后就要为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而努力奋斗,这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之日就确定了的奋斗目标,并且从来没有动摇过。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应当“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1)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设想。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领导人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彻底完成、国民经济基本恢复之前,先不急于明确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至于中国到底什么时候过渡到社会主义,怎样转变,转变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是什么,需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在实践中去解决。当时的设想大致是: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估计至少要10年,多则15年或20年),工业发展了,国营经济壮大了,就可以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一举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直到1950年毛泽东还是这样想的。他认为,中国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在很远的将来”。“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步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进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2)认识的变化。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对于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骤,中共中央的认识发生了变化。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在“十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他说:“二中全会提出限制和反限制,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工业,私营占百分之三十二点七,国营占百分之六十七点三,是三七开;商业零售市倒四六开。再发展五年比例会更小(资小我大),但绝对数字(指资)仍会有些发展,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五年以后如此,十年以后会怎么样,十五年以后会怎么样,要想一想。”资本主义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政公开……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了,离不开共产党了”。刘少奇、周恩来等也都论述过“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设想。
这种认识上的改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方面,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彻底完成,国内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革命性质的转变,决定于阶级关系的变化,决定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1952年6月,在“三反”、“五反”运动行将结束、全国范围内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之际,毛泽东即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这说明,明确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已经成为必要了。
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即生产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到1952年春夏之交,在我国社会经济的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了一些超出原来预料的变化。①在以巨大财力支持抗美援朝战争的情况下,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奇迹般地提前完成。在新中国建立刚刚三周年之际,传来了工农业产品的产量超过新中国成立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20%的喜讯,这原先是估计要用3年到五年的时间才能实现的。②在公私比例的变化上。以工业为例,1949年到1952年,国营经济从33.9%上升到50%,私营经济从62.7%下降到42%。这种变化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而是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和正在逐步实现的转变的集中反映。用周恩来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增加,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一天一天加强”。③在土改完成以后,农村中的互助合作事业普遍发展起来,主要是互助组,也有一些以土地入股为主要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有少数集体农庄。继土改之后的一场更加深刻的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正在悄然兴起。这些变化说明,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在实际上已经开始了。
另外,这种认识的转变还与我们党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和判断相关。毛泽东估计世界战争大体十年到十五年打不起来,争取十五年不打仗是可能的。同时,朝鲜战争接近尾声,国内各种社会改革已基本完成并转入建设时期。这样,就有可能提出过渡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在1952年底开始酝酿并于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规定:“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对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有过一种通俗的解释:“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它又要有一双翅膀,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再清楚不过的:主要的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而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历史表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2.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内外条件
从1953年开始,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进行了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
当时中国之所以要着力进行和可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因为:
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发展工业,一方面是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另一方面是要建设新的工业。
随着没收官僚资本工作的完成和工业建设的初步开展,中国已经有了比较强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与私营工业相比,国营工业规模大,技术设备先进,不仅有轻工业,而且有重工业。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国营企业也优于私营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首先和主要的,就是要办好原有的国营工业,并依据需要和可能改建、扩建这些工业。建设新的工业,首先和主要的,也是要发展国营工业。因为在当时的中国,私人是没有能力投资兴建新的、足以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基础的那种大型工业骨干企业的。只有国家才有能力来做这件事。中国的经济虽然落后,但它是一个大国,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后,国家掌握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可以用来投资搞建设。从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大型工业建设项目,基本上是由国营经济来承担的。这就是说,那时工业建设的发展,首先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发展和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的增加。这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因素。
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地。而且,它对国家和国营经济有很大的依赖性,不可避免地要向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在帝国主义对华封锁的情况下,民族资本由于向外发展的渠道被阻断,就更加重了它对国家和国营经济的这种依赖性。
中国的民族资本主要是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工业资本只占1/5.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主要是轻纺工业和食品工业,缺少重工业的基础。这些工业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设备落后,劳动生产率很低。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统计,雇工在500人以上的工厂只占0.1%,69.7%的工厂只有不到10个工人,79.1%的工厂是工场手工业。虽然也有一些规模比较大、技术设备比较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企业,但为数不多。不能设想,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一个时期资本主义自身的独立发展,中国就可能成为先进的工业国。
应当说,原有的资本主义工业企业也是中国工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这些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资金不足,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十分有限。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在这些企业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并且按照国家的需要增加生产,培养技术人才,积累资金。而要如此,就必须对这些企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私人资本主义在依靠国家和国营经济帮助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过程中,逐步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生产发展本身的需要。资本主义经济与政府、国营经济和社会的矛盾及其发展,特别是1952年上半年的“五反”运动,更使人们开始认识到,资本主义工商业不仅需要进一步改组,而且需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工业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又一个基本因素。
1950年以后,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这就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土地改革以后,农业生产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在一段时期有过相当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实行在土地私有基础上的个体经营,这种发展又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个体农户耕地很少,经营规模十分狭小;生产工具严重不足,贫雇农每户平均仅占有耕畜0.47头,犁0.41部;资金十分短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要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平整土地和改良土壤,使用改良农具以至机器来进行耕作、播种、收获,实行分工制度来发展多种经营等,都有很大的困难,更缺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许多农户不仅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就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1949~1952年,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但在1953~1954年,发展速度明显减慢了。如果以1952年的粮食产量为100,则1953年为101.8,1954年为103.64.这说明,如果不引导个体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不仅广大农民不能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会受到很大限制,农村也不可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商品粮、轻工业原料、工业品市场和积累工业发展的资金等条件,从而成为工业发展的严重的制约因素。
事实上,在土改以后,许多地区的农民从发展生产的需要出发,已经在探索组织起来的各种途径,开始有了实行互助合作的实践。这也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中国农村在1955年下半年出现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共中央为什么在当时作出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的决策?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开展,城市和工矿区人口迅速增加。这就要求尽快增产粮食,使国家能掌握足够的供应城市、工矿区的商品粮。同时,还要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原料,以满足轻工业发展的需要。怎么办?出路何在?对这个问题,陈云在1956年4月作过切实而有力的说明。他说:“在农业增产方面,中国摸索了六年。”“起初注意开荒,但可开垦的大片荒地在东北和西北。那里居民稀少,每年只能耕种一次,必须移民和用机器,花钱多。在东北每亩需五十元,西北每亩七八十元,而年产量是一二百斤。假如开荒一亿亩,投入五十亿元,产量以每亩二百斤算,不过二百亿斤,收获不大。所以这不是三五年内实现粮食大增产的好办法。”“至于搞大型水利工程,也不能满足在短期内大增产的要求。”因为搞大型水利工程,投资巨大,工期很长,所以它也不能成为三五年内增产粮食的主要措施。“去年下半年,中国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这是中国短时期内花钱最少又可能实现最大增产计划的一条路。”因为长江以北要增产,要把旱地大量改变成水浇地;长江以南要增产,要增加复种面积。这两者的关键在于搞水。“合作化后,组织起来的农民自己动手搞水利。人还是那些人,但组织起来力量就大得多,积肥、改良农具和种子、改进耕作技术等等以前不易办的事,合作化之后都不难了。”这就是说,通过实行农业合作化来增产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的需要,这也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基本因素之一。
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受到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上、外交上和军事上的严密封锁和遏制。中国不但不可能从资本主义大国得到什么援助,而且连进行普通的贸易和交往都很困难。当时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独立而斗争的国家同情中国,只有苏联能够援助中国。这种国际环境,也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基本因素之一。
总之,中国经济在20世纪50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成功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十分必要的、完全正确的。通过这一历史性选择,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完成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第三节 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
一、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这两个任务是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
1.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
在提出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1953年,新中国即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实际上,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工作,在1951年就在着手进行。1952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一五”计划的编制,历时四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确定下来。1955年7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个计划。
从当时中国的实际出发,计划规定: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计划规定,五年内国家用于建设的投资总额为766.4亿元,折合黄金7亿余两。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没有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不发挥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经济落后的中国在当时进行这样巨额的投资是不可想象的。
2.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面实施
“一五”期间,在苏联的援助下,中国着重建设了一大批基础性的重点工程,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坚实基础。鞍山、包头、武汉三大钢铁基地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1956年,中国在工业建设上接连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许多项零的突破。如第一座生产载重汽车的长春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第一座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第一座制造机床的沈阳机床厂建成投产,第一座大批量生产电子管的北京电子管厂建成投产。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通车,从此铁路贯通中国南北。青藏、康藏、新藏公路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没有公路的历史,沟通了西藏和内地的联系。限额以上的项目,平均每天都有一个开工或竣工。全国城乡呈现出一片建设的繁忙景象。
当时建成的这些大中型工业骨干企业,都是国家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的国营企业。这些建设成就,极大地加强和壮大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力量,为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国内生产总值从1952年“一五”计划实施前的679亿元,跃升到1957年的1068亿元。财政收入从1952年的183.7亿元增长到1957年的310.2亿元。这一期间的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也有大幅度提高。粮食从1.6392亿吨增至1.9505亿吨;钢从135万吨增至535万吨;发电量从73亿度增至193.4亿度;货运量从3.516亿吨增至8.0365亿吨。
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允许对生产力造成破坏。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改造这样一场极其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引起激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而且使生产逐年增加。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直接的推动力量。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应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
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1.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
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仍然比较大,而且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农村中的贫富分化也开始了。
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不待农民在土改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冷却,不待农村发生剧烈的贫富两极分化,就采取积极领导的方针,教育、推动和帮助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这样,在土改后,互助组(在生产资料私有、个体经营的基础上实行某种变工互助或某些集体劳动的几户农民的互助小组)很快就在农村中相当普遍地发展起来了。
在工业还不能向农村大量提供农用机械的情况下,互助组能不能前进一步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呢?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内曾经有过不同的认识。据薄一波回忆:1951年,“毛主席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
同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地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党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是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统购统销),基本取消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自由市场,限制农村的商业投机;大力发展供销合作,削弱城市资本主义和农村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联系;大力发展信用合作,缩小农村中高利贷活动的地盘。这样,就限制了农村的阶级分化和富农经济的发展,减少了农业合作化的阻力,为全面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在1953年12月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总结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提出了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是互助组,这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第二是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在土地及牲畜、大农具私有的基础上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并实行土地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这具有半社会主义的性质。第三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将土地及其他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劳动,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是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一项重要的创造。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由此开创了一条有中国特点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其基本原则和方针是:
第一,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及时将“组织起来”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
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
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
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国家应努力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发展农业经济。
3.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
在党的上述方针的指引下,农村的互助合作积极、稳步地向前推进。到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猛增到48万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从1951年底的2100万户增加到1954年底的7000万户,在全国农户总数中的比重从19.2%增加到60.3%。当时80%以上的合作社都做到了增产增收。
1955年夏季,由于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看法不同,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引发了关于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问题的一场争论。同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经验作了比较全面的总结,阐明了农业合作化的基本道路、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并对农业合作化同机械化、社会改革同技术改革的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是继上面提到的中共中央两个决议之后又一篇指导农业合作化的重要文献。但在报告中,错误地指责由邓子恢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是站在群众运动后面指手画脚的“小脚女人”,将正常的党内争论说成是两条路线的分歧。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87.8%。
尽管由于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但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总体上是成功的。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期间,从1953~1956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8%。农民安居乐业,生产有所发展,生活有所改善。中国农村在发展稳定的气氛中完成了从几千年的分散个体劳动向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历史性转变。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进步。至于在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如何采取更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则是需要长期探索才能解决的,并且需要随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提高。
4.手工业合作化的实现
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农业合作化的迅猛发展,也极大地加快了手工业合作化的步伐。1955年底,党和国家提出要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手工业合作化。实际上,由于改变了过去按行业分期、分批、分片改造的办法,而采取手工业全行业一起合作化的办法,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基本完成了。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
1.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大力推进的同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开始积极进行。
中国资产阶级有两个部分即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它们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对官僚资产阶级即中国的大资产阶级,是把他们作为敌人,在政治上推翻他们的统治,在经济上没收他们的资本。民族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具有两面性。他们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对民族资产阶级,是把他们作为朋友,在团结他们的同时,用和平的方法逐步地改造他们。
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采取这样的政策,既可以在一定时期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积极作用(如增加产品供应、扩大商品流通、维持工人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等),又有利于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并减少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
在中共中央酝酿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1953年2月,毛泽东提出:“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同年春,李维汉率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调查组在武汉、南京、上海等地调查后,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改组和改造的经验,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形式”,“是我们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同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召开扩大会议,讨论这个报告,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随后,又确定对私营商业也搞国家资本主义,而不采取单纯“排挤”的方针。这样,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就全面地确定下来了。同年9月,毛泽东在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人士谈话时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它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的区别。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仍由资本家经营,它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通过订立合同等办法,在企业外部建立这样那样的联系。其形式,在工业中有收购、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商业中有经销、代销、代购代销、公私联营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公私合营。实行公私合营以后,原来的资本主义企业同社会主义经济的联系已经不仅限于流通领域,而是深入到了企业内部,深入到了生产领域。社会主义经济在企业中已经具有决定意义的作用了。
新中国成立初期,着重发展的是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1954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有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起来。开始时,主要是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在这种合营企业中,公方代表已经居于领导地位。企业利润采取“四马分肥”的办法,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股金红利四个部分。企业收益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资本家所得不足1/4.这种企业已经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1955年,合营工业的产值占到全部私营工业产值(包括已合营的在内)的49.6%。这一年,北京、上海、天津的一些行业先后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这时,国家对资本家原有的生产资料进行清理估价,以核实私股股额;在合营期间,每年发给资本家5%的股息。这就叫定股定息。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这些企业基本上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除资本家领取定息外,同国营企业已经没有原则的区别。1956年1月,北京市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到这年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的99%、私营商业户的82.2%,都走上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道路。
2.和平赎买政策的实现
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意味着国家对资本家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中共中央在《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适当的政治安排。在资产阶级没有别的出路的条件下,这是他们能够接受的方案。”
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设想。十月革命后,列宁打算在俄国对“文明的资本家”采取这种做法,但俄国资产阶级不接受。中国共产党把这种设想付诸实施并取得成功,资产阶级中的绝大多数人公开表示接受这样的方案。按照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时核定的资本家所有的资产,总数为24.2亿元人民币。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资本家先后共获得人民币32.5亿元,超过了其原来所有的资产总额。资本家的所得包括:1949~1955年间的利润13亿元,1955~1968年的定息11亿元,高薪8.5亿元。
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时候,国家为资本家安排了工作,许多人担负了一定的领导职务。这既有利于发挥他们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特长,又可以为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造条件。国家还安排他们进行学习和组织他们到各地参观访问,帮助他们了解国内外形势,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命运。许多原工商业者提高了觉悟,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国家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
邓小平说:“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工人阶级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同时,资本家阶级中的进步分子和大多数人在接受改造方面也起了有益的配合作用。”
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
1.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主要的标志。1952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19.1%,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1.8%,资本主义经济6.9%。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78.7%,占到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到1956年,各种经济成分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32.2%,合作社经济53.4%,公私合营经济7.3%,个体经济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就是说,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2.9%,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这表明,中国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中共中央原计划用18年时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只用了7年,社会主义改造就基本完成了。由于进展急促,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如前所述,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里遗留了一些问题。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有急于求成的缺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和只有轻微剥削的小业主本来应当引导他们搞合作化的,却把他们与资本家一起带进了合营企业;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不过,这些是属于实际工作的偏差。从方向和路线上来看,对于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毕竟是符合于客观需要的,完成这些改造是一件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
社会主义改造是在生产关系方面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一场伟大的变革,它对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即从1953~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益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1955年,公私合营工业比私营工业的工人劳动生产率平均高1倍。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合营工业的产值比1955年增加了32%。农业生产在这期间基本上也是逐年上升的。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总产值还是增长了4.9%。值得提出的是,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农田水利建设事业大大地发展了。仅1956年1年所兴修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面积即达1.5亿亩,当年受益的达1亿亩。这等于新中国成立前全国所有水利设施的灌溉面积的一半,等于新中国成立后六年中发展的灌溉面积的两倍。当年受灾农田面积达两亿数千万亩,除8000万亩因毁灭性的灾害失收外,其余都依靠集体的力量大大减轻了灾害。这就是1956年为什么在灾害严重的情况下,能够实现农业显著增产的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道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再次肯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2.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进工业化、现代化
中国是在没有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的。一方面,“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者说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不可能越过这个阶段的。
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而奋斗。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正是为推进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为中国以后一切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章小结
本章讲述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在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伟大历史意义。重点分析了一些热点问题,如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的内在联系。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既是党和人民的自觉选择,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基本概念
五种经济成分 没收官僚资本 过渡时期总路线 赎买政策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国家资本主义 四马分肥 加工订货包销 代购代销经销 公私合营 定息 互助组 初级社 高级社
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2.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3.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
4.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5.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6.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