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小资本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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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小资本起家误区防范(2)

在商业竞争激烈、大公司好像鳗鱼吞虾一般吞并着小公司的年代,经商可说是一种最伟大的教育了,因为它能训练出一个头脑清楚、目光锐利、能够自立自强的人。一个有志于独立创业的人,他必须要有永不依赖他人的心,他也不能绕圈子,走冤枉路。他必须完全依靠自己,不求外援,自己支持自己。否则,他还是去拿稳定的薪水为好。

如今创办企业,生产一个产品,光是广告费一项就已经很可观了。几家大公司每年的广告费就远远超过许多家小公司的全部资产。例如宝洁公司,它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在几十亿元左右,同时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钱来进行产品的研究开发。它的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飘柔、沙宣、潘婷等牌子的洗发水的价格里有1/3是广告费。与宝洁相似,很多大型百货公司非常舍得投人,他们会请专门的设计人员把陈列橱窗装饰得富丽堂皇,好吸引每一个路人的目光。他们为了博得顾客的欢心,把休息室、饭店、客房等都装饰得好像皇宫一般。但那些小资本创业者呢?他们的全部资产也许只够陈列百货公司的一个橱窗,还能够谈得上“竞争”两个字吗?

提高生活水平可能是生活在下层人的投资目的,有些投资可以为人带来稳定的收益,当投资获利时,就不至于节衣缩食了。不少人希望一夕暴富,摆脱贫穷,然而投资并非就一定能够赚到钱,有些钱是血汗钱,一定不可以失去。保住老本,就可以避免失败时一生的劳动成果丧失殆尽。

因此,投资要在有利于长远发展的战略指导下进行,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立基础,既定战略的理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资方向的选择。理性战略的基础是经营者对整个市场环境的研究和认识。只有对市场环境进行细致深人的研究,才能把握住发展机会。

赚钱就像魔法,很多人中了这种魔法而无法清醒,陷人商界“贪得无厌”的泥沼,使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其实,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最多只能证明自己的财产多过某人,证明自己比另一个老板更有本领罢了。投资不能简单地以数字的多寡来衡量,数字是虚无飘渺之物,数字对于人来说,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投资目的指向经济生活要求,而不应以数字来衡量。用数字来衡量富有,是不实际的。因为生命有限,一个人不可能把全世界的钱都赚了。

小资本的创业者也有比较有利的地方:他的资本小,因而也就会更加注意机遇。因此,他可以抓住许多次小机遇,很快地发展起来。“天助自助者”,一个能自助的人,谁都愿意帮助他。人们看见他那样肯吃苦,肯努力,谁都会对他肃然起敬,谁都愿意去买他的商品,谁都愿意替他去做口头广告。

签订合同的误区防范

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检查,分析合同的每一条款,注意每一道程序都不可出现疏漏。

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关系到能否顺利地进行交易。签约不当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口头协议无据可凭

经营者讲信用是很重要的,大部分经营者也都能自觉地遵守合同,但初涉商场的创业者切不可搞“君子协定”,口头协议是最危险的交易方式。“亲兄弟、明算账”,不可因为与对方熟悉,而忽略了签约过程。

有一句俗话叫做“空口无凭”,经营者置身于现代商场,而商场如战场,其间充满着欺诈、诡秘。盲目轻信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倘若对方是骗子,你肯定会成为他们的猎物。即使对方不是骗子且开始无心坑骗你,但当他发现协议对他们不利或者有别的更好的生意可做时,他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否认你们之间的约定,把你这个伙伴抛弃。

2.单方面拟订合同

单方拟订合同是签订合同的大忌。经济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合同的内容一般也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的。但有时由于商务紧急,有时因对方是大公司,印有合同,而你又急于成交,或者对方是你信任的亲朋好友等,往往会让对方拟订合同,或者就在对方已经印好的合同上签字。

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诈骗都是由于你没有细读合同而导致的。在这样的合同里,对方会写人不利于你或你无法履行的条款,或是对方合同背面的条款中有对你不利的条款,而你没有注意。合同签妥后,等发现问题时,巳无药可救。

3.合约条款太简单意思不清

在与对方签约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写清,如交货期限、质量、数量、交款期的要求、细节等均应写清,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

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商品,其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因为存在一物异称、异物同称的现象,如土豆又叫马铃薯。如果国家统一了名称的,就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

签订合同时,对商品的标准也须有明确规定。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但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可按企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明确标准来执行。如果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必须写明。

此外,合同条款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对方钻空子,难以确定违约责任。

4.对方不是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但是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代表或推销员等。这时候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要求对方提交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如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这种现象,即有的单位在欺诈后,常以签约人自作主张、没经领导同意等理由中止合同。所以,在签约前,一定要验证对方的底细,确保签约合法、有效。

审査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一定要一丝不苟,不能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上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

此外,还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特别是与子公司谈判时,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査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并不负连带责任。

5.要注明违约的责任

商场上常有违约的事发生,经常有人因违约而受损失。反过来说,如果合同把各方违约的责任写清楚、具体,对方便不敢贸然违约。在现实中,许多合同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有些合同条款在违约责任条款上虽然有所体现,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难以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睾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不履行合同,应按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确定违约责任时,一般情况下,规定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和正确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6.签约主体超越了经营范围

要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在以往的经济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是对方企业的确是存在的,而且也是个合法的企业,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该企业签订的合同超越了它自身的经营范围。因此,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超越了经营范围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7.签约没有鉴证、公证

经济骗子都是以伪造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身份证、名片、印章等进行诈骗。在签订合同时,小生意不需要鉴证、公证,但大交易就有必要了。特别是由于某些原因,对方身份、货源等情况不明时,就要通过公证、鉴证,由工商部门、司法部门审查就比较方便。

公证或鉴证合同对初涉商务者、办事粗心者有很大的帮助,有时,当你因某种原因不了解对方情况,且又不便深究对方虚实时,也可采用公证来解决。工商部门和公证部门的审查范围包括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权利和行为能力。为此,工商部门和公证部门会要求当事人出示证明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核,如营业执照正、副本,合同正、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等等。工商和公证部门的审查范围还包括:是否真实表示合同当事人的意见;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要求;合同的条款内容是否完备、表达是否准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等。

商业谈判的误区防范

谈判前要摸清对方的情况,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商业谈判中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想取得谈判的成功,除了要有实力外,谈判者本身的因素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概括起来,谈判者比较容易犯的一些错误包括:

1过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在现代契约社会中,谈判通常是需要律师的,但是这并不说明律师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人们大多不习惯去阅读长篇累牍的文件,律师的介入有时反而会使谈判一下子复杂起来。

作为谈判者,应该时刻检讨自己,避免以上错误情况的发生。

2.对附属材料掉以轻心

生意人都是认真的,因此对提供给对方的附属材料应该加以重视,不能随便糊弄,既要让对方清楚了解,又不能泄露重要信息,而且设计时应该整洁、精致而不花里胡哨。

3.不重视谈判前的闲谈

谈判前的闲谈不是闲事,而是谈判的开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对方很可能在与你闲谈时了解到很多情况,而你也可以从对手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因此,不可忽视谈判前的闲谈,可根据谈判对手的不同特点,先谈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然后再谈重要的大事。

4.过分热情

谈判时不能冷若冰霜,但是也不能过分热情,过犹不及。谈判时你的对手可能会因为你做生意的热情太高而打消与你做生意的念头,他们往往冷静、理智、善于分析,不会轻易做出承诺。一般来说,谈判时一方的热情会引起另一方的戒心。因为过分的热情容易使谈判对手怀疑自己是不是让步太多了。因此,在谈判时不可过分显示自己的热情。

5.记忆混乱

谈判时一定要准确记住对方的所有信息,并充分加以利用。人们初次见面通报姓名时,往往希望对方能记住自己。在谈判中,如果你经常把对方的姓名、地点等问题弄错了,往往会让对方对你留下不好的印象,造成一种你不认真的感觉,从而使他产生一种厌烦心理,影响谈判的结果。

6.不拘礼节、等级不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谈判也是如此。谈判时的各种固定礼仪是不能违背的。谈判对手是不会原谅违背礼节的行为的,特别是在社交场合由于无知而造成的令人尴尬的失礼行为,是不能容忍的。在谈判桌上,无知不能成为你的借口,如果你无知,就不要来谈判。

中国人的等级观念相当浓厚,你的谈判对手很可能是当地的上层人物,平时受人尊重,他们的等级意识非常强烈,他们会认为不遵守这些等级制度的人是不文明的,从而瞧不起对方。所以,一定要根据谈判对手的特点,注意自己的基本礼仪。

7.没有建立信任关系

诚信是一个人的优良品质,对手如果对你不信任,即使他们对你的建议有兴趣,也很可能不会同你做生意的。试想一下,谁会把钱交给自己不放心的人呢?所以在谈判开始前和谈判的过程中,始终都要本着诚信的原则来进行。除此之外,要考虑各种可行的方式,尽量与谈判者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

用人误区的防范

用人要注重能力,不要过于注重文凭;要注意精神奖励;不要过于注重物质奖励。不要过于照顾亲朋好友,要用人惟贤,惟才是举。

市场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小企业因受资金、规模、名气、体制等条件限制,与大企业相比,面临着人才难寻、人才难求、人才难留的问题。但是,这种状况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内部对用人的认识有许多误区。

1.过于注重物质奖励

很多人认为给予员工丰厚的薪水,过年过节时发发红包,就可以留住人才。

的确,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小企业员工最关心和重视的主要是待遇问题。因此,短期内物质激励是有效果的,但是时间长了,有时会适得其反,反而造成员工对工资的刚性要求。

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除了得到相应的报酬外,人还有许多诸如培训的需要、同事以及上下级之间融洽关系的需要、晋升的需要、成就感的需要等等。曾经有一项民意测验,列出五个因素,让1000名企业雇员选出自己最重视的一项:66%的人希望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52%的人看中工作稳定性;41%的人重视工作成就感;37%的人看中报酬;30%的人希望有继续学习的机会。正所谓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也就是说在注重物质激励的同时,更要注意创造有利于员工成长的空间。

2.重文凭不重能力

现在小企业招聘中高层管理人员有一种倾向,即非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用。实际上许多工作岗位只需要初中文化水平,有实践工作经验就可以胜任了。

有文凭的人可能是人才,但也可能是拿着文凭的庸才,眼高手低,全无实际工作能力;没文凭的人未必不是人才,其中会有许多从实干中锻炼成长的人才。

选拔人才既要看文凭,也要看水平,而且要更注重水平。

3.大才小用

大才小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用人者自恃才高,没有爱才之心;妒才之心太强,强于自己的人不用;人才的能力没有被认识和发掘。

对人才的理解不要只是局限于高级人才、通才,而应理解为符合企业发展要求,能够在自己岗位上高效、创新、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的人。能够发现有才干的人并能大胆启用,是企业家必备的用人素质。

4.照顾亲朋好友

小企业在发展初期,业务量小,企业规模小,仅仅使用亲戚朋友即可应付。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员工需要增加,不可避免地要雇佣非亲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如何对待亲许多老板都称自己用人惟贤,惟才是举,而不是用人为亲。但实际上,彻底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

现代企业日趋复杂,需要真才实学的人才。亲者而德才兼备,当然可以任用,但亲而无才却居要职,就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亲者未必可靠,非亲者也未必不可靠,这需详细考察,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