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老婆无数,相应的他的子女,也就繁衍无数了。但是这些子女的身上很难保证都是流的他的血。这一点连他自己也是明白的。虽然他定得有很严的规矩,并且一直照这样的规矩办事,只要他发现他的姨太太和谁私通了,马上就地正法。即使这样,他也觉得还是难以保险。所以他又有一条规矩:虽然那些无数的子女都姓他的姓,但是,替他传宗接代的,只限于他的大老婆生的子女,这样才能保证他家优良品种的纯洁性。
他记不清他的姨太太,自然也就很难认得他的儿女了。于是就发生了一件浪漫主义的“桃色事件”。我要声明,是不是真的发生过这么一件“桃色事件”,我没有考证过,也不敢去考证,所以我不敢保证。也许这不过是老百姓的胡诌,或者是他的仇人故意编造出来臊他的,就像苏东坡在黄州请人说鬼一样,我姑妄言之,你们姑妄听之吧!
听说,他为了洗去“东亚病夫”这个恶号,大力提倡体育运动。但是有人恶言伤他,说他是想物色健美的姨太太。且不管他,反正他常举办运动会是确实的。
据说,有一次,在运动会上,有一个出色的篮球队长,长得十分健美,一下被他看上了。他实在难以忍耐,马上就把那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篮球队长叫到面前来,而且别的话没说,只说了一句:“马上到我的公馆去。”谁都明白,一个女人到他的公馆去其用意是什么,而且还是谁也无法拒绝的。这女子当然也明白,可是她却意外地拒绝了,她说:“不行!”
我们这位坐地王听那女子这么回答,真的吃惊了,这恐怕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他问:“为什么?”
“听妈妈说,你是我的亲爸爸呀!”这个女子说出了一个十分胆大的理由。
他既然看中了一个女子,垂涎欲滴,哪里听得进这种“莫须有”的理由。他下了严厉的命令:“胡说!给我弄进公馆去!”
他的卫队长不由分说,把这个女子装上汽车拉走了。这位军阀大人和据称是他的庶出的女儿回到公馆去干了些什么,就不用再说了。
“入话”就说到这里。
为什么说这样一个“入话”?有道理,且听我下面慢慢摆来。
且说民国十七年间,上海某街平康里有一个破落子弟名叫王康才,他家过去也还算薄有家产,在附近县里有三二十亩薄田,在平康里有几间街房出租,日子本来过得去。谁知他的父亲生来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平日结交几个浮浪子弟,抽鸦片烟,进出赌窟,还寻花问柳,染上了花柳病,真是烟酒嫖赌占全了。不几年就把田产荡尽,只剩几间街房收租过日子,那光景一天天眼见支撑不下去了。大概他也算完成了他到人间来的历史使命吧,到底把家产吃尽喝光了,才离开人世。他的儿子王康才,把老人的丧事办完,几间街房早出手了。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怎么过呢?上海是十里洋场,大地方,只要肯动脑筋,随便怎么“打秋风”,还是可以过日子的。于是王康才便在十字街头,施展出他爸爸祖传的手段,居然混了下来,还不错哩。你看他那一身打扮,穿着上海滩上那种掌红吃黑人物的服装,短打扮,宽大衣袖还卷过一个白边来。走起路来一摇三摆。挨着他走的人要自觉地和他保持一个距离,作为他的肩头摇摆的空间。一看他那张牙舞爪的样子,一定是学过几手,有点拳脚功夫的,谁敢不让他几分。他打扮得油头粉面,长得相当标致,活像上海的一个“小开”模样。
这也算遇缘吧,就像我们通常听说的古书上摆的一样。有一回,他和几个兄弟伙去城隍庙“白相”(闲逛的意思),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看到两个小瘪三在欺侮一个女学生。他就学起古代义侠的风格来,挺身而出,打抱不平,把那两个小流氓打跑了。并且救人要救到底,他勇敢地护送这个女子回了家。那家人姓吴,是一个小康之家,有个铺面,做小本买卖,家里就只这么一个闺女,名叫吴淑芳。吴家对王康才的侠义行为大为感激,从此就有些往来。后来他请人从中撮合,入赘到吴家去,做起上门女婿来。
他在这个小店里守了两年,学会了做生意买卖,日子过得不错。不过他觉得总不是个长久的地方,想向高枝上爬。这时国民党中央军官学校正在招生,他决定从枪杆子上去图个上进,就去投考中央军校。他考上以后,去南京学习“剿匪”救国的本事。一年毕业,挂上少尉的头衔,送到江西和共产党打仗去,干起“攘外必先安内”的伟大事业来。在开拔以前,他特地回上海去和家里人告别,住了半个月。他在江西打仗,算不得冲锋陷阵的猛将,可也并不落后于那些临阵脱逃的人。因此许多同学被打死了,做了“烈士”,他却不几年工夫,由少尉而中尉,而上尉,爬了上去,当起连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