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某种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其目的是断定劳动者从事某种作业前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该有害作业、是否有职业禁忌、是否有危及他人的疾患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为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就业,尤其是否安排劳动者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供客观证据。
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体检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从事有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常规的必要的检查。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早期影响,以便能及时诊断和处理,对可疑患者进行观察,对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及时调离,安排适当的工作。
离岗时的健康检查是指劳动者在离岗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体检的内容与项目是依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工种中所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情况而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较为敏感的指标,对劳动者进行检查。其目的是了解和判断该劳动者从事该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
(二)是否可以在一般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单位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认证而进行的健康检查没有法律效力。
(三)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其检查费用由谁负责?
1.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没有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该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因而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3.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尽量能提早安排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如果从事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由劳动者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