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灵幻游记—圣都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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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13-9]插曲

第十三章偷渡客

第九回插曲

这是一段小小的插曲。

霍克冒险团与偷渡客谈妥越境事宜后的次日清晨,微暖的轻风伴着曙光起舞,翩然降临到边境的无名小村庄。每一年的每一天早上五点,天刚亮或还未亮的时候,这座无名村里总会有个弓着背、穿着褪色长袍的老人准时走在村子中央的那条土路上,几乎从来没有例外。

人一旦上了年纪,总是睡得很少,醒得很早。似乎老年人都怕自己一睡就醒不了,也因此更留恋世界,更珍惜时间。无名村的无名老人也无法免俗,他喜欢在晨曦朝雾中散步,呼吸黎明清新纯净的空气。

这种习惯坚持得久了之后,竟成了一种偏执。无论刮风下雨,凛冬酷暑,老人没有一天不是在早上就出来漫步的。他会一直走到村口,并驻足站立片刻,凝望起地平线的远端,好像是在盼着某个人的归来。

但和普通的年迈老者不同,无名村的这个无名老人不是独自缓缓走在村子不能算是路的土路上。有许多人跟随在老人的身后,恭敬地候着、耐心地等着,和老人总是隔着大约十步左右的距离。

这些人不敢去打扰老人的思绪,但更不敢不来。他们都是走私贩、盗猎者、雇佣兵、偷渡客,甚至是悍匪中的首领头目。这些人要在无名村里久住,将此处当做藏身之所或做买卖的据点,就必须每早跟着老人散步。

老人并不一定每次都有事找这些人,要叫他们去办。但若是老人想起谁,要那个人去做某件事,而那个人又恰巧不在他身后十步之外追随的话。那么,那个人就只剩下两条路可以选——要么赶快离开村庄,要么下地狱去见死神。

曾有一个黑帮的头领来到这里,利用巴库兰托地下洞窟的密道贩运致幻药剂。他的迷药都是从妖精的石桥镇搞来的,品质上乘,偷运到亚述王朝,着实赚了一大笔钱。

这个人办事很凶残,待人很歹毒。他的一个小情人不当心说错了一句话,就被他用枕头闷死在了床上。他的敌人也常常被他活埋在村边的荒草地里。这些恶事,老人都知道,但是他都不管。

某个春天的早晨,和往日一样的早晨——气候怡人、气温舒适。老人同样在村路上悠闲地迈着惬意的步子,走得很慢。老人忽然想吃罗洛纳河里最肥美最鲜嫩的、银鳞金鳍的大王鲟。于是他想到那黑帮头领,对方用来运迷幻剂的快速马车正可帮他运送这种极珍贵的鱼。因为大王鲟只生活在罗洛纳河一段极为特殊的河道中,对水质的要求非常高,钓上来后养不活,最多只能存活十七天。大王鲟一旦死了,鱼肉就变酸变苦,不能吃的。

黑帮头领欠老人的情。不是有无名村做他的盘踞地,他早被南十字军捉去刑场吊死了。他的全国悬赏通缉令还贴在各行省的治安局赏金布告栏上,所以他本人是绝不敢离开村子半步的。也因此,他理应安排手下,日夜兼程,为老人送来大王鲟。

可是他当天早晨不在老人身后跟着,而是窝在他那张奢华大床里,搂着他那个婀娜丰满的新情人。人们去找他,把老人的要求告诉他。黑帮头领做了很长时间老大,早就想干掉那弓着背的老头子,霸占整个村子。他当即“呸”了一声,随后破口大骂,骂得很难听。

之后的三天,老人依旧每天清晨照例散步,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黑帮头领毫不悔改,依旧没有来,和他的新情人没日没夜厮混。就在其他人也有些迟疑动摇时,黑帮头领还是没在早上现身。但这时,人们已经知道,他不是不想来,而是不能来。他烂在了他的豪华大床上。

自从黑帮头领骂了老人,公然想挑战老人的权威后,他就莫名其妙地越来越累,越来越虚弱。很快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只好整日躺在床上喘息。他那虎背熊腰的昂藏之躯日渐溃烂流脓,像腐肉般发出难闻的恶臭。医生治不好他,连他得了什么病,中了什么毒也查不出。他的手下和情人都不敢接近他,怕被他传染。

更恐怖的是,即便那黑帮头领肠穿肚烂,全身爬满白花花的蛆虫,却居然还没有死。他苟延残喘地呻吟着、哀嚎着,祈求上天发发慈悲,赐他一死。可惜他求错了人,他应该去求那无名老人的。

直到第十三天,曾嚣张跋扈的黑帮头领已烂到只剩一副沾着些许腐肉的白骨,这才终于咽了气。他的部下根本不敢去移动他,也不敢埋藏那可怕的尸体,只得抬出那张被腐液和脓水浸透的腥臭大床,连床带尸骨一起烧掉。

也就是在同一天晚上,无名老人依然弓着背,仍旧穿着那件褪了色的长袍,坐在他那把古藤椅中。老人面前的红漆楠木桌上,则摆着一整条清蒸大王鲟。鲟鱼洁白胜雪的鱼肉比婴儿的肌肤还滑,比豆腐的质地还嫩。那鲜味仿佛能顷刻间把舌头化掉。

失去了头领,又失去了据点,那个偷运迷药的黑帮不久之后就被南十字军的游骑兵剿灭了,几个重要成员尽皆吊在南十字星要塞的刑场上示众。

对于无名村庄而言,从那以后,就没人再敢不敬畏那个无名老人了,更没有人胆敢缺席清晨的散步,都乖乖跟在老人身后,随时听候差遣。老人每天早上的晨间漫步,对居住在林子里的人来,讲就好比狮群的狮子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老人的要求都不过分,是被他吩咐的人能够做到的事,只需尽力皆可完成。无论是谁,在村子外面干过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只要他进入这座偏远的村庄时,朝着无名老人颔首示意。那样的话,老人就会微笑着欢迎他,就像迎接自己回归故乡的亲人。如果得到了老人的许可,能留下来,这个无名村庄就是最安全的庇护所。至少南十字军从来没有派过任何一个人进入村子。

然而,今天日出之际,当人们陆续走在朝阳下的村路上时,却震惊地发现,那个老人不见了,就好像他突然间消失在了初升的晨雾中。这是不曾发生过的事,村庄旅店的老板无法相信这种离奇的情况。店老板不禁着急起来,如果没有了那位无名老人,这座村子就成了边境上真正的废村,不过是个破房子集中的荒地而已。

若是失去了这座村庄,旅店老板自己也将因此失去容身之地。他是无法离开村庄的,他的身上背负着一桩命案——两条人命。通缉他的悬赏令虽然级别不高、赏金也不多,但毕竟是有的。他在无名村里是旅店老板,而且是唯一那间旅店的老板。到了外面,他则是个杀人犯。

他不想再过那种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整天紧绷着神经,听到铁链的声音就想起镣铐,听到马蹄的响声就怀疑是有人要来捉他。甚至不敢停下来好好吃顿饭,因为他怕邻桌的人就是赏金猎手。那种日子生不如死。

直到现在他都很懊悔,为何要犯下那样的大罪,为何要让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人生可以重来,他绝对会做出另一种选择,而非一时冲动举起杀人的屠刀。只不过,这个世界即便有魔法、有宝具、有巫术,上天也依旧不允许时间倒流,不允许人生重来。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为自己的选择买单,哪怕是选错了也是一样。所以,他很感激那个无名老人,为像他这样的人保留了这么一座偏远的无名小村,让他能在此了却余生。总比关到监狱里强上百倍。

旅店老板年轻的时候,在繁华的大城市里经营一家生意兴隆的奢豪旅店。店里每天灯火辉煌,客似云来。他出生在很普通的家庭,能有这一切,都是靠他自己勤奋打拼得来的。那是他一生之中最为荣耀显赫的岁月。

飞黄腾达之余,在他心中也滋生了得意忘形、目空一切的高傲。他本来就有很强的自尊心,也正是这份强烈的自尊,驱使着他不断向着富贵的顶峰攀登,渴望有朝一日成为人上之人。

眼看着就要成功了,他却意外地发现,与他一起合伙经营旅店的、他最好的朋友竟然和他好不容易追到手的、他心爱的未婚妻有私情。两人偷情幽会的场所,是他买下作为婚房的新屋。两人滚床单的那张大床,是他准备好的崭新婚床。他的朋友家世富裕,是公认的花花公子。他的未婚妻容貌出众,是公认的大美女。他曾真心为了有这样的朋友和这样的未婚妻而感到骄傲。

但如今,一切全是骗局。他们把他当猴耍——一只衣冠楚楚、披金戴银的猴子——头上还有顶绿帽子。那一年,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他没有选择默默离去。而是选择从厨房里取来一把最锋利的切肉刀。他一怒之下,将两人杀了,并把尸体埋在屋后的院子里。

结果,当然是事情败露,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过上了终日惶惶不安的逃亡生活。直到无意间进入了边境的这个无名村庄。在村子里,他又经营起了旅店,并且认识了玛卡·达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