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龄在修史方面也很有成绩。贞观三年(629),唐太宗诏命再次撰修北周、隋、南朝的齐、梁、陈五代史书,房玄龄以左仆射的身份为总监。
在贞观盛世期间,他共修成八部史书,占了被封建史家列为二十四部“正史”的三分之一,数量最多,质量最高,对后世的影响和作用也最大。这是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无法与贞观一朝相比的,这其中有唐太宗的正确领导,当然更有房玄龄的巨大贡献。由他撰写高祖、太宗实录,使之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和较高的真实性,从而为后世撰修唐史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旧唐书》、《资治通鉴》之《唐纪》,大都参考和抄录了唐代实录。
应当承认,大唐王朝的开国之君唐高祖李渊也深知修史工作的重要性。所以,早在武德四年(621),当起居舍人令狐德芬向他提出修撰前朝史书的建议时,当即表示赞同,予以采纳。这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正如令狐德芬在奏疏中所指出的那样:“近代以来,多无正史”。梁、陈、北齐“犹有文籍”,至于周、隋因遭大业离乱,文献“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淹没”,并且唐先人在北周功业显赫,“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在全国尚未统一,秦王李世民和房玄龄等诸将正与窦建德及其余部刘黑闼先后征战决定胜负之时,令狐德芬能清楚地阐明修撰前朝史书的必要性,而李渊也能明确地接纳他的建议,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基于上述情况和认识,唐高祖李渊于武德五年(622),下达了《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任命萧瑀等撰修北魏史;陈叔达等撰修北周史;封德彝等撰修隋史;崔为等撰修梁史;裴矩等撰修齐史;窦埏等撰修陈史。而且,还对修撰六代史,提出了总的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
有了好的动机,未必就会取得好的效果。尽管李渊重视修史工作,也下诏明确了各史的主撰人员并提出了总体要求,但实际上,由于当时国家的总的形势尚未稳定,主撰人员多是前代宗室,不仅思想保守而且水平有限,所以,虽经数年,但仍没有完成而停止。于是,修史的任务,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唐太宗的肩上。而且,从一开始,他接手的规模就大、标准就高。
贞观三年(629),唐太宗复敕,继续开始修撰前代诸史,并且命任房玄龄、魏徵“总监诸代史”,由令狐德芬具体指导和协调诸史的撰修工作。
当时,因为北魏史已有北齐的魏徵的族兄魏收所撰《魏书》和隋代的魏澹所撰的《魏书》两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此外,就命令狐德芬、岑文本修北周史;李百药修北齐史;姚思廉修梁史、陈史;魏徵修隋史。
这一次的人员调整、分工和安排,显然是很得力、很妥当的。而房玄龄在识人善举,使史官“各当其才”方面,应当说是颇具匠心的。比如,安排魏徵主修隋史,就相当精妥。一是,魏徵在向唐太宗进谏时,常常以“亡隋为戒”,而且有亲身经历,对隋史定然了解而且有深刻的见解;二是,“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起居注在者极少,而魏徵针对这种情况采取“隋家旧史,遗落甚多,比其撰录,皆是采访;或是其子孙自通家传、参校,三人所传者,从二人为实”的措施,以史风谨严、史料翔实无误,方可采用为原则,故而当时就有“良史”的美称。
另外,令狐德芬乃儒学传家,他本人“博涉文史,早知名”;李百药则“才行相继”,“四海名流,莫不宗仰”,唐太宗亦“重其才名”。
还有姚思廉,他的父亲姚察学兼儒史,见重于陈、隋二代。在陈时就曾修梁、陈二史,未就,“临终令思廉续成其志”。姚思廉年少时,就向其父学习汉史,“能尽传家业”。他于贞观三年(629)受诏撰修梁、陈二史,除了继承前人对梁、陈历史的研究成果之外,主要是继承他父亲未竟事业,可谓是“父子相承”,“弥历九载,方始毕功”,撰成《梁书》五十卷,《陈书》三百三十卷。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五代史书虽成,但因为没有志书,不能成为全史。贞观十五年(641),唐太宗又下诏命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共同撰述《五代史志》。但终贞观之世未成,直至唐高宗李治显庆元年(656)方毕。凡十志共三十卷,其中《天文》、《律历》、《五行》三志,系李淳风所作。
唐太宗在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修成之后,在贞观二十年(646)二月,又提出了重修晋史的要求,并且还下达了《修晋书诏》。在这篇诏书中,唐太宗宣明了“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的著名论断,对历史科学的“古为今用”社会取向,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极高的评价。
晋史的重修,与“五代史”的撰修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有前人的成果可资参考,所以历时较短,从唐太宗下诏到最终撰成,首尾不足三年。
唐代以前,史家撰成的晋史已有二十多家,贞观年间尚存的仍有十八家。但是,唐太宗在其诏书中,对这些都评价不高,认为以往的诸家晋史是“才非良史,事亏实录”,说他们有的“烦而寡要”,有的“不预中兴”,有的“其文既野,其事罕有”。于是,就再一次任命房玄龄为总监修,负责《晋书》的撰修工作,并组建了一个由近二十人组成的庞大的修撰班子,其成员多为朝廷中位高权重、精通文史的大臣,可见唐太宗对这一工作重视的程度。
具体修撰时,他们选定南朝齐人臧荣绪所撰《晋书》为蓝本,并参考诸家晋史和晋人的文集等资料,撰成本纪、志、列传,载记凡一百三十卷。唐太宗还亲自为《晋书》的《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写了四篇史论。因此,当时把《晋书》题为“御撰”。
贞观二十二年(648),《晋书》最后撰成。《晋书》撰成之后,先前的诸家晋史逐渐不传。这说明,新撰的《晋书》的确优于前人的同类诸史。
值得注意的是,贞观时期所修诸史的论赞部分,大多由朝廷重臣甚至唐太宗本人躬亲撰写,这一方面,可以说明贞观君臣对史学的重视和兴趣,而从另一方面分析,它也显示出统治者在文化上实现“统一”的意志。
因为,修史本身已经是对前代人物和事件进行取舍与评价的“统一”过程,但由于传统史法总是要求寓褒贬于叙述之中,故能够让撰者直接明白地表达见解的地方主要就在“论赞”部分。所以,如果说诸史本身就是贞观政治文化的某种反映的话,那么诸史论赞部分则是贞观君臣关于这种政治文化的集中表达。这也正是官方修史的内涵因素所在。
唐代贞观时期,除了奉旨撰述的六部之外,还有李延寿所修的《南史》和《北史》,则是继承父亲的遗志,也是出于他个人的愿望。《南史》通南朝宋、齐、梁、陈为一史;《北史》通北朝魏、齐、周、隋为一史。李延寿从贞观年间开始着手,用了十六年的时间,终于在唐高宗李治显庆四年(659)成书。《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毕一人之功力,可谓工程繁重、浩大,而且南、北二史有很明显的贯通、简练的特点,“亦近世之佳史”。它虽然为私人所撰修,但也不能不受到贞观时期官修史书氛围的影响。
所以,官修的《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和私撰的《南史》、《北史》,这些贞观时期在史著编纂上的重大收获,被封建史家列入我国古代的二十四部正史之中,是理所当然、当之无愧的。
贞观王朝不仅十分注意修史人员的选拔和修史班子的组建,而且还特别从史官制度上对修史工作加以控制。主要的措施,就是由朝廷设置史馆,监修国史。
据《旧唐书·职官志》载:“历代史官,隶秘书省著作局,皆著作郎掌修国史。武德因循旧制,贞观三年(629)闰十二月,始移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
大家知道,禁中是皇帝政治活动的中心之地。把史馆设于禁中,当然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便于记载以皇帝为中心的各种政治活动;二是也利于皇帝对史馆进行控制。
由唐太宗开始。正式确立宰相监修国史的制度,而且从这一制度建立的第一天起,唐太宗就把这一最高文权交付给了房玄龄。他实际上就是代表皇权在控制修史,而且从此制开始到房玄龄病逝之前,从未改易一人,就是在撰修《晋书》过程中,仍以时为司空的房玄龄担当此职,可见唐太宗对房玄龄的重任和信赖。
那么,唐代贞观时的史馆,是个什么状况呢?史学家刘知几曾对此做过很好描述:“暨皇家之建园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而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官修史馆随皇家园林而设,长安的馆址“与鸾渚为邻”,洛阳的馆址“与凤池相接”,而且“馆宇华丽,酒馔丰厚”足见条件之好,待遇之优,故而“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当时的文官、学者能够“得厕其流”,参与这里的修史活动,“实一时之美事”,当是不少人向往、羡慕的所在。
同时,唐太宗在房玄龄的建议和协助下,还采用行政手段,责成有关部门征集史料,并限期向史馆报送。比如,中书、门下要录送时政记;左右起居郎录送起居注;刑部录送法令的变更;户部申报州县废置;各州录送刺史、县令的善政异迹,等等。这样,征集史料的办法具体、明确,搜集的史料广泛、翔实,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史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多样化,体现了设置史馆、官修史书的优越性。
凉州都督李大亮,少有文武才干,为政以惠闻于天下。房玄龄曾在唐太宗面前称赞李大亮有周勃之节,从而深得唐太宗的信任。为了让李大亮通过读史以明“体”与“义”,更进一层地表达其“方大任使,以申重寄”的深意,唐太宗亲自向李大亮赠赐了《汉纪》一书。因为唐太宗和房玄龄认为《汉纪》“论议深博,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同时,也是为了在群臣之中提倡“公事之闲,宜寻典籍”的学史用史之风。
根据唐太宗的建议,房玄龄还开创了编纂本朝历史纪录的新制度。在修本朝史时,房玄龄主张秉公直书,不得曲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