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富爸爸财商培养-期货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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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期权交易(1)

期权交易(OptonsTrading)又叫选择权交易,它同现货交易挂钩,作为股票、贵金属、房地产、特大宗季节性商品买卖保值的手段,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作为一种合同交易,它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买卖,购买期权并非是购买什么实物,而是购买一种权利。期权交易具有极强的投机性,如果没有各种法律制度和管理规则的约束,没有保证金制度的担保,将会严重加剧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商品价格的波动,甚至会导致价格的暴涨和暴跌。在历史上,期权交易曾数度被各个国家禁止或视为非法。但期权交易能够在维护市场流动性和提供最大限度价格保护的基础上,最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期权交易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到了1974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期权交易这种交易方式逐渐受到采用,在世界各国广泛地发展起来。

§§§第一节期权交易概述

一、期权交易的发展历史

英国在18世纪就已经开始了期权交易,由于这种交易在法律中被定为非法,并且许多大公司和银行都不愿意为期权交易提供任何担保,加上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交易量一直很小,得不到发展,1931年英国发生金融危机时,期权交易被禁止,60年代末期,才逐渐得以恢复和发展。

美国在18世纪后期也开始出现了期权交易,在某些州的法律中,期权交易也被规定为非法交易,但交易一直在进行。当时的期权交易与现在的期权交易还不完全一样,当时期权交易一直是场外交易,不由官方授权的交易所管理,并且到期的日子非常短,只有一到二天。

由于当时期权交易投机成分过于严重,又无健全的法规制度进行约束,期权交易就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意妄为,严重地加剧了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商品价格的波动,而且在期货市场上还有许多商人独家或合伙操纵行情,甚至发展到采用欺诈行为,这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和价格的暴涨或暴跌,1933年美国谷物市场由于投机而崩溃,便是一例。这种现象,在英国和美国引起了经济的波动和恐慌,舆论强烈遣责,公众也很为不满。美国即于1936年颁布的商品交易法中规定除咖啡、可可、银和铜以外,禁止其他商品的期权交易。

金融期权的交易仍在进行,从20世纪初开始,期权交易出现在股票市场上,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1934年美国颁布的证券交易法规定,在交易所内交易的股票期权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统一管理,但在1973年4月以前,美国的期权交易一直在场外进行,1973年4月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建立,开始了完全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期权合同交易。不久,在美国商品期权交易被禁止近40年之后,1974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案同意建立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FuturesTradingcomimission,简称CFTC),授权CFTC管理期货交易及有关的期权交易,并规定期权交易必须在指定的期货交易所进行,必须遵守CFTC的有关规章制度。从此,期权交易经法律的认可,逐渐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二、期权交易的概念

所谓的期权就是指在确定的日期或在这个日期之前,按照事先协定的价格买卖某种特定商品或证券的权利。期权交易,就是期权购买者通过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也称保险费)后,获得向期权出售者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商品或证券的权利的买卖。对于期权购买方来说,期权是一种权利,即期权的拥有者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特种商品和证券,而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期权所有者可以在这一段时间的任何时候行使、转卖或放弃这种权利。因而期权与期货交易相比,它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期权购买者可以根据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其所花的代价和最大的损失也只是为购买期权所付出的保险费。

三、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

1973美国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期权交易进入了一个规范化、标准化和有固定交易场所的新阶段,它距1848年美国芝加哥交易所的成立,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期货市场和期货交易的发展为期权交易提供了形成的条件,期权交易是以期货市场的发育为基础,随着期货交易的发展而不断地成长、发展起来的,它们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这种相关性主要通过在价格方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表现出来。在期货市场上,期权的价格总是随着期货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当期货价格上升时,各种投资者及投机者面对坚挺的市场竞相抢购期权,以求在一个预期的更高价格水平上抛出,这时买进期权上涨,卖出期权下跌;反之,当期货价格下跌时,则买进期权下跌,卖出期权上涨。期权价格围绕着期货价格的波动而变化,而期权价格反过来又对期货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整个价格的变化趋势来看,它们具有相同的走势,是密切相关的。

期权交易除了与期货交易具有紧密的联系和一些共同的特点之外,又有所区别。

1.在交易性质上的差别。虽然二者都是买卖远期标准化合约,但期货交易的标的是代表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证券)的期货合同,而期权买卖的则是一种权利,而非任何有形物质本身。期货交易只有在未到期之前,购买者进行相反方向的交易,实行对冲,否则到期必须进行实物的交割。与之相比,期权交易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可以转卖对销,或者甚至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让它自动作废。

2.在风险投资和效益收入方面的差异,从理论上说期货的风险与收益一样都是无限的,而期权交易中期权购买者只承担极小的风险,即只须付出保险费,在价格有利时就可以获得无限的收益,这很少的保险费用可以视为成本投入,实际上已经不再承担价格风险了。相反,对于期权卖方来说,得到的只是有限的收益,而要承担无限的风险,因而许多投机者非常偏好买入期权的投机交易,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可以把损失限制在一个固定的范围内,最严重的损失也就是全部保险费用,而不像期货投机那样可能一下子损失殆尽。另一方面,期权交易的投资比期货更小,资金回报率更高,买入期权所需要支付的期权保险费比进行商品期货投机所缴纳的保证金要少得多。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一般为期货合约的10%左右,期权交易的保险金一般不高于期权合约总值的5%,甚至更低。这使得同量的资金可作更多的交易,资金回报率提高一倍,更具吸引力。同时,因为所需投入的资金少,甚至一般工薪阶层的人士也能参加交易,增大了市场容量。正是由于在期货市场上具有众多的投机者,才能使得期货市场具有更高的流动性。所谓流动性是指交易人士可以在市场上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进行买和卖,如果流动性差,交易不易达成,就会有不少投机者退出市场,同时又阻碍新的投机者进入市场。整个市场投机者的减少,就会降低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市场缺乏生命力,就难以维持长久,这就是期权交易对期货市场的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作用。

四、期权交易的分类

(一)根据期权交易买进和卖出的性质划分

1.看涨期权(也称延买期权)购买该种期权的交易者有权利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常称交割价、协定价格、敲定价格或履约价格),在约定的日期前,向期权的出售者买入该期权权项下的资产。当人们预测某种商品或资产的未来价格趋于上涨时,就会购买看涨期权。

2.看跌期权(也称延卖期权)购买该种期权的交易者有权利按照协议价格在某个日期以前,向期权的出售者卖出一定数量的资产或证券。当人们预测某种商品或资产的未来价格会下降时,就会购买看跌期权。

3.双向期权这是买方同时购进了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买方可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合约所确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某种商品和资产。当投资者预测某项商品或资产的未来市场价格将会有较大波动,并且波动方向捉摸不定时,便乐于购买双向期权,因为不管市场是大幅度上升或下降,对其均有利。因而购买双向期权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一般高于前两者。而双向期权的出售者则相信该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不会太大,所以乐于出售该项期权。

出售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买方支付的保险费后,在期权的有效期限内,只要买方行使期权,他就必须履行按约定价格向买主出售或购买规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期货的责任,并承担价格波动的任何风险。期权出售者可以在收到商品结算所发出期权行使通知书之前通过购进同数量反向期权的方法,进行对冲,但期权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使期权出售者尚未收到该通知书),他也不能再采用购买对销性质的期权来解脱责任,只有在期货市场上作对冲交易来抵销那份因期权购买方行使期权而取得的期货合约。

(二)根据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划分

1.优价期权当看涨期权的协定价格与期权保险费之和低于现行期货价格,或看跌期权的协定价格与保险费之差高于当时市场上的现行期货价格时,称这种期权为优价期权。

2.劣价期权当看涨期权的协定价格与期权保险费之和高于现行期货价格,或看跌期权的协定价格与保险费之差低于市场的现行期货价格时,称这种期权为劣价期权。

3.平价期权当看涨期权的协定价格与期货保险费之和或看跌期权的协定价格与期货保险费之差等于现行期货价格时,就称为平价期权。

(三)根据履约时间方面的区别来划分

1.美式期权是指在美国实行的,期权的购买方可在合同生效至到期日之间的任何一天行使期权的方式。

2.欧式期权是指在欧洲实行的,期权的买入方,只能在合同到期日进行交割的期权行使方式。

这两种期权的做法大致相同,只是美式期权比较灵活,购买方可以在有效期内最有利的时侯行使期权,而欧式期权,比较死板,期权买方只能在到期日进行交割,不能有任何提前。

五、期权交易的合约要素

期权合约是期权交易双方确定交易关系的正式法律文件,一般说来,期权交易中合约的主要要素有:

1.买方:指买进期权,付出保险费,期货选择权的购买方。

2.卖方:指卖出期权,收取保险费,在买方行使权利时负责提供期货的责任者。

3.权价:也叫保险费用,是买方为获得期货合约选择权而付出的费用。与期货交易类似,期权合约的其他条件都是事先已经商定好的,只有期权合约的权价由期权买卖双方的经纪人在期货市场通过公开竞争形成。

4.交割价:也叫协定价格或敲定价格,是指期权买方与期权卖方在期权合约中确定的某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这是期权台约与期货台约最重要的区别,一般的期货台约中没有也无需有。交割价由商品交易所规定,同一期货商品至少有五种不同的价格在市场买卖,分别高于、等寸、低于该种商品朗货合约的时价,若以后期货的价格发生变化,则随之再推出新的相应的期权交割价。

5.通知日:当期权买方要求卖方履行合约时,他必须在期权合约最后有效时间(到期日)之前的某一天预先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有足够的时间作好履约准备,这一天就是通知日。

6.到期日:是期权购买者能够行使期权的最后有效日期,超过这一天买方所有的权利自动作废。期权合约的交货月份与期货合约交货月份相同,但期权到期日通常是规定在相关商品期货合约交货月份之前一个月的某一天。这样做是为了让期权卖方在期权买方行使权利而必须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时,能够有一段时间在期货市场进行反向的期货合同交易,实行对冲,以避免期权出售者极不愿意或不准备接受的现货交割局面。例如,9月份期权合约的到期是在8月份,但名称上仍叫做9月期权,因而在9月份商品交易所内就不会再有9月期权合约的买卖,期权在8月份已经到期。关于期权的名称上和实际到期日之间存在差别,这一点应该注意。

§§§第二节期权价格及经济功能

一、期权价格的确定

期权价格是期权买方为获得某种商品或证券的购买或出售权利向卖方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一般情况下,期权合约的价格大约为期权台约所买卖商品的协定价格的5%左右,假如一份9月期权合约以每吨200美元的价格购买小麦,则这份期权台约的权价一般就是10美元,期权合约在未到期之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转卖,期权合约的价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交易商品或资产的期货价格和市场价恪而变化的。如刚才所举的例子,期权的权价为10美元,但随着时间的变化,9月份小麦的期货合约价格不断上涨,已经涨到了每吨300美元,则这份期权合约的价格也随之而发生变化,会涨到15美元左右。

影响期权价格的主要因素有:

1.期权交易商品或资产的市场价格、期货价格及其与期权合约协定价格之间的关系。因为某种商品与资产的期货价与期权成交价两者都反映了人们对该种商品或资产的价格预期。一般地,期权交易商品或资产的交割价越是低于同类商品或资产的期货价格,保险费越高,反之,期权交割越是接近或超过期货价格,其保险费越低。

2.期权有效期限的长度。一般说来,期权合约的权价与其有效期的长度成正比,其有效期限越长,它的价值越大,权价也就越高。很显然,一份明天就要到期的期权合约,其交易商品或资产价格在这一天之内一般来说发生较大幅度升降的机会较小,当然价格会大大小于另一份有效期为3个月的期权合约。所以期限越短,利用期权对某种商品或资产的价格进行风险防范和投机获利的作用越小,其权价也就越低。

3.期权交易商品或资产价格的波动程度。某种商品或资产的市场越是活跃,做期权的意义也就越大,这种期权合约的价值也就越大,其保险费也就越高。一种价格很少变动的商品资产也就没有什么必要进行价格风险防范,因而也不可能提供较多的投机获利机会,其进行期权买卖的意义自然低于其他商品和资产,保险费也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