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套期保值是指卖出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同等数量的期货,以防现货卖出后价格上涨所带来的风险,或者是将来某一时期需要买进现货,为了防止上涨带来损失,先买入同等数量的期货。买入套期保值又称做多头或者是买入对冲。
套期保值者一般都是实际生产者、消费者,或者是拥有商品的未来出售者和商品的未来购买者,或者是拥有债权将来需要收款的人,或者是负有债务将来需要偿还的人。参加套期保值活动,要注意以下二条基本原则。
1.具备承受现货交割的基础,买卖的商品一般是各个企业在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使用的,即真正做到为保值而套期,以套期来保值。这是同投机套期的最本质的区别。
2.把握相反的交易方向,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现货市场上若买进,期货市场上则卖出,反之亦同,利用两者间互相弥补的作用以达到抵御价格风险的目的。
二、价格形成功能
价格形成功能也可以称之为价格发现功能,它具体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变化趋势成为价格形成的要素。首先,远期合约的买卖活动,以渐进的程序探明和显现出未来的“行情”和“市情”,从而提供了实际可能,使人们从未来看现在,放远视野考虑定夺“随行就市”问题;其次,技术进步及其相关联的社会经济发展,作为隐性的变化,亦在远期合约买卖活动中得到反映;另外,在以后的一定期限内,生产量的增减或消费量的增减等潜在变化,都可以在期货市场上捕捉清楚,并进行方向性的认定。于是,上述各变化趋势,都从期货市场反馈到现货市场,为价格的形成提供超前的、动态的、大容量的、深层次的信息。
2.商品、资金、外汇的高流动性成为价格形成的要素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相互依托,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在运作中相辅相成。合约的超前买卖在先,现货的实际交割在后,实际上远期合约能在越来越大的数量上替代市场运作中的商品库存,以及资金、外汇的沉淀和呆滞,建立起高流动性的市场运作过程。这种高流动性,以获取新的经济效益为前提,相对减少流通费用,降低交易成本,使价格构成更加坚实可靠,并充分发挥出引导市场竞争方向的作用。
3.预期、试验、调整等行为成为价格形成的要素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并存,必然带来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连接方式的变化,出现时序、内容、效应上的双重性。这时,与现货市场单一运作的方式相比,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不再只停留在短期估测水平上,因为从即期到远期的拉长,中间所形成的时间跨度,为买卖活动重复进行提供了时间机会。有如此宽松的时间供以评估自己的行为,即使作现货交易的也要考虑预期效应,做期货交易的人们就直接表现出预期行为。在预期行为过程中,往往夹杂着的试验行为,即打算通过自身的参与,摸索探明适宜的供求关系和可作买卖的程度。根据从试验行为过程中得到的信息,人们自然要相应地、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买卖份额和对某一市场的参与、利用程度。预期行为、试验行为、调整行为构成一个连锁过程,作用于价格的形成也是必然的。
综上所述,期货市场引起的市场构成,市场运作方式,市场环境诸方面的一系列变化,都会不同程度地透入具体价格形成。这种情况先体现在进入期货市场的商品上,随后体现在其他相关商品上,最后体现在整个社会的所有商品上。
三、资源配置功能
期货市场运作的最大经济意义在于促进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期货市场的建立,众多的场内经纪人执行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卖指令,通过公开竞争达成了交易价格,这种价格真实地反映了买卖双方的意见要求和对未来价格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涨落的预期,反映了某种商品的市场供求平衡关系和未来某段时间的价格水平。这种价格水平,是该种资源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所能带来的效益的机会成本,而这种价格水平又影响了整个市场的价格,从而使得资源向效益最大方向流动,达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效果。
期货市场提高了商品的流通效率,大量投机者的参与,使期货市场交易量变得很大,提高了商品的流动性,促进了整个市场的有效发生性;另外,通过一种商品的期货市场,该产品各种不同的、分散的产地市场被联系在一起,使整个市场更具完整性,商品生产者可以很容易地从期货市场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因此期货交易加强了商品的流通性,增强了市场功能,促进了资源的更有效利用,达到了优化配置的结果。
§§§第四节期货市场的特点及类型
一、特点
在国家制定的期货交易法规和交易所制订的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下,交易商按严格的程序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期货交易所不断准确地传送价格信息,交易所的结算单位在每天收市后根据会员交易的情况对会员的保证金帐户进行管理。
纵观各国的期货交易,这种交易形式有如下一些特点。
1.期货交易的商品,其品质、质量和数量具有标准化的性质。非标准化的远期合同发展成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发展的里程碑。在这种形式上,有关产品的品质、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都是由交易所事先规定的,所有的交易者对此者是清楚的,唯一不定的因素是价格。这种标准化合约便于集中交易,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可以在期货交易所内公开按规则交易,最重要的信息是交易的数量和价格。这样的标准合约使交易量大增,同时决定了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2.期货结算特殊,付款方式一致。在交易所内每个交易者在交易池中与他的对手进行交易,当交易发生并被结算公司记录后。双方需要认定这种交易,一旦双方确认这种交易发生,结算单位就变成了交易的第三方。买卖双方不再直接发生任何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买者有责任从结算公司接受交货,卖者有责任交货给结算公司。在交易所建立了完善的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在成交时只须按比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给结算单位,在交割时交清全部货款。
3.期货市场信息准确、直接、可信度高;价格公开、公平,市场交易透明度大,行为规范。期货市场的原则很多,其中公开竞价原则,价格公告原则和反垄断原则是保证期货市场的公开竞争和市场规范的重要原则。公开竞价原则要求所有的期货交易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进行。所有进场的交易者都必须以公开报价或应价的方法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这种方法能保证进场的每个交易者获得均等的交易机会,并按各自的意愿成交买卖。价格公告原则要求所有在交易时达成的交易和价格必须向交易所会员报告并公诸于众,从而保证了期货价格及时准确地送达给交易者。鼓励自由竞争,限制垄断行为是期货市场的又一项原则,交易所反垄断措施主要有:a.规定期货合约买卖的数量。b.规定每日价格波动幅度,当交易价格超过或低于规定的价格上限或下限,交易所自动停板,结束当日交易。c.规定大户交易者提供明确和详尽的交易报告。
4.期货市场是买卖双方直接聚合地,成交方便灵活,交易效率高。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指定的交易池内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主都聚集在一起,交易者能在众多的交易者中发现自己的对手,增加了成交的机会,且期货交易手续十分简便,交易效率高。
5.由于期货交易是一种远期交割的贸易,且合约标准化,可以转让,因此在到期前可反复转卖倒买,而无须真正拥有钱或货(即可买空卖空),从而导致了投机活动,活跃了市场,为减少风险,套期保值者提供了条件。
二、期货交易类型
期货交易按交易的对象来分,通常分为商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和黄金期货交易等。
1.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货交易是指除了金融、股票、黄金、外汇等“广义商品”外的有形商品(如农副产品、金属材料等)的期货交易。
商品期货交易是按一定规则章程及交易所统一制定标准期货合约进行的。它是一种最典型、最古老的期货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