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姓氏家族婚丧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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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回族的丧葬习俗(2)

回民在给亡人穿克番时,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脑水、香水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腐驱虫,也是对亡者怀念的反映和表现。同时,还要用《古兰经》或钱物等,向亡者举行“转费达”仪式,即替亡人赎罪。在转费达后,将亡人放在塔木匣子(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担架)里,入匣时用布单和其他物品遮住太阳,起灵时由四人或六人抬起。

抬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换人,但匣子不许落地。回民反对雇人抬灵,一般都由直系亲属担任。

5.殡礼

回民称站“者那则”,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

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也有的根据亡人的遗嘱来确定,不论辈分、地位,只要懂伊斯兰教教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即可。

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举行,有的在院外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进行。从宗教意义来说,是生者代死者向安拉做最后一次礼拜,但系一种意向性的礼拜。其形式跟礼拜差不多:先将尸体放在西边,主持人靠近埋体站立,其他参加者都脱鞋随后排队站立,诵《古兰经》片断,并举意,求真主饶恕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祈求活就活在伊斯兰教道路上,亡就亡在“伊玛尼”的根基上。

之后,向左右说:

“色俩目。”至此殡礼结束。回族人的殡礼一般不在日出或日落进行;妇女不参加殡礼,不送葬。

6.下葬

回族人的坟墓全都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且口大底小,丧主家一般要求把坟坑打得宽敞一点,但并不是越宽越好,而是要达到一定的尺寸规定,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尺至六尺;土质较软的地方,深约一丈。坟大约长六尺、宽三尺。在坑底的西边挖一个与坟坑平行的深洞,大约长六尺、宽三尺、高三尺,其形状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底。这个小洞人能弓身出入。在地下水位较高或易崩塌的沙滩上,一般只挖一个三尺左右的坑,同时准备一个无底石椁或木板盖住尸体。

下葬时,两个人先到坟坑里,其中一个到小圆洞里。然后打开木匣子,由四人将尸体缓缓放入坟坑,再慢慢送进小洞里,使尸体头北脚南,仰面而卧,面向西方(因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之后,先用土坯垒好小洞口(忌用火烧的砖),然后填土掩埋坟坑。填土过程中,如果谁干累了把锹扔下,另一人拾起来再干,不能接着锹干。坟墓堆起来,外形犹如鱼脊形或凸形,有的在坟墓上压上些土坯,有的压一些石子,防止风雨侵蚀。广西等地的回民在墓穴上一般都盖五块青石板,大都是亡人生前自己准备的,其目的是使墓更加坚固。

回民的坟墓与汉民的不同,它不是圆坟,而是长坟,不起坟头。

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者跪听祈祷。丧主要为亡人散乜帖,数十元、百元不等。有的丧主除了给送葬人散乜帖以外,还要给每人散一顶小白帽戴孝,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给主持殡礼的人和洗尸的人。

回民对坟地很重视,一般都要打埂或打墙围起来,禁止在坟地周围修猪圈、厕所,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坟地大小便。禁止在坟地放牧,不许从坟地上取土,搞建筑,以防止坟地倒塌。

回民在陆地一律实行土葬,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远渡海洋时,可实行水葬。中国古代不少回民到圣地麦加朝觐,途中若逝世了,则在尸体上缠一块石头或铁棒,葬入水中,以免尸体浮在水面上。

7.纪念亡人

回民把纪念亡人叫干“尔麦里”,主要是纪念已故的亲属、朋友、教主等。

纪念亡人一般根据亡人无常时间的长短来采取不同规模和方式。

纪念从人无常后埋葬的当天晚上开始。丧主家要煮“米粥”,炸油香或烙油香,请操办丧事的人和阿訇吃。回民称当日晚上的这种纪念活动为“霄夜”。家里有会念经文的就自己去“走坟”,不会念的要请阿訇或懂经文的满拉等去走坟,一日五次,共四十天。回民认为在四十天之内,亡人的灵魂还在家。丧主家每天要点香、烙油香,做“都阿”向真主祈祷,家里的其他人还要哭丧。直到第七天,回族称为“头七”也叫“七日”,这天丧主家要宰羊、宰鸡、炸油香,请阿訇和满拉以及有威望的回族老人若干人,到家里念经、吃油香。丧主家为了搭救亡人,求真主开天堂之门,还要给来念经的所有人散乜帖(施舍),之后,还要给亲戚朋友、邻里乡亲散油香。到了“二七”、“三七”,规模很小,有时不请阿訇,只是烙些油香,散给左邻右舍或贫穷者。

到了四十日,认为亡人的灵魂要离开家了,要大干“尔麦力”。早上先请阿訇走坟,完了请阿訇以及亲戚朋友和乡亲们到家里来吃油香,有的还给丧家散乜帖。从此以后,在百日、周年、三周年、十周年、三十周年仍要宰羊、炸油香,大干尔麦力。过了三十周年,有的就不再搞大的纪念活动了。

回民对教主的纪念规模很大,称教主为“导师”,也称“老人家”,逝世后尊称为“太爷”,对某一教派的创始人一般称为“道祖太爷”。如虎夫耶门宦的老太爷洪海儒的祭日7月24日;哲赫忍耶门宦的马明心祭日3月27日。遇到这些祭日要举行盛大的尔麦力聚会,宰羊上百只,宰牛十几头,有一万多回族群众陆续去走坟、吃油香,还有的千里迢迢从外省区赶去参加祭日活动,表达对老太爷的尊敬与忠诚。

三回族丧葬民俗的特点

回族的丧葬民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是回民聚居区,还是回汉杂居区,总起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民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人是由泥土造成的,死后仍归于土中,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民有句俗语说:

“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回族实行土葬,并且亡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土葬是在少数民族和一部分汉族当中普遍实行的一种葬法,它的类型有好几种。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著《天方正学》说:

“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民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木匣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员在内,他们坚持土葬,忌火葬。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据了解,回族当中有这样的传说,说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无常后所受之刑。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无常的人不用火刑。

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无常,下午埋;晚上无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过三天。也有个别特殊情况是在第四天埋的。

清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

“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葬逾时矣”。现在回族地区人亡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后,先埋人后等待处理。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现象发生。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

“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所以,现在回族人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缠身。有的阿訇带头从俭办丧事。如甘肃省平凉县的马连云阿訇生前有遗嘱,无常后不请客,不收钱,他的克番(尸衣)都是用平时戴过的戴斯塔尔(缠头布)缝制而成的。

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

如泉州回民《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殓不重衣”,这就明确肯定了回民无常后不穿着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缛节,禁止送花圈幛联,待葬期间不宴请,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一般不动用车辆,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童女等纸火。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奠。据《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葬俗“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器”。由此可见,回族在处理丧事中早就注意节俭了,这种风气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公墓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回族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绝不允许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

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第六,其他。回族丧葬中的有些仪式和活动,是回族对亡人表示怀念或纪念的一种形式,并非伊斯兰教所规定,也不是必须遵守的圣行。如亡人入土前的焚香、传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七日、月头、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动,虽然都举行宗教仪式,也都有所托词,但主要表现亡人亲属代亡人赎过,祈求安拉饶恕亡人生前过失的善良愿望,是回民在长期的纪念亡人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

回民的葬礼,从以上情况看,虽然有其节约、俭朴的良好习俗,但仍有些不足。处理丧事还花不少钱,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处理丧事时卫生工作需要注意。回民抬尸用的担架或木匣子抬完尸以后,消毒跟不上,易传染病菌,是很不卫生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落实,有的地方建起了回民殡葬服务处,如南京市于1979年就已建立了“南京回族殡葬服务所”、长春市建立了“回族殡葬服务馆”、兰州市也建立了回族殡葬服务馆等等,这些殡葬服务机构,深受广大回民的称赞和欢迎,设置了具备卫生消毒条件的亡人冲洗房,暂厝亡人的冷藏设备,等等,方便了城市回民群众,减轻了群众的负担。过去处理丧事一般都要花费上千元,现在殡葬所从停尸、洗尸、穿克番,一直到下葬,只花二三百元。从南京市、长春市建立回民殡葬所,笔者想到,如果其他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建起殡葬服务所这种类似的服务机构,不仅处理丧事干净、卫生、经济、方便,而且还有助于“殡葬改进”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