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淡然的人生不浮躁:周作人幸福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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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生活艺术(10)

鲁迅在临终前不久写了一篇情文并茂的散文《死》,对于死的问题也作了详细的分析,并且对于自己的死也作了深入的思索。他分析了各个阶层的人对于死的认识和态度——穷人有穷人的想法,小康有小康的幻想,富人有富人的奢望,真正是五花八门,洞照了灵魂。至于他自己,他说是属于“随便党”——对死看得十分随便,这也不是毫无所谓,而是认识到它是人生的最后归宿;而在此之前,甚至在临终的一刹那,自己还应该坚持认定的所是所非,决不模模糊糊。这实在表现了他的堂堂正气和铮铮铁骨。

周作人写这篇《死之默想》时,才不过四十岁,离死还远得很。他并非从自己的角度来谈死,而是一般地议论死的问题。但从议论中也可以看出他对于死的认识和态度。应该说,这时他对死的认识和态度也应该和鲁迅一样是属于“随便党”,即认为死是必然的,并不可怕;人岂但不可能不死,而且“不死”也毫无意义;与其毫无意义地“不死”,倒不如实实在在地面对短暂的人生——“在这被容许的时光中,就这平凡的境地中寻得些须的安闲悦乐。”这种认识和态度,总的说来乃是唯物的,积极的。

值得指出的是,《死之默想》谈的是人生大问题,是极为严肃的问题,然而通篇语气情调十分轻松幽默。这本身就表现出作者对死的认识和态度。作者采用设问再予否定的手法,对于怕死的原因做了细致的分析。他认为人们怕死的原因大体有三:一是死时的苦痛;二是舍不得人世的快乐;三是顾虑家族。然而他又反证:

即便是无苦痛,是否人们就乐于去死呢?他用了一位远房伯母投河寻死因怕水冷而又走上岸来的例子,似乎在说明苦痛比死还可怕,其实这是一个很幽默俏皮的写法,意在说明寻死者并未下最后的决心, 因为死而不苦痛还未经证实(也不可能证实),所以对这一项只能存疑,至于顾虑家族,恐也是个问题,因为有了钱可以不顾虑家族了,但本人那时也不一定舍得去死。再如贪恋人世快乐,可有“许多乞丐,都已没有生人乐趣,却是苦苦的要活着”,可见这点也并不能成立。如是说来说去,就可以知道求生恋生是人的本性了。当然作者的本意并不在证明这样简单的命题,更深的意思还在通过这样正反的分析、幽默的打趣,来说明生也艰难,并且生和死原没有很大距离,死固然是可怕,但苟且地活着也不见得有太多的意义。

如果说,本文前面的大半部(前四个自然段)是在幽默打趣地谈论生死问题,那么,文章最后(第五自然段)则比前略有不同,而是较为严肃地接触到人生意义和价值的问题了,尽管在这段文字里也充满幽默打趣的语言,但情调却要实在得多,深刻得多。他是在指出:从唯物论的观点看,“不死”是不可能的,苟活是不值得的。与其无所事事地像仙人那样活二百万年,也“只抵得人间的四十春秋”。问题的关键是有意义地活着,即便是“凡夫”也无不可。可惜的是周作人自己后来并未恪守这一原则,没有坚信他此时的所是,摒弃此时的所非,在紧要关头走错了一步,做了没有气节苟活人世的汉奸文人。细细分析,就在他面对生和死的天平,过多考虑了生,不敢正视堂堂正正的死。这或许是堕入了他在本文前半部设问的几种怪圈中而无力自拔吧。此时他已洞察且已透辟分析过的三种怕死原因,在关键时候他竟反而模糊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出人生悲剧。

本文在艺术手法上先设问继分析再否定:分析时既举具体例证,又作严密推理,还引出神话故事;语言风趣生动,既有形象描绘(如说“被猛兽咬死痒苏苏地很是愉快”,就“一定有许多人裹粮入山去投身饲饿虎”),又有一些反话(如说“近来因为政府替我们储蓄,手头只有买茶的钱”),总之,把关于“死”的问题写得饶有趣味、又给人启发,确显出了作者的艺术功力。

匠心独运 两面三刀

“三一八”惨案发生后,周作人除写了《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这样的文章,明确表达对暴行的谴责和对死者的哀痛,还写有几篇或漫谈随感、或隐晦曲致的短文,《死法》即其一。

《死法》一文,和《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风格迥异,应该说是很有特色的文章。此文以谈死为名,含蓄地表达了对于三月十八日死者的悲哀。所谓以谈死为名,即通篇谈的是死的形式(即‘死法”),如果不是最后点出了“三月十八日中法大学生胡锡爵君在执政府被害",读者实在无法猜透他写作此文的本旨,就是说不知他所云为何。

周作人写作此文,当然不是兴致所至,无的放矢,而是有感而发。达“有感”就是胡锡爵君的被段执政的枪弹射杀。然而作者又不是直接写胡的被害,(文中写胡的被害,所占不过一行多文字)甚至全篇所论者似与胡的被害毫不相关。

是真的无关吗?当然不是。因为通篇谈死法,都是为了最后落实到胡君的死法——饮弹毕命;此前所论,不过是铺垫,是渲染,是伏笔。那么,作者为什么要用如此笔法,是有话不敢说出吗?也当然不是。周作人写了《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话说得相当明确,证明他不是不敢说。《关于三月十八日的死者》能够发表,也说明当时并非如后来那样,发表文章一定得用“曲笔”,如鲁迅所说是“带着镣铐的跳舞”。周作人之所以这样来写《死法》,完全是艺术表现方法问题。古语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这只有大家里手才能做到。《死法》全是“喜笑”,毫无“怒骂”,然而它确不失为一篇让人读而不厌的奇文。

死难烈士最严重的实质问题是被杀死——牺牲了,生命结束了,内体不存在了。对于当局的暴行,对于革命烈士的牺牲,当然(也主要)应该从政治的、社会的以至历史的、哲学的等等角度做文章,周作人这篇《死论》却是选择了生理的角度,把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种种意义糅进了“生理学”之中。这不能不说是他独特的构思、新颖的写法。应该指出的是,周作人在这篇文章中谈死,又决不是认真谈生理问题,不是写生理学讲义,而是极其轻松,极其幽默地谈各样死法,其轻松幽默甚至达到有些玩笑的程度。譬如他说“统计世间死法共有两大类,一是‘寿终正寝’,二是‘死于非命’”,而“寿终正寝”除了“老死”和“猝毙”较无痛苦外,“病故”就痛苦得很,实在算不得“好死”;想“好死”就只好“求诸死于非命”,因为“非命的好处便在于他的突然”。然而“死于非命”,钉死于十字架也“不很好”;杀头又“不大雅观”,因为头被砍下“孤零零的”“像是一个西瓜,或是‘柚子’”“身体太走了样”;“吞金喝盐卤呢,都不免有点妇女子气,吃鸦片烟又太有损名誉”;“怀沙自沉”(即溺水)“倒是颇有英气的,只恐怕泡得太久,却又不为鱼鳖所亲,像治咳嗽的‘胖大海’似的,殊少风趣”;上吊“据说很舒服”,但“据我看来也有很大的毛病”,便是死相难看。于是“想来想去”“最后想到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因为“在身体上钻一个窟窿,把里面的机关搅坏一点,流出些蒲公英的白汁似的红水,这件事就完了:你看多么简单。简单就是安乐,这比什么病都好得多了。”你看,这些话简直无一句是“正经话”,全是玩笑或者反语(谈枪毙部分)。他好像是在“恭维”段执政府给予了胡锡爵等烈士以“好死”,实际上不正在说反动政府草菅人命,以杀人为儿戏吗?这就像一个人对死者由悲伤而极于苦笑,苦笑而极又在笑声中挤出了悲伤的眼泪。如果说迟钝一点的读者还不能从这苦笑中品出伤心的滋味,那只要再读下去,读到作者为胡锡爵开追悼会而写的挽联,就不能不有所悟了。因为上联明明写道:“什么世界,还讲爱国?”,这愤激之语“什么世道”,不正是“如此黑暗”等的同义语么?下联“如此死法,抵得成仙”则全是反语。而这篇散文《死法》,可以说就是由这下联而来,是这下联的衍义,连文题都是来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