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0年代,勃列日涅夫已基本上掌握了党政军大权,苏联在这一时期的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大为增强。美国因为陷入越南战争,无力顾及非洲,加上非洲国家在独立后各种矛盾和冲突明显上升,给苏联扩张以有利时机。当时苏联与非洲国家进行广泛接触,几乎同所有已独立的非洲国家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或双边关系。勃列日涅夫不仅提供了超过赫鲁晓夫时期几十倍的军事援助,而且直接向非洲国家派遣了大量军事人员,使得苏联在非洲的活动带有军事扩张的色彩。70年代中期苏联对安哥拉进行军事干预,将古巴雇佣军空运到了安哥拉,并以此为开端,把古巴雇佣军派往好几个非洲国家,介入当地的争端。从此,苏联在非洲的扩张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并且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在非洲大陆取得了巨大突破。从非洲南部大西洋海岸的安哥拉,到控制红海通道的埃塞俄比亚,都驻扎了大量古巴雇佣军和苏联军事人员。至70年代末,苏联及其卫星国的军队共计6万余人,分布在非洲17个国家;非洲7个沿海国家被苏联控制,使用的港口、机场、导弹基地、军事通讯站等设施多达20余处。苏联在非洲的影响大为增强。
3.苏联向非洲输出社会主义模式
早在60年代初,苏联就提出“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理论,向刚刚取得独立的非洲国家大力输出。当时苏联非洲研究所所长伊·波铁辛专门写文章,宣称非洲各国已具有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客观前提”和“实际可能”,并把加纳、几内亚和马里等国作为其在非洲推行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模式的样板。
苏联向非洲输出社会主义模式,首先表现为,苏联在非洲一些国家支持建立苏联模式的“先锋党”并走“非资本主义道路”。苏联扶持某些非洲民族主义党派,称他们是“革命民主派”,只要同苏联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他们就可以转变为社会主义者;它们所属的政党,经过改组也可从“先锋党”逐步演变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他们可以借助“先锋党”领导人民通过“非资本主义道路”,进入“社会主义”。60年代初,苏联同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建立了关系。1962年,苏联首次邀请非洲国家的执政党参加苏共二十二大,并把它们称为“革命民主党”。1966年,苏共二十三大时,又邀请了8个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参加,并同这些代表以“同志”相称。1969年勃列日涅夫在世界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大会上,把这些政党称为“战友”,同马克思主义者“同属一个阵营”,认为他们在国内采取了“以社会主义为前景的建设方针”。
其次,苏联通过外交、政党、群众团体和文化艺术等渠道,通过加强政治和思想渗透输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以保证这些国家的“革命不致中断”、“偏离”或“越轨”。从1961年到1975年,苏联同36个非洲国家发展了双边关系,往来达1965次。截止1977年,苏联在非洲已建立各种类型的学校100所,其中高等院校15所,中等学校13所,各种职业学校72所,留苏非洲学生已从1961年的900人发展到1976年的11300人,和1979年的14690人。非洲留学生已占第三世界留苏学生的百分之五十刘静:《苏联对非洲的扩张渗透》,《西亚非洲》1981年第6期,第17页……苏联还根据援建项目在受援国就地组织培训以及在当地建立教学中心,共培训了非洲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达20万至25万。在苏联实习的非洲工程技术人员每年保持在5000人左右。
苏联大力向非洲发展和扩张,按其一贯冠冕堂皇的说法,是发扬“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推行“世界革命”,但实际上是输出苏联模式的“超阶段”社会主义,以便控制这些非洲国家,与美国争霸世界。
(二)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在非洲的失败
70年代中期,苏联把莫桑比克、安哥拉和埃塞俄比亚等国作为推行其“以社会主义为发展方向”理论的典型。这些国家照搬苏联设计的“非资本主义——以社会主义为方向”的发展模式,推行激进的社会主义政策,企图超越资本主义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那么,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到底是如何实施的呢?
1.过激的国有化政策
非洲这些“直接过渡”的国家,把西方殖民主义组织和殖民主义代理人持有的主要种植园、银行、运输和保险公司、工商企业等收归国有;接着对工厂、矿山、铁路、石油等重要战略资源实行国有化。国有化使重要的生产资料大都掌握在国家手中,并依靠社会主义兄弟国家的外援建立起了一批国营企业,国家独立得到维护,经济状况随之好转,初步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命运,迈向了真正意义上的独立道路。
但与此同时,这些非洲国家无视本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要求以及本国的实际管理水平,认为只要实现了国有化就是社会主义,所以,除了将一切外资和本国私营企业统统收归国有外,还投资兴建了不少国有企业。据对30多个非洲国家的不完全统计,非洲大陆成为发展中国家“国有化程度最高的大陆”。在有节制的国有化取得一定成效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全行业收归国有和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莫桑比克独立前有20多万葡萄牙移民,他们几乎完全垄断了当地的种植园、农产品加工工业、商业和处于初级阶段的工矿业,控制着莫桑比克的经济命脉。1975年初,莫桑比克政府颁布国家干预法,接管白人的企业和种植园,改为国营企业和国营农场。到1979年新年前夕,萨莫拉总统在一次国内记者招待会上说:自莫解阵“三大”以来的将近两年中,“我们逐渐控制了我国的经济命脉,如:煤炭、石油、蔗糖和全部进出口事业”。到1983年,莫桑比克国营部门生产的产品已占商品总数的70%,按计划生产的产品已占国内生产的商品总额的85%唐大盾等著:《非洲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1页……同样,刚果全国人民议会在1974年1月通过法令,取消壳牌、德士古和飞马等8家外国石油公司在刚果的一切商业活动,并将其财产、股票和权益移交给刚果国营石油勘探和开采公司。接着又宣布取缔19家外国保险公司,并将2家外国银行合并成立刚果联合银行,由刚果人担任银行总经理。
过激的国有化产生了以下严重后果:首先是国有企业资金匮乏。过激的国有化行为,导致大量外资抽逃,阻止了外资再注入,并且遏制了本国私营经济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失去了活力。其次,在经济管理方面,不少非洲国家采取了对经济的直接行政干预,限制市场机制正常运行,造成资源配置失当和浪费,产品和劳务价格扭曲。同时,这些“直接过渡”国家严重缺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由于资金缺乏,管理不当,加之缺少监督机构,非洲这些“直接过渡”国家的国营企业普遍效率低下,严重亏损。例如,在莫桑比克,大多数国营企业经营管理很不成功,造成生产水平下降。1975年莫桑比克实行国有化的腰果、茶叶等加工厂的生产水平,只有独立前的三分之一。同样,刚果自1963年选择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以来,已建立60多个国营企业,除极少数外,都严重亏损。1968—1980年间,刚果有60多个国营企业的总产值平均递减3%,国家已补贴790亿非洲法郎,另外还欠880亿非洲法郎的债务。刚果总统萨苏在1979年3月刚果劳动党第三次特别代表大会上也公开承认:“糟糕的管理,导致国营企业今天处于全部停滞和某些企业毫无出路的悲惨状态”,“国营企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并没有起任何真正的作用”同上,第64页……而在几内亚,国有化规模过大,管理不善,不仅严重妨碍经济发展,甚至导致流血事件出现。1975年2月几内亚颁布《经济宪章》之后,取缔私人商业,征收矿产品出口特别税,结果造成商品奇缺,物价飞涨,国营工厂开工率不足20%,人民生活十分困难。1977年8月27日,科纳克里市民,主要是妇女小商贩反对《经济宪章》,要求取消经济管制,允许自由贸易。他们前往总统府请愿,遭到军警开枪镇压,造成流血事件。这是群众对政府过激经济政策的挑战。
2.土地改革的消极结果
非洲这些“直接过渡”国家,大多自上而下实行土地改革,这成为这些非洲国家的一项重要措施。80%—90%的非洲居民是农民或农业工人,非洲国家首先需要解决农民问题。
但由于非洲这些“直接过渡”国家采取了过激的政策,通过强制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大搞农业集体化、合作化,这种迅疾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做法并不适应非洲农业发展条件的需要,结果引起经济关系混乱,造成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停滞,甚至下降。其中,非洲土地改革进行最激烈的是埃塞俄比亚。由于封建土地制度根深蒂固,由皇室、贵族、教会占有的土地占全国耕地的绝大部分,80%的农户是无地少地的佃户。1975年3月临时军政府干部土改法令宣布,废除原有的私人土地所有制,全国土地无偿收归国有;规定凡愿自行耕种者(也包括地主在内)都可分得同等土地,保留自己的农具和耕牛。政府动员5万名青年学生和教师奔赴农村组织农民,全国建立各级农会,约29%的农民成为会员。土地改革除了遇到贵族地主的强烈反抗外,农民分到的土地数量和肥沃程度不等而形成的新矛盾也在激化。
那么,非洲其他“直接过渡”国家,其土地改革的结果又如何呢?莫桑比克政府大力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到1983年,莫桑比克消费合作社大约有50万名社员,其零售额约占全国总零售额20%。另外,莫桑比克政府还特别强调大量投资建立国营农场。截止至1979年,莫桑比克已建立200个国营农场。到1982年,国营农场共占有14万公顷土地,生产的产品特别是出口产品,已占商品农产品总产量将近一半唐大盾等著:《非洲社会主义:历史、理论、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3页……然而,莫桑比克建立公社村和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却收效甚微。到1981年,莫桑比克个体农场仍占耕地面积的94%,产值占农业生产总值80%,而合作社耕地仅占1%,产值占3%同上,第285页……不仅如此,习惯于个体生产的农民拒绝参加公社村和合作社,大量逃往坦桑尼亚、马拉维和赞比亚等邻国,致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在马里农村,以村为基础的合作社计划,管理欠佳,组织不力,没有建立几个成功的合作社。大部分合作社几乎不起作用,许多合作社只在纸面上存在,几乎没有农民怀热情志愿参加。地方权势集团操纵了这个计划,来保护他们的法人或个人利益;而政府的管理不当、组织散乱,也在合作化计划失败中起了重要作用。1965年以后,有些农民开始退出商品农业,到1967年,农民开始反对官方的供销手续和对作物规定的低价格政策。整个农业部门的生产和供销水平随之下降。
综上所述,一些非洲“直接过渡”国家仿效苏联,实行计划经济,过激地推行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非但没有使这些非洲国家很快摆脱不发达状态,反而使它们陷入了发展困境。即使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北非,过度国有化、集体化等激进措施,也造成了它们经济发展的停滞,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一位日本记者在目睹非洲这些“直接过渡”国家的种种窘境后,这样写道:“在非洲大陆的51个国家中,号称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尽管程度有所差别,但约占20%。现在,这些国家在治理国家方面几乎都失败了,经济已经崩溃或面临崩溃的边缘。”韩晓燕,许长路:《学习邓小平关于非洲社会主义问题的论述》,载《西亚非洲》双月刊 2002年第3期,第34页。
到80年代初,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宣布“饥饿问题最严重”的非洲国家,就包括安哥拉、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等“直接过渡”国家。由于经济衰退、债务繁重、通货膨胀等原因,推行苏联模式的这些非洲“直接过渡”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不是销声匿迹、改弦更张,就是转向市场改革,向另一道路发展。这样,在非洲发生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和社会改造,就此以失败告终。
非洲村社社会主义的特征
从前面对非洲推行社会主义政策措施或“直接过渡”的考察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村社社会主义有以下重要特征:
一、回归村社制度
奉行村社社会主义的国家,大多是非洲经济比较落后的农业国。其中,坦桑尼亚和马里,既没有发现丰富的矿产资源,独立时也没有什么现代化的工业,只有粗放的种植业;加纳、几内亚、赞比亚和马达加斯加等国,虽已出现了封建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萌芽,但带有原始形态的村社制度依然存在,在民众中村社的传统思想还有相当大的市场。
非洲村社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建筑在这种传统村社制度及其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奉行村社社会主义的非洲国家领导人普遍认为,非洲传统社会的村社制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因为构成村社制度基本要素的土地公有、集体劳动、互助合作、共享劳动成果等,是与社会主义的原则息息相通的。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是非洲社会固有的“宝贵遗产”,而非洲传统村社制度的基本原则——人道主义和平等主义,也是与社会主义原则相通的,所以,社会主义“盖源”于非洲的传统村社制度。据此,非洲国家领导人认为,非洲社会主义并非外来意识形态及其延伸;在非洲,社会主义乃是回归传统社会并使之现代化的问题,即在村社制度原则及其价值观念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现代社会。
恩克鲁玛认为,人们若要寻找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渊源”,就“必须追溯到村社制”,“社会主义是以村社制原则作指导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恩克鲁玛认为,殖民主义入侵后,非洲社会虽然受到西方的影响,但在很大程度上“无甚变化”。非洲的广大农村地区仍然保持着土地的村社集体所有制,人们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进行耕种,这仍然是决定非洲社会面貌的“主要因素”。恩克鲁玛称:“社会主义可以是而且事实上也是在现代情况下捍卫了村社组织的原则。社会主义就是在村社组织原则指导下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K.恩克鲁玛:《问心无愧》(K.Nkrumah,Consciencism), 伦敦1966年版,第74页。这样说来,非洲的村社制度,就是非洲可以天然接受社会主义的土壤,无须进行社会革命。因为“这两种社会制度所奉行的原则是一致的……这样的社会主义不是要革命,而是要把农村公社制所通行的那些原则,按照新的语言来加以陈述”。同上。
二、跨越阶段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