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米海洛夫斯基就再次回到了他所喜欢表达的这一思想:“人的自觉活动是一种像土壤或气候这类自然力那样的历史因素。”他并不认为在宇宙法则和人的实践活动之间,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历史阶段依次递进的社会秩序,是由历史的普遍法则决定的”,但是,前进的运动是通过具体的人性化的实践来实现的,而社会之行进过程则要由主观因素加以校正。这些行为无论就动机的性质——出于虚荣心、追求财富和荣誉以及履行公民或道德义务等等,还是就行为的方向——加速或迟延倾向的显现,都是大相径庭的。但“各别人物拉向各个不同方向的所有努力,就持平而论和最终结果来看,是保持中道的合力”,显现出的是各种力量的共同向量。个人在这里不仅是共同社会法则的人格化体现,而且也是最直接影响社会变化速度的主观因素。“个人虽然无力为历史开掘出新的航道,但在一定条件下却能阻挡历史的潮流或者加快其前进的速度。”《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第4卷,第100、102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4页。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称得上是伟大人物呢?评价他们的标准是什么?米海洛夫斯基认为,衡量杰出人物的尺度有三:其一,看其活动能否给这个人物提供影响事件进程的支撑点;其二,该人物能够用什么来影响社会生活;其三,该人物的目标和策略手段是什么。伟大人物作为理想型人物发展的最高形式,他赋有非凡的品性,在其社会实际活动中秉持的是先进的宗旨和目标。
这样的人物不是生活的常规,而是一种溢出日常生活的非凡现象。他不同常人之处在于,他有超凡的天性和意志力,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对社会需求的深刻悟性。这样的杰出人物通常出现在两个时代的交汇点,或历史发展的“转折点”上。这种人物的真正伟大之处“要在他的使命和所处环境之间的某种共同点上”加以展现,否则,就不可能存在这一杰出人物本身。所以,杰出人物是环境的产物,是环境形成、造就并培养了他。他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超凡品质,也直接决定于社会制度。比如奴隶占有制和农奴制,它们就不可能让许多人展现出才能来,“成千上万个被围堵戕害的天才中,可能只会遇到一个伊索、一个埃皮克捷特和舍甫琴柯;而在这成千上万个天才面前,费季和屠格涅夫们的天才或许就会黯然失色了”。《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Михайловский Н.К.ПолН.собр。соч。),第6卷,圣彼得堡1909—1911年版,第103页,第2卷,第103、104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4页。
但同时,米海洛夫斯基认为,“伟大人物在相当大程度上也是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因为这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不仅仅属于现在,而且也属于未来。他们以放射着思想光辉的孜孜不倦的行动,“建造着世代永恒的大厦”,“给新的历史时期奠定基础”。《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Михайловский Н.К.ПолН.собр。соч。),第6卷,圣彼得堡1909—1911年版,第103页,第6卷,第103、104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5页。他们通过创建的理想,行进在时代的前面,他们被赋予的非凡品质,也有助于同陈旧腐朽势力的斗争。伟大人物通常出现在社会思想发展的转折关头,感悟着往昔积累的所有优秀成果,捍卫着蓬勃向上的、属于未来的一切。伟人是创造者,也是沟通联结一切进步力量的线索。伟人在其实践活动中一方面服从历史的法则,同时也给每个时代、每个文明阶段带来构成其个性的要素。
4.“英雄与群体论”
对个人历史作用的思考,使米海洛夫斯基转向对另一个题目的研究,即在转折关头、危机和混乱时期以及在社会震荡和人民愤怒喷发的时刻,个人和群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特点。这便是广为人知的“英雄和群氓的理论”。
在《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影响下,苏联史学长期以来把这一理论解释为这样一种学说,认为它歪曲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将革命者推向了个人恐怖的道路,因此是错误和有害的;《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49年版,第13、15页。这种说法在史学中长久地存在着。实际上,这种概括是有失武断的,其不准确和偏颇之处受到了后来苏联和俄罗斯史学家的批评和指正。
实质上,米海洛夫斯基主要不是从政治学、历史学的角度就关于社会进步作用问题提出“英雄与群氓”这一命题的;他更多地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来考察个人和追随他们的群众之间关系的一些局部规律,研究群氓和他们眼中的“伟人”之间相互影响的机理。
从米海洛夫斯基对“英雄”和“群氓”所作的实际界定,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按照这位民粹主义思想家的说法,所谓“英雄”,就是这样的人,他“以自己的榜样,带领群众去从善或者作恶,去干最崇高的事或做最卑鄙的事,去干合乎理性的事或做毫无理性的事儿”;所谓“群氓”,就是指那些“能够被最崇高的或者最卑鄙的,或者既不高尚也不卑鄙的榜样所带动的人”。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译:《俄国民粹派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15页。米氏说,“我们选择‘英雄和‘群氓’这两个术语,并没有什么褒贬的意思”。既然我们把带动群众杀人的酒鬼称作“英雄”,并且把他同真正高尚的人物加以并列,那就看不到对英雄的崇拜,也看不到对英雄,即伟人的否定态度;同样,对作为“群体”的“一群人”也是如此。在这里,关注的只是“英雄”同追随他的人们之间的关系。
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在米海洛夫斯基看来,这里的“英雄”不一定是“伟人”,而只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迈出决定性的一步,而一个群体则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这一步,以便急奔猛撞地冲向那指出的同一方向”。这里重要的并不是英雄本身,而是他赋予由他所掀起的“群众运动”的动因。从这个观点看,“英雄本身可以是疯子、坏蛋,可以是蠢材、微不足道的人”。米氏在此特别强调,“为了避免引起各种可能产生的误解,对我来说,非常需要使读者牢牢地掌握‘英雄’这个词的这一含义”。同上,第818页。(可恰恰是在这里,后来的一些人发生了误解!)他说:“英雄并不是从天上掉到地下来的,而是从地上长到天上去的。创造伟人的环境就是产生群体的环境,只不过是在伟人身上集中体现了分散在群体中的力量、感情、本能、思想和愿望。”同上,第815页。这就是说,英雄是由群众造就的。当然,英雄也有他人所没有的品质,而可能就是这些品质确保了他的成功。比如,他有外在的毅力和巧妙的手腕,善于建立个人威望,有影响别人情绪的能力。甚至他完全可能是个魔术家和蛊惑家,是“懂得催眠术奥秘”那玩意儿的人。
也应特别注意米氏对“群体”的界定过去的著作译为“群氓”,我们依据米海洛夫斯基对“толпа”的定义,译为中性词“群体”。——作者。他说的“толпа”,并不是人民,而是指“人群”、“一群人”、“普通人”。这“人群”并没有人在社会地位上的差别,也没有民族和职业的特点。按照米氏的说法,人群,这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心理现象”,个人和群体的心理现象。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千差万别、各种各样的,但根源于“人们的理念、利益和生活的经济政治条件”。如果不考虑这些情况,就意味着完全忽视了群体形成之前的各种复杂的综合社会现象。但如果放弃对历史危机关头形成群众本能和情绪的具体环境的研究,也是不对的。通常,促使把社会地位和财产状况各异的人们联合起来的,是那类极具正面或极为消极的非同寻常的事件。集体的喜怒哀乐、义愤和抗争,往往是在通常生活条件发生急剧变化的时刻表现出来的。作为发生这一异常反应的人们,逢到这一临时的联合,也直接决定于这些剧烈变化的性质。往往有这样的情况,群众充满着宽阔的胸襟,怀着善良无私的愿望和追求真理的精神,这使人们从内心油然产生一种思想目标一致和同命运的感觉,顷刻间把千百万人紧紧地团结了起来。实际上,事非偶然,愤怒的爆发已酝酿许久,义愤的燃料已蓄积了多年;在一日之内像火山爆发一样,把这些愤怒的岩浆一齐喷射出来,燃起仇恨或残忍的熊熊的火焰,只不过是过去长期蓄积的能量的总爆发。
米海洛夫斯基写道:“在我们无意识的深处,隐藏的不只是粗暴和自私的本能;我们的思想和意志也不时向往善良和光明。”《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第2卷,第97、415、416、434、459、462、454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7页。理智与本性、理性与失控情绪的对抗,也会造成人们一种轻快的兴奋,并且很快转变为良心上的安慰。群众能“为瞬间得到的无限权力”而陶醉,也能为所有为所欲为和横行无忌而迷醉,而短暂的时间一过,他们便会怀着战栗不安,记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为此而感到懊悔不已。——米海洛夫斯基对群众在这种时刻的心理,应该说是体察得很到位的。
在对英雄和追随他的群众作这些一般心理描述的同时,米海洛夫斯基也分析了出现这种情况和决定他们二者之间关系的条件。在他看来,许多情况是,人们往往心甘情愿服从于某个人的意志。之所以会如此,这是源于人们容易激动的情绪,感觉印象的贫乏,利害观念的狭隘,以及人们精神生活的单调。这些弱点,易于使人们的情绪激动昂奋,把他们的内在个性撕裂开来,从而也把他们潜在地变成一个个甘愿由英雄支配的奴隶。正像米海洛夫斯基在《谈自由逃民和苦行僧理论》一文中所写的:“……四周的黑暗,促使人们去吹捧、崇拜地方上的小皇上,一般来说,就是那些享有专横独裁权的人们。群众由于被无能为力的精神负担弄得疲惫不堪,所以,他们期待着那种或是赋有专制权力、或是笼罩着神秘色彩的领袖人物的出现。这类领袖的出现,似乎可以实现人世间普遍的期待。这样的人,大部分都罩着某种权势赫赫的威名,你看,那些伪装的天使,潜称王者,何等神圣,他们有时连自己也相信了他们的使命,有时则自觉地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第4卷,第744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7页。
造成英雄和群众这一情况的另一个条件,在米海洛夫斯基看来,是人所固有的自觉和不自觉的模仿行为。在文明史的各个不同时期,他都观察到了“这种心理动力”所表现出的作用。在基督教支配人们头脑的时代,恰是在宗教传说中基督被钉上十字架的地方,在一些人那里看得到他们手脚上出现的圣斑。中世纪时代的当众屠杀,法国大革命年代当着集聚起来的大众把犯人斩首,这都引起了屠杀和自杀人数的急剧攀升。这就是说,“任何群体,任何聚众的地方,都包含着有利于表现不自觉模仿的某种行为”。《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第2卷,第146、439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7页。
然而,为此就需要“通过某种东西压制有意识的行为”。易受刺激的感情和强烈的印象取代日常单调而贫乏的生活,再加上英雄的那些虚幻的或真实的品质和性格,就能充当加强“模仿效应”的手段。这些群众,这些结成“群体”的人们,情愿不假思索地、顺从地跟随英雄,模仿英雄,只要在这些群众看来,这英雄最充分地表达了组成群众的这些人的思想情绪。他们也善于把自己的偶像抬到荣誉和成功的顶峰,但很快也会对他们大失所望,并把他们丢进遗忘的深渊。《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全集》(10卷集),第2卷,第439、146页;转引自В.В.兹韦列夫:《改革派民粹主义与俄罗斯现代化问题》,第138页。
从上面可以看出,米海洛夫斯基用“英雄与群体”这一命题,主要用意并不在阐述英雄创造历史这一被人们强加于他的这一立意命题。他的中心思想是要说明在危机和混乱关头或在社会震荡时刻,特别在狂热的“群众运动”中,个人和群众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机制,以及他们相互关系的特点。其实,如果用更切合思想家思想立意及其理论内容的表述方式,应该是这样的:领头人与追随他的群体之间的关系。这位民粹主义思想家通过社会心理学对这些问题作了深入的、具有说服力的阐释。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这个问题对于个人崇拜时代的群众运动,对于运动中领头人与追随他的群体之间的关系,是具有极大认识价值的。
作者使用“英雄与群体”这一说法,原是深怕人们误解的,因此反复作了并无褒贬色彩的强调和解释。但恰恰此处,长期以来被人们大大地误解了。“英雄”被单单看成了“伟人”或“杰出人物”;“群体”则被理解甚至被翻译成了贬义的“群氓”。当然,之所以产生这种误解,同作者强调“个性”,并在论述个人在历史上作用的基础上阐述这个问题,是有关系的;但根本原因是《简明教程》在这个问题上所做的误导,引起多年来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对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误解和误读。
米海洛夫斯基说:“创造伟人的环境就是产生群众的环境,只不过在伟人身上集中体现了分散在群众中的力量、感情、本能、思想和愿望。”尼·康·米海洛夫斯基:《英雄与群氓》;见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译:《俄国民粹派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15页。这里在某种程度上含有群众造就英雄的意思,自然带有唯物史观的萌芽。但因为米海洛夫斯基的世界观就整体而言属于唯心史观,对此不能有太高的估计,况且,他整体上没有用阶级观点看待个人、阶级、群众之间的关系,因此,就不能正确理解个人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但也不能像《简明教程》那样把他的命题视为纯粹的英雄史观,而且武断地将此与民意党人的个人恐怖活动联系起来。
从总体上来看,米海洛夫斯基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上,在道德标准的要求上,是接近革命民粹派的,但是在说明社会活动的形式、在斗争方法手段的选择上,又同他们有着重要的分歧。这些分歧鲜明地表现在1873年他与П.Л。拉甫罗夫的通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