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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研究生培养思考点滴

本文作于2007年6月24日。原载杨燕迪个人博客“音乐人文笔录”,未曾公开发表。

每年令人疲惫不堪的学位论文答辩“黑六月”之后,总会引发不少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的思考。

对于音乐学专业而论,显然,研究生教学所带来的挑战和问题远甚于本科生教学。因为这里的中心要义不再是知识传授,而是知识生产。如果说在知识传授层面,更多只是接受和传播先在的知识定理,那么,在知识生产层面,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必然都会触及知识的合法性问题和方法论问题。诸如,什么是知识?谁的知识?为谁的知识?以及为何需要这种知识?所谓的“学术规范”和“学术制度”,盖出于对这些根本问题的意识。如,假设认为知识生产是对前人知识的推进和改善,那么对前人知识的承认、掌握和吸收就是当然的前提。又如,假设承认知识生产具有某种超越个人性的客观尺度,那么严谨、严格的格式要求就是必然的后果。

不妨从三个方面入手来讨论音乐学研究生的培养问题。

第一,就研究生学位论文而言,可以讨论,如何提高选题的学科意识与写作的质量意识。在当前的中国音乐学学科现状中,应该鼓励思考论文选题的学科意义价值——即,某论题对整个学科发展的辐射力和关联性,而不仅仅是论题本身的知识增补价值。学术论题成百上千,为何选择甲而不选择乙,原因固然很多(资料状况,个人兴趣,等等),但在选题时心怀整个学科的发展方向(大到整个音乐学,小到某个子学科),恐怕很有必要。在具体论文写作中,质量保证涉及方方面面。但至少,在格式的严格、严谨和语言的标准、通顺方面,似乎并不很难。有经验的专家评审论文,有时甚至可以“形式大于内容”——只需查看注释是否周密,罗列的参考文献与论题的关联度如何,大约就可以判定论文的总体质量。

第二,就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而论,可以讨论,如何提供合理的内容搭配和有效的教学策略。合理而丰富的研究生课程设置,这是对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实力和学术质量的严峻挑战。理想状况是,围绕某一学科中心,应该有一定数量的明确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某一学科中心的必修课程,同时可以作为另一学科中心的选修课程)。按照德国教育家、思想家洪堡自十九世纪初就开创并传承至今的办学思想,最有效的研究生教学方式,必然是所谓的“研讨课”,即以师生(学生为主体)批判性地研读前人相关文献为主要模式的教学方式。显然,在这里,不再需要统一的教材和教科书,不再是教师满堂灌的“独角戏”。研讨课的学术要求是双方面的。其一,它要求教师必须是某一相关学术领域和学术问题的研究实践者,否则教师将无力主持相关的学术讨论;其二,它要求学生必须积极参与思考和讨论,不但要消化前人的文献和观点,而且应该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思想。

第三,就研究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可以讨论,如何发挥导师的引领效应和研究生的个人能动。导师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具体做法,似乎相对随意。关于导师的教育方式,曾有“放养”和“圈养”的戏说。关于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类型,又有“父子型”“夫妻型”“情人型”和“接生婆型”的有趣归类。不妨设问,是否需要某种相对稳定和统一的带教模式?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导师的课题项目是否可以或者应该挂钩?在研究生方面,如何通过研究生阶段的集中学习,不仅贡献出优质的学位论文(和其他的学术成果),而且从总体上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笔者曾将这种综合素质归纳为四个方面——理论素质、音乐修养、人文底蕴、语言功底),这是一件值得讨论而且亟待解决的课题。

不过,话说回来。所有学院体制下的学术教化,所追求的仅仅是“合格”的学术产品和学术人才。现代工业化的学院体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任务并不是达到最高标准:培养个性化的、天才式的独特个体(最有趣、最独特的学术个体,恰恰是现代工业化的学术体制排斥的——这也许是诸如陈寅恪、朱光潜、钱锺书等大师级学者不屑于在西方拿博士学位的原因),而是追求最低标准:避免产出学术次品乃至学术废品。

当然,总的来说,我们的问题和西方是不同的。西方的问题在于,学术工业的机器正在制造一批批虽然质量合格但却没有个性的学术产品与学术群体。我们的问题在于,还没有来得及造好这样的学术工业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