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何谓懂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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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价值论随想

本文原载《文汇报》2009年8月4日第11版“笔会”。

曾有网友就我有关“音乐作为人文”的理念进一步追问,如果在人文学科中更加强调价值评判,那么与当前文化研究中避免价值判断的倾向如何协调。

其实这是一个相当尖锐的学理问题。就我的切身体会,在音乐文化中,可能在艺术音乐(或用更为中性的术语,“作曲音乐”[composed music]、“音乐会音乐”[concert music])领域中,价值评判会凸显在前台;但对于民间音乐(或称“传统音乐”,或“原生态音乐”),价值判断则必须暂时悬置。我的看法是,由于艺术音乐的根本预设来自十八世纪末以来已经达成“自律性”的“审美法则”,个人性与原创性是其中的本质要义,因而没有价值判断,艺术音乐实际上就会陷入瘫痪。另一方面,传统民间音乐的根本要旨是与民俗生活的关系,以及这种音乐在地方性社会文化中所承担的功能,因而当我们用“审美”的耳朵对这些音乐进行评判时,就有可能成为文不对题的误读。

当然,这并不是说传统民间音乐中没有审美价值的维度(所以才会出现“原生态歌手”的比赛)。同样,艺术音乐也在各种不同的社会中承担着“非审美”的广阔文化功能(因此,艺术音乐的研究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纳入音乐人类学的视角)。

不过,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由于文化生态和思想气候的变化,价值判断成为一个越来越遭到怀疑和批判的思想范畴。坚持审美价值的标准和尺度,越来越被看作是反民主的“精英化”路线,与当前全球性的多元文化态势相违背。所谓“死去的—白人的—男人的”文化经典,不断被解构,被拉下圣坛。这场发端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西方“文化革命”(至今,演化为弥漫全球的“后现代”思潮)与中国的那场“文化大革命”,在最深的意识形态底部,说不定有某种内在的暗合。回想十多年前,阅读英国艺术史大家贡布里希的论著时,看他如此坚守艺术价值、顽强抵抗价值虚无的立场,当时还感到有些不可理解。现在才体会到,这位饱学之士的忧心忡忡,并非是杞人忧天。

但我隐隐觉得,西方的问题和我们的问题并不相同。在价值问题上,西方的文化可能因为价值系统长期而稳固的等级秩序化而带来了困境与束缚,而中国则恰恰相反,自十九世纪末以来,国人因为价值秩序的持续破碎或频繁更迭而无所适从。在这样的态势中,我们的价值立场究竟应该如何取舍?看来这并不是一个轻松和方便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