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孝文本纪第十》记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好皇帝”。这是一篇对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文献。中国后来形成“好皇帝”、“清官”的历史观,这恐怕是太史公始料不及的。“好皇帝”与“清官”等概念左右着人们的价值观与历史观,成为中国自矜独得政治遗产。
造化弄人。奸诈的刘邦后代中竟然出了一位汉文帝这样的仁慈皇帝。毋庸借助史料,简单的逻辑推导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汉文帝之“好”是相对的,因为大一统皇权专制下不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好”皇帝。我想,太史公颂扬汉文帝,不仅是出于“不虚美,不隐恶”的公正,另有他意在焉,其中暗含影射汉武帝的刚愎与专断,也未可知。
大一统皇权专制者何?集权力与权威于一身也。天上人间,郡县州里,统统在皇权管辖范围之内,不受任何约束。这一点与世界多数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大相径庭。世界多数国家,至少神权并不完全归最高行政统治者,即使是政教合一的场合,最高统治者也会对神有所顾忌。统治者绝对不是全知全能的,在“天”或“神”面前,他也得匍匐在地。社会相对稳定的条件是,在专制权力之上必须存在一个比它更“专制”的权威。然而,在中国,并不存在这样的权威。专制皇权本身就是至高无上的。期望为所欲为的权力掌握者做好事、善事,是非常不切实际的。期待皇帝富于远见而且具有极强的自我约束力,在既无压力又无管束的情况下做该做的,不做不该做的——这实在是太难了。好比委托一个人管理公共财物,却允许他不记账,任凭他去支配,他怎么能够做到不把钱财装入私囊呢?
中国的皇帝固然敬天,但敬天的含义并不是收敛自己的野心与野性,并非迫于天的权威,而是一种自私的需要——让天为自己的统治张目。尽管皇帝的生活不自由,但皇帝的意志是相对自由的。皇帝意志的自由以老百姓的不自由为代价。
皇帝有短视、远见之分,有高雅粗俗之别,有道德高下之差,有人格贵贱之异。“好皇帝”是偶然的,坏皇帝是必然的。所以即使是相对意义的好皇帝也寥若犀角。汉文帝确实是个极有自制力、极有道德涵养的皇帝。但他同样处于皇权专制体系之中,有些局限是无法超越的。
表面上最让人感动的可能要算时为代王的刘恒(汉文帝)继承帝位之前的谦虚了:
(以下变字体)丞相陈平、太尉周勃、大将军陈武、御史大夫张苍、宗正刘郢、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典客刘揭皆再拜言曰:子弘等皆非孝惠帝子,不当奉宗庙。臣谨请(与)阴安侯、列侯顷王后与琅琊王、宗室、大臣、列侯、吏二千石议曰:大王高帝长子,宜为高帝嗣。愿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庙,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称宗庙。愿请楚王计宜者,寡人不敢当。群臣皆伏固请,代王西乡让者三,南乡让者再。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计之,大王奉高帝宗庙最宜称,虽天下诸侯万民以为宜。臣等为宗庙社稷计,不敢忽。愿大王幸听臣等,臣谨奉天子玺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将相王列侯以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辞。遂即天子位。群臣以礼次侍。
(《史记·孝文皇帝本纪第十》)(变字体完了)
实际上,刘恒在登基前的坚辞并无实际意义,那不是即兴表演,而是事先与大臣们做好的扣,用现在的话说,大臣都是托,做给天下人看的。汉文帝的坚辞,为历代皇位继承提供了标准范式,皇帝即位——特别是在没有充分继位依据的情况下——必须先辞让而后登基。
汉文帝取消肉刑(刺面、割鼻、断足三种)与连坐也为史家津津乐道。取消肉刑与一位名叫淳于缇縈的女郎中有关系。淳于缇縈之父为齐太仓令,因罪下狱,她上书汉文帝,请作宫婢以赎父罪,汉文帝准请,下令废除肉刑。淳于缇縈因此而留名青史。但是,圣旨并不都是算数的,这个圣旨并没有执行多少天,不久肉刑就死灰复燃了。直到20世纪,肉刑仍不是罕见。
汉文帝的减税薄赋是实有其事的。这无疑说明了他的远见。汉祚较长,与他开的这个好头不无关系。
汉文帝废除“诽谤罪”也是一大贡献。
汉文帝下罪己诏非常频繁,天象出现异常或外患日亟,他都要罪己。中国皇帝下“罪己诏”的传统与汉文帝开创罪己先河有很大关系。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忘记,汉文帝终究是个专制皇朝的帝王,他的个人意志决定着世事的演变及结局。我们不妨看一看他对两个人物所持的迥然不同的态度。他对乖巧奉迎的邓通宠信有加,让邓通官由黄头郎而至上大夫,并赐予他蜀郡严道铜山,许其铸钱,因此,邓通所铸之钱遍于天下。至今仍有富比邓通之说。然而,与邓通同时代的超级才子贾谊就没有这么好运了。由于受到周勃、灌婴等人的排斥,加上贾谊说出“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这种皇帝并不爱听的忌言,终于遭到汉文帝的疏远,被流放至长沙,作梁怀王的太傅,只好孤独地以屈原自况,吟诵《吊屈原赋》了。我想司马迁对汉文帝的过失是有所隐的,他的过失绝不仅仅限于提拔邓通、打击贾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