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礼法。说白了,就是死也要给个说法。这似乎是人道的,实际上却成为滥杀的口实。这一点在皇权专制体制建立的初期已经表现得十分明显。
周勃、周亚夫父子的遭遇与结局开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先河。杀戮是每一个皇帝都要做的游戏。一般来说,杀人除了“治罪”的功用之外,还有维护皇帝权威的功能。无论刀子用没用,时间久了,就该磨一磨。皇帝久不开杀戒,权威就显示不出来。
周勃父子都算老实,性情直爽,缺计少谋。周勃不乏赫赫战功,按说明哲保身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偏偏这个老实人,莫名其妙地被投入大狱,有口难言,有理难辩。
周勃被汉高祖免去丞相,回到封地之后:
岁余,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本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帽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绛侯狱辞,乃谢曰:“吏事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周勃的自我防卫,被小人告发之后变为了“谋反”。倘若周勃没有与皇家联姻,命难保矣。周勃出狱后大为感慨地说,我曾经领兵百万,可是现在才知道狱吏的尊贵!
平心而论,周勃多少还有些牵强附会的“罪名”,他终究“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不免让人生疑,加之闲话的传递效应,话入皇帝之耳,已有几分像真的了。
周勃之子周亚夫的命运较之周勃更差些。梁孝王不喜欢他,常常在皇帝面前说他的坏话。景帝先是听信谗言,对周亚夫产生恶感,然后终于爆发,赐予周亚夫肉却不给筷子,故意让周亚夫发火,设局让周亚夫入瓮。致命的一击在于捏造“谋反”罪名,而且是“在阴间谋反”。周亚夫的儿子在皇家用品的工官那里买了五百件殉葬用的盔甲盾牌,成为“谋反”罪证。周亚夫下狱之后不服,五日不进饮食,吐血而死。
历史往下演绎,越来越离奇,越来越荒唐。遍察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牺牲,比周勃父子更冤枉、更悲惨的何止百千。至于南宋,索性把罪名这块遮羞布扯下,直接以“莫须有”定罪。岳飞之死,惨绝人寰。
再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