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满28周至37周之内娩出的新生儿,体重在2500克以下,称为早产。引起早产的原因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孕妇方面的因素:妊娠合并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纵膈子宫,宫颈内口松弛,子宫峡部功能不良,子宫肌瘤,孕妇年幼发育不全;妊娠合并急慢性疾病,如流行性感冒、风疹、传染性肝炎、急性肾盂肾炎或心脏病、严重贫血、重度营养不良等;妊娠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孕妇受到外伤,如下腹部受到撞伤,猛击或跌跤。二是胎盘、胎儿方面因素:前置胎盘和胎盘早期剥离、双胎、胎位不正、羊水过多、胎膜早破、胎儿畸形,绒毛膜羊膜炎等。
预防早产首先要加强孕期检查,指导孕期卫生,在孕前和孕期应积极治疗可能引起早产的疾病,医护人员和孕妇及家属要密切配合,加强产前监护,避免重体力劳动和精神创伤。高危孕妇应多卧床休息,要多向左侧卧位,这样可增加子宫、胎盘血流量,防止自发性子宫收缩。如有早产表现时,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孕龄满35周以上孕妇,不论是否破膜,可待其自然分娩。如已破膜,48小时不临产可予引产,同时应用抗菌素控制感染。孕龄不足35周末破膜者,采取期待疗法,选用抑制子宫收缩的药物,尽量延长妊娠期,如应用硫酸镁、舒喘灵及促进胎儿肺成熟的药物,如地塞米松10毫克加高糖静脉注射。对正式临产的孕妇,要尽量保护胎儿,因早产儿血管脆性大,应及早做会阴切开术,尽量不用胎吸,以防发生颅内出血的危险,娩出后应立即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