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领导干部能力新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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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维护稳定能力(3)

正是针对以上新情况、新压力和新挑战,我们提出了“以在全社会促进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的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基本思路。而在对公平和正义的理解上,又强调不能因公平而牺牲效率、因公平而放弃发展、因公平而保护落后。事实上,当前我国人民虽然对收入上的差距和分配上的不公很有意见,但最反对的还是起点的不公、程序的不公、权利的不平等和机会的不平等,最痛恨的是权力致富、非法致富、关系致富,最不能容忍的是权力寻租、巧取豪夺、为富不仁和被剥夺了平等竞争的权利。对于部分依靠科学技术、个人才能、辛勤劳动、诚信守法先富起来而又能够主动反哺社会的人,多数群众都是能够接受的;对于因为效率效益而造成的地区、城乡、行业和个人在收入和分配上的适度差异,大家也是能够理解的。

总之,公平正义既是人类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也是人们评价社会是否和谐的尺度。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此,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良性运行,从根本上讲,就要建立起能够在全社会促进公平和正义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机制。

三、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基本思路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和时代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本精神,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应当确立以下基本思路: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理念,按照“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总要求,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建立起一个多层次、立体型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因此,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的观点,批判资本主义畸形发展的观点,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以及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的观点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理论依据和来源,也应是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最基本的理论依据和来源。

列宁领导俄国进行了7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的观点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思想,几乎涉及社会主义建设的所有重大问题。这些思想尽管是初步的,但对于后人思考和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发展问题无疑具有重要启示作用,因此这些思想也应成为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理论指南。

新中国建立后,在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上,我们党宣布,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阶级斗争,大多数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这期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两篇重要讲话,一是《论十大关系》,二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全面阐发了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他要求全党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矛盾;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以解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说,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政治局面就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状态。毛泽东同志的上述观点,正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是有条件和有可能实现社会和谐这样一种认识之上的。这些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无疑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大理论成果的邓小平理论,更是对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邓小平提出的“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思想,关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思想,关于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教育科技文化体制等的改革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思想等,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都与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构建息息相关,是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重要理论基础。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创立者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实践更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的重要思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及其形成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等。特别是他提出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观点;关于“要始终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越是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要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的论述,对于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实践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直接指导意义。

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更是指导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实践的最重要的指导思想。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强调“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而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和谐社会。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理应体现这一要求。

其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全面发展,是指空间上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发展,是指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以及社会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彼此要相互协调、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是指时间上的延续性,强调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就是说,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逐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和创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持续巩固。显然,只有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

2.关于“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总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对我国社会建设提出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维护社会稳定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运行状态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因此,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总要求,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说明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具有以下几个最主要的特点: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在承认矛盾、承认差距的基础上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以民主法治为其政治制度基础的社会。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以在全社会促进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在社会运行状态方面应当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第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在人际关系方面应当是“诚信友爱”的社会。第六,从总体上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我们提出的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总要求是“确保社会安定有序”。所谓“安定有序”,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解释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应是对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总要求。

那么,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什么关系呢?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就是说,“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对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则是对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的总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整体中的局部。而“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就是确保社会稳定。我们所讲的社会稳定,是指整个社会大系统的稳定,是组成社会大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的内部稳定以及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所构成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稳定,其内容包括政治局势的稳定、经济形势的稳定、思想情绪的稳定、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社会稳定诸方面内容的协调。这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运行状态方面的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内在要求。正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这就阐明了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3.关于“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理念

按照“确保社会安定有序”这个总要求去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就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对于如何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一段非常精辟的概括,即“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这就是说: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因此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既是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坚持改革,通过体制创新,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改革促进和谐。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我们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就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立“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的理念。

4.关于“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最紧要的。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带领广大人民为实现他们的利益而奋斗。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高标准,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各项工作真正有利于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人民的利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