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什么样的城市是最好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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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成都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

从两个30年看中国的发展变化,我们发现,前30年中国的变化主要是发展方向的转变,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型。未来30年,中国的变化将是发展方式的转变。转变发展方式的未来30年,将是伴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30年。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城市化率年均增长1%的话,中国的城市化率将在30年后上升到75%左右。在这个过程中,转变发展方式最基本的推动力量,关键是农村城市化,核心是城乡一体化,根本是新型城市化。因为,农村城市化,关键是要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转型问题;城乡一体化的核心不是空间上的一体化,而是制度上的一体化。制度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重点,也是难点;新型城市化,根本在于如何构建一套中国特色的大中小城市与城镇农村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体系。在这方面,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先行区,做了有益的、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积极探索,这种探索不是零碎的、单一的,而是完整的、成体系的总体设计。这种总体设计为中国的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市化实践提供了范例、样本和示范。这种范例、样本和示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改革实践,其核心价值在于它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这种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三个集中”为根本方法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为加快农村城市化探索出一条集中、集约、集群化发展的重要路径,特别是为推动农民、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全面转型提供了样本。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走集约化、集群化发展道路,以工业化作为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推动力量,优化了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提高了工业化水平和质量。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妥善解决了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居住、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推动了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和融合,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特别是成都实施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基础工程,又为“三个集中”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以“六位一体”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为统筹城乡一体化从科学体制上建立起一套同发展共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构建了一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体系。我刚才谈到,城乡一体化不是空间上的一体化,不是把所有的农村都变为城市,而是制度上的一体化,是让农村享有与城市一样的制度。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成都实践所探索出的“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市场体制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这六个一体化,是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和制度体系超越了只管城不管乡、只重城不重乡、城乡分割、城乡分治的传统体制,对城乡二元体制实现一元化管理。这种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践,正在成为中国公民权利从城乡二元分割走向城乡一体化的现实样本,形成了城乡共同发展、城乡共享成果的机制和体制。

第三,以“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全球定位为标志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为新型城市化提供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成都特点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标杆、新样板、新经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全球定位,其意义标志着它将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的全面转型,标志着城市发展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变革,标志着城市发展从定位理论向价值理论的提升。这个内涵和价值就是“全面城市化、率先现代化、充分国际化”,本质上是对城乡一体化实践的全面升华。这又是一个创新性的、前瞻性的、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成都特点的制度设计。所谓时代特征,就是瞄准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全城谋划、全域统筹和全球定位;所谓中国特色,就是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就是构建大中小城市与城镇农村共建共享、相互促进的新型城乡关系和新型城乡体系;所谓成都特点,正如成都市委领导所讲的“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我再加一条,叫“宜居宜业”。这十六字所体现出的城市价值体系反映了成都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中所形成的、先进的发展理念、科学的发展思路、明确的发展定位和创新的发展模式。这正是成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所在。

(2010年6月6日在“统筹城乡发展成都论坛”上的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