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森在进行以上期货交易时,还同时进行日经225期货期权交易,大量卖出鞍马式选择权,即在相同的执行价格下卖出一张看涨期权,同时卖出一张看跌期权,以获取期权权利金。里森通过卖出选择权获得了很多权利金来支付大量追加保证金,里森希望在一段时间内市场能够保持足够稳定,让选择权能够以接近执行价到期作废,从而使该政策获利。采取这样性质的策略的内在风险在于市场的突然和未预计到的波动。鞍马式期权获利的机会是建立在日经225指数小幅波动上,波动损失维持在收到的权利金范围内假设基础上,由于日经225指数大幅下跌,这不仅使看跌期权变为价内期权,而且会因为波动率的增大使选择权价值进一步增大,从而卖方会遭受更大的亏损。
因此日经225指数出现大跌,里森作为鞍马式选择权的卖方出现了严重亏损,到2月27日,期权头寸的累计账面亏损已经达到184亿日元。
里森终于意识到,他已回天无力,于是便携妻子仓促外逃。2月24日,巴林银行因被追交保证金,才发现里森期货交易账面损失4亿至4.5亿英镑,约合6亿至7亿美元。已接近巴林银行集团本身的资本和储备之和。26日,英格兰银行宣布对巴林银行进行倒闭清算,寻找买主。27日,东京股市日经指数再急挫664点,又令巴林银行的损失增加了2.8亿美元。截至1995年3月2日,巴林银行亏损额达9.16亿英镑,约合14亿美元。3月5日,国际荷兰集团与巴林银行达成协议,接管其全部资产与负债,更名为“巴林银行有限公司”;3月9日,此方案获英格兰银行及法院批准。至此,巴林银行230年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
三、该事件的教训
具有230年历史的巴林银行宣布倒闭,其结局是惨痛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一)投资者必须控制好风险
里森期货交易亏损的直接原因是对市场行情判断的失误,他认为日本经济在关西大地震后会马上恢复过来,而事实上日本经济已积重难返,关西大地震加快了日本经济的下滑,日经225指数从1995年1月初的19500点,已下跌到2002年初的10000点以下,而美国一些对冲基金在1991年1月日经225指数达到39000后就一直抛空,获利丰厚。当然里森如果意识到行情判断错误,能够控制好风险,及时止损,也不会出现风险事件,但里森相反,孤注一掷与市场进行对赌,试图使大市反转,最终导致了巴林银行的倒闭。
(二)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跨国金融机构监管很多人认为,巴林银行的倒闭,除了巴林银行内部监管管理和外部审计监督存在的原因外,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和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英国金融监管当局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金融机构内部建立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
从巴林银行新加坡期货公司开始交易的第一天到其倒闭之日,里森一直既是前台的首席交易员,又是后台的结算主管,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岗位,都由里森一人把持,为其越权违规交易提供了方便。当1994年8月,内部审计人员指出该期货公司没有实行岗位制约的严重性时,巴林银行集团高级领导层漠然视之。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内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该公司长期以来使用“88888”账户进行越权违规交易以及严重亏损的问题,这些都充分暴露了巴林银行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许多漏洞。
(四)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
由于里森业务熟练,被视为有才干的人,对其委以重任,却疏于监管,甚至当问题隐隐暴露出来后,管理层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使事态逐渐扩大,导致银行的倒闭。
(五)交易所间应加强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在追求交易量时不应放松监管。如果SIMEX和大阪证券交易所互换信息,他们可能在早一些的时候就意识到了巴林银行头寸的问题,可以更早采取行动。另外,SIMEX和大多数其他交易所一样,对投机头寸有限制,但显然交易所没有把巴林银行头寸视为投机头寸,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持仓。这表明在实际交易中要区别投机与保值头寸十分困难,因此这需要集团资产和负债管理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要求巴林银行出具,但交易所没有这么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SIMEX和大阪交易所在日经225指数期货上的激烈竞争,使得双方在监管方面的要求松动。在巴林事件发生后,新加坡SIMEX进行了深入调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
附件:新加坡政府官方委托清盘人对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稽核报告书(摘要)
(一)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
作为一个金融期货交易所,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制定了一套规章条例以管理会员的交易活动,并为市场参与者买卖期货合约提供有形的设施。从一开始,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就成功地与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共同设制了世界上第一个互相抵销系统。在该系统下,一家交易所的交易可以在另一家交易所清算。为了推行互相抵销系统,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仿照实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惯常做法。
(1)交易所的体制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交易厅的所有期货合约交易,都以公开喊价进行。每种期货都有特定的交易所,是交易员聚在一起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期货交易的活动中心。交易员不断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和供需的波动来调整投标和出让价。场内的交易员有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会员公司的雇员,也有仅为自身利益进行交易的交易所个人会员。
交易所的票据交换所是交易结算系统的核心。当一笔期货交易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交易厅达成后,交易员把交易传票交给他的清算公司,后者接着把交易的详细资料提交给票据交换所。票据交换所为买方和卖方进行交易搭配。交易清算时,票据交换所成为所有卖方的买者和所有买方的卖者。
因此,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进行交易,不必担心交易对方的信用风险。
(2)保证金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票据交换所严格执行“零负债”政策。在“每日按市价结账制度”下,每天结束营业时以当日闭市价为所有未盖盘口定价。盘口有盈利的清算公司会员,该盈利将贷记其账户,而亏损则从蒙受亏损会员的账户中扣除。每天上午,结算银行向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发出确认性的通知,说明上一个交易日发生的全部亏损,即结算差额(Settlement Variations)已经从所有清算公司会员的账户收讫。
清算公司会员要向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票据交换所缴存保证金,以承担未清偿合约可能的潜在亏损。清算公司会员再依次从其客户处获取保证金。个别种类合约的保证金的要求由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制定,并根据按国际标准进行的市场波动研究作为定期修订有关要求的基础。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运用“标准投资组合风险分析”(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保证金系统来计算保证金。该系统评估期货和择权合约投资组合的全部风险,据此厘订相应的保证金额度。这个系统能综合期货与同一期货的择权的风险。“标准投资组合风险分析”模拟一系列可能的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影响,然后以最大的合理隔夜亏损额作为厘订保证金额的根据。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对未盖盘口的保证金要求以各种盘口加总作为计算的基础。因此,在决定存放票据交换所的保证金额时,一个客户的买空盘口不可以用来抵销另一个客户的卖空盘口。而且,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清算公司会员必须分开维护客户盘口和自营盘口的保证金。在计算保证金的应存金额时,公司和客户的盘口不能相互抵销。
(3)安全保护措施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实行“每日按市价结账制度”,亏损不允许拖欠累积,所有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订立的合约,每天都会得到重新估价,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根据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结算价结算。结算价是根据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规则计算的每一种个别合约的每日收市价。清算公司会员每日按市价结算。而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收到的或付给交易所的金额,称为结算差额。
所有清算公司会员都对票据交易所的负债共同并个别地负有责任。因此,对清算公司会员的缴足股本、净有形资产、保证金和经调整净资本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种类的会员。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设有稽核和循纪单位,负责监管业务的进行和执行交易所的规章条例,以确保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会员和市场参与者严格遵守这些规章条例。稽核与循纪单位由三个部门组成,分别是:稽核与审查部、市场监督部和循纪部。
(二)对巴林的审查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稽核和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所会员的例常稽核,检查交易所的规章条例是否得到遵守。
(1)流动性评估
稽核与审查部关注清算会员的流动性头寸及其满足票据交换所任何单日填补差额要求的能力。评估流动性头寸时,稽核与审查部计算清算公司会员及其客户未盖盘口的某些假设不利性价格变动会引起的潜在亏损总和,再以潜在亏损总和同清算公司会员所持有的可动用资金作比较。如果可动用资金同潜在亏损总和的比率大于100%而小于200%,就可视作清算公司会员很可能面对流动性问题的早期警戒性指标。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在1994年12月对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进行的流动性评估时,就出现上面提到的早期警戒性指标。当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时,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得到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关于其流动性没有问题的保证。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还提交了1994年12月28日当天财务状况的报告,以显示它应付任何单日填补差额的要求都不会有困难。
1995年1月27日,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写信给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强调提出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1994年12月30日所持盘口在发生不利价格流动时将产生的潜在亏损,以及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所持有资金在应付这类不利价格波动时的局限性。这个问题也在交易所稽核与审查部同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豪斯和琼斯在1995年2月8日举行的会议上提出来。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从豪斯和琼斯那里再次得到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有能力应付它对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财务责任的保证。当天会议没有讨论其他问题。两天后,巴林方面写信给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答复该所1995年1月27日的来信。巴林1995年2月10日的复函由豪斯拟稿并经巴林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批准,信中作了大量保证,尤其是坚持说巴林集团的全部资金都可以动用以支付巴林期货公司对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负债。直到倒闭之前,巴林集团一直都满足保证金的要求。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十分信赖这封信中所作的保证。
(2)管理稽核
稽核与审查部也对期货公司会员的账簿与记录进行现场审核。然而这些只是基本的管理稽核,实施的主旨在于查明会员对所有相关条例和规则的遵守情况。
1993年进行的审核包括以下方面:
(I)最低财务要求;
(II)客户基金的区分;
(III)客户的保证金;
(IV)风险披示文件;
(V)合约确认通知书;
(VI)时间戳记。
作为1993年度审核的结果,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因为违反多项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条例而被罚款23000新元。
1994年进行了一次局部性的审核,包括:
(I)客户基金的区分;
(II)客户的保证金。
这次审核没有检查其他问题的记录。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审核记录显示,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违反了5项交易所的条例和期货交易规则,分别与客户基金的区分不合理和通过不合理的方法计算客户基金以满足财务需求有关。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1995年1月16日把审核的发现交给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并要求该公司管理层作书面答复。
1995年1月30日和2月13日,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解释有关违例事故主要出于记录上的疏忽。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巴林集团已宣告倒闭。
(3)“88888”账户
“88888”账户的每月结存余额经常被减至零或者非常小的金额。出于上述目的,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结算在里森的指导下填报虚假的会计账目。
由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审核重点集中在管理控制上,交易所的查证员主要关注的是通过会计账目和记录来检查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提交给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的季度报表,而不是核对这些账目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88888”账户并没引起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查账员的密切注意。
然而,通过“88888”账户进行和报告的交易金额在1994年末变得非常巨大(虽然还无法和1995年2月的交易金额相提并论)。1994年12月28日,在检查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对交易所有关客户保证金要求的条例的遵守情况期间,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要求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提交一份显示“88888”账户以“标准投资组合风险分析”方式计算保证金情况的报告,“88888”账户在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登记为巴林证券有限公司“99001”账户的分账户。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为“99001”账户呈报的保证金额为2.42亿美元,而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根据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以“标准投资组合风险分析”方式计算的保证金报告为基础算出的“88888”
账户的保证金的要求为3.421亿美元,两者之间存在1亿美元(相当于100亿日元)的不符差额。交易所要求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人员就“99001”账户为何出现保证金不足作出解释时,他们说需要同里森澄清交易情况,而后者当时远在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