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和海外市场的状况
对在我国投资非常有借鉴意义,很多发达地区的股指期货历史也许会在我国重现,必须抓住我国目前的发展契机。
(第一节)了解历史才能看出发展趋势
一、推出阶段(1982~1985年)
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经济告别了自战后以来持续20多年的“黄金”阶段,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和金融双混乱时期。接二连三的美元危机最终使固定汇率制崩溃;接踵而至的石油危机又触发了美国经济的通货膨胀,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美国政府采取了高息政策,但结果是通货膨胀未被减轻,失业率上升,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出于无奈,又降低利率,但利率一降,物价再度上升。就这样,利率水平几乎每月都在变。例如,1974年美国的优惠利率达12%,而1976年下降到6%,1979年回升到15.75%,1980年甚至高达2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市场不可能独善其身,在经济危机和金融混乱的双重压力下,股市危局频频出现,接二连三的暴跌都给股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股市的风险大大加剧,即使是机构投资者也无法幸免。他们可以通过对不同股票的组合投资来避免股市的非系统风险,然而面对齐涨共跌的系统风险只能是束手无策了,因为没有相应可资利用的避险工具。面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当时期货交易所已开发出了外汇期货和利率期货这两个专用避险工具供投资者使用,如何创造一个适宜于股市的避险工具,自然而然地提上了议事日程,在一些期货交易所的有关人士心中转悠着。他们知道,这里有一个庞大的市场在等着他们。
看到了市场的需求,堪萨斯市交易所(KCBT)在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后,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并提议以道琼斯的“30种工业股票”指数作为交易标的。为此,CFTC特地于1978年10月在华盛顿特区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会上,有关方面提出了各种意见,同时基本上肯定了合约的创新精神。然而,道·琼斯公司的管理阶层却对KCBT试图以道琼斯指数作为交易标的怒不可遏,“一群期货经纪商竟然想以我们的指数来赌博”。道琼斯公司断然拒绝了KCBT的要求,并表示在必要的时候将以妨碍名誉罪提起诉讼。
KCBT不想把事情闹上法院,因此转而寻求与标准·普尔(S&P)指数公司合作。然而S&P已经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在讨论这方面的构想。最后,KCBT找到Arnold Bernhard & Company,并以它的价值线指数(Value LineIndex)作为期货合约的基础交易工具。Arnold Bernhard & Company的态度完全不同,非常乐意让人使用价值线。1979年4月,KCBT修改了给CFTC的报告,等待其核准。
在此同时,其他一些交易所也在积极准备。CME与S&P达成了协议,有权独家采用S&P的指数作为期货合约的基础指数;纽约期货交易所(NYFE)采用其母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综合指数;在这种情况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着急了,于是决定通过金钱或法律手段,诱使或迫使道琼斯公司允许它使用道琼斯工业股价指数,然而,道·琼斯公司不但不接受,反而对CBOT提出了严厉警告,要求立即停止相关的活动,否则将提出控告。在CBOT并不示弱的情况下,道琼斯公司终于将诉讼付之于行动。同时,S&P公司也对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提出了侵犯其专利权的控告,因为Comex正准备根据“Comex500”来进行指数期货的交易,而Comex500与S&P500在名称上过于相似。法庭在态度上比较支持S&P公司和道·琼斯公司,Comex和CBOT只好考虑其他的指数了。
沸沸扬扬的诉讼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得CFTC对是否批准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不能不更小心翼翼。反对或对股指期货有担心的意见并不少;比如有人认为,股指期货仅根据某项数字的起伏来决定输赢,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赌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担心这种“游戏”合法化后,如参与者很多,会对其基础股票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对此,国会也举行了数场听证会,要求CFTC提出证据,以说明这种“组合性”的期货不会破坏大众的利益。
导致股指期货难产的另一个原因是管理权问题。自1972年开始金融期货交易后,除了CFTC的管理外,其他一些与这些金融产品有关的政府机构如SEC、联邦储备局、美国财政部也在参与管理,这样难免会产生管理权限重叠的问题,如一些到期交割的有价证券就与SEC有关。在不断的探索中,管理层逐步取得了共识,1978年的《期货交易法》赋予了CFTC管理所有期货合约交易的特权,包括前已产生的外汇期货合约以及利率期货合约。然而股指期货又是个新问题,如涉及到股票交割,该怎么进行,因此SEC一度主张应由他们来管理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然而1980年澳大利亚在美元期货交易中首先推出的现金交割,以及1981年CME也推出了现金交割的三月期欧洲美元期货交易,使得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已不再成为难题。同年,新任CFTC主席菲利蒲·M·约翰逊和新任SEC主席约翰·夏德达成“夏德—约翰逊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CFTC。该协议在1982年美国国会对CFTC认可时得到通过,成为法案。
障碍终于被一一清除了,1982年2月,CFTC终于同意引进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由于KCBT最早提出申请,所以也首先被核准。8天后的2月24日,KCBT就推出了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交易一开市就很活跃,当天成交近1800张合约。KCBT在获准交易股指期货的同时,即要求CFTC暂时停止核准其他申请,但这项要求被否决了。CME在4月21日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交易,当天交易量就达到3963张。紧随着,NYFE于5月6日也推出了NYSE综合指数期货交易。CBOT明显落后了,于是急着与KCBT商量,能否可以由两个交易所共同交易价值线指数,然而KCBT对此建议显然没有兴趣。最后CBOT与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达成协议,采用他们编制的主要市场指数(MMI)为标的指数,这是由20只绩优股所构成的指数。1983年8月,CBOT也终于有了自己的指数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一诞生,就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推出的当年就成交了35万张,S&P500股指期货的成交量则更大,达到150万张。1984年,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量已占美国所有期货合约交易量的20%以上,其中S&P500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更是引人注目,成为世界上第二大金融期货合约。S&P500指数在市场上的影响也因此急剧上升,这可是道琼斯公司始料未及的,事实证明道琼斯公司当初犯了一个决策性的错误。这个错误,直到10多年以后才得到纠正。在双方协商下,1997年10月6日,CBOT终于推出了以DJIA为标的的股指期货交易。
股指期货的成功,不仅大大促进了美国国内期货市场的规模,而且也引发了世界性的股指期货交易热潮。不但引起了国外一些已开设期货交易的交易所竞相仿效,纷纷开办其各有特色的股指期货交易,连一些从未开展期货交易的国家和地区也往往将股指期货作为开展期货交易的突破口。下面是一些当时较有影响的股指期货推出的时间:
1983年2月,澳大利亚的悉尼期货交易所(SFE)推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普通股价格指数(ASE)期货交易;
1984年1月,加拿大多伦多期货交易所(TFE)推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300种股票价格指数(TSE300)期货交易;
1984年5月,英国的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推出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100种股票价格指数(FT—SE100)期货交易;1986年5月,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推出恒生指数(HSI)期货交易;1986年9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推出日经225指数(Nikkei225)期货交易,首开交易国外股指期货之风;1988年9月,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OSE)和东京证券交易所(TSE)分别推出日经225指数(Nikkei225)期货交易和东证股价指数(TOPIX)期货交易。
二、成长阶段(1986~1987年)
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由于其买卖成本低、抗风险性强等优点,逐渐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股指期货的功能在这一时期内逐步被认同。美国股指期货交易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竞相效仿,从而形成了世界性的股指期货交易的热潮。悉尼、多伦多、伦敦以及香港、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加入这一行列。股指期货交易在全球各大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其交易规模也不断扩大。
市场效率的提高,使得大部分股市投资者已开始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并熟练运用这一工具对冲风险和谋取价差。在这一时期,股指期货高速发展,期货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得以完全显现,无风险套利行为由于市场的成熟而变得机会渺茫,但同时孕育出了更为复杂的动态交易模式。
三、停滞阶段(1988~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星期一,华尔街股市暴跌,道琼斯指数继上一周大挫108点之后,当天暴跌508点,收于1739点,下跌22.6%,持股者损失惨重,引发了全球股灾。关于这次股灾,有种说法把它归罪于股指期货,包括著名的《布莱迪报告》以及后来得名的“瀑布理论”,认为股指期货不仅没有发挥出规避股市风险的功能,反而表现出比股票现货市场更剧烈的波动,从而将卖压传导到股票市场,使股价进一步大跌。股指期货市场在这个时期经历了重创,交易量不断下降。但后来的研究并不支持上述观点,为此美国国会专门组织了一个调查组进行了长期调查,调查结果由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于1988年5月19日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公布。他指出:“许多股票衍生品的批评者没有意识到,事实上这些工具的成长如此之快并不是因为其成功的推销策略,而是因为他们给使用者提供了经济价值,股票衍生工具使养老基金和其它机构投资者可以保值和迅速低成本地调节头寸,因而在资产组合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通常看到期货价格变动导致现货市场变动。但是在期货市场调节组合头寸的成本明显低于现货市场,在期货市场建立新的头寸速度更快,因此资产管理人更多倾向于在收到新的信息时首先在期货市场交易,而套利活动确保了现货市场价格不会滞后期货市场太远。这一权威报告使股指期货与1987股灾的罪魁祸首划清了界限。这次股灾也使市场管理者充分认识到股指期货的“双刃剑”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监管和制度规范,出台了许多防范股市大跌的应对措施。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道·琼斯30种工业指数涨跌50点以上时,即限制程序交易(ProgramTrading)的正式进行。期货交易所则制订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限制,借以镇定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投资者的恐慌心理。这些措施保证了股指期货市场的持续平稳运行,为20世纪90年代股指期货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快速发展阶段(1990年至今)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有关股指期货的争议逐渐消失,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为理智。股指期货经历了磨练的过程之后,开始了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相继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货的运用更为普遍。这一时期,全球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成倍上升。如恒生指数期货交易量每年以数倍增长,目前已占到香港交易所期货总交易量的80%以上,成为世界最著名、最成功的股指期货品种之一。国际清算银行(BIS)的统计数据表明,到2005年底,全球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设了上百种股指期货与期权交易,交易所股指期货与期权的交易量达到40.58亿手。
从传统来看,发达国家衍生市场的发展一般以农产品期货为开端,然后陆续设立金融期货如外汇衍生交易、利率衍生交易、股票(指数)期货(期权)、互换等交易品种。但随着商品市场全球化和农产品市场自由化的发展,新兴市场国家和国际市场之间商品价格的联动性大为增强,现有的国际性商品期货完全能满足新兴市场国家对冲风险的需要,从而削弱了它们开设本国农产品期货交易的兴趣。与之相反,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市场和国际证券市场却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其股价波动更多地受到国内因素的影响,股价运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导致投资者运用股指期货规避风险的需求较为强烈,股指期货也因而成为新兴市场开设金融衍生交易的首选品种,从而促使新兴市场股指期货交易迅速发展起来。
随着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进一步深化,借助于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股指期货正日渐完善和壮大,在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股指期货经受考验
1982年出现的股指期货被誉为20世纪80年代“最激动人心的金融创新”。巨大的交易量以及成功而顺利的运作使人们忘乎所以,只知对其歌功颂德而忽视了这把双刃剑的另一面。以至于当“87股灾”悄然而至时,管理者在思想上和制度上都毫无准备。“87股灾”不但使股指期货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同时也引出了一场对股指期货的责难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论战。这场论战对于人们全面客观的认识股指期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作用。一方面,它有力地推动了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强化管理,这等于给日后的股指期货交易增添了免疫功能,使其健康发展有了更大的保证;另一方面,也使得以往流传的一些对股指期货很不利的说法和偏见得到了澄清。因而,从积极意义看,“87股灾”是股指期货成熟的催化剂,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得到股指期货日后的满天彩虹。
1.美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