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19日,黑色星期一,华尔街股市大崩溃,道·琼斯指数继上一周末下挫108点之后,当天暴跌508点,收于1739点,下跌22.6%,无论在跌幅还是下跌比例上都超过了1929年的大崩溃。引起股市崩溃的原因是众多的,如美元贬值、利率提高、经济恐慌、战争新闻、股票炒家和其他市场庄家资本不充分等,此外,当时基金操作人中盛行电脑自动程式交易系统也被认为是原因之一。由于交易指令如潮水般涌来,抛盘远大于买盘,电脑交易机都来不及平衡处理,以至交易者看见的实际成交价及报价并不是真实的即时行情。直至收盘,NYSE的交易系统还积压了未处理委托单达45分钟之久。在股市一路下跌的情况下,交易者看得见价格,但抛不掉股票,无疑更加剧了恐慌心理。这时依旧有效运转着的股指期货交易自然成了交易者最理想的避风港了,期指卖单的增加使得期指比股指明显超跌。如10月19日时,CME的S&P500期货指数与现货指数的差额为—20点,而到10月20日,中午休市前竟扩展到—40点,期货贴水高达15%。这种明显的差价又引发了第二轮股票抛售狂潮。由于期指是以保证金形式交易的,过猛的单边市给期市的清算也带来了困难,10月20日,单CME就欠付哥德门等四家大交易商当日结算利润合计达15亿美元,直拖到交易日结束后才付清。
尽管股指期货交易是无辜的,问题的根子出在股票市场本身,但这样的情况毕竟提醒了人们,必须对股指期货交易与股市交易的联动效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出现非常情况时,更应有具体的应急措施。一年后的10月18日,CFTC和SEC批准了CME和NYSE的“巡回断路系统”(或称减震器系统),这是一套当价格暴跌时两个交易所如何协调一致终止交易或对价格进行限制的管理控制系统。而NYSE也在致力于提高其交易处理能力。
除“巡回断路系统”外,各期货交易所还对期指交易的规则作了不少改进,以适应风险控制的需要,如提高保证金定额,对每半小时交易期的交易量规定新的限制。CME还对每日的开盘价规定了一条“5点”限制,即开盘后10分钟之前不允许交易价格高于或低于上一日结算价格5点,同时各交易所如NYFE、KCBT、CBOT和CME等也都对每日价格波幅作出了限制。当然,各交易所并没有一味采取管卡压措施,而是同时在改善服务,适应期指交易规律,增强流动性上下了很大工夫。如CME修改了价格变动押金程序,允许在营业日内支付客户所得的大额盈利以增强市场交易的流动性,同时还和期权清算公司一起,减少两个市场上能够对冲风险的交易保证金。
87股灾之后,美国的股指期货、期权因受到冲击而交易量大大减少,但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进入90年代,又呈恢复性增长。而这些改进措施,在两年后NYSE的又一次小幅崩盘时(DJIA于1989年10月13日下跌190.58点)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受住了考验。即使在1990年因海湾危机引发全球性股市剧烈动荡,股指期货也安然无恙,真正实现了存利避害的功能。
2.香港的情况
如果说美国的股指期货交易在87股灾中只是闪了一下腰的话,则香港所受的冲击就是灭顶之灾了。香港的期货交易从1977年商品期货开始,历经多年努力,情况仍不理想,一直到1986年5月6日推出恒生指数期货交易后才得以好转。当年恒指期货交易(不满8个月)为825379手,已超过全年各商品期货交易量合计的610690手,1987年9月,恒指期货成交601005手,成为世界上仅次于CMES&P指数市场的第二大股票指数市场。
10月19日前,美国股市已接连下挫了三天,DJIA合计下跌了10.5%,同时其他股票市场也在反复下跌中。鉴于此,香港期货交易所于19日开市前将现货月份半日市的价格波幅限定为180点,两个远期月份的半日市定为150点。另外,国际商品结算所(香港)有限公司也曾两次要求持多头合约的会员追加保证金。然而当天恒指跌去420.81点,收于3362.79点,跌幅差不多为11.1%,而恒指期货的3个合约全部跌停板。10月20日凌晨,即美国的19日下午,纽约股市暴跌的坏消息传至香港,香港联合交易所决定停市四天。期货交易所只能作出相同的决定。10月26日恢复开市,由于周边市场持续下跌,等于将香港股市的风险又积累起来集中释放,结果当天恒指暴跌1120.70点,下跌三分之一,而现货月期货恒指暴跌1544点,下跌达44%。人称10月19日为“失控的大屠杀”,而10月26日为“有控制的大屠杀”。面对香港期货保证公司仅有的1500万元资本额及约750万元累积储备金,期交所实际已处于完全爆仓的境地。最后不得不由港府出面,动用了约18亿港元贷款才渡过了难关。
劫难过后,港府痛定思痛,为此,专门委托伦敦著名金融家戴维森等六人组建香港证券业检讨委员会。半年多以后的1988年6月2日,《证券业检讨委员会报告书》即《戴维森报告书》出台。《报告书》全面检讨香港证券及期货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整套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这些建议基本上被港府所接受。1989年5月1日,新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后,立即对股市、期市进行了大规模的适应性改造。实践证明,这次整顿是扎实且有效的。
87股灾后,交易者对港市失去信心,使得交易量大大萎缩。1988年,股市成交量几乎减半,而恒指期货的交易量不到上年的4%,然而随着港府的各项管理措施到位,交易者的信心也在逐渐恢复。1992年和1994年两市的交易量分别又被刷新。尔后,恒指期货的交易量又呈逐年增长之势,1996年全年成交4700万手,是1987年的13倍,占当年期交所总成交量的78.3%,成为期交所的支柱品种,同时也是亚太地区交投最活跃的衍生产品之一,与日经指数期货并称亚太两大指数期货。87股灾之后,尽管证券市场上不乏风波,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中,10月20日至23日,恒指暴跌3100多点,单23日一天就跌去1211.47点,10月28日开盘大跌1722.32点,10月29日又跳高1705.41点,一段时间内,暴涨暴跌成了寻常之事。然而,恒指期货交易仍经受住了考验。针对当初市场上一度产生是否会停市的疑虑,财政司曾荫权明确表示,政府不会考虑停止股票市场交易,而股票交易所主席郑维健也进一步表示:在实施“充分风险管理”原则之下,股票市场没有暂停或关闭的必要。10年前我们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教训,没有理由停止股票市场的运作。而期交所临时出台的一些措施也都是针对特殊情况在原有框架内作一些数量上的调整。实践证明期交所的一整套管理制度是有效的,如果把87股灾导致的损失看作学费的话,则这笔学费没有白缴?
3.误解得到澄清
87股灾使一些原本对股指期货就有很大意见的人士活跃了起来。在美国,包括SEC、证券交易所在内的部分机构认为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套利活动对股市有负面作用,认为股指期货加剧了股市的波动,甚至更有人直指股指期货是87股灾的主要原因。SEC还一度上书议会,建议由他们来管辖股指期货。种种说法引起了不少专家的兴趣,为了搞清楚其中的真正原因,一些专家将其列为研究课题进行专题研究。一段时期后,一批建立在定量研究基础上的分析报告陆续发表。但可惜结论往往是相反的,如纽约证交所总裁琼斯·费兰委托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在罗格·史密斯指导下,进行了长达5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总结报告《市场波动与投资者信心》,报告中针对广为流传的对股指期货的指责,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指数套利会为价格的变化无常推波助澜。”美国著名学者比尔·斯沃特针对股市波动性所作的主体研究,援引了150多年的波动性数据,更是翔实而权威地判定了这种流言的虚枉性。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默顿·米勒则风趣的指出:“87股灾是全球性的,跌幅最大的一些股市恰恰是在那些根本没有指数衍生市场的国家。”
此论一出,更是语惊四座,随即有人指出,何以87股灾很快得到修复,没有造成1929年大萧条的效应,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有了股指期货,指数套利不过是证券业界用来攻击期货业的一个借口。而SEC的夺权企图也因此没有成功。
同样,在香港,针对市场上有些人将股市崩溃归咎于指数期货,因而否定恒指期货交易的说法,《戴维森报告书》也指出:几乎没有证据显示指数期货复杂的交易策略触发了股市下跌,我们认为香港期市问题主要是风险管理不善和信贷控制过宽,而非恒指期货本身,恒指期货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并由期货交易所继续负责。
(第二节)从海外看股指期货市场的潜力
股指期货市场最初的产生是基于为机构投资者(尤其是指数投资基金)提供避险工具的考虑,一般不外乎这样三个条件:一是对机构投资者规避系统性风险的现实需求;二是金融创新的动力;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
美国是最早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国家,其股指期货的产生发展得益于这样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70年代初期由于美国持续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导致股市暴跌,出现了对现货市场避险工具的需求;二是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退休收入保障法》要求退休基金管理人遵循“谨慎人原则”管理资金,严格分散和规避市场风险,进一步强化了其避险需求;三是80年代初期券商承销收益和佣金收入大幅降低,迫使券商进行金融创新,努力寻求新的盈利模式;四是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后对《商品交易法》管辖范围的扩大为股指期货的产生扫清了法律障碍。
但是美国的情况并不能解释一切,尤其是90年代以来亚洲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股指期货的产生和发展。这些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与其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尤其是QFII制度是密切相关的。
一、日本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日本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明显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初期到1987年,股指期货在外界因素的推动下从无到有的初步试验阶段。日本于80年代初期即已开放了其证券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市。但是,其股指期货合约却首先出现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经225指数期货在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交易。按照日本当时的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被禁止。所以,当时的日本证券市场并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条件。而且,按照当时的证券交易法,日本国内的基金是被禁止投资SIMEX的日经225指数的,只有美国和欧洲的机构投资者利用SIMEX的日经225股指期货合约对其投资于日本的股票进行套期保值。本国的机构投资者明显处于不利位置。基于这样的原因,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50种股票期货合约,受当时证券交易法禁止现金交割的限制,50种股票期货合约采取现货交割方式,以股票指数所代表的一揽子股票作为交割标的。
第二阶段:1988年到1992年逐步完善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通过修改和制订法律,国内股指期货市场逐步走上正轨。50种股指期货刚刚推出的前几个月,交易发展缓慢,直到1987年股市暴跌后交易量迅速发展起来。1987年10月20日上午,日本证券市场无法开始交易,卖盘远大于买盘,由于涨跌停板的限制,交易刚开始即达到跌停板。由于当时50种股票期货合约实行现货交割,所以,境内投资者也无法实施股指期货交易。而在SIMEX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却能够继续交易期货合约。受此事件影响,1988年日本金融市场管理当局批准了大阪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日经指数期货交易的申请。1988年5月,日本修改证券交易法,允许股票指数和期权进行现金交割,当年9月大阪证券交易所开始了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1992年3月,大阪证券交易所50种股票期货停止了交易。
第三阶段:对股票指数进行修改,股指期货市场走向成熟。由于日经225指数采用第一批上市的225种股票,以股价简单平均的形式进行指数化。针对这样的情况,大阪证券交易所根据大藏省指示,开发出了新的对现货市场影响小的日经300指数期货以取代日经225,并于1994年2月14日起开始交易。此后,日本股指期货市场便正式走向成熟。
二、韩国股指期货市场的产生
韩国股指期货的产生源于其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以及正式引入QFII之后对于市场避险工具日益迫切的需求,但是,由于没有象日本市场那样遭遇外国市场的竞争,其股指期货的推出较为从容,在法律法规、投资者教育、交易系统以及指数设计等方面的准备也更充分。
1981年,韩国宣布了资本市场国际化计划。1984年,韩国政府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境内的基金(韩国信投)间接投资境内的股票;到1992年底,境外投资者通过韩国信投对韩国的投资达到了150亿美元,接近韩国证券市场总市值的1.5%,加上当年QFII直接买卖股票的数额,境外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市值达到韩国证券市场总市值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