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利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公立学校长期以来没有办学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学校只能按统一的模式行事,如果试图按自己的思路办学,就会遇到各种困扰。他们不得不应付名目繁多的各种会议、检查和评比,要完成各种社会活动和义务,还要解决教职工和学生的“医、食、住、行”及其他许多生活问题,这样一来,校领导没有多少精力和时间去研究学校的改革发展大计。民办私立学校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校方不再受过多的牵制干扰。这些学校可以自主招生、自聘教师、自选教材,因此他们可以在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招生方法、教师工资等方面进行改革。民办私立学校在内部管理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办学人员精益求精。当前民办私立学校迅速发展的事实说明,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赋予各类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
(六)有助于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
民办私立学校虽然占的比例不大,但是它们的出现肯定会对公办学校产生冲击作用。在旧的教育体制下,各级各类学校均是公办的。由于缺少竞争环境,不少学校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思进取。民办私立学校的产生和不断壮大,势必同公办学校形成竞争局面,这无疑迫使公办学校锐意改革、努力进取,以便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公办学校和民办私立学校之间形成的这种竞争的局面,对于提高我国教育的整体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私立学校与教育公平
随着高收费私立学校在各地的出现,人们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能否送子女进入这类学校学习,取决于是否有能力支付高额学费。为此,一些家长对社会能给其子女提供优越的受教育机会而表示欢迎;而又有一些人则愤愤不平,认为私立学校在制造新的教育不公。因而,如何正确看待私立学校在促进教育公平上所产生的作用,就成了影响私立学校发展的一个必须解决的认识问题。
教育公平,即教育机会均等,它是人类长期奋斗的目标之一,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二是人人公平地享有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机会。私立学校,特别是一些高收费私立学校的产生,确实导致了新教育不公的现象出现,但从我国的国情和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也不可低估,其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机会
在我国,学前教育起步较晚,即使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公立幼儿园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幼儿入园接受早期教育的要求,更不要说农村和边远地区。至于高中,特别是大学,公立学校所能提供的受教育机会更低。根据我国国情,如果依靠国家单渠道投资办学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受教育的需求,显然一时甚至是很长时间都难以实现。私立学校的兴办,在不同程度上使广大的家长让孩子接受从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的教育愿望得以实现。因而,我国的私立学校给受教育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它对我国早日实现“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这一教育公平的目标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教育
目前,各地小学与初中根据“就近上学”的原则,在所划定的学区内招收学生。而实际情况是,城市与农村,重点学校与一般学校,在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上差异显著,这就导致了择校现象的产生。为此,教育行政部门与有关学校采取了收“教育资助费”等办法,想遏制这种现象,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资助费根本阻止不了择校的“人流”。凭心而论,教育部门所制定的就近上学原则很有道理,但从家长的角度看,选择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也在情理之中。在这样的背景下,私立学校尽管由于收费较高,不能使所有家长希望孩子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愿望成为现实,但却给部分有能力支付高学费的家庭提供了机会。因此可以说,私立学校既是造成了新的教育不公,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教育公平。
(三)有助于教育经费短缺
教育经费的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的私立学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个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负担,有利于公立学校人均经费的提高,城镇中小学班级人数过多的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因而,从现实与长远的角度看,在体现教育公平原则问题上,私立学校虽导致了一些负影响,但其积极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我们应着眼未来,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对其消极影响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去逐步控制。
四、私立学校现状
发展私立学校是近年来我国重大的教改举措之一,它对我国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但是,这一变革又多半是悄然进行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引导都严重不足。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吴忠魁老师从现状的角度对其做的概要性分析,有助于对私立学校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引导。
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发表以来,私立学校发展势头迅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数量急速增多。据2000年统计,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已达54298所,比上年增加9194所;在校学生699.41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2)层次和类型日趋齐备。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都有设立。有的私立学校正在形成从初等到高等的学校系统。学校类型突破了以往的职业训练的模式,出现了基础教育型、职业教育型、闲暇教育型,甚至学术研究型,特别是私立大学的专业类型和课程设置,依从教育需求和人才市场需求的调节,设置了许多公立学校尚为欠缺的短缺专业和课程,显示了很强的社会适应性。(3)办学形式呈现多样化。捐资办学、集资办学、私营企业投资办学、个人出资办学、股份制办学及中外合作办学等诸多形式纷纷涌现。私立学校正在通过以学费养学、以商养学、以企养学等多种途径,寻求建立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私立学校的兴盛是我国教育事业兴旺发达、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例证,它昭示我国的教育正在迈上一个新台阶。
首先,私立学校的兴盛打破了我国教育长期存续的一元体制的局面,使学校结构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它与我国经济改革构筑起来的企业所有制结构多元性相适应,为改变以往建立在计划经济和行政命令型基础上单一僵化的学校体制提供了契机和标志。当然,与庞大的公立学校系统相比,私立学校数量有限。但是,它的意义在于,宣告了国家包办教育几十年的一统模式的终结和新的国民教育系统的产生。
其次,为现行公立学校的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和范例。私立学校以社会需求来确立和调节发展方向,在积极寻求社会参与方面显示了特有的灵活性。私立学校实行收费教育,其做法已成为衡量社会对实行有偿教育的经济承受力和心理承受力的测压表。私立学校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自主权,实行灵活的教师聘任制和工资制以及与社会的密切联系等等。凡此种种,都值得研究并为公立学校在教育改革中借鉴。
(一)存在的问题
私立学校在兴盛的同时,也存在着危机,这些危机和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发展的基础不牢,生存土壤不够丰厚。
虽然社会已经认可私立学校,但是,有些人至今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偏见:有的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设立私学态度冷淡,对学校缺少必要的支持和指导,行政干预较多。个别地区和部门把私立学校视同私营企业,在建校用地、供电供水等方面给以限制,甚至要课税。私立学校要维持生存和改善办学条件,不能只靠学费收入,还要依靠社会捐助和国家给予部分资助,这在国外已成通例。但我国由于多数企业资金不够雄厚,社会捐助难以成为普遍现象;国家则因财政困难和教育经费总额有限,一时似乎很难拨款资助;而高额学费又令工薪阶层难以问津,招致社会微词,影响了生源。
2.有的办学者以赢利为目的,戕害了私立学校的声誉。
某些企业或个人出资办学,实际上搞的是资产转移,利用国家对教育的优惠政策,直接谋取经济利益,造成名为学校而实为企业的私学企业化现象。
3.绝大多数私立学校是中小学教育阶段的,集中在原本义务教育相当普及的地区。而在对私立学校来说天地最广阔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发展却明显不足。
4.不少学校办学缺乏特色,雷同于公立学校;比较注重办学条件,对教育质量缺少足够的重视;个别学校处境维艰,濒临倒闭,根本问题不在于经费和办学条件,而在于质量低下;很多学校实行寄宿制,对如何克服与社会隔离的封闭性认识不足;师资队伍老化,不稳定;管理人员和教师在以往公立学校工作中形成的观念和行为远不能适应私立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特殊性;为吸引生源,某些学校提出与国际接轨、输送学生出国学习,或做出其他许诺,损害了家长对学校的正确期待和学生的成长。
5.私立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公立学校及其他民办学校的法律关系界限不清,导致某些行为失范和混乱。同时,私立学校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也不明确,或造成外来干涉,权利得不到保障;或造成随意行为,权力自我放大。
上述问题有的因为办学经验不足,有的因为教育的内外关系没有弄清、理顺,有的是国情使然,有的属于体制方面的问题。
(二)措施对策
对私立学校的现状,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办学者,都应当有个清醒的认识,并采取必要措施。当前,私立学校的发展应注意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强化私立学校发展的基础。
私立学校的发展不能是自然主义的,国家和社会要为其创设必要的外部条件。为此,需要引导社会舆论,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发展私立学校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要鼓励社会资金流向教育,增强教育吸收社会资金的能力,凡捐资、投资办私学者,都应受到肯定和表彰;要给私立学校以准确的定位,不应笼统地将其视为公立学校的补充,在与公立学校的关系上,私立学校不是从属性的,如果说是补充,也只能是对整个教育系统的补充,它是我国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
2.加强理论研究和立法。
私立学校要健康发展,需要有法律规范,而法规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基于对其本质和特殊规律的认识。无论从我国的国情还是国际比较来看,私立学校本质特征都在于它的非国有性、自主性和公共性。非国有性和自主性决定了私立学校不能过多地受教育行政干预,其教育行为具有自律性。公共性则决定了私立学校不同于私人企业,是私立而不是私有,为社会所属而非某私人专属。因为具有公共性,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资助和扶植,并对有助于教育的经营采取减免税收的优待。显然,相应的教育立法应依从这一理论判断。当前,理论研究和立法都亟待加强,理论研究更应走在前面,以保证教育立法能够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3.私立学校要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强调办出特色。
没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特色,私立学校就没有生命力。私立学校通常收费较高,高额学费与社会、家长的高期望值成正比,这是必然的。然而,办学者如果以不切实际的许诺来回答这种必然性,只能是自套枷锁。科学的态度应是以追求高质量和特色为目的,不过,不要认为只要有一流的教师和校舍,就一定会有高质量的教育。私立教育有特殊规律,要办出高质量,需花工夫加以探索,把有关的因素、条件与明确的办学思想、目标整合起来。
4.私立学校要重视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
(1)建设教师队伍,优化教育结构。
师资是决定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私立学校要把师资队伍建设摆到重要地位,建立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据调查,目前私立学校为数不少的教师是公立学校离退休的教育工作者,这些教师有丰富的经验,但是相当一部分年老体弱,做事力不从心。长此下去,不利于私立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从长远考虑,私立学校要设法吸收一批精力充沛而又热心教育的中青年教师,这样学校才能保证旺盛的生命力。
私立学校教育结构的问题对于自身的发展也很重要。教育结构是由社会需要决定的,必须与社会需要相适应。民间办学首先要考虑到社会发展的需要,瞄准市场,开设专业,培养人才。北京中华社会大学、上海工商学院等在这方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2)强化学校内部管理。
当前有许多私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有的没有董事会组织;有的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不明确;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尚未走向正轨;有的学校党、团、学生会、少先队组织不健全等等。各民办私立学校要努力改变这种状况,尽快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和提高办学效率。
(第三节)私立学校的政策管理
世界各国为实行对私立学校的有效管理,往往通过增加经济投入的手段实现其目的,私立学校为争取到更多的政府资助,常常不得不放弃不同程度的自主权,执行政府从国家教育整体发展考虑的种种指令,因而,政府的资助与干预能力成正比关系。在我国,目前尽管缺乏对私立学校的直接资助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因此而放松对私立学校的领导与管理。当前政府对正在发展中的私立学校加强调控与管理,可以首先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尽快建立私立学校的办学规范
建立完善的私立学校办学规范,是对私立学校实行有效管理的基础。为了实施对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的我国私立学校的管理,国家已制定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许多省市也相应出台了包括私立学校在内的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或条例,但从总体上看,内容的涵盖面不广,在执行中往往显示出失之笼统、操作性不强的缺点,因而,对私立学校的管理缺乏具体规范。从加强对私立学校的领导与管理的角度看,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私立学校办学规范,改变目前私立学校办学中已经出现的某些无序状态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明确规范制定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