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聚焦中国名校管理——中国中小学名校办学模式(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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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社会力量办学模式(6)

私立学校办学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有非常大的灵活性,董事会及校长对财力的管理完全自主,因此,产生滥用资金乃至贪污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有鉴于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私立学校会计制度的规范化问题。如日本文部省就定有《日本学校法人会计基准》共6章38条,对资金收支、消费收支及资金借贷等都做了详尽规定,明令各私立学校的设置者必须按照这一规定处理会计业务,编制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只有严格按规范、标准的会计制度办事,才有利于上级机关进行审计监督,才能对学生家长有明白的交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私立学校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加强监督与指导。

(四)设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对学校的管理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是保证学生及其家庭合法权益的最基本途径,它便于家长与学校管理者直接沟通。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及其家长们所关心的问题可以反映给校方,并获得反馈意见。学校应尊重家长的了解权和参与权,定期将学校的工作计划、运营状况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情形如实向家长汇报,以求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设置家长(委员)会是现代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标志之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欧美国家日益重视发挥其作用,甚至将其与董事会同等看待。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最后是关于设置私立学校举办者风险抵押金的问题。私立学校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办学体制,其风险性比公立学校要大得多。在我国现状之下,举办私立学校有一定利益可图,因此愿冒风险者大有人在。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私立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多是兼职者及退休人员,因而就发生了他们是否愿意并能够对学校及学生的前途负责到底的问题。如果举办者只对自己捞钱负责,那么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就无法保障。为了防止学校举办者产生不负责的行为,应考虑办学者在对学校进行注册时,向有关方面缴纳一定数量的风险抵押金,使其利益与学校前途捆绑在一起,从而真正与学生及其家长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学校发展而奋斗。

(第五节)私立学校办学的主要模式

目前,社会力量办学呈现出纷繁多姿的发展势头,有代表性的模式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

一、“民办公助”模式

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东部沿海地区“民办公助”模式主要特点是:办学条件一般,但办学质量、社会声誉较好,面向工薪阶层,生源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生命力。

“民办公助”模式主要有公助民办和国有民办两种形式。

公助民办的学校,是由个人或团体出面承办,部分经费、条件由教育等有关部门予以资助。这类学校一般具有两方面的积极性:办学者大都是长期从事教育,关心、热爱教育事业的老教育工作者,具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并有办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探索教育改革的路子,也给予积极的鼓励与支持。如上海市、区教育局,把举办民办中小学校纳入当地教育发展与改革计划中,从筹备到招生,从教学到管理,从校舍到教学设施,从选拔校长到调配教师等都给予了扶助与支持,保证了全市民办中小学校纳入正常的运行轨道。

国有民办的学校,是近几年来一些省市开始试点的另一种类型。其中“转制”的学校是学校的土地、校舍、设备仍属国有,国家投资与招生数量几年内保持不变,学校则实行民办教育的管理体制,享受最大限度的办学自主权。若干年后,国家停止或基本停止拨款,学校经费主要依靠学校自筹。上海的“开元模式”就是“转制”的典型模式。还有一种是“一校两制”:即在同一学校中,校产国有,一部分按现行体制,另一部分则改为民办体制,经费自筹,招生不纳入计划,由市场需求调节或由用人部门委托。其收费标准、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招生数量等自定。

国有民办学校的主要特征:教育资产仍属于国家所有;教育投资是学校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人事制度由学校自主;分配制度比较灵活;在教育管理上,政府承担宏观指导的职能,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归学校董事会和校长。

二、“温州模式”

个体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省“温州模式”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按需办学,“大家办学”,面广量大,实用为主,以短取胜,产教结合;起步早、发展快、重心低;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

在对外开放和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温州市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民间举办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校蓬勃发展,形成公办与民办双轨并存。

“温州模式”具有面向实际、灵活多样、拾遗补缺与适应性强等优点:既有全日制学校,也有夜校;既有长期学习,也有短期培训;既有个别指导,也有班级教学。有的成人职业培训还随到随学、包教包学。温州民办教育还实行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三者结合的形式,既有教育家办学、知识青年办学、干部办学、退休教师办学,又有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办学,如民主党派办学,工会办学,协会、学会办学,国营、私营、股份企业办学和乡村、街道办学等等,形成了多门类、多渠道、多形式的新的办学模式。

三、“扶贫教育”模式

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地区“扶贫教育”模式的特点是:教育经费匮乏,教学条件简陋,教师待遇低下,教育对象素质不高,是贫困地区教育的主要环境。因此,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帮助失学青少年复学,弥补农村义务教育之不足,则成为“扶贫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

统计资料表明,因家境贫困缴不起学杂费而失学的,约占辍学总数的30%。这就是说,在5000万失学学生中,有1500万是因为经济原因放下书包的。我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7%,有3%没有入学。由此推算,全国有300万左右适龄儿童未背上书包,他们大都是农村儿童。特别是在边远、穷、老革命地区,学校校舍大多是在祠堂、庙宇、会馆、破屋、泥洞里。在左右江革命老区,有所学校修在山坡顶上,全校才26名学生,分一二三个年级,挤在一个破教室里,只有一位教师上课。这间屋子白天做教室,晚上则做老师的宿舍,老师喝水、烧柴、照明等都很成问题。据了解,有些山区山高路险,交通不便,方圆几十里才能见到一所学校。这些地区的教育质量是很低的,以致及格率只占20%多一点。由中央政府倡导与发动十多年的“希望工程”,就是教育事业上的扶贫。

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教育股分制”模式是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模式,下一节重点讲述。

(第六节)学校经营与教育股份制

一、椒江教育股份制

浙江省台州市的椒江,土地总面积280平方公里,辖三街七镇一乡,人口43万余人。改革开放以来,椒江区经济迅猛发展,“八五”期间财政总收入就达到2.97亿元,5年年均递增21.3%;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收入6362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764元,比台州地区平均水平高出10%和30%。

椒江经济的快速发展,激发了其教育需求高涨。特别是在基本普及义务教育之后,群众继续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反映迫切。但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椒江的高中教育相对薄弱,到1997年高中生入学率只有59%,距当地制定的“高中生入学率达80%以上”的发展目标相距甚远。

增加教育投入已成为当地共识,但是资金从何而来?据初步估算,欲使高中升学率达到80%,仅新增基建投资就要超过6000万,再加上其他费用,每年新增经费总需求超过2000万,这是现行教育财政体制鞭长莫及的。一方面是迫切的教育需求,而另一方面又是沉重的经费压力,如何来解决这一难题?

当地“股份合作制”在经济活动领域的成功实践和民办振华中学、育英中学的经验启发了增加教育投入的新思路:通过政策引导,开发民间教育投资潜力,利用资本的寻利性为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服务。循着这个思路,同时考虑到教育活动的特殊性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长远需要,于是就有了“教育股份制”的设想和实践。

1996年10月,椒江区教育局提出“教育股份制”的构想,并对组建“书生教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书生中学”开展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同年12月,“书生教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1997年9月,以我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为校长的“书生中学”开学,迎来了第一届学生。“教育股份制”在椒江有两种含义,一是仅指“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和“书生中学”的运作模式,这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它的组织特征是一个双法人结构模式:以办学为目的的股份公司法人和股份公司投资设立的学校法人。第二种含义是泛指一切以股份或合伙形式筹措教育经费的办学模式,其组织特征为“由多个投资人以股份形式联合出资设立的学校”。

二、教育股份制将成社会力量办学“正规军”

马克思曾说过,“假如必须等待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瞬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股份制作为资本组织形式,之所以能在积聚资本方面表现出其独特的高效率,是因为有下面一系列优势:

一是风险分散机制:股份制把经济活动中所面临的巨大风险从单个或少数几个投资人身上转移到一个数量足够大的投资群体——全体股东身上。这不但使单个股东承担的投资风险大大减少,而且由于风险范围缩小引起潜在投资人风险态度改变,从而极大地开发出整个社会的投资潜力。

二是风险锁定机制:当股份制选择有限责任制作为它的实现形式时,单个投资人所承担的实际风险由于风险分散机制大大减少,而且他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也仅以他的出资额为限。正是这种有限风险和不确定收益预期之间的差额构成了股份制的最重要的投资激励。

三是其经营决策机制灵活:在以股份制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股份制组织形式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者之间规范化的授权与被授权、委托与代理关系,既体现了投资人所有权基础上的目标决策权,又体现了知识分布不均衡以及由此产生的由专门经营人员行使经营决策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了社会的知识和智力资源,使投资者能超越自身经验的局限而分享由知识进步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

四是能借助于证券市场的支持加快全社会各个层面经济资源的流动,这是任何其他经济组织形式都不具备的跨时空流动性,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可以看到椒江实行教育股份制已呈现的特点:(1)在目的上,教育股份制力求实现教育的公益性与资本的寻利性的有机统一;(2)在管理上,教育股份制实行双层法人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这有利于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的并行不悖;(3)在分配上,教育股份制的股东只拿限定的股息即债权化股权;(4)在公司的董事会构成中,特聘教育行家为名誉董事,又使教育股份制的运行符合教育规律。

股份制在经济活动中有优势,在教育投资领域也如此。

(一)调动公众教育投资的积极性

教育股份制能极大地调动公众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使教育投资的整体能力大大提高。椒江书生中学预期总投资4100万元,就是首期投资也高达1200万元。要达到这一目标,在现有财政体制下,椒江政府可支配的财政性教育经费要积累很多年才能满足。但椒江选择了“教育股份制”这一办学新体制,1200万元的投资需求迅速得到解决。这说明当股份充分细化时,“教育股份制”对单个投资人资金实力的要求几乎可以不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从而具有了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价值。而且,“教育股份制”对教育投资主体的传统观念在实践上也是一个突破。传统的教育投资观念将投资主体限制在“在校学生家庭”的群体中,因此只能通过提高学杂费来增加家庭的教育支出,导致规范性收费和非规范性收费的持续攀升。“教育股份制”的实践为人们认识“家庭教育投资”提供了新的视角。它使人意识到,家庭对教育的投资并非局限于家庭内部成员受教育的需要,为社会提供新的教育机会也是一个可行的投资方向,而由此产生的社会效益——新的教育机会,更是提高学杂费所难以实现的。

(二)为学校提供安全稳定的资金环境

这种办学体制为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全稳定的资金环境。非公立学校在两个方面长期面临严峻的资金压力。一是教务服务市场竞争加剧,非公立学校的学杂费将不可能再出现像早期发展时期那样的跃升,价格竞争不可避免。二是由于教学设备更新、教师工资提高等所产生的对教育支出持续增长的要求,使非公立学校保持收支平衡的努力困难重重。与其他非公立学校教育投资体制相比,“教育股份制”在这方面也显示了独特的制度优势。第一,“教育股份制”不存在还本压力,它可以开始就将收费定得较低,既有利于改善生源质量,又有利于扩大生源数量,由此实现的良性循环使学校的学杂费收入能呈稳定增长的态势;第二,“教育股份制”增资扩股的可能性,使学校发展所需的项目资金能比较有保证地得到满足,这种宽松的资金供给环境是其他非公立学校难以达到的;第三,由《公司法》规范的股份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分配制度,使学校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获得了制度上的保证。

(三)制度保证

“教育股份制”的学校法人身份,为保证学校按教育规律自主办学提供了制度保证。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政府官员和一般公众的思维中,学校法人”的观念非常淡薄,这是政府以及其他非公立教育投资人过深介入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原因,也是目前私立学校投资人和校长之间产生诸多矛盾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虽多方面探索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写入了《教育法》,但收效不大。非公立学校比公立学校更加缺乏办学自主权,直到“教育股份制”的出现才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