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芳
立于世纪之交,各种人文社会学科都在思考一个共同的问题:在新的世纪,本学科的发展前景如何?在新世纪的舞台上,本学科将要为人类的文明建设作出哪些贡献?作为人文学科之一的民俗学,当然也应直面这一世纪之交的话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划与支持,但学科建设的发展,终究有其自身的规律,需要本学科学者的共同参与。这种关心与思考,与其说是受一种责任心、使命感所驱使,倒不如说它产生于一种学科生存与发展意识的自觉要求。
一、民俗研究的历史回顾
民俗学,是19世纪中叶以后,在欧洲形成的“文化研究”热潮中,伴随着文化人类学、民族学一道生长、发展起来的一门人文科学。它以研究民间传承的生活文化事象为主,探求这些民俗事象的本质及特点,研究其发生、发展、消亡的规律。从一开始,它就是人对自身的一种反观、探求、自觉思考的产物。
从14世纪意大利开始的文艺复兴运动,到15世纪已经遍及欧洲各国,到16世纪达于极盛。特别是经过18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欧洲的历史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科学冲破了宗教与自然哲学的束缚,得到空前的发展:文艺复兴时期,有了物理学与天文学;18世纪又诞生了化学;19世纪又建立了生物学;而15至17世纪之间的“地理大发现”,使得欧洲各国的航海家、探险家、传教士、商人和殖民者有可能远渡重洋,到达美洲、非洲、南亚、东南亚和大洋洲。新航路的开辟使世界海路大通,加速了西欧各国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同时也加速了殖民扩张的活动。
科学技术的空前繁荣,促进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物质世界的突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个又一个的自然之谜被揭开了。人们在这种挺进中,一方面,为自己所创造的、无法思议的功绩感到自豪;另一方面,又为创造的兴奋所激发,转而对几乎更无法思议的人类自身开始了思索:人是什么?人的创造力是哪里来的?人的潜能有没有根?特别是殖民活动出现以后,世界范围内的交往,使欧洲人眼界大开,开始注目于欧洲以外的世界。
他们发现:原来欧洲之外,还有许多不同的民族。除了肤色、语言的差异而外,特别是在风俗习惯上,东方与西方不同;野蛮的与文明的更不同。为什么会有这些不同?是不是心理元素——知、情、意上存在根本差异?如果是,那么文化是否有变动?这变动是进化,还是退化?文化若是进化的,那么,文明人是否也是从野蛮人发展而来的?这些问题,对实际的民族关系,以及当时文化的进、退的认识有着直接的影响,人们希求得到解答。于是,19世纪中叶,“人类学”的研究也就应运而生了。
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人类学由原来研究动物学发展到对人类的文化进行研究,这就是“文化人类学”——在美国,称“文化人类学”;英国又称“社会人类学”;而在欧洲大陆,“文化人类学”又叫“民族学”。
“文化人类学”,是研究各民族文化的现状及其演进的科学。它主要探讨人类的生活状况、社会组织、伦理观念、风俗习惯、宗教魔术、语言艺术等制度的起源、演进及传播。“文化人类学”更侧重对史前史的研究;“民族学”则对史前时代与文明时期的文化都要研究;而“民俗学”研究所涉及的是从古及今,尤其是现在还在传承的民众生活文化现象。很明显,它属于“文化人类学”范畴,却又并不等于“文化人类学”或“民族学”的全部。民俗学要研究的对象,包含在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民族学)之中;而且,许多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的研究课题,大多是从民俗的角度楔入的。所以,谈民俗学的历史,不能离开文化人类学。
一个多世纪以来,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的发展,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自然科学的全方位发展,不断为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开辟着新的天地,各种方法论被先后运用到人类自身的研究中来,形成了许多学术派别:人类学派以进化论学说为基础,对人类思维的起源、特点、表现及其演化,进行了历时性的阐释;传播学派则从空间范围内,对人类的文化交流、交融作动态考察;功能学派重点考察了文化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心理学派侧重考察人类文化发生的个体心理要素及集团意识的遗传影响;结构主义学派则力图用自然解剖的方式,分析出文化外壳所包容的各种基因密码,从而将人的思维归纳出相对有限的若干“模式”……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各种流派的学说,都是对人及人类社会文化产生、发展、演变规律的一种解说。民俗学研究的重点,虽然只是民俗中带有传承性、模式性的那一部分生活文化,然而,这却是一个民族(或某一地域)民众最基层、最本原的文化。所以,从本质上说,对民俗的研究,终究是对人自身和人类社会的一种本体性研究。这既是催发民俗学诞生的初始动因,也正是民俗学存在的根本价值所在!在21世纪人对自己的这种本体性研究,将会向纵深发展。这是我们在学科定位时不容忽视、更不该忘却的一个基点。
在我国,具有现代科学意义的民俗研究始于20世纪初叶。在民主和科学精神的召唤下,民俗学伴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高涨应运而生了,它以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的成立为标志。遗憾的是,我国民俗学在兴起后的很短时间内便因了社会、历史的原因而陷入停顿了。后来,虽有广州中山大学民俗学会、杭州大学民俗学会的努力工作,然而,作为一门研究国民生活文化的学科始终未能发达起来。特别是在一些新殖民主义者以加强其殖民统治为主要目的来研究民俗之后,民俗学就一概被看成侵略者的学问,以至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还有一些人据此否定民俗学存在的价值。这实在是一种盲目的偏见。殊不知,殖民主义者的入侵,并不是民俗学的罪过。而且,即令从这一角度讲,恰恰是我们这一古老的民族从来就不太重视研究本民族民众的生活文化传统,因此,对民族精神的精华与糟粕,对国民性中的积极因素与消极成分缺乏科学分析的态度,民俗的变革就根本谈不上,甚至将一些落后的传统习俗当成优良传统大肆褒奖、宣扬,以至留下了那么多能让人乘虚而入的空子。
今天,我们站在世纪之交的门槛上,重新回顾一下民俗学发展的历史,特别是民俗学在我国走过的曲折而艰难的道路,对今后的民俗研究工作来说,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二、“民俗热”中的隐忧
自20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民俗学的发展取得了可观的成果:专业性的民俗学研究机构相继成立;各地伴随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纂所进行的民俗普查相伴而行;各地的民俗志、风情录、乡土研究,以及分类介绍各种民俗事象的资料,以各种形式被整理、记录或出版;探寻民俗形成发展一般规律的著述也相继问世;不少国外的文化人类学名著被译介出版;大学及科学院作为民俗研究基地,在原有的基础上,正在发展、壮大;民俗文化资源作为展示民族(或地域)文化特质的窗口,正被旅游、商贸等第三产业不失时机地加以利用。民俗中所包含的丰富的文化信息。越来越吸引人文科学各方学者的关注,特别是历史学者的介入和加盟,把民俗学的文献研究推进到了一个空前广泛和深入的阶段。近年陆续出版的各类民俗丛书,有相当部分出自史学工作者之手。除史学外,文学、语言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以及工艺、美术、舞蹈等学科,从各自学科的视点出发,对民俗事象的各个领域也都有许多新的发明和建树,从而大大激发了民俗研究的内在活力。尽管民俗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尚需一个很长的过程,然而这十余年的积累却为我们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但是,在这一浪高似一浪的“民俗热”中也有不少隐忧存在,有些甚至就是误区。它们的存在,直接威胁着民俗学的健康生存与发展。
误区之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不加选择地大量辑录、摘编、汇纂、翻印文献典籍或市井流传的手抄本中有关求签、算命、相面、卜卦、请神、下马、测字、堪舆等各种方术要诀、仪规仪程,或不加任何批判地实录各种黑话隐语、江湖骗术,并笼而统之地冠以“民俗传统文化”沿街兜售,利用群众的信仰心理,牟取暴利。对于民俗工作者而言,这些资料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然而,对于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来说,其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大量发行,实在没有必要。若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引来社会舆论的指责,甚至可能还会误以为民俗学就是“搞封建迷信”的。这里面,有一个动机问题,也有一个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问题。至于有些搞研究的同志,因为掌握了许多诸如算命看相、看风水的材料而私下收入礼金,替人算命、排八字,四出为人看风水、选坟地,这就离科学研究更远了,这实际上是葬送学术研究前途的极为有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