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关兴、陈挥着:《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389~390页。
党的十六大以后,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按照中央的要求,巡视组监督的对象主要是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个务必”和廉政勤政情况等。中纪委书记吴官正要求,争取用几年时间,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巡视制度。中纪委计划用4年左右的时间,把31个省、区、市巡视一遍。(2)
(2)许连纯:《党内权力监督干部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258~249页。
2003年,中纪委在改革和完善纪检体制方面进行了两个大的动作。一是对各省的“块块”方面,组建了专门巡视机构;二是在对各部委的“条条”方面,对试点的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直接领导。目的就是一个——加强事前监督。2004年,是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稳步推进的重要一年。
2003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中纪委、中组部有关请示,随即中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组宣布成立。这是中央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监督的一个重大举措。近年来,中纪委、中组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共派出10批巡视组,对20个省、区和中央国家机关6个部门开展了巡视工作。在工作中,中央巡视组掌握了大量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反映了许多重要问题和一些重大案件的线索,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许多省、区、市也先后建立了专门巡视机构,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各巡视组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干部打招呼,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较好地改变了对中、高级干部监督乏力的状况。
2004年,中共中央正式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体现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明确了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这个重点;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强调党员干部既要履行监督职责,又要遵守监督纪律;既要接受党内监督,又要遵守宪法、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条例》还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认了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特别是《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会报告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进展,体现了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体现了中央政治局在党内监督方面对全党起到示范作用的精神。历史经验证明,不以制度为基础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无力的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建立健全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央纪委、监察部按照中央的部署,从2004年起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和政府对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的深入实践突出表现在反腐倡廉上。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抓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自觉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开展学习宣传,制定具体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推进,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局面,并在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方面加大了力度。
首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加强。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夯实了思想基础,注入了强大动力。各地区各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同时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治理党风方面的5个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1182人,收缴款额6213.8万元,另有30214人主动上交款额1.01亿元;查处跑官要官问题,受到批评教育和诫勉的334人,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97人;纠正和查处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的领导干部835人;查处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领导干部630人;查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8338人。清偿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3.79亿元,清退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款额15.16亿元。
其次,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2005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对10个省(区、市)、5家中央管理的银行和2家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巡视,各省(区、市)对94个市(地)开展巡视,并延伸到210个县(市、区),发现和处理了一些领导干部在公共权力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全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了述职述廉,实行诫勉谈话56006人次,纪委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336211人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逐步完善,各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了对双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再次,行政监察职能进一步发挥。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以及执行行政许可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受理涉及行政许可行为的投诉21010件,追究责任2845人。继续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参加115起特大事故调查,对240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追究了责任。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共有4878人申报,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各地区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或行政投诉中心,促进了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受政纪处分的有49123人。(1)
(1)吴官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06年1月5日。
与此同时,加强了群众的民主监督。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几年来投入大量精力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在1990年12月至1991年6月间,先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司法行政、监察等部门的领导就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作了调查研究,组织委员赴河南、天津等8省1市进行了9次大规模调查,并将报告呈送党中央,引起中央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四、中国现阶段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努力,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初步构建并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以党内监督为中心、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为主体、社会各界的监督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体系的主体框架和多形式、多渠道的监督格局。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公职人员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但目前我国的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起来,还不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主体不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