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被迫去探究法庭的时候,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对法庭是致命的。我不愿意相信法庭是为太平盛世、风平浪静而设,仅仅是为了处理一些民事案件,但是想象一下,把决定三百多万人,一个国家六分之一的人口是否有权成为自由人的权力随意交给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一家法庭!这一决定权已经给了所谓的正义法院——给了本国的最高法院——并且,如大家所知,法院只认可《宪法》的权威性,已经裁决那三百万人现在是奴隶,将来应该继续为奴。如此法官只适合检查撬锁工具、作案凶器,再告诉他这些工具可否发挥效用,在这些法官看来,他们的责任也就到此为止了。但是诉讼事件表中先前有一个案子,作为上帝任命的法官,他们无权置之不理,这个案子如果得到公正解决,他们完全可以免受这般羞辱。那才是涉及凶手本人的案子。
法律永远不可能让人自由,人必须让法律自由。在政府犯法的时候自己还守法的,都是热爱法律和秩序的人们。
芸芸众生之中,一个法官的话如果能够对一个人的命运产生最持久的影响,那么这位法官定不是只会宣读法律的裁决。他,不管他是谁,出于对真理的热爱,不因人的任何习俗或者规定而带有歧视,可以说出关于此人的真实的看法,宣读对他的真正判决。对嫌疑人作出判决的是法官本人。任何人如果可以看到真理,他就已经得到了一个来自比世界上最大的首席大法官更权威的授权,首席大法官们只能看到法律,他会发现自己就是最好的法官。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还需要讲,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
我越来越相信,在任何公众问题上,农村人的意见比城里人的看法更重要。城里人很少思考。在任何道德问题上,我希望听听博克斯伯勒怎么说,至于波士顿和纽约,她们的意见加在一起我也不会在意。博克斯伯勒发言的时候,我感觉有人说过了什么,感觉人道尚存,感觉有公道的人站出来维护了他的权利——感觉就像农村山里一些不带偏见的人终于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这个话题了,一番合情合理的话为种族挽回了声誉。如果某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农民们可以聚集起来召开特别市政会议,就困扰着这个国家的某个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的会议,我想,才是真正的国会,而且堪称美国召集过的最值得尊敬的国会。
显而易见,至少在这个联邦,两党分化的倾向越来越清晰——一个党属于城市,另一个属于乡村。我知道乡村非常吝啬,但是我很高兴有一点细微的区别让乡村占优。但是,现在乡村很少有能够表达自己思想的机构,难有发表看法的渠道。乡村读的社论和新闻一样来自沿海地区。我们的乡村居民培养一点自尊吧!除了细平布和杂货,我们别再向城市求取任何东西。或者说,如果我们通过阅读了解城市的观点,我们也要有自己的看法吧!
说到要采取的措施,我建议对新闻界发起一场认认真真、坚强有力的攻势,正如人们已经对教会进行了有效的进攻一样。数年里,教会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新闻界,几乎无一例外,腐败堕落。我认为,在我们国家,新闻界所产生的巨大的恶劣影响,甚至超过了最黑暗时代的教会。我们不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而是一个政客云集的国度。我们不关心《圣经》里说些什么,但是我们热衷于报纸的内容。政客聚会上——比如说,那一夜康科德的会议上——引述《圣经》之言将会何等荒唐!征引报纸或者《宪法》的内容又会是多么的合宜!报纸是我们每天早晚必读的圣经,站着读坐着也读,骑马读走路也读。报纸是每个人随身携带的圣经,桌子上柜台上处处可见,邮差不停分发,成千上万的传教士忙着派送。总之,美国印刷出版的,唯有报纸,美国人阅读的,也唯有报纸。报纸影响非常之广。编辑是你自觉自愿支持的传教士。你缴纳的税金通常是每天一分钱,不用花钱到教堂去租个条凳式座位。但是这些传教士中有几个传播的是真理?我们国家的期刊媒体编辑,除了少数几个品德高尚的,其他只能算是吝啬的暴君阶层了,可能没有哪个国家曾遭受过如此统治。我这么说,是在重复众多有见地的外国人的证词,也是在重申我个人坚定的信念。生活中、工作上,他们卑躬屈膝,唤起的是人类更丑恶而不是更善良的本性,人们读着这些人出的报纸,便是让自己堕落成了狗,回过头来舔食他呕吐的污秽之物。
《解放者》和《联邦》,据我所知是波士顿仅有的两家敢对市政当局在1851年所表现出的懦弱吝啬予以谴责的报纸。其他报纸,几乎无一例外,至少说是侮辱了这个国家的常识,看看它们对《逃亡奴隶法案》是如何提及,怎样评论的,又是如何提及评述奴隶西蒙斯遣返事件的!有人会说,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这么做是为了赢得他们主顾的赞许,没有意识到一种更正确的观点在联邦的心脏(指马萨诸塞州府波士顿)占尽了上风。有人告诉我一些报纸近来已经进步了,但是它们还是那么趋炎附势。这些报纸的品性就这样了。
但是,感谢金钱,改革者的武器可以更容易地影响到这样的传道者,比对付胆小的牧师容易多了。新英格兰的自由人只需自律,不买不读那一张张的废纸,只需管住他们手里的零钱,马上就可以干掉二十家报纸。一位我非常尊重的人告诉我他在车上买了米切尔的《公民》,然后扔出窗外。但是如果他不买的话,岂不是更能够表示他的藐视,对报纸的打击岂不更致命些?
《波士顿邮报》《邮政报》《日报》《广告人》《通讯》《时报》,这样的报纸还读,还支持,他们是美国人吗?他们是新英格兰人吗?他们是莱克星顿、康科德、佛莱明翰的居民吗?这些是我们联盟的旗帜吗?我不怎么读报纸,所以也就不说哪家最差了。
奴隶制可以意味着比这些报纸所表现出来的更彻头彻尾的奴性吗?有他们的行为不会舔食的灰尘吗?灰尘拌上奴性的黏液,岂不更加龌龊?我不知道《波士顿先驱报》是否还在,但是我记得西蒙斯被遣返那会儿在街头巷尾见过的。它的角色扮演得难道不好吗——难道它不是在忠心事主吗?已经腹部着地了,还能怎么向下俯身?已经是最低位置了,又如何可以更低?将四肢置于他脑子的位置?将脑袋当成下肢?挽起袖子,拿起这份报纸的时候,我听见下水道的臭水从每个栏目汩汩地流过。我感觉手里拿着的报纸是从公共阴沟里捡来的,是赌场、酒吧、妓院的福音书的一页,和商人交易所的福音书倒是蛮合拍的。
南北东西的人中,大多数不是有节操之人。如果他们投票,他们不是为了派人到国会去为人道办差,但是当他们的兄弟姐妹因为爱自由而遭鞭笞、遭绞刑时——我想在此处补充说明奴隶制的意义,奴隶制的实质——他们关心的却是对木钢石金这些物资管理不善。政府啊,你可随意对待我的妻子儿女,我的母亲弟兄,我的父亲姐妹,我会一丝不苟地听从你的指挥。如果你伤害他们,如果你把他们送还给监工,任由猎犬追逐捕杀,听任他人鞭笞致死,我确实会悲伤。但是,无论如何,我会在这美好的世界平静地继续我选择的职业,直到或许有一天,当我为他们的离世哀悼时,我会自责:我本应劝你怜悯些的。这就是马萨诸塞的态度,这就是马萨诸塞的号令。
我不会这么做,我无须说我会碰什么火柴,我无须说我会试图炸掉什么体系,但是因为我热爱自己的生命,我会站在光明的一边,任由黑暗的地球从我脚下滚过,而且,我会唤母亲兄弟与我同行。
我想提醒我的同胞,他们首先要做人,然后才是美国人。无论法律有多大价值,可以保护你的财产,甚至让灵魂和身体一处,如果不能让你和人道一体的话。
我非常抱歉地说,我怀疑在马萨诸塞是否有一位这样的法官,一旦有人要求他按照违背上帝的法律宣判,他随时准备好辞职,清白地生活下去。我不得不看着他们在这方面将自己置于,或者说性格使然,完全置于和海军陆战队员的水准,只要接到命令就可以把滑膛枪朝着任何一个方向开火。他们不过是些工具,不过是些小人。当然,他们不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他们的主人限制了他们的理解力,禁锢了他们的良知,而不是奴役他们的躯体。
法官和律师——只是这类的,我的意思是说——都是些利己之人,审理这个案件的标准非常低,十分不当。他们考虑的,不是《逃亡奴隶法案》是否正确,而是看该法是否与宪法精神一致。那么是美德合乎宪法,还是堕落符合宪法呢?是公正符合宪法,还是不公符合宪法呢?在重大道德问题,在生死攸关的大问题上,就像眼前这事儿上,问法律是不是合乎宪法,和问该法是不是赚钱一样无礼。他们一直为人类的最肮脏的东西效命,而不是为人道服务。现在的问题,不是七十年前你的祖父没有签署协议要为魔鬼效命,而现在根据当初的协定服务尚未到期了,而是现在你是否终于可以为上帝效力一次——尽管过去你自己胆小,或者说你的祖先怯懦——服从永恒而且唯一公正的宪法,上帝,而不是任何什么杰斐逊或者亚当斯,早已把这部宪法写进了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