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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马萨诸塞州的奴隶制(1)

最近,我参加了一个康科德市民大会,跟多数时候一样,准备就马萨诸塞的奴隶制这个话题谈谈看法,但是却发现吸引大伙聚到一块儿是内布拉斯加的命运,而不是马萨诸塞的命运,意识到我要讲的内容全然乱了规程,这一发现让我又惊讶又失望。我一直以为着火的是房子,而不是草原,但是尽管有数名麻省公民因为意图营救一名奴隶而身陷囹圄,会上却没有一个发言者对此表示遗憾,甚至根本无人提及此事。看来他们关心的只是一千英里之外的荒地如何处置。康科德的居民没准备站在自己的桥边,却只谈在黄石河那边的高地上占据一个适当的位置。我们的布特里克、戴维斯、哈斯莫们退到那边去了,我担心他们在自己和敌人之间没有留下莱克星顿公用地的位置。内布拉斯加一个奴隶也没有,而在马萨诸塞可能有一百万奴隶。

念过政治学院的人们向来看不到这些事实,他们采取的措施也不过是些折中办法,是些权宜之计而已。他们把解决问题的日子无限期推迟,同时负债日渐增多。尽管《逃亡奴隶法案》不是那次讨论的主题,但是我同镇的人们在不久后的一次会上最终稍微得到了一点解决。据我了解,同镇人认定1820年的妥协协定遭到了某党的反对,“因此,……1850年的《逃亡奴隶法案》必须废止。”但这不是一部极为不公的法律应该废除的原因,政客面对的事实不过是小偷获得的尊敬比人们通常以为的要少,而不是他们是小偷这样一个事实。

我在那个会上没机会发表我的看法,在这里,请各位允许我说说自己的看法好吗?

波士顿法院大楼又一次戒备森严,抓捕了罪犯并且正在审案,要弄清楚他究竟是否真的不是奴隶。有人以为公正或者是上帝在等洛林先生的决定吗?这个问题早就解决了,那个没受过教育的奴隶以及周围的民众早就听到了裁决,并且深表赞同,而此时法官先生还坐在那儿犹疑不决,真是荒唐。我们可能禁不住想追问他究竟是受谁之托,接受了委托他又是谁;他恪守的究竟是什么新奇的法规,怎样的先例对他来说才具权威。这样的仲裁者存在的本身就不合时宜。我们不用请他打定主意,我们叫他打好背包得了。

我洗耳恭听,想听听州长,马萨诸塞武装部队总指挥的声音。我听到的,却只是蟋蟀的鸣声与昆虫的嗡嗡声,弥漫在夏日的空气里。州长的功绩是于阅兵日检阅部队。我见过他骑着高头大马,脱帽致礼,倾听牧师的祷告。我也就有幸见过州长这一面。而且,我想没有州长,我也能活下去。如果我可能被绑架,而他不能发挥丝毫作用来阻止不幸发生,那么他对我还有什么重要作用呢?当自由被置于最危险的境地时,他却不知所踪了。一位优秀的牧师告诉我,他之所以选择牧师这个职业是因为从事这项工作他有闲暇追逐自己的文学梦。我会建议他当州长,那样时间更多。

三年前也是,当西蒙斯悲剧上演的时候,我告诉自己,马萨诸塞州州长这样一个官员的确存在,如果这个人不存在的话,——过去的两周他都在干什么呢?在这场道德地震中,他要尽到职责,难道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做吗?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当时发生的事情更犀利更讽刺了,而对人的侮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那场危机中居然无人向他请示。我所了解的州长先生,最坏的也可以说是最好的,就是他没有乘机出名,赢得美誉。他当时大可不占其位,一辞成名。看来人们似乎忘了还有这么一个人,还有这么一个职位。但是,毫无疑问他一直在苦心经营,意图牢牢把持住州长的宝座。他不是我的州长。他都没管过我。

但是,终于在当前这一事件中,我们听到了州长阁下的声音,在他和美国政府成功地掳去了一个可怜的无辜的黑人的终身自由后,在他们穷凶极恶地掠走了黑人心中那幅上帝的肖像后,他在庆功晚宴上对自己的同伙发表了演讲。

最近我读到本州的一项法令,法令认定联邦范围内任何官员不得因某人被称为逃亡奴隶而将其拘留或者是协助他人将其拘留,否则为非法。同样,明明有临时归还令要求把逃奴带走,不再受美国警察局长控制,却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协助该官员而致使归还令执行未果,这事也够臭名昭著的了。

我曾经以为:州长,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一州的行政官,确保本州的法令得到有效执行是州长应尽之职;而作为一个人,他得小心谨慎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得有违人类的法律。但是事实上,当形势需要他的时候,当他可以派上特别重大用处的时候,他却毫无用处,或者比一无是处更糟糕,竟然眼睁睁看着本州有法不依。或许我不知道州长究竟有何职责,但是如果当州长要求把自我置于那般无法补救的耻辱之下,如果当州长就是要制约我的男子气,我得小心了,永远也别当什么马萨诸塞州州长。这个联邦的法令我读的还不多,读来也无甚益处。法令中总不说实话,说了的话又不认真对待。我关心的,我想知道的是州长本人的影响和权威全在奴隶主一方,而不是在奴隶一方——在有罪的一方,而不是在无罪的一方——在不公正的一方,而不是公正的一方。我从未见过我谈论的这个人,实际上,在此事件之前,我不知道他是州长。我是在同一事件听说他和安东尼·伯恩斯的,因此大多数人会听说过他。我们相去太远,我没被他管过。我不是说我没听说过他,就有损他的名声,我只是听到了我听到的东西。关于他,我能说的最糟糕的话就是,他证明了他比自己的大多数选民可能表现得更差。在我看来,那种局面,他应付不来。

全州的武装部队都归一个萨托先生指挥,此君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奴隶主,指挥军队就是为了抓一个被称为他的私有财产的人。但是,一位马萨诸塞的公民就要被绑架了,却没有一兵一卒出手相救!过去的79年里,所有的这些士兵,所有的这些训练,一直就是这样吗?训练他们就仅仅是为了洗劫墨西哥,为了把逃亡奴隶带回去送给他们的主人吗?

最近这些日子,夜里我能听到街道上传来阵阵鼓声,还有人在训练。训练目的何在呢?康科德的小公鸡还在打鸣,我勉强可以原谅,或许它们那天早上没有挨揍,但是这些“训练者”咚咚的鼓声,我没法原谅。奴隶正是被这些人遣返的,也就是说,被士兵押送回去的。在这个问题上,你最多也就能说士兵是傻子,不过因为穿了带色的外套而更惹人眼罢了。

三年前也是,波士顿当局召集部队把一个非常无辜的人,一个他们知道无辜的人送回了奴隶制的魔窟。事情刚刚过去一周,康科德人鸣钟放炮,纪念他们获得自由——向他们的先辈致敬,先辈们在桥上战斗英勇无比,对自由无限热爱。似乎那三百万人是为解放自己而战,却要让另外三百万人继续戴着奴隶制的枷锁。现在人们戴了顶傻傻的帽子,却硬要称之为自由帽。我不知道,但是肯定有这样的人,如果捆在鞭刑柱上,只能腾出一只手来,这样的人会用这只手去鸣钟放炮来庆祝他们的自由,所以我的同镇人擅自鸣钟放炮了。那是他们自由的限度。当钟声渐远,他们的自由也随之消逝;当火药耗尽,他们的自由也伴着硝烟散去。

如果狱中囚犯预定了所有准备用于庆祝活动的火药,再雇些监狱官来帮他们鸣钟放炮,而他们自己在透过铁窗欣赏这一幕,那将是天下最大的玩笑。

在我看来,我的邻人正是这样。

每一个仁慈的聪明的康科德居民,在他或者她听到钟声炮声的时候,不是自豪地回想起1775年4月19日的事情,而是会无比羞愧地忆起1851年4月12日情景。但是,现在我原有的羞愧已经被新的耻辱埋了半截。

马萨诸塞坐等洛林先生的决定,似乎这个决定会对她的罪恶产生什么影响一样。她所犯的,是最明显最致命的罪,她的罪过在于她把这样一件大事交由他来裁决。这实际上是对马萨诸塞的审判。马萨诸塞在释放这个人上每犹疑一刻,在补偿自己的罪过上每犹疑一刻,这马萨诸塞州都罪责难逃。对马萨诸塞进行审判的长官是上帝不是爱德华·G·戈德,而只是戈德(上帝)本身。

我希望我的同胞们去思考,不管人类的法律可能会是怎样,任何个人、任何国家如若有对他人不公,哪怕对方是最籍籍无名之辈,这个个人,这个国家也不可能不因犯下的罪行受到惩罚。一个政府,如果蓄意通过不公正的法令,而且一意孤行,终将沦为世界的笑柄。

关于美国奴隶制已经说了很多,但是我认为我们甚至还没意识到奴隶制为何物。如果我严肃地向国会提出把人做成香肠,我敢肯定大多数议员会对我的提议一笑了之,如果真有人认为我没开玩笑,他们会觉得我建议做的事情比国会之前所为糟糕了许多。但是如果他们中竟然有人告诉我把人做成香肠将会是糟糕得多的事——会是更糟糕一点儿——比让他为奴更糟——比通过《逃亡奴隶法案》更糟,我会毫不留情地指责他愚蠢,指责他弱智,指责他是在人为地制造差别。如果让人为奴合理,那么把人做成香肠的提议有什么不合理呢?

关于把这部法令踩在脚下的话我听了很多。哎呀,人们没必要刻意不辞辛劳地去做啊!这部法律没有到达头部的位置或者理性的高度:它天然的栖息地就是尘埃。尘埃和泥潭是生它养它的地方,也是它的生命所在。它所处的位置,也就与我们的足部相若;一个人只要可以自由地行走,只要不带印度教徒那样的同情心,哪怕是有毒的爬行动物也不忍踩踏,那么他就会不可避免地踩在上面,把它踏在脚下——把它的制造者韦伯斯特也一并踩在脚下,就像踩尘埃中的臭虫一样 。

最近发生的事情,如果看作是对我们中间施行的正义的批评,或者是看作向人们展示任何一个社会中什么是公平正义可以依赖的真正资源,是有价值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当了解到他的命运被交由本国的特别法庭来决定的时候,自由的朋友,奴隶的朋友惊得发抖。自由的人们不相信这个案子里正义会得到伸张。法官可能会做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裁决,充其量也就是一种偶然因素,碰运气。很明显,这样一个重大案件,他算不得一个称职的权威。这可不是根据先例来进行裁决的时候,而是应该为将来开个先例。我情愿倚仗民众的观点。在他们的投票中,至少你可以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哪怕价值再小。但是,换了是法官那边,听到的只是某个个人的狭隘判断,无甚价值,无论他给出的意见是支持还是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