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十年代后期,有几年的时间,我在肯特什城一间舞厅当DJ,我就是在那里遇见萝拉的。其实不怎么像间舞厅,只是一间酒吧楼上的一个空间,不过有半年的时间它很受某群伦敦人欢迎——那些近乎时髦、正点,穿着黑色501牛仔裤和马汀大夫鞋的一群人,常常成群结队从市场移动到城乡酒吧,到“丁墙”,到电力舞厅,到卡姆登广场。我是个好DJ,我认为不管怎么样,大伙似乎很开心;他们跳舞,待到很晚,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放的一些唱片,然后周复一周的回来。我们叫它“葛鲁丘俱乐部”,因为葛鲁丘·马克斯(GrouchoMarx)说过,不会加入一个会收他这种人为会员的俱乐部;后来我们发现在西区某处有另一家葛鲁丘俱乐部,但是似乎没有人搞混哪一家是哪一家[顺道一提,葛鲁丘前五名填满舞池的曲子:“斯默基·罗宾逊与奇迹”
(SmokeyRobinson&theMiracle)的It"sAGoodFeeling(“感觉真好”)、巴比·布兰德(BobbyBland)的NoBlowNoShow(“无风不起浪”)、珍·奈特(JeanKnight)的MyBigStuff“(大个子”)“、杰克逊五兄弟”(JacksonFive)的TheLoveYouSave(“你珍藏的爱”)、托尼·海瑟威(DonnyHathaway)的TheGhetto(“街坊”)]。
而我爱极了、爱极了这个工作。望下去满屋子的脑袋随着你挑选的音乐而摇摆起舞,实在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俱乐部红火的那半年内,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那是我惟一次真的有冲劲的感觉,虽然我后来明白那是一种假的冲劲,因为它根本不属于我,而是属于音乐。任何人把他们最爱的舞曲唱片在一个人很多的地方大声放出来给那些付钱进门的人听,都会感受到一模一样的事情。毕竟,舞曲,就是要有冲劲——我不过是搞不清楚状况。
总之,我就是在这段时期的中间遇到萝拉,在1987年的夏天。她认为她已经到过俱乐部三四次,我才注意到她,很有可能是真的——她很娇小、苗条,而且漂亮,有点席娜·伊斯顿(SheenaEaston)⑤在经过好莱坞包装以前的味道(虽然她看起来比席娜·伊斯顿来的强悍,一头激进派律师的冲天短发和她的靴子,以及她那清澈得吓人的蓝眼睛),不过那里有更漂亮的女人,而当你无所事事东张西望的时候,你看的都是最漂亮的。所以,在第三或第四次,她来到我小小的DJ台跟我说话,而我立刻就喜欢上她:她求我放一张我很喜爱的唱片[如果有人想知道的话,那是所罗门·柏克(SolomonBurke)的GotToGetYouOffMyMind(“把你赶出我心田”)],但每次我一试着放,都会让舞池净空。
“我以前放的时候你在吗?”
“在啊。”
“那你应该见到过会出什么状况吧。他们会准备好想要闪了。”
那是一首三分钟的曲子,结果我必须在一分半左右换歌。我换成麦当娜的Holiday;在紧急的时刻,我偶尔会放一些流行的东西,就像那些相信顺势疗法的人有时会使用传统医药,虽然他们并不赞成。
“这次他们不会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这里一半的人是我带来的,我保证会让他们跳下去。”
所以我就放了,而萝拉和她的同伴们的确涌入舞池,不过他们又一个接一个下场,边摇着头边笑。这首歌很难跳,它是首不快不慢的节奏蓝调,而前奏走走停停。萝拉锲而不舍,虽然我想看她能否勇敢地撑到最后,不过大家都不跳舞让我很紧张,所以我赶快放了了TheLoveYouSave(“你珍藏的爱”)。
她不随着“杰克逊五兄弟”的歌跳,她大步向我迈进,但是她笑得合不拢嘴而且说她不会再点了。她只想知道哪里可以买到那张唱片。我说如果她下星期再来,我会录一卷卡带给她,她看起来非常开心。
我花了好久才录好那卷带子。对我而言,录一卷卡带就像写一封情书——有大量的删除,然后重新构思,然后重新开始,而我求的是一个好结果,因为……老实说,因为我开始当DJ以来还没遇过像萝拉这么有希望的对象,而遇见有希望的女人正是干DJ这行应该包括的一部分。一卷好的合辑卡带,就跟分手一样,是很难办到的。你必须要用个惊人之举来开场,抓住注意力(我本来用GotToGetYouoffMyMind开始,但是随即想到如果我马上给她她想要的,她可能只停在第一面第一首,所以我把它藏在第二面的中间),接着你要把它调高一档,或降低一档,而且你不能把白人音乐和单人音乐放在一块,除非那首白人音乐听起来像黑人音乐,而且你不能把同一个歌手的两首歌并置,除非你全部都是成双成对,而且……啊,规矩一大堆。
总之,这卷卡带我一录再录,我还有几卷最早的试听带不知道丢在公寓哪个角落,再从头到尾检查用来调整变换的母带。然后到了星期五晚上,俱乐部之夜,当她向我走来时,我把它从夹克口袋里亮出来,然后我们就从那里继续下去。那是个很好的开始。
萝拉以前是,现在也是,律师。虽然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个跟现在不一样的律师。那时候,她在一家法律援助事务所工作(因此,我猜,跳舞和穿黑色赛车皮夹克)。现在,她在一家市中心的律师事务所上班(因此,我猜,餐厅、昂贵的套装,冲天短发消失不见了,还有先前不露痕迹令人讨厌的尖酸刻薄口气),不是因为她经历任何政治主张的转变,而是因为她被裁员,而且找不到任何法律援助的工作。她必须接下这个年薪五万四千镑的工作,因为她找不到年薪两万以下的;她说这是关于撒切尔主义你惟一需要知道的事,我想她说的有点道理。她找到新工作后人就变了。她向来很专注,但是,以前,她的专注有地方发泄:她可以担心租屋者的权益、黑心房东,和住在没有自来水的房舍里的儿童。现在她只对“工作”专注——她赚多少钱、她承受的压力、她的表现、她的同伴怎么看她,诸如此类的事。然后当她对工作不那么专注时,她便专注在自己为什么对工作,或这一类的工作,不专注。
有时候——最近几乎没有了——我可以做些事或说些话,好让她抽离自己,那是我们最合得来的时候:她常常会抱怨我“永无止境的平庸”,不过自有它的用处。
我从来没有疯狂地热恋她,这曾经让我对长远的未来展望感到担忧,我以前认为——不过看看我们收尾的样子,也许我还是这么认为——所有的爱情都需要热恋带来的那种激烈碰撞,才能让你发动,并把你推过路障。然后,当碰撞的能量消逝,而你近乎停滞之际,你环顾周遭,看你还剩下什么。有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有可能是差不多相同的东西,但是更温和平静,或者有可能一无所有。
跟萝拉在一起,有一阵子我对这种过程的想法完全改观。我们两个都没有失眠的夜晚,或失去胃口,或等待电话铃响的焦躁不安。但不管怎样,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何况,因为没有激情可以消逝,所以我们从来不用环顾周遭去看到底还剩下什么;因为我们剩下的跟我们一直以来所拥有的一模一样。她没有搞得我很凄惨,或很焦虑,或神经紧张,而当我们上床的时候,我没有手慌脚乱让我自己失望,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我想你懂。
我们常常约会,而她每个星期都到俱乐部来,而当她失去她在拱门公寓的租约时,她搬来跟我住,一切顺理成章,而且有好几年都是这样。如果我很迟钝的话,我会说钱改变了一切——她换了工作,她突然间有了很多钱,而我丢了俱乐部的工作,再加上景气不好,使得过路人对我的店似乎过而不见,我口袋空空。当然这种事让生活变得更复杂,而且还有很多重新调整要考量、很多架要吵、很多界线要划清。不过说真的,不是因为钱的关系。是因为我。就像丽兹说的,我是个混蛋。
我跟丽兹约好在卡姆登喝一杯的前一晚,丽兹跟萝拉约了见面吃饭,丽兹为了伊恩的事把萝拉教训了一顿,而萝拉并不打算为自己做任何辩护,因为那表示要说我的不是,而她有一种强大但偶尔不智的忠贞感(拿我来说,就不可能克制得了我自己)。但是丽兹说过了头,以至于萝拉发飙,所有有关我的劣事便滔滔不绝地涌出,然后她们俩都哭了,而丽兹为了说错话跟萝拉道歉了五十到一百次。隔天丽兹发飙,试着打电话给我,然后大步走到酒馆里对我破口大骂。当然,这些事我都无法确定。我跟萝拉根本没联络,而丽兹跟我只有短暂而不快的晤面。但是,即便如此,不需要对相关的人物有多么深入的见解就能猜到这些。
我不知道萝拉确切说了些什么,但是她至少会揭露两点,或者甚至底下全部四点:
1.我在她怀孕时跟别人上床。
2.我的外遇直接导致她堕胎。
3.在她堕胎后,我跟她借了一大笔钱到现在还没还。
4.就在她离开前不久,我告诉她我在这段关系里并不快乐,我也许会想找别人。
我说过或做过这些事吗?没错,是我。有没有不那么严重的情形?应该没有,除非任何情形(换句话说,来龙去脉)都能被视为不严重。在你下判断前,虽说你可能已经下了判断,走开,然后写下你曾对你的伴侣做过的最坏的四件事,就算是假设——特别是假设——你的伴侣并不知道。别加以粉饰,或试图解释,写下来就是,列成条目,用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写完了吗?好,现在看谁才是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