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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我带萝拉去看茉莉表演,她爱死她了。

“她好棒!”她说,“为什么没有多一点人认识她?为什么酒馆没有客满?”

我觉得这很反讽,我花了我们整段交往的时间试图让她聆听一些该有名但是没没无闻的人,不过我懒得指出来。

“你需要相当好的品位才能看出她有多棒,我想,而大部分的人都没有。

“她去过店里?”

对。我跟她上过床,很酷吧?

“对。我在店里帮她服务过。很酷吧?”

“去你的。”当茉莉唱完一首歌时,她拍了一下拿着半杯健力士啤酒的那双手背。“你为什么不请她来店里表演?一场个人演唱会?你以前从来没做过这种事。”

“我以前从来没机会做这种事。”

“为什么不?这会很好玩。她可能甚至不需要麦克风。”

“如果她在冠军黑胶片还需要麦克风,她一定有某种严重的声带病兆。”

“而且你搞不好可以卖一些她的卡带,搞不好还有些其他的东西。而且你可以上TimeOut的演出名单。”

“喔,马克白夫人。冷静下来听音乐。”茉莉唱着一首关于某个叔叔过世的民谣。当萝拉兴奋得有点昏了头,一两个人转过头来看她。

但是这个主意听起来不错。一个个人签唱会!就像在HMV一样!(有人在卡带上签名吗?我想一定有。)如果茉莉这场很顺利的话,那么其他人也会想跟进——也许是乐团,如果鲍勃·迪伦在北伦敦买房子的消息是真的……哼,为什么不?我知道流行音乐超级巨星通常不做店内签唱会,来帮忙卖他们从前专辑的二手唱片,但是如果我能用一个好价钱卖掉那张单轨的BlondeOnBlonde,我会跟他对分。也许甚至六四分,如果他肯签个名。

从像鲍勃·迪伦这样一个小型、仅此一次的原音演唱(和限量发行的现场专辑,也许?要处理合约的事可能有点棘手,但是没有不可能的事,我不这么认为,我可以轻易看到未来更大、更好、更光明的日子。也许我还能重开彩虹俱乐部?不过就在同一条路上,而且没人想要重开。我可以用仅此一次的慈善演出开张,也许重现艾瑞克·克莱普顿(EricClapton)的彩虹俱乐部演唱会……

我们在中场休息时去看茉莉,她在卖她的卡带。

“喔,嗨!!我看到洛跟一个人在一起,我就希望会是你。”她这么跟萝拉说,带着大大的笑容。

我脑袋中忙着想那些宣传的事情,以至于忘了担心萝拉和茉莉会面对面(两个女人,一个男人。随便一个笨蛋都可以看出来会有麻烦,及其他等等的事)。而且我还有些说明要做。根据我的说法,我在店里为茉莉服务过几次。那么,茉莉有什么根据,会认为萝拉是萝拉?(“一共是五镑九十九便士,谢谢。噢,我的女朋友也有一样的皮夹。我的前女友,事实上。我真的很希望你能见见她,不过我们分手了。”)萝拉看起来同样困惑,不过她把这撇在一旁。

“我好喜欢你的歌。还有你唱歌的方式。”她有点脸红,然后不耐烦地摇摇头。

“我很高兴你喜欢。洛说的对。你‘的确’很特别。”(“这是找你的四镑一便士。我的前女友很特别。”)

“我没想到你们两个感情这么好。”萝拉说,用一种超过我的胃能承受的酸味。

“噢,从我来到这里,洛就一直是我的好朋友。还有狄克和巴瑞。他们让我觉得真的很受照顾。”

“萝拉,我们最好让茉莉回去卖她的卡带。”

“茉莉,你愿不愿意在洛的店开一次演唱会?”

茉莉笑了。她笑着,然后没有回答。我们呆呆地站在那里。

“你在开玩笑,对不对?”

“不算是。星期六下午,当店里人多一点的时候。你可以站在柜台上。”最后这一段是萝拉自己的主意,我瞪着她。

茉莉耸耸肩。“好啊。不过我卖卡带的钱都归我。”

“当然。”萝拉又说话了。我还是一直瞪着她。我得更用力瞪她来自我满足。

“谢了,很高兴认识你。”

我们回到原来站的地方。

“你看吧?”她说,“容易得很。”

偶尔,在萝拉刚回来的前几个星期里,我试着理解现在的生活像什么样子:是更好还是更坏,我对萝拉的感情有什么改变,如果有的话,我是否比以前快乐,我离下次心痒还有多近,萝拉是否有什么不同,跟她住在一起是什么样子。

答案很容易——更好,有一点,是,不近,不算有,相当好——但也无法令人满意,因为我知道他们不是来自内心深处的答案。但是不晓得什么缘故,她回来以后我想的时间少了。我们忙着说话,或工作,或做爱(现阶段我们常常做,大多是由我主动,拿它来当做驱逐不安全感的方法),或吃饭,或去看电影。也许我该停止做这些事,如此我才能确切地把事情想清楚,因为我知道现在是重要的时候。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我应该顺其自然:也许事情就是这样。也许这就是大家设法维系感情的方法。

“噢,简直太好了。你从来没邀请我们来演出过,有吗?”

巴瑞。这个蠢蛋。我早该知道他会拿茉莉即将到店里演出来大发厥词。

“没有吗?我以为我问过,然后你说不要。”

“如果连我们的朋友都不给我们机会,我们怎么能有所突破?”

“洛让你贴海报,巴瑞。做人要公平。”这对狄克来说相当强硬,不过反正他打心里也不乐意巴瑞的乐团来演出。我认为,对他来说,一个乐团听起来太像表演,不够像乐迷聚会。

“噢,他妈的好极了。真是他妈的大不了。一张海报。”

“一个乐团怎么挤得进这里面?我得买下隔壁的店面,就为了要让你可以制造一个可怕吵闹的周六下午,我还没准备好这么做。”

“我们可以原音演出。”

“噢,是啊‘。电厂合唱团’(Kranwerk)不插电。真不坏。”

这惹得狄克笑出声来,而巴瑞转头生气地看着他。

“闭嘴,小瘪三。我说过,我们不玩德国那一套了。”

“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你们有什么可以卖的?你们录过唱片吗?没有?那就很清楚了。”

我的逻辑如此强而有力,以至于巴瑞接下来的五分钟只能自满于到处踱步,然后坐在柜台前埋首于一本过期的《热门报导》(HOTPress)。他隔三岔五说一些无益的话——“就因为你上过她。”譬如说,还有:“当你对音乐连一点兴趣都没有,怎么能开唱片行?”不过大多数的时候他很安静,失神在沉思中,想像如果我给“巴瑞小镇”一个机会在冠军黑胶片做现场演出的话,会是什么样子。

这是件愚蠢的小事,这场演出。毕竟,这不过是,在几个人面前用木吉他演出几首歌。令我感到沮丧的是,我有多么期待这场演出,以及我有多么享受这涉及到的少得可悲的准备工作(几张海报、几通电话试着主要一些卡带)。如果我变得对我的命运感到不满呢?那我要怎么办?我盘中这个……这点儿可悲的人生分量将无法喂饱我的想法,令我提高警觉。我本来以为我们应该丢掉任何多余的东西,然后靠剩下的过日子就行了,但是看起来好像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大日子。这一天一下子就过去了,一定跟鲍伯·葛尔多夫(BobGeldof)办“现场援助”(LiveAid)那天一样。茉莉来了,然后一大堆人来看她(店里挤得满满的,虽然她没有站到柜台上演唱,不过她的确站到柜台后方,在我们帮她找来的几个木箱上),然后他们鼓掌,其中有些人买了卡带,然后有几个人买了其他他们在店里看到的东西;我的全部花费大概十镑,而我卖掉总值约三十或四十镑的货,所以我满面笑意。轻轻的笑声,大大的微笑,随便啦。

茉莉帮我卖东西。她大概唱了十几首歌,其中只有一半是她自己的;在她开始以前,她花了一些时间仔细翻看浏览架,检查有没有她想要翻唱的歌曲,然后写下那张专辑的名称和价钱。如果我没有的话,她就把那首歌从她的歌单上删掉,然后选一首我有的歌。

“这首歌是爱美萝·哈里斯(EmmylouHarris)唱的BoudertoBirmingham。”她宣布:“这出自PiecesofThesky这张专辑。这张专辑今天下午洛只卖惊喜价五镑九十九便士,你们可以在那边的‘乡村艺人—女性’区找到。”“这首歌是布区·汉考克(ButchHancock)唱的……”而到最后,当有人想买某一首歌但已经忘了歌名的时候,有茉莉在场帮他们忙。她人很棒,而当她唱歌的时候,我真希望我没有跟萝拉住在一起,还有我跟茉莉在一起那晚比原先的顺利些。也许下次,如果还有下次的话,我不会因为萝拉离开而觉得悲惨至极,然后跟茉莉的事也许会有所不同,然后……但是我永远会因为萝拉离开而觉得悲惨至极。这是我学到的教训。所以我该高兴她留下来,对吧?事情就应该是这样,对吧?而事情的确是这样。差不多。当我不去想太多的时候。

可以说我这次小小的活动,按它的条件看来,比“现场援助”还要成功,至少就技术层面来看。没有任何小故障,没有任何技术上的灾难(虽然老实说,很难看出有什么会出差错,除了吉他弦断掉,或茉莉摔下来之外),而且只有一件棘手的事:唱了两首歌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从店面后方冒出来,就在门口旁边。

“你能不能唱‘万事万物’?”

“我不知道这首歌。”茉莉甜甜地说,“但是如果我知道的话,我会为你唱。”

“你不知道这首歌?”

“不知道。”

“你不知道这首歌?”

“还是不知道。”

“老天爷,女人,这首歌赢过欧洲歌唱大赛(EurovisionSongContest)。”

“那么我猜我真是相当无知,是吗?我保证下次我到这里做现场演唱时,我会把它学起来。”

“我他妈的希望如此。”

然后我越过人群挤到门边,然后强尼和我跳一段我们的小舞,然后我把他赶了出去。但是这不像保罗·麦卡特尼的麦克风在LetItBe(“让它去吧”)唱到一半时挂掉,对不对?“我真是太开心了。”茉莉后来说,“我本来不认为会成功,但是成功了。而且我们都赚了钱!这种事一向让我觉得心情愉快。”

我不觉得心情愉快,不是在一切都结束了的现在。有那么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在一个别人想要进来的地方工作,而这件事对我来说造成了不同——我觉得,我觉得,我觉得,继续,说出口了,“比较像个男人”,这种感觉令人惊吓同时也叫人安慰。

男人不会在哈洛威一条安静、人烟罕至的小巷中工作,他们在市中心或是西区工作,或是在工厂里、在矿坑下、在车站、在机场或者在办公室里。他们在其他人工作的地方工作,他们必须努力才能达到那个地方,以至于他们或许不会感觉到真正的人生在其他地方进行着。我甚至无法感觉到我是自己世界的中心,所以我怎能感觉到我是其他人世界的中心?当最后一个人被请出店里,而我在他身后锁上店门时,我突然觉得万分恐慌。我知道我会对这间店做点什么,是——放掉它,烧了它,随便——然后为我自己找个人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