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包是萨满教神灵所居和享祭之地。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木、石、土堆。旧时遍布蒙古各地,多用石头或沙土堆成,也有用树枝垒成的,今数量已大减。敖包神被视为氏族保护神,祭敖包为重要祭祀仪式,于每年夏历六七月间举行,供奉羊、酒、奶酪,点火、焚香,由萨满跳神后,参加者将祭品分食。鄂温克等族也有类似的祭敖包仪式。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后,萨满跳神一般已改为喇嘛念经,祭敖包不再是纯粹的萨满教的祭祀活动。
敖包作为蒙古民族文化的代表形式之一,在媒体的传播下已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程度。一首《敖包相会》的蒙古族民歌,更是敖包文化达到登峰造极的宣传热度,红透大江南北。
在无际的草原上,时时会看到用大小石块累积起来的巨大的石堆,上插有柳枝,此谓神树,神树上插有五颜六色的神幡。巨大的石堆矗立在草原上,鲜艳的神幡如手臂般召唤着远方的牧人,这就是敖包。
建敖包的地方多选择明快、雄伟且水草丰美的高山丘陵。敖包均有名称,其名大部分以所在之山名或地名定。敖包多设于山丘之上,或水泉边,多数用石块堆成,一般呈圆形,顶端围有柳条圈。在蒙古族心目中,敖包象征山神,外出远行,遇敖包必下马参拜,祈祷平安,并随手拣石添上。
每年农历五月,绿草遍野,燕子北归,本旗蒙古族开始祭敖包活动。牧民从四面八方云集于敖包下,用松柏、红柳、五彩花卉将敖包装饰起来,在敖包前摆设奶食品、“阿木苏”、糕点等供品,正面桌上摆放全羊。祭奠仪式由深孚众望的长者主持,主持人亲自向敖包焚香,敬酒,献哈达,唱祭歌,并请喇嘛念太平经。此时,漫山遍野前来祭祀的人们跪伏于地,三拜九叩,默祷“山神保佑风调雨顺,五畜兴旺,无灾无病,万事吉利”。祭奠仪式完毕,主持人将供品分送大家享用。同时开始游戏,主要项目为“男子三技”。
鄂伦春族的萨满教
萨满教是在“万物有灵”观念支配下的多神崇拜的精神现象,中国东北和西北地区许多民族在早年普遍存在着萨满教信仰习俗。鄂伦春族在长期地处祖国边陲的大兴安岭山区,从事较为原始的狩猎生产,过着平和稳定的民族生活过程中,也比较完整地保存了原始的萨满教多神崇拜习俗。
萨满,是满语,含有“激动不安”、“狂怒之人”的意思。萨满是从事萨满宗教活动的“巫师”,旧时被认为是沟通人与神的特殊使者而受到人们的尊崇。早年的萨满都是女性,后来萨满逐渐由男性取代。据说,只有出生时胞衣不破、患病由萨满治好或有过癫病的人,才能做萨满的继承人。萨满跳神,是早年十分重要的信仰活动。一般萨满都是有请而来,或是治病、或是祈福、或是氏族的祭祖仪式,表现出高超的表演能力。
跳神一般都在晚上进行。围着一堆篝火,萨满大神全身披挂停当,闭上眼睛慢慢击鼓请神,旁观者鸦雀无声。不久大神全身抖动,鼓声加紧,继而鼓声大作,神衣上的法器相互振动发出激烈的响声,表明此时“神灵”已完全附体。随后,大神即开始抑扬顿挫地唱着讲话,申明他是在代神而言。这时须有与他相配合的“二神”,鄂伦春语称作“扎日也”,从容地回答“神灵”的训问。当大神一一数点众多神灵,认为确是冲撞其中的某一位时,鼓声和舞步再次激烈加快,推向高潮。为表示要制服魔鬼神祟,萨满当场作法,或吞针、或吃炭、或刀砍手臂、或赤脚蹈火;最后急速旋转,发出“嘿嘿”的声音,然后突然倒在七八个彪形大汉的怀里,表示已降服魔祟,“神灵”离去。跳神仪式即告结束。
萨满有一套法衣、法具。他的“神帽”鄂伦春语称“萨满阿乌文”,“用皮子做成,形状是圆形,套有黄色绣花布罩,顶端是铁丝弯成并用各色布套着的9个三角帽顶,上系铜铃和飘带,帽沿上有串珠和穗子。“神袍”,鄂伦春语称作“萨玛黑”,用犴皮或鹿皮缝制而成。神袍身长过膝,带有亮腰带、腰钤、垂到脚面的飘带,前襟后背披挂着铜镜,领口和袖口有云纹图案等各色装饰。“神鼓”,鄂伦春族称为“乌托文”,是椭圆形的单面皮鼓,封面用狍皮或鹿皮制作。用前将它在火上烤过,使鼓面绷紧,这样鼓声更加清脆洪亮。鼓槌长约一尺,用狍腿皮包裹鹿筋制成。
鄂伦春人重大的祭祖活动“乌门那特恩”仪式中,萨满跳神的情景尤为壮观。在大片空地上点起数堆篝火,分路而来的萨满围着堆堆篝火旋转、跳跃、穿行,激烈的舞蹈、震天的鼓声、场内外的高声呼和……动人心魄。在其后的几天里,萨满们还要单独表演说、唱、跳以及其他魔术、功夫,在全氏族群众的围观评判下进行激烈的角逐竞赛,得胜者将获得族人的信服和拥戴。
由萨满教信仰,派生出鄂伦春族的多神崇拜习俗,上到天上的太阳神、月亮神、北斗七星“得劳恩”神、雷神……下到“白那恰”山神、“托奥博如坎”火神、虎神、熊神、狼神、鹿神……此外还有“阿娇懦”祖先神、“吉雅其”财神、“昭路”牲畜神、“居拉西柯依”灶神、“额得娘”天花病神、“尼其昆娘娘”麻疹病神,以及“毛木铁”、“阿尼罕”等偶像神,展示出丰富多彩的、与鄂伦春民族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神灵世界”。
羌族的碉楼
走进羌族聚居的地区,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山顶上或是险要的关隘上高高耸立的碉楼。远远望去,像一个个高大伟岸的巨人巍然挺立,又像一把把锋利的长剑指向蓝天。走近一看,便可发现这些碉楼十分浑厚、厚重、雄伟,给人一种力度和美感。
碉楼是羌族同胞住房形式之一,多用于防御侵袭与抢劫,一旦有事,附近各户老幼妇孺均可入内躲避,楼身设有洞眼,用作瞭望和射击。平时则多用碉楼储藏粮食。这种住房形式已有很长的历史。《后汉书·西羌传》中便有记载:“众皆依山居止,垒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邛笼”为羌语,碉楼之意。
羌族同胞依据山形地势,就地取材,利用遍地的乱石和泥土垒砌修筑而成。楼有四角、六角、八角等形状,一般高5~7丈,最高的达10余丈。羌族祖先修建碉楼既是为了适应在高寒的气温中保暖、储藏粮食的需要,也是为了适应防范外来侵扰的需要,因此重在厚实坚固,而不求表面的光滑,并且大多建于险要之地,以便防守。各寨都筑有碉楼,三五成群,既是日常生活便于往来的需要,又是械斗时互相支援的需要。一群碉楼在布局上错落有致,体现了一种整体意识,体现出非凡的气势。
可能是由于这种建筑风格体现了羌族的审美观念的缘故,尽管现代在外族的影响下修建了大量的木质平房,而且也无防御侵扰之虑,碉楼古风却一直保存了下来。羌族房屋除碉楼之外,还有较碉楼低矮一些的碉房,是羌族同胞的日常居住之地,仍用碎石和泥土筑砌而成。也有楼层,有二层、三层、四层的,以三层居多。每层高八九尺,墙厚尺余。这其实也是“邛笼”之一种。楼顶为平台,既是晾晒粮食之地,又是休息场所。这种碉房高近3丈,结构紧凑,也显得雄伟端庄。
维吾尔族爱戴什么样的花帽
居住在新疆天山南北的维吾尔人,无论男女老幼,不分春夏秋冬,都喜欢戴一种四楞的小花帽(维语称为“朵巴”),这是他们几百年来的传统习惯。这种小花帽不但实用,而且是一种具有装饰美感的工艺品。花帽上,一般用黑白两色或彩色的丝线绣出民族形式的花纹图案。各种花帽又根据工艺制作水平和用料的不同,而有繁简贵廉之分。每逢节日、婚礼、歌舞盛会,走亲访友的人们都要挑选心爱的小花帽给自己装饰打扮。在集市上的花帽市场,更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现在,新疆的花帽还作为民族工艺品而远销国外市场。
维吾尔小花帽的种类很多。就其制作方法和工艺特点可分为:丝线平绣、丝线结绣、串珠片绣、格子架绣、盘金银绣、十字花绣、钩花刺绣、扎绒刺绣以及刺、扎、串、盘综合绣等。绝大部分花帽是将手工绣好的四瓣,以顶为中心缝合起来,套在木制帽模上成形,最后镶上黑绒布边,而成为立体小花帽,它可按缝折叠而便于携带和保存。偶尔也会见到用五瓣组成的小花帽,其装饰纹样、色彩安排,与四瓣花帽有异曲同工之妙。还有一种用白丝线钩制而成的网扣软便帽,便于洗涤,图案纹样也极为丰富。另外,还有一种白布便帽,四面缀以简朴素净的红绿小花,适合平时戴用,也可作为其他帽子的内衬小帽,价格又较低廉,因此,也很受群众的欢迎。
维吾尔小花帽的图案纹样大都是以新疆花卉果实等自然形象为素材,加以艺术的提炼而成。众多的纹样按其构成帽式可归纳为:单独适合纹样(曼甫花帽),满地散花纹样(奇曼花帽),巴旦木花纹样(巴旦木花帽),以及十字对称纹样等等。
天山南北各地的花帽,都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南疆喀什盛产男式花帽,其中最负盛誉的要算白花黑地,顶大口小、棱角突出的男式巴旦木花帽。这种花帽的图案是按前后顺序旋转排列的四个巴旦木纹样构成的,线条丰富多样,花色庄重素雅。
和田地区以女式格子架花纹的小花帽最有名气,它采用彩色丝线满地平绣图案,纹样严密紧凑,帽的四角突起,状似升斗,被认为是维吾尔女花帽中之上品。库车地区的花帽以串珠镶片鼓顶女式小花帽比较多见,帽上饰纹凸起,彩珠连串,光艳夺目,极为青年妇女所喜戴,不少人家还特意将这种花帽高挂壁间,以增添房间陈设的艺术情趣。
吐鲁番地区的花帽则又独树一帜,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色彩浓烈灼艳,整个花帽铺满是丰盈的花朵纹样,望之犹如一顶花冠。伊犁地区的花帽,造型扁浅圆巧,色彩柔和协调,其花纹图案在一定程度上受哈萨克族等民间图案的影响,较常见的是概括简练的单独纹样,淡雅、和谐、大方,颇能博取一些知识分子的偏爱。哈密地区的花帽,因受汉族传统装饰手法的影响,故有的纹样甚觉繁茂细致,色彩亦注重鲜艳。
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南沿的于阗、民丰、策勒、且末一带,还盛行着一种状似杯碟,直径不足10厘米,纯属装饰性的小花帽。当地的中老年妇女,喜欢把这种花帽用针别在盖头的披巾上,看上去就像一支斜插在头上的花朵。这样饶有风趣的小花帽,在其他地区是很难见到的。
哈萨克族民俗
哈萨克族主要分布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塔城地区以及木垒、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及乌鲁木齐图库等地,少数分布在甘肃阿克赛和青海等地。“哈萨克”意即“避难者”或“脱离者”。
哈萨克族尊敬老人,喝茶吃饭要先敬老人,一般在进餐时习惯长辈先坐,其他人依次围着餐布屈腿或跪坐在毡子上。在用餐过程中,要把最好的肉让给老人。
哈萨克族有许多禁忌,如,年轻人不准当着老人的面饮酒,不准用手乱摸食物;绝对不准跨越或踏过餐布,不准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或其他用具上。忌讳当面数主人家的牲畜;不能跨过拴牲畜的绳子,也不能骑马进入羊群;不准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或其他用具上,也不准跨过或踏过餐巾;忌讳别人当面赞美自己的孩子,尤其不能说“胖”,认为这样会给孩子带来不幸;忌客人在家门口下马和骑快马到家门口下马;忌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和自死的畜禽肉及动物的血。
哈萨克族热情好客,待人真诚。对登门投宿的人,主人都要拿出最好的食品招待。十分尊贵的客人或多年未见的亲人到来,除宰羊外,还需宰马,以马肉相待。入餐前,主人用壶提水和脸盆让客人洗手,然后把盛有羊头、后腿、肋肉的盘子放在客人面前,客人要先将羊腮帮的肉割食一块,再割食左边耳朵之后,将羊头回送给主人,大家共餐。食毕大家同时举起双手摸面,做“巴塔(祈祷)”。客人中如果有男有女,一般都要分席。
日常食品主要是面类食品、牛、羊、马肉、奶油、酥油、奶疙瘩、奶豆腐、酥奶酪等。平时喜欢把面粉做成包尔沙克(油果子)、烤饼、油饼、面片、汤面、那仁等,或将肉、酥油、牛奶、大米、面粉调制成各种食品。
饮料主要有牛奶、羊奶、马奶子,特别喜欢马奶子,马奶子是用马奶经过发酵制成的高级饮料。茶在哈萨克族的饮食中有特殊的地位,主要喝砖茶,次为茯茶。如果在茶中加奶,则称奶茶。
典型食品大部分来自畜牧业生产,如,肉,马奶子,奶疙瘩。
哈萨克族主要节日有古尔邦节、肉孜节和那吾热孜节。在那吾热孜节里家家户户都要用肉、大米、小麦、大麦、奶疙瘩等混合煮成的“库吉”(稀粥)。抛撒“包尔沙克”、糖,迎喜事是哈萨克族的传统礼俗。
回族民俗
回族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青海、河南、河北、新疆、辽宁及北京等地。中国最早的回民是公元7世纪时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来华经商者的后裔。回族人以汉语作为本民族的语言,并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使用汉文。
在日常生活中,回族人见面都要问安。客人来访,要先倒茶,还要端上瓜果点心或自制面点招待,而且所有家庭成员都来与客人见面、问好。
若遇上老年客人,还要烧热炕请老人坐,并敬“五香茶”或“八宝茶”。送客时,全家人都要一一与客人道别、祝福。有时远客、贵客还要送出村庄或城镇才分手。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丧葬食俗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地方办丧事三天不动烟火,由附近的亲戚邻居送食,禁止请客,三天后方进行纪念活动。结婚筵席一般都要8~12道菜,忌讳单数,象征新婚夫妇永远成双成对。甘肃地区的新婚夫妇生头胎,男方要携带礼物去女方父母家及至亲家报信,10天内岳母要携红糖、米等营养品和小孩穿的衣物来看“小月子”。男方家要设宴款待来客。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和饭。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打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