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我们的身边,争辩几乎无处不在:一场电影,一部小说,某个社会问题,都能引起争辩。总之,大到思想观念,为人处事之道,小至对某人、某事的看法,这些不同程度的差异,都会外化成人与人之间的争执与论辩。
从某种意义上看,不同见解的争辩过程是寻求真理的交涉过程。辩论,可以说是为了探求真理、坚持真理、维护真理而相互劝说。然而,由于参与论争的任何一方都想推翻对方的看法,树立自己的观点,所以辩论和寻常说话有所不同,它是带有“敌意”的语言行为,因而又有“唇枪舌剑”之说。于是,大凡争论留给我们的印象都是不愉快的,也最容易使我们良好的交际愿望落空。
如果你能够在论辩之前多投入一些思考,在论辩结尾时搞好“善后”工作,就能使你在辩论这种特殊交际场合中,既做到个人心情舒畅,探求了真理,又不伤人际和气。
做到不伤和气,首先,要避免无益的争辩。当你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意见与人相左时,当你的言行遭人非议时,你的本能大概就是奋起辩驳。许多毫无意义的事情往往就在这时发生了。为了避免无益的辩论,此时,你需对如下问题进行冷静思考:
(1)如果你能最终获得争辩的胜利,它有什么意义?没有什么积极意义,你大可不必去与他争辩,一笑置之最妙。同样,你向别人提出“挑战”时,一定要选择有价值的,通过争论使自己和他人都能受到启发和教育,不必在细节琐事上做文章。
(2)你争辩一番的欲望更多的是基于理智还是感情?诸如虚荣心、表现欲望或面子上下不来。如果是感情原因,大可就此打住。同样,我们向人提出问题是否有感情因素?如果有,就同争辩的实质——探求真理,背道而驰了。所以最好别去做这种不积极的提示而把他人引入无谓争辩的歧途。
(3)对方是充满敌意的吗?他对你有深刻成见吗?如果是的话,在这种非理性的氛围中最好不要再火上浇油。同样,如果你也是处于这样一种心境,绝对不要向对方提出论题辩论,因为此时你提不出理性的论点,在争辩的开始,就注定了你失败的结果。
其次,你要知道,争辩是为了明是非,求真理。只要我们的辩论出自公心,就能采取积极的态度,使用积极、文明、恰当的论辩语言去参加争辩。
(1)树立正确的辩论价值观,要为追求真、善、美而去积极地争辩。即做到观点正确、旗帜鲜明。
(2)树立正确的辩论道德观,把辩论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做到以理服人,让事实说话。辩论者要有高深的涵养:不搞诡辩、不揭隐私;不搞人身攻击;不把观点的敌对引申为人际的敌对;不靠嗓门压人,如果你能用有制有节的音调语气道出你的理,其效果不亚于如雷贯耳。
(3)用真情、善意、美感与人辩论,就能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如果全是理智的心,就好像一把全是锋刃的刀,它能使人满手流血。在争辩中,“理”是争辩的目的和取胜的保证。可是人又是感情动物,如果你在论辩中既能做到以理制理,又能以情明理,你的辩论将会成为一种愉快的、和平的思想交流。你们彼此会以这样的话语来结束论辩:“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真正是既争出了公理,又增进了人际和谐,达到了积极论辩的目的。
经过了一番唇枪舌剑,胜负已成定局。做好辩论的善后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生活中,观点的对立极容易产生人际之间的隔阂。这时,在争辩这种特殊交际场合下,社交者做到言谈有“礼”的最高境界,有以下三个途径:
(1)如果你是失败的一方,而且败得其所,必须要有敢向真理低头的胸怀。因为向真理低头并不等于向论辩者本人低头。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你服从的是对方所道出的真理,只能说你同他一样,对真理有了同等水平的认识。在人格上你们永远是平等的。所以,当你败下阵来后,应该以坦诚的态度来表达自己在这场争辩中所受的教益,这种做法还能道出你人格的伟大,在心理上足以弥补因辩论失败所造成的遗憾。
(2)如果你在辩论中已经眼见对方哑口无言,败势已定,便应拿出“不杀降者”的气魄来:一是主动打住话题,结束这种对立场面;二是巧妙地为对方搭个台阶下,让他在不失面子的前提下“平安下台”。胜负自是彼此心照不宣,何不把握重归于和平的机会呢?
(3)如果你因辩论的需要已经把对方打得一败涂地,切不可为了一点点虚荣,就把旗帜挂在脸上。人在得意之时,克制更是一种美德。争论结束后,笑言一句:“瞧我们像孩子一样,这么较真儿!”或轻松自如地转一个话题。你要记住:争论是一回事,人际交情又是一回事。人性都有很软弱的一面,易被击垮也易被扶起,在适当的时候,你只要说一两句得体的话语,便可恢复一个刚刚失去的心理平衡,让之重返愉快、平静。
在与人交涉时,无论你采取什么方式指出别人的错误:蔑视的眼神、不满的腔调、不耐烦的手势,都有可能带来难堪的后果。你以为他会同意你所指出的错识吗?绝对不会!因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断力,打击了他的荣耀和自尊心,同时还伤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还要进行反击,这时,你即使搬出所有柏拉图或康德的逻辑也无济于事。
英国19世纪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曾这样教导他的儿子:“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苏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
永远不要说这样的话:“等着吧!你会知道谁对谁错的。”这就等于说:“我比你更聪明,我会使你改变看法的!”这实际上是一种挑战,在你还没有开始证明对方是错误之前,他已经准备迎战了。如此一来,不就是在给自己增加困难吗?
纽约有一位年轻律师,参加了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参与这场交涉的都是社会上一些比较有权威的人物。
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这位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律师愣了一下,看了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说:“不。庭长,您记错了,海事法是没有追诉期限的。”
这位律师后来对别人说:“当时,法庭内立刻就静默了下来。虽然我没有说错,是他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因此对我表示感谢,反而脸色阴沉着,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我这边,但我却铸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着社会名流指出一位声望卓着、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这位律师确实是犯了一个“比别人正确的错误”。
别人错了,是需要指出来的,可是,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记了的。如果有人说了两句你认为是错误的话,你这样做不是更好吗?
“唔,我倒有另外一种想法,但也许不对。如果我弄错了,我很愿意得到纠正。”这将会收到神奇的效果。无论什么场合,试问,谁会反对你说自己“也许不对”呢?
有一次,卡耐基去访问着名的探险家和科学家史蒂文生。他在北极圈内生活了长达11年,他告诉卡耐基他正在做一项实验。
卡耐基问:“史蒂文生先生,你打算从实验中证明出什么呢?”
史蒂文生认真地说:“科学家永远不会打算证明什么。他们只是打算发掘事实。”
后来,卡耐基说:“那位因为正确而犯了错误的律师,如果懂得史蒂文生的思考方法,他就一定会使法官的态度宽容大度起来。”
我们不少人都会犯有武断、偏见的毛病,我们不少人都具有固执、自负和嫉妒的缺点,一般都不愿改变自己对事物的看法。罗宾森教授在《下决心的过程》一书中说过这样一段富有启示性的话:“人,有时会很自然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说他错了,他就会恼火,更加固执己见。人,有时也会毫无根据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不同意他的想法,那反而会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维护自己的想法。不是那些想法本身多么珍贵,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胁……”
本杰明·富兰克林也在自传中说过:“我立下一条规矩,决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思,也不让自己武断。我甚至不准自己在表达文字上或语言上有过分肯定的意见。我决不用‘当然’、‘无疑’这类词,而是用‘我想’、‘我假设’或‘我想象’。当有人向我陈述一件我所不以为然的事情时,我决不立刻驳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错误;我会在回答的时候,表示在某些条件和情况下他的意见没有错,但目前来看好像稍有不同。我很快就看见了收获。凡是我参与的谈话,气氛变得融洽多了。我以谦虚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但容易被人接受,冲突也减少了。我最初这么做时,确实感到困难,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也许,50年来,没有人再听到我讲过太武断的话。这种习惯,使我提交的新法案能够得到同胞的重视。尽管我不善于辞令,更谈不上雄辩,遣词用字也很迟钝,有时还会说错话,但一般来说,我的意见还是得到了广泛地支持。”
其实,富兰克林提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新的观念,只不过是点出了人格成熟的重要标志:宽容、忍让与和善。而这些,正是在交涉中指出别人错误时,他人能够接受的提醒方式。
当你跟别人进行交涉的时候,千万不要以讨论不同的意见作为开始。而是要以双方同意的事作为开始。因为一开始时就让他说“是”,就能使他忘掉你们争执的焦点,愿意去做你建议他做的事。
奥佛斯屈教授在《影响人类的行为》一书中说:“当一个人说‘不’时,他所有的人格尊严都已经行动起来,要求把‘不’坚持到底。事后他也许会觉得这个‘不’说错了,但是他必须考虑到自尊心而坚持说下去。”
因此,使对方点头,采取肯定的态度,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要达到这个目的,只需要一种非常简单的技巧!只是它被许多人忽略了!
许多人在交涉时,一开口就提出别人不能接受的事物,使别人立即采取反对的态度,因而弄得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有一些人,则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亚力森是西屋公司的推销员,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卖出了两台发动机给一家大工厂的工程师。他决心要再卖几百台发动机给他,因此,不久后的一天,亚力森又去找这位工程师。
没想到的是,那位工程师一见到他就说:“亚力森,你们公司的发动机太不理想了。虽然我需要几百台,但我不打算买你们的。”
亚力森听后大吃一惊,问:“为什么?”
“你们的发动机工作后太热了。热得我的手都不能放上去。”
亚力森知道,跟他争辩是不会有好处的,于是就采用了另一种策略。他说:“史密斯先生,我想你说的是对的,发动机太热了,谁都不愿意再买。你要的发动机的热度,不应该超过有关标准,是这样吗?”
“是的。”
亚力森顺利地得到了第一个“是”。
“电器制造公司的规定是:设计的发动机可以比室内温度高出72华氏度,是吗?”
“是的。”
亚力森又得了第二个“是”。
“那么,你们的厂房有多热呢?”
“大约75华氏度左右。”
“这么算来,72度加75度,是147度。把手放在147华氏度的热水塞门下面,想必一定很烫手,是吗?”
亚力森得到了第三个“是”。紧接着,他提议:“那么,不把手放在发动机上行吗?”
“嗯,我想你说得没错。”工程师赞赏地笑了起来。接着,他把秘书叫了来,为下一个月开了一张价值3.5万美元的订单。
在与人交涉时,如果要使对方同意你的意见,你必须要牢牢地记住:要先谋求双方的共同点,让对方说“是”。
辩论,是用理论去压倒对方,并说明自己的正确之处,与对方的错误。当然,对方也会产生反驳。如果完全压倒对方,胜利的一方心情肯定很好,但却会留有疙瘩。而如何使对方认同我们所说的是正确的,才是交涉的诀窍所在。总之,交涉,会让对方也有好心情。
当然,同样的情形,在生意的交涉上也是如此。在双方交涉陷入僵局时,如果转变一个方式,双方的心情就会好很多。
如果顺利的话,双方当然可以愉快地达成一致,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对方都会用理论来反驳。而己方也会用理论予以反击。那么,这就会乱成一团了。也就是说,用理论压制而获得胜利,没有不留下感情上的疙瘩的。老资格的业务员一致建议,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就算是10分钟或20分钟都好,喝喝咖啡,或到户外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就可以完全转换一下心情。当双方再开始交涉时,最好而有效的方法就是,一面重新回顾交涉大纲,再一次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妥协点,这样的话,就不会使双方太过情绪化。
交涉,就是要研究出双方的妥协点所在。而在多次的交涉中,透过彼此的协商,必定可以寻找出妥协的蛛丝马迹。在生意的交涉上,哪一方都会以自己公司的利益为重,而双方都很珍惜时间,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会在已限定好的时间内,尽最大的努力让交涉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