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仰起头。天空低垂如灰色的雾幕,落下一些寒冷的碎屑到我脸上。一只远来的鹰隼仿佛带着怒愤,对这沉重的天色的怒愤,平张的双翅不动地从天空斜插下,几乎触到河沟对岸的土阜[2] ,而又鼓扑着双翅,作出猛烈的声响腾上了。那样巨大的翅使我惊异,我看见了它两肋间斑白的羽毛。
接着听见了它有力的鸣声,如同一个巨大的心的呼号,或是在黑暗里寻找伴侣的叫唤。然而雨还是没有来。
1933年春,北京
(选自何其芳选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 )
【注释】
[1] 啁啾(zhōu jiū):拟声词,小鸟的叫声。
[2] 土阜:土山。
【作者简介】
何其芳(1912—1977年) ,中国著名诗人,散文家,文学评论家,“红学”理论家。四川万县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是“汉园三诗人”之一。著作主要有散文集《画梦录》,诗集《预言》,对《红楼梦》的研究也颇有建树。
【赏析指要】
《雨前》通过对雨前的各种自然景物的描写,寓情于景,抒发了在密云不雨的气候下种种复杂的感情。对南方故乡的秀丽的风景,写得生机勃勃,写得如诗如画,与北方的天候、与憔悴的北国景物形成鲜明对照。这既是借怀乡之情慰藉自己,也寄寓着诗人对理想、对美好生活的怀念和深情向往。对雨的怀想,希望“一点雨声的幽凉滴到我憔悴的梦,也许会长成一树圆圆的绿阴来覆荫我自己”,委婉曲折地抒写了知识分子在对社会现实不满、失望又没有找到出路的那种忧郁感伤情绪,反映出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中的一种普遍心态。
《雨前》是一篇美文。用词准确洗练,选用富于色彩的辞藻,写景状物,精细传神,构成鲜明生动的动态画面,意蕴含蓄深刻。
渐
丰子恺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像山坡而像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即如昨夜的孩子今朝忽然变成青年;或者像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即如朝为青年而夕暮忽成老人,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这在女人恐怕尤为必要:歌剧中,舞台上的如花的少女,就是将来火炉旁边的老婆子,这句话,骤听使人不能相信,少女也不肯承认,实则现在的老婆子都是由如花的少女“渐渐”变成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绔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这样的例,在小说中,在实际上,均多得很。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 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阴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黎明凭窗,不瞬目地注视东天,也不辨自夜向昼的推移的痕迹。儿女渐渐长大起来,在朝夕相见的父母全不觉得,难得见面的远亲就相见不相识了。往年除夕,我们曾在红蜡烛底下守候水仙花的开放,真是痴态! 倘水仙花果真当面开放给我们看,便是大自然的原则的破坏,宇宙的根本的摇动,世界人类的末日临到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真是造物主骗人的一大诡计! 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早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流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 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流连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我觉得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犹之时间艺术的音乐比空间艺术的绘画更为神秘。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只有过去与未来在渺茫之中不绝地相追逐而已。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坐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而退在后面,或高呼“勿要轧,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所以我觉得百年的寿命,定得太长。像现在的世界上的人,倘定他们搭船乘车的期间的寿命,也许在人类社会上可减少许多凶险残惨的争斗,而与火车中一样的谦让,和平,也未可知。
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中。故佛家能纳须弥[1]于芥子。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 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布莱克[2]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
写于一九二五年
(选自缘缘堂随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
【注释】
[1] 须弥:佛教传说山名。《北齐书·樊逊传》中有“法王自在,变化无穷,置世界于微尘,纳须弥于黍米”。
[2] 布莱克(1757—1827年):英国诗人、版画家,代表诗集有《天真之歌》。
【作者简介】
丰子恺(1898—1975年) ,漫画家,作家,美术教育家和音乐教育家,翻译家,曾任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美协上海分会主席、上海中国画院院长、上海对外文化协会副会长等职。著有《艺术概论》《西洋名画巡礼》《音乐入门》《丰子恺文集》《丰子恺散文集》等,是一位多方面卓有成就的文艺大师。
【赏析指要】
读《渐》,常感到作者好像在和读者促膝谈心,他的态度谦和,情意真诚,语言娓娓动听,字里行间渗透着发自肺腑的思想感情,深刻睿智令人折服。
读《渐》,会一次次感受“时间”之“渐”这一“微妙要素”,如何影响着自然、社会、人生。文章不长,但写得非常深刻,又生动形象,它处处引用人们惯常见到的事例,蕴哲思于叙述描写之中。
《渐》的语言优美、细腻、文采飘逸、富有想象力,字里行间流露出浓浓的“禅意”,让读者回味无穷。
【讨论探究】
1.我们已经了解了诗歌和散文赏析的一些基本方法,也阅读品味了一些诗句和散文。读读下面这些文字,谈谈你对诗与散文文体特点的理解。
诗和散文,同为表情达意的两大文体,但诗凭藉想象,较具感情的价值,散文依据常识,较具实用的功能。诗为专任,心无旁骛。散文乃兼差,不但要做公文、新闻、书信、广告等杂务的工具,还要用来叙事、说理,抒情。诗像是情人,可以专门谈情。散文像是妻子,当然也可以谈情说爱,但是家务太重太杂了,实在难以分身,而相距也太近了,毕竟不够刺激。于是,有人说:散文乃走路,诗乃跳舞;散文乃喝水,诗乃饮酒;散文乃说话,诗乃唱歌;散文乃对话,诗乃独白;散文乃国语,诗乃方言;散文乃门,诗乃窗。其间的对比永远说不完。
正如柯立基所说,诗和散文并不是截然相反的东西。散文是一切文体之根,小说、戏剧、批评,甚至哲学、历史,等等,都脱离不了散文。诗是一切文体之花,意象和音调之美能赋一切文体以气韵,它是音乐、绘画、舞蹈、雕塑等艺术达到高潮时呼之欲出的那种感觉。散文,是一切作家的身份证,诗,是一切艺术的入场券。
(摘自余光中《缪斯的左右手———诗和散文的比较》)
2.阅读《翡冷翠山居闲话》,你认为哪些语句写得最为美妙诗意? 做揣摩分析。说说作者用诗意的语言,表达作者享有或渴望得到的自由有哪些? 一一罗列出来,结合你的生活经验谈谈看法。
3.《动人的北平》多处采用对照的方式衬托北平的包容,找出文中的一些句段,说说是从哪些方面写这种包容的? 你觉得一个城市,一种文化“包容”的意义何在?
4.阅读丰之恺的《渐》,说说本文所谓的“渐”指的是什么? 你最欣赏文中哪些哲理性的话? 文章最后表达了怎样的积极意义? 读过本文,你对社会人生增添了怎样的认识?
【拓展阅读】
1.对鲁迅的《春末闲谈》与《灯下漫笔》进行对比阅读,体会作者巧妙委婉、不露声色的讽刺艺术,体会其主题思想和艺术特色的共同之处。
2.历史悠久的北平故都,在文人眼里是各具姿态,各显其美:郁达夫觉得故都的秋最美,张恨水觉得故都的春最美。老舍写了《想北平》,郁达夫写了《北平的四季》《故都的秋》,林语堂写了《动人的北平》,张恨水写了《北平的五月》。由于带上浓烈的个人感情色彩,那些平常景象变得分外迷人。也由于每个人的处境阅历不同,古都北平也呈现出不同的色彩。有兴趣的话找来作对比阅读,体会散文写景必须“寓情于景”的特点。
第五节 当代散文鉴赏
我与地坛
史铁生
一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兴起,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1]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