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贷款风险性的具体表现
固定资产贷款风险指企业因种种原因,无法履行其还款义务而对银行产生的危险。主要表现为:
(1)直接风险:主要指固定资产贷款到期蚀本舍息,呆账沉淀而形成的巨额银行亏空。
(2)间接风险:主要指僵化的固定资产贷款牵制着银行整个经营业务,使银行无法支付存款人存款而产生的信用危机。
二、固定资产贷款高风险的产生原因
固定资产贷款指银行投放给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改建、扩建和新建,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专项贷款。因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性较大。产生固定资产贷款高风险的原因为:
(一)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产生风险
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的过渡时期,在新旧体制磨合期,国家经济运行尚不稳定,未能完全摆脱“发展→过热→滑坡→回升→发展”的经济运行周期,国家银根也随之表现为“放松→膨胀→紧缩→放松”的运作路线。在经济发展阶段,基建投资管理较松,固定资产贷款增大;而一旦经济过热,国家调整结构,治理整顿,压缩基建规模,又使基建工程半路夭折,固定资产贷款呆滞沉淀。
(二)国家法律法规变动产生风险
固定资产贷款是在某一特定法律法规制约下,一次或分次提供给企业较长时间使用的专项贷款,而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围绕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不断修改完善,一旦相关的法律法规被修改,固定资产贷款亦具有风险性。
(三)地方行政干预产生风险
商业银行在行政上隶属当地政府,业务工作需要依靠当地政府,扶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商业银行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地方政府为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任期目标,在地方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不利环境下,只好提高投资对经济贡献的增长率,靠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增加产出,扩大经济增量。在某种程度上讲,地方政府的投资热情从未减弱,投资饥渴从未遏制,在国家计划项目僧多粥少的卖方市场下,地方政府只好饥不择食,抢上项目,搞“首长工程”,以下计划、硬摊派的方式迫使银行投放固定资产贷款,给“回春”无望的企业“输氧输血”。
(四)银行自身约束机制不全产生风险
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期限一般在3~5年,有的项目达到7年甚至更长,并且贷款效果只有成功和失败两种概率,因而需要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估,在全面综合有关技术预测、市场预测和财务预测等资料的前提下,实行风险测评。尽管所有固定资产贷款项目都有可行性论证报告,但银行的评估报告大都只是企业可行性报告的翻版,企业牵着银行的鼻子走。目前许多商业银行并没有严格执行以审贷分离为特征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贷款“三查”制度,不少贷款项目只贷不审、只审不查,审贷合一,绿灯放贷,缺乏制约,没有真正建立起信贷责任处罚制度,贷款失误不承担任何风险。贷款“三查”流于形式,为形成贷款呆账埋下了隐患。
(五)企业管理者素质高低不一产生风险
固定资产贷款效益需要依靠严密科学的企业内部管理来实现,然而由于贷款企业管理者素质高低不一,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有高有低,使得同一基建技改项目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同一基建技改项目在不同的管理者手中,创造的效益、释放的能量大相径庭。许多好的基建技改项目,由于管理者水平低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出现大量损失和浪费,不仅增大了投资成本,而且失去了机会成本,贷款风险增大;而同一基建技改项目,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尤其是项目投产后管理好的企业,先进的生产线和设备利用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生产出成本低、质量高、销路好的新产品,增强了企业还款能力,降低了贷款风险。
此外,企业信用投机,金蝉脱壳逃债;企业亏损,破产倒闭逃债;企业多头开户,转移账户逃债;担保贷款的担保单位信誉下降,丧失担保能力;抵押贷款抵押物价值偏低,权属关系不明;国家调高存款利率出现倒挂等因素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加大固定资产贷款风险。
三、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风险意识
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其基本特征是资金商品化、经营企业化、利率市场化和业务国际化,并以风险最小、利润最大为基本经营目标。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必须同时兼顾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并以流动性为基础、效益性为核心、安全性为前提。离开资金安全性这一前提,资金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都无法顺利实现,并有可能产生信用危机。同时,随着金融主体多元化格局的逐步形成,金融业将不再是国家垄断性行业,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要有危机感,善于竞争、驾驭市场。
(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安全程度
首先,审贷分离,完善贷款“三查”制度。银行内部要坚持审贷业务分开,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提高贷款透明度,增大贷款安全度。贷款审计业务应贯穿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决策和贷后检查各个业务环节。评价固定资产贷款安全程度,静态审查应通过企业财务的稳健性,着重评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看债权人安全保障程度;评价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看债权人提供的资本受到所有者权益保障程度;评价企业的已获利倍数,看债权人利息收入保障程度。对固定资产贷款安全性的动态审查,则应考虑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是否有稳定广阔的原料供应渠道及适中的价格和可替代原料;是否有较稳定的和潜在的产品市场销售占有率;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等多种制约因素。
其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增强项目论证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银行应跳出原来重财务预测、轻市场预测的陈旧观念,在接到贷款企业申请立项可行性报告后,委托固定资产投资信息咨询中心或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市场预测报告”、“项目财务预测报告”,进行科学决策,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减少银行自身贷款风险。
(三)贷款抵押投保,降低风险系数
首先,抵押放款。银行抵押贷款基本上已全面展开,但是目前抵押贷款抵押物估价偏高,抵押物变现力不强,有些抵押物没有依法公证,出现了一物多抵,导致权属关系不明。因此银行一定要提高抵押贷款质量,减少抵押风险。
其次,担保放款。银行要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认可信用好、实力强的企业为担保企业,并通过必要的司法程序,防止多头担保、相互担保。
再次,信用贷款保险。由银行从每年提取的呆账准备金中缴纳信用贷款保险金,到期若出现沉淀资金,则由保险公司赔付,从而化解贷款风险。
最后,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账户。借款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贷款的银行开设贷款风险准备金账户,由信贷部门在企业偿还期内按投资回收期和项目效益,核定风险准备金账户存储比例,实行定期定额分次计收。
(四)银行自主经营,减少政府干预
政府对企业投资有引导作用,但绝不能包揽一切,银行要敢于端资金盘子,讲存在问题,摆不贷理由,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理顺工作关系,业务经营要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按照自己的经营原则和方法进行自主、量力、择优贷款,以市场机制和利益机制调节和约束其经营行为。同时注重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配比投放,避免出现“空中楼阁”。
(五)明确职责义务,建立责任制度
商业银行要从项目评估、审查发放、本息回收等各个环节建立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并实行贷款失误赔偿制度,减少贷款的随意性、盲目性和风险性,增加贷款的安全程度。从基层信贷工作实践看,只要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和收益来源,都可以放贷。但相对而言,内含型扩大再生产项目贷款风险较小,外延型扩大再生产项目贷款风险较大;劳动密集型项目贷款风险较小,技术密集型项目贷款风险较大;技术复杂的长线产品项目贷款风险较小,工艺简单的短线产品项目贷款风险较大;基础性项目贷款风险较小,竞争性项目贷款风险较大。商业银行应舍危求稳,力求信贷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四、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管理
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管理可细化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贷款风险比例管理
(1)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与负债规模静态和动态相互对称和平衡的原则,合理布局信贷资金,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用于固定资产贷款总规模的比例,经济发达地区应控制在负债资金的30%以内,欠发达地区应控制在负债资金的20%以内,贫困地区应控制在负债资金的15%以内。
(2)对于单个信用社无力承担的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社团贷款,并负责实施。
(3)对于单个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应控制在企业总资产的60%以内。
(二)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程序管理
农村信用社项目贷款程序是指从项目单位提出借款意向,到进行项目选择、审查立项、评估、贷款决策、贷款发放、监督检查、收回贷款、总结评价和建立档案的全过程。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信贷关系
由开户企业向农村信用社提出项目贷款申请,同时提供项目贷款的真实性、可靠性的项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信证书、批文。
2.坚持贷前调查,作好项目贷款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由信用社、联社组成具有权威性的项目贷款评审小组,对借款人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做出意向决议,并负责对该项目贷款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项目贷款的评估论证报告,做出科学的贷款决策,并按申报程序、审批权限报批。在项目评估时,应以借款人的信用评价为重点。信用分析是贷款的前提和基础,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必须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查。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品行、能力、资本、保障与经营环境。
3.严格贷款发放手续
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条款签订借款合同书和担保抵押协议书,做到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并且按项目用款计划分期及时发放贷款,严格监督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督促项目尽快按期竣工投产,协助企业管理生产、销售过程,搞好财务资金结算。
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与收回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后,必须采取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规模较大的项目贷款应设专职信贷员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企业贷款的使用、企业经营管理、项目核算、项目运转、经营效益等情况,坚持按月收息,按计划收回到期贷款,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三)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监测管理
1.认真搞好固定资产贷款的分类监测
信贷资产风险监测是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评价,是通过一个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的指标体系来综合反映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按照固定资产的占用形态,正确划分未到期贷款、逾期贷款和催收贷款,其中包括呆账贷款,并按分类监测的要求,建立档案登记簿。对信贷资产进行统计和分析,按月给有关部门提供监测报表,定期开展信贷资产状况分析。决策部门要对信贷资产状况做专题研究,信贷员按月对项目贷款的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2.实施项目贷款的考核与监督
项目贷款质量考核的重点是催收贷款和关停企业贷款、挤占挪用贷款和呆账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对金额较大、问题突出的催收贷款要重点考核,对各项有问题的信贷资产应认定而未认定、应上报而未上报、应催收而未催收,要提交书面考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认真做好贷款风险监测的早期预警
问题贷款早期预警信号包括:财务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收款项的变化情况。管理人员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企业关键人物变动所影响的计划目标、劳资关系、服务经营宗旨、市场经营投向、职能部门协调与否以及经济环境变化情况。经营状况早期预警。主要检查企业的业务性质变化、财务记录、生产能力、产品库存状况以及与客户的信用关系。企业与信用社关系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检查存款余额、应付票据、短期负债、还款来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贷款早期预警的目的在于及早发现问题,减少信用社损失,强化资信调查,保证贷款政策的正确执行。
4.固定资产贷款纪律与奖惩
固定资产的发放与收回,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服从宏观调控,严禁超计划、超规模放款,严禁用流动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对于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要给予经济、行政的处罚;对于因违章、违纪、违法行为,造成贷款无法收回的,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经济赔偿和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应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严格执行项目贷款风险等级管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奖牌和奖金,并提高利润留成分配奖励基金比例,优秀信贷人员可晋升工资和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