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斌
程展的英文水平其实不怎么样,可高二时他仍和我一样报名参加了英文选修课。他和我是邻居,又打初中起就是同学,天经地义的,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每天一起骑车上学,放假时再拉上一帮人出去玩儿,共同度过了不少年少无聊的时光。
同桌吴桐说,她不相信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凭借清淡的友谊便可维持那么久的关系,我和他多少该有些互相倾慕。但我想,以我的审美眼光,是决不会对他这种个性张扬爱摆酷又爱耍小聪明的男生产生半分超友谊的好感的。
他的口头禅是“COMEONBABY”。说完之后右眼朝你一眨,接着一声清脆的响指。这让我明显感觉到他还有待成长。
高二第一堂英文选修课上程展便出了个洋相。蜜丝汤让他做个口语应答练习,是说一位小姐向一位先生问路。蜜丝汤说:“Couldyoutellmethewaytothe××Cinema?”他应该回答说“Sorry,Idon’tknow.”或者“pleasegostraight.”之类。可他脱口而出:“I’mgladtoseeyou,Let’sgotogether.”别人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只见蜜丝汤又惊讶又好笑地看着他说:“程展,你这个样子小姐会被你吓跑的!”这下大家反应过来了,都“哄”的一下笑开了,“嘿,有一手啊!”此时的他却还一副不开窍的样子,到处找人问“为什么为什么”。真搞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
有时我也会想他究竟是真的如此还是习惯性的隐藏自己,逐渐向搞笑人物发展。毕竟,我们无法了解别人的内心。
毕竟,我们每天只负责各自的成长。
“你喜欢过什么男生吗?”傍晚,在我们同住的大楼的天台上,和往常一样,有时我们会来这儿聊天。可今天程展问我如此莫名的问题。
我歪着头看着远处橘色温暖的夕阳,想了想说:“没有吧,好像都只是做到朋友为止。”“你一定会奇怪我为什么问这个,不过现在告诉你还太早,时机不成熟。”他狡猾地朝我眨眨眼。也罢,他一向爱吊人胃口。
“你该不是恋爱了吧?”我半开玩笑地说。
“暖,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一定很好”他看着远方,脸色明亮。他说的是什么?是日剧的台词吗?我惊讶地睁大眼睛瞪着他。
他转头对着我:“拜托不要这样死盯着我好不好,我会很害怕的你知不知道?”“哦,没什么。”我朝他笑笑,“只是觉得这句话由一个17岁的男生说出来真的是好好好恶心,太太太肉麻。我诚心诚意劝你。”他挨我如此当头一棒,有点受不住:“你,你就这样挖苦讽刺你的好兄弟啊?!太过分了吧!”
“你又不是日本小女生,干吗装天真啊?”
“难道中国男生不可以这样说话吗?”
“你这样子很另类哦(其实是变态)。”
“我本来就很有个性啊!”
“啊!”
一周一次的英文选修课程展是一次不落的。经常性的豪言壮语和开朗外向使他在选修班里的人气疾升,来上课就像回老家,嗨啊嗨啊的到处招兵买马招蜂引蝶。据我推测,他正在朝着什么目标迈进,也许就在选修班里……
“因为人是群居动物,所以人互相依赖;可人又是因思想而存在,故人又注定是孤独的。”他滔滔不绝地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我看出他这些日子兴奋得不寻常,尤其在选修课上。
“你孤独?程展,说太多小心说漏嘴喽。”我瞥他一眼,“你大概连哲学书也没亲眼见过吧?”这番话并没有触动他的悔改神经,反而让他愈加来劲儿了。
“这你就不懂了。有些天才,生来不用读书便可以成为哲学奇才。”他神采飞扬。
“哈!我算是懂了,有些天才,生来不用学吹牛便可以成为吹牛奇才。”
“你们两个说话真的很有意思。”就在他想反驳我时,前座那个女生回过头来对我俩嫣然一笑,漂亮的脸上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那一刹那,我认为她肯定叫“×媚”。
“过奖过奖。”程展边笑边说,样子邪邪的。
好像……有物质正在生成?
“下星期的选修课我们要进行一次考核,内容是这本书的第三章节。”蜜丝汤手里晃着本书,封面是荧光笔的橘红色,艳丽又刺目,书名叫《高中英文文法大全》。
教室里随即一片民怨沸腾,大家都哭丧着脸快见上帝了一般。这本书厚得像块砖,上学期年级里统一买的。幸亏平日里我还随手翻翻,否则真……
“OHMYGOD!这本书我早就找不到了!这下完啦!”程展比任何人都悲痛,他这人常发生这种事,我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时候,前座的那个女生忽然回过头来,似乎是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了他一眼,又似乎是很深情的一眼。我似乎敏感得可以。
放学时,我叫住程展。
“喂,那本书我借给你吧,考试前一天你给我就行了。”
午休的时候,我和吴桐去图书馆。路过(1)班教室时,看见程展正在那儿站着,样子像是等人。我刚想叫他过来拿书,却见(1)班教室里走出一个女生,手里拿着那本封面艳丽刺目的《高中英文文法大全》,递给他。
“你可以下星期再还给我,没关系的,我已经都复习好了。”她对他嫣然一笑,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
“真的很谢谢你,真的,我到处借都借不到,你真帮了我的大忙。”他笑得可真灿烂。
“这没什么,不用谢的。那么,就这样……下午图书馆见。”她的脸上,光彩照人。
“好,下午见。”他也说着,目送她纤秀的身影走进教室,还有点恋恋不舍的样子。那个女生,就是选修课时坐在前面的那个。
我走近他,大声说:“心情不错哦!”他猛转头看见我,脸上清楚地印着些不自然的表情,或许就是尴尬吧。
我朝他扬了扬我手上那本《文法大全》,然后拉着吴桐便走。
“怎么回事?你好像很生气。”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被我拽着走。
我觉得我脸上是没有表情的。
我一个星期没和他说话了。
我不知道我在生谁的气,是他?还是我自己?反正我心里不舒服,觉得被人骗了,我讨厌别人撒谎。
那天下午,我在图书馆看到他和那个(1)班女生在一起,正如他们中午约定好的。从那以后我和他便不再一起回家,我知道,他有了更重要的事,也就是吴桐认为我和他之间该有的事,也就是我说我们之间没有的事,现在,在他和她之间发生了。
我一个人骑车回家。看着街道两边熟悉的风景,突然觉得厌倦乏味极了。没有人在我耳旁说笑,没有人对我恶作剧。傍晚的天台上只有我一个人看橘色的夕阳,一点也不温暖。
其实这有什么呢?他不过是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每天去图书馆见面而已,不过是有一点“重色轻友”而已,这是人之常情,有什么可生气的呢?
只不过我们都长大了而已。
程展就坐在我后面。不知他是假装还是真没注意到我的变化,只对我说现在天天下午有事,其余的一概不提。他依旧每天打篮球,说笑话,去图书馆,他对我说话,我冷淡地对他,他也不介意,自顾自卡拉OK。
一周冷战后英语考卷批完。他拿到他的卷子后兴奋得不得了,我斜眼一瞄:85分。这家伙,真的很用功地看了那本书!
“啊!个性啊!”他夺过我手里的卷子,大声嚷嚷起来:“我每天和你在同一个教室里上同样的课做同样的作业,为什么你比我高了足足10分?”我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内功。”
冷战莫名其妙地开始,又莫名其妙地结束。除了我们各自回家以外,和以前并没有不同。日子一天天从指缝中溜走,我的生活就像是演单本剧,每天重复一遍。虽然百无聊赖,倒也轻松自在。程展就不同了,他每天上演的都是柔情戏吗……直到不久后的一天,他一反常态地约我“好好谈谈”。
我有点忐忑不安起来,是什么事让他也可以严肃起来?
“(1)班的那个女生,她叫许嫣然。”他倚着篮球架,有点深沉的样子。
“我知道。”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这个,“你和她怎么样了?”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问这个。
天阴沉沉的,有点闷热。
“上次借书的事,对不起,我没有对你说实话。”他似乎心情不太好。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只好抬头看天。
“许嫣然说,她很喜欢我,所以希望我。”他停了停,又继续说,“不要再和别的女生太接近了。”
我似乎有点明白过来了。啊!五年的好朋友,就这样……谁说有时红颜不是“祸水”?我不动声色地生着气。
“她还说,如果我还和你做朋友,她就不能和我在一起了。”他的声音越来越低。
我摸了摸酸胀的眼,尽量不咬牙切齿地说:“OK,我一定会成全你的。只是,程展同学,你这样子为了爱情牺牲友谊,真的好无辜啊。”“所以,所以……”他说,“我拒绝她了。”他说得很轻,可我听到了。我睁大眼睛惊讶地瞪着他,非常,非常惊讶。
其实他并没有受什么打击,他的神经还没发育成熟到受伤的程度。他也根本不知道我心里有过多大的起起落落,这大概就是男生和女生的区别吧。倒是我,很为自己鸣不平,我曾经这样地被别人冷落,然后还被厌烦。不过,这又有什么呢?
“你知道吗?我曾经喜欢过你。”我盯着他的眼睛,很庄重地说。
“可你也知道吗?”他也一脸正经,“你这个玩笑开得太烂啦!”说完最后一个字,他又邪邪地笑了起来。
程展果然是程展,永远是这种“COMEONBABY”式的风格。
“快走啦,自行车坏了,我可不想再赶不上电车!”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两人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向车站狂奔去,身后是橘色温暖的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