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韩同志,咱们好像见过面……您忘了?看电影……”
噢——想起来了。那是下乡插队时——七五年,对,是七五年——公社放电影,韩剑他们一伙知青为几句话,差点跟另一伙知青动了“真格的是”,韩剑是那伙知青的头儿,而另一方的首领便是昨夜的受害者——曹亚汉。
两只手紧紧相握。
“曹经过,您的记忆好厉害呀。这么些年的事,‘刷’一家伙就记起来,搞侦破可有本钱了。”
“啊,哪里,‘曹亚汉脸一红,’看您说的。不过,旁人都说我眼光毒。”
曹亚汉这一刀挨得好险。罪犯迎面一刀劈来,幸亏他眼快,头一偏,这刀劈下来,在他左肋划过又狠歹歹地剁在左肩上。他是市内一家饭店的经理,工作干得很出色,最近刚刚成为预备党员,听说不久要提升为区饮食服务公司经理。这火候,谁也不能安安稳稳在医院躺着呀。
曹亚汉自从承包了那家饭店后,根据店小人多这个特点,他把一家店分为两家店,分上下午班,延长营业时间,两个班盈利各自分红,上下午班每半月调换一次。职工积极性很快上来了,再加上一些有效的管理方式,果然把一个快要倒闭的“死店”搞得红火火。曹亚汉从不回家。五月十六日是个例外,晚上八点半提前关了门,他也骑上车子顶着小雨返回家,手轻轻一推,门开了。小曹心中好生奇怪。他蹑手蹑脚进了院,想跟妻子开个玩笑,哪想到在房门外就听到屋里有动静,他大吼一声冲进屋,没提防被劈了一刀……
“你看清罪犯是个什么模样的?”
“他从屋里出来,背着灯光,我没看清,菜刀就劈过来了……”
“你回忆一下,以前和你有仇的人中,有没有跟他大体轮廓相似的?”
“没有。”
“假设你再跟那个罪犯相遇,能不能从身材上认出他来?”
“唔……差不多,大体有个印象。我眼睛毒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