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传
苏轼(公元1037年~公元1101年),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与其父洵、弟辙,合称“三苏”。
他幼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己又刻苦学习,青年时期就具有广博的历史文化知识,显露出多方面的艺术才能。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考进士时,主司欧阳修见其文章连称“快哉!快哉!”1059年任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英宗即位,任大理寺丞。神宗时,任太常博士、开封府推官,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请求外任,出为杭州通判,改知密州、徐州、湖州。元丰二年(1079),御史台有人摘引其非议新法的诗句,以“讪谤朝政”罪名入狱,即所谓“乌台诗案”。出狱后,贬为黄州团练副使,五年后,改任汝州团练副使。哲宗即位,司马光等旧党执政,他复为朝奉郎,任登州知州、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充任侍读;又因与司马光等政见不合,请求外任,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后任兵部尚书兼侍读、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守礼部尚书。元祐八年(1093)新党再度执政,他以“讥刺先朝”罪名,贬为惠州安置,再贬为儋州(今海南省儋县)别驾、昌化军安置。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卒于常州,谥号文忠。
苏轼的文学观点和欧阳修一脉相承,但更强调文学的独创性、表现力和艺术价值。他认为作文应达到“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书》)的艺术境界。
苏轼在诗、词、散文创作等多方面都表现出超凡的才能,其作品的豪迈气象、丰富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代表了北宋文学的最高成就。苏轼对品茶、烹茶、茶史等也有较深的研究,在他的诗文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咏茶佳作,其中较为著名的即为《叶嘉传》。
苏轼的散文,首先在其政治论文中大露峥嵘。在《策略》、《策别》、《策断》等篇章里,作者满怀儒家的政治理想,凭借大量的历史事实加以周密的论证,字里行间颇有贾谊、陆贽的气势和神韵。苏轼的历史论文,如《平王论》、《留侯论》等,是其政治论文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作者借描画、评述历史人物、事件、典故,阐释政治见解。这些文章尽管在内容上无什么特别可取,但写法上善于随机生发,仍有不少可借鉴之处。
苏轼还给后世人留下不少书札、杂记、杂说、小赋。这些精致典雅、小巧玲珑之作,大都夹叙夹议,挥笔轻盈自如,抒发了作者坦诚的胸怀,也表达了对人生、对文艺的见解和喜爱之情,成就大大超过他的政治论文。形象地阐明对文艺问题见解的散文,实际上是理性思维和形象思维相交融的文论佳篇,论述精辟,才气横溢,如《传神记》和《书吴道子画后》便是最能令人心折称道的例子。而类似于“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见解,虽是仅就绘画而言,但其精神对其他艺术门类也是可以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