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心了吗》一文中曾经说过: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鲁迅是从理想与行为的正义性上肯定其“光耀”,赞颂支持着中国民族精神的“脊梁”的。其实,“正史”中“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人”,其形象又何尝不是在民众观念中支持着中国政治的合理性的“脊梁”呢?
善良的百姓总是深怀着对“清官”的幻想期待新任官吏施行德政,而一旦他们显露贪虐昏庸的恶迹,就又怀着同样的幻想期待职位更高、权力更大的官僚惩治贪官,并且再一次热切地期待着新任的“清官”临政,如此往复,世代无穷。
即使在所有的幻想都被打破,最后奋起反抗黑暗政治时,清官迷信依然难以根除。《九朝编年备要》中有这样的记载,方腊起义军攻陷休宁,逮捕了知县栘嗣复。嗣复大骂起义军,起义军不但没有杀他,反而表露敬仰之情,说道:“我休宁人也,公宰邑有善政,前后官无及公者,我忍杀公乎?”
晚清一位学者刘鹗在《老残游记》第16回中,提出“清官尤可恨”的见解:“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无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自所见,不知凡几矣。”语虽不无偏执之嫌,然而却指出了清官政治毕竟不能脱离封建体制的主根,仍然要表现出专断的特征。但是人们世世代代却以此为满足,尽管政治史中不乏“小则杀人,大则误国”的事例,仍然把全部政治理想,寄托在清官政治的神话中。
只要清醒地看历史,自然就会注意到历史现实总是一次次把这一神话打得粉碎。
首先,所谓“清官”在封建政体的浩荡浊流中绝对无力扭转专横腐恶的大趋势。顾炎武曾经指出,官吏贪污的风气,已是“胶固于人心而不可去”。******也说过,“在土豪劣绅霸占权力的县,无论什么人去做知事,几乎都是贪官污吏”。与赃官、昏官相比较,清官不过千万分之一,其力量并不足以在黑暗政治中投射光明。
其次,所谓“清官”也绝不可能超越封建法统给予民众更多的政治权利。清官作为封建官吏道德行为的典范,更自觉更忠实地维护着封建政治体制。他们彻底地为最高权力集团的利益工作,在贯彻执行其指令时往往表现出更高的行政效能。从历史上看,清官未必不是酷吏,他们在本质上是封建政治秩序更可靠的支柱,在政治斗争的关键时刻,他们往往成为民众更为坚定的对立力量。
第三,所谓“清官”的许多事迹难免有虚美增饰的成分。人们对清官的热切渴望,使得传说中的清官的事迹经过了一次次理想化的加工。在狂热崇拜的情感的作用下,人们还往往只是片面地夸大其“清正”的一面,对于其迎附世风,与官场鬼蜮相共的黑暗的一面,甚至视而不见。
清官迷信,是民众在政治上力量微弱的表现。
在长期的****制度下,下层民众不具有决定政治方向、影响政治进程的能力。中国古代有政由天子的时代,有政由诸侯的时代,有政由权臣的时代,却绝无政由庶人的时代。虽然儒家经典承认“民者君之本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然而统治者总是认为“民未知义”“民未知信”“民未知礼”,缺乏参与行政的素质。由于长期被排除于政治活动之外,下层民众于是只得把自己的政治理想、政治要求,全盘寄托于“清官”的政治活动之中。民众甚至无权选择清官与贪官,无权影响其进退,至多攀车塞道,试图挽留。歌颂清官的民谣,有时也可以曲折地发生效用,然而握有决定权的,其实是高级官僚或者皇帝。民众对清官的尊崇,按照《汉书·循吏传》的说法,叫作“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特别是所谓“所去见思”与“死见奉祀”,尤其可以体现民众政治上的无力。子产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涣》说,王涣任温令,“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后迁为洛阳令,“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识,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于是“京师称叹”。病卒后,“百姓市道莫不咨嗟,男女老壮皆相与赋敛,致奠醊以千数”,“涣丧西归,道经弘农,民庶皆设槃桉于路”,“民思其德,为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荐之。”诸葛亮去世后,“所在各求为立庙”,百姓“因时节私祭于道陌上”,数十年后,仍“国人歌思,如周人之思召公也”。明代被称为“况青天”的清官况钟死后,也引起同样的情感震动,“吏民聚哭,为立祠”。海瑞死后,百姓“白衣冠送者夹岸”,“号泣如丧考妣”。直到近世,这种情形依然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往往给人留下刻骨铭心的精神印迹。可是人们从这种凄切悲怆的政治情绪中,最突出地感受到的是一种对政治前景无能为力的哀怨。
清官迷信,还意味着自卑自弱意识的强化,意味着对合理的政治权利的自我放弃。
《商君书》有“弱民”篇,其中论述了为历代统治者所遵行的政治原则——弱民。鼓吹“民弱国强;民强国弱”,并且特别强调民之强弱与官僚地位的关系:民“弱则尊官”,“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对清官的盲目崇拜的基础,当然是人格的自我压抑。把政治生活中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清官的政行上,于是只是消极地期待,不可能再有任何积极的作为了。对改进政治形态、推进政治进程的权利的自我放弃,为数千年暴君与酷吏的横行提供了条件。《韩非子·亡征》说:“官吏弱而人民桀,如此则国躁,国躁者,可亡也。”可能因此“亡”的,当然是****制度。
清官迷信,最终体现出我们民族文化缺乏民主传统的特质。科恩在《论民主》一书中指出:“为了免于常出错误,为了必要时可迅速挽回有害的影响,被选出的官员的公职行为与决定必须由公众经常加以评论。”且不说官员应当民主地选出,就是对已经在职的官员,清官迷信就已严重限制了对其应有的监督与批评。科恩说:
有的人自然会这样设想:“他们”——这些官员——都是有名望、受尊重的人,最有资格对重大问题作出判断,他们的决定是无需怀疑的。前提是合理的,但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领导人的判断应当得到尊重,但也应加以怀疑,否则,公众就会失去对公职人员的控制,随之也会失去公众应有的不间断的最后决定权。
与对一般官吏的“畏”不同,民众对清官怀有真诚的“敬”。然而仅仅基于这种“敬”就放弃“对公职人员的控制”,放弃“公众应有的不间断的最后决定权”,显然是非理性的、反民主的谬误。可是这种情形却与中国的政治传统完全切合。在中国传统政治观念中,清官,是“把那为官事都参透”的全能政治家,清官临政,百姓“就是拨云见日,昏镜重磨”。清官戏中常见到的“须与孩儿每做主咱”的央告,就分明透露出在****政治面前的奴性心理。正是这种心理,构成了****政治得以存在的重要的观念基础。马克思曾经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而孟德斯鸠认为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他完全错了。他竭力在君主政体、****制度和****三者之间找区别,力图逃出困境;但是这一切都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说法,它们至多只能指出在同一原则下习惯上有所不同罢了。哪里君主制的原则占优势,哪里的人就占少数;哪里君主制的原则是天经地义的,哪里就根本没有人了。”清官政治与赃官政治,其实也“都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说法,它们至多只能指出在同一原则下习惯上有所不同罢了”。只要是封建政治,本质上都是****的、反民主的,都导致人性的泯灭。而狂热的清官迷信,意味着对自在且自为的“人”的品格的自我毁弃。
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阴阳不测”。
《易·系辞上》韩康伯注
1821年出版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表明作者的政治思想在封建反动势力的影响下转向保守。黑格尔在这部著作中提出,国家是“神自身在地上的行进”,他要求“人们必须崇敬国家,把它看作地上的神物”。
所有****政权都十分注重通过对政治权力的神化来增强其权威性。中国古代的政治学者甚至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提出了所谓“神道设教”的政治思想。《易·观》: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王弼注:“统说观之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者也。神则无形者也。不见天之使四时,而四时不忒;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孔颖达疏:“神道者,微妙无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见,不知所以然而然,谓之神道。”“‘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者,此明圣人用此天之神道以观设教而天下服矣。天既不言而行,不为而成,圣人法则天之神道,本身自行善垂化于人,不假言语教戒,不须威刑恐逼,在下自然观化服从,故云‘天下服’矣。”朱骏声《六十四卦经解》进一步强调了“以神道设教”利用神权加强政治统治的主旨:“王道可观,在于祭祀”,“君德有威容之貌,诚敬内充,斋庄之容,颙颙外见,则与祭者皆观感而化矣,使民如承大祭,不动而敬;不言而信。”与《周易》成书年代更近的汉代人,更明确指出其原意是假托鬼神之道以治人。《后汉书·隗嚣传》“(方)望至,说嚣曰:‘足下欲承天顺民,辅汉而起,宜急立高庙,称臣奉祠,所谓神道设教,求助人神者也。’”
《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韩康伯注:“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阴阳不测’。”不断通过对政治权力的神秘化盛饰来强化政治迷信,增益其权威性,借助神力,自欺欺人,从而令“天下服”,这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突出特色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