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在中国封建政治长期演进的过程中,逐渐成为政治伦理的最基本的内容。“忠”的观念,在其内部精神上,实质上已经成为一切政治品德中的中心品德,一切政治义务中的中心义务。人们以“忠”为尺度衡量一切政治言行,实际上否定了臣民个人的政治权利。狂热的“忠”的情感及其在政治史中表现出来的辉煌功用,使政治伦理中的其他内容统统黯然失色。
这种现象之所以形成,当然不能否认封建****政权宣传倡导的作用。所谓“旌忠”“褒忠”“劝忠”“励忠”,都使这种正统政治观念深入人心。可是这种观念的社会影响之绝对广泛,特别是经过近代对传统思想怀疑、扬弃的历史大潮之后,“忠”的观念并没有被否定、被革除,甚至更盛炽一时的事实,说明它的存在和影响,具有更为深刻的文化渊源。
托西亚·罗伊斯在《忠之哲学》一书中说道:“‘忠’决不是纯然的情感。崇拜和感情,虽可与‘忠’相随,然决不能单独构成忠德。而且忠义之士的尽心,是含有将其自然欲望,加以一种约束,或将其屈服于主义之下的。没有自制,‘忠’不可能。忠义之士,志为人役。这就是说,忠义之士,不纯然顺从他自己的冲动。他是拿主义做指导的。主义命做何事,即做何事。他的尽心也是全部的,毫无保留的。主义所命,生死是不计的。”他认为,成为“忠”的基础的,是某种“主义”,也就是说,是某种政治信仰。
在中国民间,尽管史籍中看不到明确的定义,可是这种政治信仰确实存在并且往往发生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对政治清明与政治安定的向往。
忠臣,就是理想政治的人格代表。在民间较为普及的文艺形式诸如变文、话本、杂剧中忠臣受到的热烈赞颂,就体现出这种向往的执著与热切。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上在民间影响最广的忠臣大都是坚持盲目而狂热的“愚忠”而走向悲剧结局的。如比干、苌弘、屈原、范增、杨业、岳飞、文天祥等等。主上或者昏暗,或者庸懦,而他们“竭忠诚而事君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当然不能忽略其“冤屈”与“苦怀”打动人心的作用,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人们把政治开明与政治安定的期望,寄托在忠臣身上。“忠”对于他们来说,象征着公正与廉明。在前民主时代,这显然是代表着人民性的正义的要求。在民众没有权利影响政治进程、没有力量决定政治方向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情感倾向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意念。不过,他们往往只能百般惋惜地看着忠臣在政治舞台上消失,并且通过对忠臣的深切缅怀来寄托更迫切的期待之情。
尽管民众的政治能动性往往仅仅局限于对崇拜对象的选择,但是这种崇拜千百年来却终于导致“忠”几乎成为全民共同的政治心理倾向。
有的学者分析这一历史现象时指出,中国政治的“权威系统”,养成了所谓的“权威性格”。这一观点应当是能够成立的。马克思在论述封建官僚政治时指出:
权威是它的知识原则,而崇拜权威则是它的思想方式。
“在官僚界内部”,“盲目服从”,“对权威的信赖”等等,已经形成了一种基本的政治定式。“国家已经只是作为由从属关系和盲目服从联系起来的各派官僚势力而存在。”这种“对权威的信赖”和“盲目服从”,就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忠”的实质。
“忠”以及它特殊的极端形式“愚忠”,意味着对君权的无条件服从。盲从和依赖,表现出消极、保守的倾向,意味着生机与创造力的衰竭。“忠”这一政治观念在中国文化中影响之深刻与久远,正是与中国政治形态的保守与陈旧相一致的。
《论语》是孔子言行的记录,后来成为儒学最高的经典。《论语·八佾》: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
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是儒学关于君臣关系的权威性论述。《礼记·礼运》:“君仁臣忠”,大意也相同。孔子关于“忠”的论述还有可以作其他理解的内容,如“为人谋而不忠乎?”“孝慈则忠”等等,可是唯有“臣事君以忠”成为法典性的圣贤之言,就是因为它适应了****主义官僚政治的需要。封建****政治对“忠”的观念的利用,直到明清之际在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初冲击下方始动摇。王夫之否定****主义的“正统”,指出:“天下非一姓之私也!”黄宗羲也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封建君主:“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他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忠于帝王的合理性。
托西亚·罗伊斯的《忠之哲学》将日本人的“忠”与其他民族的“忠”作了比较。他认为,“日本人的忠德,不纯然是为压迫者所用的工具”,指出它与“那种无知的俄国农民之盲目而可怜的忠德,是截然不同的”。日本人的忠德,曾造成其民族精神之一种惊人的诚心的团结。“这种忠德,曾把粗野的自我肯定加以阻碍,则这种忠德,却没有把个人的判断加以压抑。因为日本现代的维新,确依乎个人技巧和个人可能性之最大发展。这不仅是理智的,而且是道德的。这种忠德,自然没有为人造出机器,然而却使个人才智产生一可惊的发展。”其实,日本人这种与现代民主政治并存的“忠”的观念,已经经过了现代政治生活的改造,表现出“理智的”特征。科恩在论述“民主与忠诚”时曾经说:“因为民主的实质要求我和所有公民一样有同样权利参与社会的指导性决策,因此,民主可以赢得其公民自然的而且合乎理性的忠诚。”在民主的政治环境中,“对社会保持忠诚的那种义务”,“不是任何高层权威强加于我的”。“这种忠诚部分是由于社会赋予我参与政府的权利”。假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忠”的观念在民主政治的影响下转换为“理性的忠诚”“对民主的忠诚”,可以设想在政治生活中将会发生积极的作用。
皇明执东曜,帝扆居北辰。
小乘开治道,大觉拯苍民。
殊塗同义路,分流合智津。
庾肩吾:《和太子重云殿受戒诗》
与西方的历史不同,中国古代始终没有形成足以与政权抗争的宗教势力。被有的人称之为“儒教”的儒学思潮,实际上属于政治权力的补充力量。源远流长的道教以及传自外域的佛教,都曾经拥有世界上最众多的信徒,并且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形态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也曾对****主义政体形成过冲击。可是,却从来没有表现出压倒政治权力或者对政治权力构成威胁的实力。
政治权力的握有者或是崇尚,或是毁抑,巧妙地利用着宗教势力的文化影响,用行政方式规定其方向,修正其内容,使其成为君权的精神装饰。在被称为“政教混同体”的文化结构之上,政治权力居于更为神圣而崇高的地位,同时在精神统治方面表现出更为强劲而致密的控制能力。
历史上许多次农民的反抗斗争,都是在宗教旗帜下进行组织联络,用宗教口号进行宣传鼓动的。
可见,政治力量对宗教的利用,已经形成了一种文化传统。事实上,政治迷信虽然同宗教意识等其他迷信交织在一起,相互错纠,结成了几乎包罗一切的大网,而其中政治迷信作为主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