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引起他们的注意,你才有可能成为他们的选择。
——史蒂夫·凯斯(美)
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同一个产品,往往在不同的频道都安排了广告,而且是早上播,中午播,晚上播,密度很大。这不是浪费吗?其实不然。这是厂家在向大众灌输自己产品的形象,虽然观众一次记不住,引不起注意,但次数多了,观众自然就接受了。很多商家还是利用名人效应,找大腕代言。名牌是怎么产生的,广告的贡献功不可没。
商品销售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效应,根本原因在于人对任何东西的看法,从来不单纯局限于其本身,甚至也不局限于其直接效用,而是有意无意自觉不自觉地赋予它种种额外的意义。这就是人类的一般天性。在中国,人们的“一股风”行为还有更深刻的社会、文化因素在起作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一些中国人无论目前处境如何不利,地位如何卑微,都有一种潜在的希望成为大人物,有一种成功者的意愿。既然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甚至也从未意识到过自己竟有这种“奢望”,那么,在使用已被赋予了名牌价值的物品时,下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满足一下这种“非分之想”,也是一种正常的调节心理平衡或情感宣泄的方式。
中国传统商人本来就特别重视“人理”,对国人人性中这一永恒的要求或小小的弱点自然了如指掌,至于往哪个方向去引导,全看引导者个人的需要了。
现代社会,名人做广告已经司空见惯了,但那是一种明显的商业行为。人们更看重的往往是不具有商业性质的名人效应,此种效应的商业价值更大。人们崇拜名人、信任名人,所以对名人喜欢的商品自然就有好感。聪明的商家恰恰就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巧打“名人”这张牌,自然就很有“效果”。
伦敦一家曾经门可罗雀的珠宝店,为了摆脱其岌岌可危的困境,利用人们对黛安娜仰慕、倾倒的心理,对顾客这样介绍说:“这是黛安娜王妃前天选购的那种项链。我想,你一定也喜欢它。”那些“爱屋及乌”的“黛安娜”迷们,立刻抢购“黛安娜王妃”所赏识的首饰。老板满面春风,亲临柜台,面带微笑,热情地为每位太太和小姐介绍“黛安娜王妃”喜欢并购买的那种项链,那些爱赶时髦的“黛安娜”迷们蜂拥而至,使得这一家珠宝店一时门庭若市,车水马龙。仅几天的营业额就超过了开业以来的总营业额,发了一笔大财。
借名人的名气是一种很有效的经营方法。但是,使用这种方法应当注意所提到的名人,必须是大众公认的。而他确实与产品有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引起注意和兴趣的效果。如果这种方法使用不当,也就是说如果你所提到的名人是“过气”的或者与你所经营的产品的关系很牵强附会的话,只能引起顾客的反感和否认,从而带来负面影响。
有好的产品还得有好的广告,这就像一个绝色美女,如果藏在深闺里,是没有人知道的。在广告宣传上屡出奇招,舍得投入,差不多是所有精明商人的做法。商战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广告战,有的商家本来产品不错,但是由于广告做得不成功,产品的销路就是打不开。可见,广告是何其重要,它是产品的开路先锋,起着“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