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学院就读的第三年,西方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建立了一个交换生项目,一个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到另一个学校去读书。
奥巴马得知了这件事后非常兴奋,他之所以这么兴奋,主要不是因为哥伦比亚大学更好,而是因为哥伦比亚大学在纽约。而纽约有黑人居住区,他可以利用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的时候,顺便到黑人居住区感受一下。
纽约的黑人区并没有让奥巴马为之兴奋,倒是四年的大学生活改变了奥巴马。说实话,高中时代的奥巴马真不是一个好学生。当时,家境是贫穷的,肤色是被人嘲笑的,前途是无望的,成功的道路曲折得连路都找不着。迷茫的奥巴马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做了很多愚蠢的事,比如逃学、吸毒、泡妞等,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小子”。
四年的大学时光,奥巴马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从消沉的意志中走了出来,他戒除了烟酒赌等不良嗜好,学会了自控,开始把精力用在自己专业上面。
1983年,奥巴马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之后,曾经希望找到一份社区服务的工作。为此,奥巴马给很多社区组织写了求职信,但是都没有收到回复。无奈之下,奥巴马只好先去了一家咨询公司工作。
奥巴马在咨询公司做得非常出色,并很快成为了研究助理,这是公司唯一个能够做到这个职位的黑人,他也因此受到了公司其他黑人的羡慕。
但奥巴马在这个公司并没有做太久,因为他一直还是想去做社区工作,以帮助黑人社区的朋友重新找回他们的尊严,促进黑人和白人的相互理解与相互融合。
当时,芝加哥市种族问题较为严重,黑人和白人的分歧很大。于是,奥巴马就给芝加哥市长写信,希望能够在芝加哥做一些社区工作,但是市长并没有给予回复。
就在这时,一个叫杰拉尔德的犹太人出现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提高黑人的生活水平。但这个杰拉尔德是个白人,到黑人居住的社区工作难以赢得黑人的信任,这时他急需一个能够和黑人打成一片的人合作,所以他和奥巴马是一拍即合。
在社区工作的那段时间,奥巴马不仅帮助了不少黑人,他自己的社区工作经验、和黑人打交道的技巧也都得到了锻炼。
在做社区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奥巴马发现要真正帮助这些黑人,必须要懂得法律,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黑人的权益。为此,奥巴马决定学习法律,1988年他去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律。
在就读法律的这段时间,奥巴马有两件事特别值得一提。第一件事是爱情。在第一个学年结束的时候,奥巴马曾经在芝加哥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对奥巴马进行指导的是一个叫米歇尔的黑人女士。
经过简单接触之后,奥巴马就喜欢上了米歇尔。但米歇尔却没有接受奥巴马,这是因为两人是事务所独有的两个黑人,如果两个人走在一起,可能会因为“人因群分”而招致其他人嘲笑。此外,奥巴马还是个实习生,又似乎有点夸夸其谈,这也让米歇尔有点看不上奥巴马。
但后来米歇尔还是接受了奥巴马,并开始和奥巴马约会。到了1992年,两个人正式结婚,育有两个女儿。
第二件事是奥巴马先是成了《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后来又经过竞选成了主编,他也是历史上第一位黑人主编。不要小瞧这个由哈佛法学院高年级学生主编的法学期刊,它成立已经有100多年了,在法律界非常有分量。
最明显的表现是,奥巴马成为主编后,有一个出版社找到奥巴马,让他写一本关于他自己传奇身世的书。此外,当时许多个大的律师事务所也纷纷向奥巴马发出邀请,希望奥巴马能够加盟他们的事务所。最后,奥巴马选择了位于芝加哥的迈纳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