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兰
“你为什么不留长发?你留长发会很好看。”他突然拍拍我的肩,一本正经地说。我转过头,气恼地瞪了他一眼,“蒋正杰,我的头发关你的事吗?”说完又赶紧啃我的数学题。
这学期班上换座位正赶上学校“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考试常常“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他自然而然成了我的同桌。开始我是谨遵师命,正儿八经地“扶贫”,但每次考试卷发下来。他分数看都不看就往抽屉里一塞,然后豪气冲天地跟一帮哥们儿出去踢球,我终于觉得孺子不可教也。
他在班里连个小组长都不是,却在男生中极有威信,走到哪里都跟着一帮兄弟,俨然无冕之王的派头。一次晚自习,几个调皮的男生搅得教室里闹开了花,身为值日生的我束手无策。他看了看恼得要哭的我,悄悄地递出去几张纸条,只一会儿,沸扬般的教室便如釜底抽薪一般安静下来。我回过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他很大气地笑了笑,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毛。从那以后,我值日的时候便少了许多麻烦,然而他的哥们儿便也开始有些暧昧地朝我起哄,他在一边既不怂恿也不制止地笑着,直到我红着脸,故作镇静地走远。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大学,学习一轻松便忙着参加五花八门的社团活动,生活过得绚丽多彩。他给我来过几次信,说他当了警察,工作很忙但很充实。他回忆起高中时的生活,不浓不淡地透露了对我的好感与思念。我心里觉得好笑,我们是两个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的人,能发生什么呢?我没顾得上给他回信。
一天下午,我匆匆去上课,半路上遇见了他。我开始没认出来,他喊了我一声,我一愣,问:“你怎么在这儿?”他的样子很惊喜,“我来看体育系的一个哥们儿,没想到遇上了你,还好吗?”他问道,熟练而优雅地吐出了一个烟圈。我皱了皱眉头,不可置否地说:“还好。我赶着上课,下次再聊。”于是,点点头走了。以后,他每次来看他体育系的哥们儿的时候顺道来看看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没哥们儿在体育系,即使那次看似偶然邂逅也费尽了他的心机。他来就神侃。我说校园里的趣事,他便讲破案时的惊险情节,常常惹得一寝室的同学心惊肉跳,惊叹不已。时间长了,我便觉得得他是个尽职尽责,敢拿命去拼的好警察,不禁有些佩服起来。
大二的春天,我遭遇了一场车祸。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正候在我身边。他惊喜地叫了我一声,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仿佛握着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接我出院的那天,我们在草地上散步,他对我说:“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但是我差一点失去你,所以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爱你。”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愣住了。他轻轻转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不要你作出什么决定,只要你知道我的心是爱你的就够了。”说着他就走了,留下彷徨的我站在阳光里。
他还像从前那样来看我,跟我聊天,陪我散步,带我出去,我容易晕车,他便陪我一站路一站路的往前走。有一回走了八个小时从武昌走到汉口,两个人的脚上都起了泡。公路上尘土飞扬,人声鼎沸,两个人傻傻地走。那是我一生中走得最长的一段路,现在想起来,因为有他在身边,并不觉得累。
年轻的时候,我不懂得爱情。我以为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我应该有比这浪漫得多的爱情故事。所以当真的爱情飘过时,我没有抓住它。
认识他的第七个年头我毕业了,我总以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还没来得及看他期待的眼睛便匆匆签了约去了广州。现在想起来,当时我若是多看一眼,只多看一眼便不会与今生的情缘错过。
岁月在我的指间滑落。我在得得失失中走过来,实现了自己曾经向往的生活,也邂逅了一个又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有大束大束的玫瑰,有奥迪和蓝鸟来来往往,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是在办公室里起草文件的时候,也许是在扣晚礼服的第二颗纽扣的时候,他的影子不经意地冒出来。之后便走一会儿神,走到落地窗前,看一会儿下面的车来车往,想想他和我一站路一站路往下走的情景。
突然有一天,我想留长头发,我不知道这个念头从哪里冒出来。直到有一天朋友看到我头发飘逸,拍拍我的肩说:“其实你留长发很好看”时,我才知道是因为他,因为他在我做数学题时拍了我的肩说的那句恼了我的话。
我不顾一切地剪了长发。我看到长发就想起他,想起他便难受。因为在我离开的第二年,他在破获一起缉毒案件时牺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