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专题研究
32072800000035

第35章 1912~1939年四川义务教育发展述论

吴丽君[500]

义务教育又称为强迫教育、普及教育,它是国家以法令政策的形式规定对全体学龄儿童实施某种程度的普通教育。中国近代的义务教育发轫于1904年[501],在中国推行了大约40年,作为普及国民教育的重要制度和措施,义务教育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也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引人注目的影响。处于这个背景下的四川也积极加入了这一场运动,推动了四川教育事业的近代化。本文拟对民国初年至1939年四川的义务教育进行初步的探讨,以便进一步研讨义务教育对近代四川产生的影响。

一、四川义务教育的政策演进

义务教育政策最早出现于中国近代官方文件是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但不久即被废除。1904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拟订的《奏定学堂章程》中写道:“东西各国法律,以小学教育与国家有重要关系,定例儿童有不入学罚其父母或任保护儿童之亲族人,此次初办,固难遽一概执法以绳,而地方官绅及乡村绅耆,要当认定此旨。”“此项学堂,国家不收学费。”“以示国民教育,国家任为义务之意。”虽然在当时条件下,还不具备实施普及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初等小学堂将担负起义务教育责任的这种意向,可从上述文件的字里行间显现出来。

1915年,袁世凯以大总统令颁布《特定教育纲要》,提出“施行义务教育”,并规定了施行程序。但四川基本没有施行。1920年,教育部又规定分期筹办义务教育,以8年为全国统一普及教育的期限。四川省省长于1922年颁布《四川省义务教育推行计划纲要》,计划分三期推行义务教育。1925年省长公署公布《四川实施义务教育大纲》及《四川各县实施义务教育规程》。规定:暂以初级小学4年实施义务教育,儿童自满6岁起入学。自1925年春起,以8年为期限,分年筹备,分都会区、大城市区、城市区、小城市区、市镇区等级推行。1927年、1932年二十四军、二十一军又相继公布厉行义务教育规程,分别在戍区推行义务教育。从1919年至1935年,四川全省被滇黔军队和川军占据,军阀之间混战不已,政局因而不统一,使得义务教育的发展极其缓慢。

1935年,四川防区制结束,政局统一,具备了在全省推行义务教育的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和《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施行细则》,四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地实施义务教育,除办理公立完全小学和初级小学外,还设有短期小学、简易小学。1935年,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二十四年度一年制短期义务教育实施纲要》,开始实施一年制短期义务教育。1936年,又制订《四川省义务教育实施计划》要求各县市健全各级义务教育委员会,实行强迫入学,增设短期小学班,增办普通小学,改良私塾,设置巡回教员,师范学校附设短期小学班,筹集经费,储备师资,进行义务教育研究实验。为了进一步推行义务教育,还制定了《四川省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各县市义务教育委员会规程》、《四川省各县市保甲人员推行义务教育办法》、《四川省私塾学生毕业会考暂行办法》、《四川省师范学校附设短期小学班通则》、《四川省各县市管理私塾规程》等单行法规。1937年至1939年这几年,都按照1936年度实施计划及上述法规规定办理。1940年,依照教育部规定四川开始施行国民教育,短期小学、简易小学一律改为保国民学校,短期义务教育至此结束。

二、近代四川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一)义务教育的推行

从民国成立以来,四川地方各县断断续续地、零星地办过一些义务教育。

1915年,梁山县遵照教育部公布的《国民学校令》,将全县17所小学堂改为国民学校,实行4年制义务教育[502]。1922年,四川省颁布《义务教育计划纲要》,分三期推行义务教育,万县便筹建了一些义务学校。1932年,教育部颁发《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大纲》,饬令各地实施义务教育,富顺县奉文实施义务教育将全县两等小学全部收为县立,由县直接管理,保设初级小学,称保国民学校[503]。据《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统计,1930年四川省有学龄儿童

4799228人,已受及现受义务教育的儿童有853076人,已受及现受义务教育儿童占学龄儿童的17.77%[504]。1933年,四川有学龄儿童5076634人,现受义务教育儿童有756635人,现受义务教育儿童占学龄儿童的14.9%[505]。这些义务教育的初步发展,为1935年开始大规模地实行义务教育奠定了基础。

1935年,四川组织了四川省义务教育委员会,设置省义务教育视导员,分区视导各县市义务教育的推行。教育厅增设义务教育股,增加行政机构。并令各县设立义务教育委员会,以来协助本县办理义务教育,到1935年底全省有115县市上报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同时,全省各县开始大量办理一年制短期义务教育,并注重推广初级小学,改良私塾,以及试办巡回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得到迅速发展,1935年度增设短期小学1313所,短期小学班75班,1936年度短期小学达到3431所,短期小学班达1022班,此外增设普通小学512所,增设简易小学68校,附设二部制82班,设置巡回教育27组[506]。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四川义务教育的推行,1937年短期小学所数达到6617所,1938年达6915所,1939年更达到7559所。

从1935年以来,四川的义务教育的短期小学数、学生数、教职员数和岁出教育经费数均处于增长之中,义务教育在量上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虽然从各种资料中得到的有关四川义务教育的短小所数、学生人数和教职员数的统计数据有所差异,但义务教育的迅速发展是毋须置疑,虽然它并没有达到预期制定的目标,但考虑到当时四川的经济、政治及社会等各方面的因素对发展义务教育的制约,这种发展我们还是应该肯定的。抗日战争的爆发,使得政府把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到战争中,这必然会导致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减少,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在制定这些义务教育的目标时,我们的决策者是否考虑到阻碍义教发展的不定因素呢?因此对于义务教育,我们不能简单地因为它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而断定它毫无成效或成效甚微。

(二)义务教育的经费

中国近代的义务教育经费实行的是“以就地筹措为原则”,由中央政府和省政府补助的方式。1926年,四川省政府颁发的《四川省实施义务教育大纲》,规定了筹集固定的教育经费和筹集办法,接着省政府又制定了《四川省各县实施义务教育规程》,要求各县筹集义务教育经费,应就该县学龄儿童与教育及学校总数所必需的款项,分年、分地普及教育的预算计划,量入为出,妥善办理。1935年,在教育部督促下,各省开始对义务教育进行专项补助,主要是用于办理短期小学。同年,四川各县实行肉税包额作为教育专项经费,省政府提出教育经费独立的四项办法付诸实施,使得教育经费来源有了基本保障。

四川的义务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有三项:第一是中央和省下拨的义务教育补助费;第二是地方财政收入;第三是乡保筹集。后两项是主要的经费来源。《四川省二十四年度一年制短期义务教育实施纲要》中第八条规定了各地自筹义教经费的办法:前项就地自筹之义教经费,除成渝两市应自行就地筹足外,其余即由各该县教育科并入县政府第三科后,缩减原有之教育行政经费节余项下划拨,如原有教育行政经费节余,未达到各该县额定数目,或已挪作别项支用者,应另议筹集办法或悉数退还呈报省政府核定施行。各地方义教经费的来源主要是学产、捐税及附加税和群众分摊、热心教育人士的捐款。

中央补助的义务教育经费除1938年因为受到抗战的影响稍有减少,其余各年都有增加。在战时条件下,中央政府能逐渐增加对义务教育的补助,可看出中央政府对于义务教育的重视。而省政府在1935年对四川的义务教育补助150000元[507],1936年补助200000元[508];各县市自筹的义务教育经费1935年是559200元[509],1936年达527130元[510]。从这些数据上看,省政府和地方政府是按照中央政府的指令在积极地推行义务教育,承担着义务教育经费的大部分,特别是各县地方政府,1936年四川省列入统计的141县,教育经费就占了年收入的39.65%;1937年列入统计的有147县,教育经费占年收入的39.67%。[511]

(三)义务教育的师资

发展义务教育的关键是需要数量足够的、质量合格的教师。据统计,1934~1946年的13年间,全省共培养师范毕业生23535人,充实了小学教师队伍。[512]义务教育的推行,使得对小学教师的需求猛增,出现师资短缺的现象。1937年,双流县有小学教师164人,存在136人的缺口;梓潼县有教师173人,还缺148人。[513]为此四川省积极进行师资力量的培养,1936年在第十四区设立省立剑阁师范,在第十六区设立省立茂县简易师范,在第二区设立简易师范,新都、永川等县各设立简易师范一所。在省筹办义务教育干部人员训练班,调训各县负责义务教育在高中以上学校毕业的人员,总计共培训475人,这些受训人员毕业后派回各县市主办义务教育师资训练班及塾师训练班。1937年暑期,又将全省分为十三区,举办普及教育师资训练班,并规定各县市保送学员名额,受训学员全省总计有6000多人。四川的中等师范学校除了1939年因宁、雅两属14县改属西康省略有减少外,其余每年都在增加。

三、四川近代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四川近代义务教育的发展对于四川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关义务教育的学生数、学校数、教育经费的增加等,都说明了义务教育得到了相当的发展。但考察四川近代义务教育的发展,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在当时已被发现并得到重视,但因为限于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因而使得义务教育发展取得的成效十分有限。而实施义务教育遇到的难题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义务教育法令未能很好贯彻施行

近代中国为了实行义务教育而颁布的法令、条例可谓“汗牛充栋”,四川省政府也颁布了十多种义务教育法规。其目的是希望使失学儿童都能够受到四年的义务教育,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往往未能按期完成。正因为在当时四年义务教育难以做到,所以不得不搞许多变通的办法,诸如短期小学、简易小学、二部制、改良私塾、成人儿童合校等等。而采取这种降格的办学要求,是很难达到普及教育的预期目标。

(二)义务教育经费缺乏

虽然义务教育经费有中央和省政府的补助,但大部分经费要靠地方自筹。而四川省从民国建立以来,基本处于战争状态,地方经济非常困窘,义务教育的经费筹集非常困难。从四川省二十四年度下学期各县教育状况视察报告可略窥一斑:“高县二十四年度只筹集了短期义务小学经费100元,只在城区办了一所学校,其他乡镇虽已办有数所,但学生均不甚多经费又无着落……。”在昭化县:“该县应设一年制短期小学十五所之经费二千元业经省政府核准,在粮税项下附加,唯因今年春荒严重,收款维艰,该科决拟每区先行开办一所,共计三所。”[514]义务教育经费“以就地筹措为原则”,使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把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到了地方,而县镇及保甲等各级官吏,又常将义务教育经费贪污,因而真正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就更少了。没有独立、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这是四川推行义务教育成效甚微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教师问题难以解决

四川义务教育的师资十分短缺,而且质量不高。1937年四川省小学教育检定委员会对2市99县10所省立小学的10419名教师进行了无试验检定,其中检定合格的小学教师仅4330人,不合格者达6089人。[515]省立小学的情况都是如此,短期小学、简易小学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此外,小学教员薪金菲薄,也是影响义务教育师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四川省二十四年度一年制短期义务教育实施纲要》第九条规定:短期小学教员月薪10至20元,而这点钱是不够教师每月支出的。1940年6月8日的《新华日报》登载一位短期小学校长的文章《当小学教师活不下去了》,提到小学教员的薪水并没有随着物价的高涨而提升多少,教师们“每月至少要在二三十元,方可勉强维持,十六元一月或十八元一月的教员,占十分之九”。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这就使得小学教员中一些优秀的人才纷纷改行,而其他行业的优秀人才也绝不可能来当小学教员。义务教育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成为了四川义务教育步履艰难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