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2月27日,清政府将吕海寰、盛宣怀、吴仲熹等会奏试办中国红十字会请旨立案的奏折交军咨处进行详核议办。5月20日,军咨处在呈清廷的奏折中对吕、盛、吴所提出的红十字会章程表示不同意见,借口“红十字会前曾订立公约,经入会各国陆续创设,原为医伤救难起见,其章制办法,类皆大同小异”,并且在光绪三十二年,“瑞(士)政府志在改良,复行邀请各国会议修改,将原约十条,厘定三十三款,较诸原约尤为详善,而限制愈严”,而吕、盛、吴的奏折“仅就瑞士原约十条及推广约十四条,酌拟章程,实多未洽”,“应饬期按照新约办理,以期悉臻妥协”,否定了吕、盛等所提议的试办章程。其中关于总会所在地,军咨处认为“各国慈善会均以都城为总汇之区,以便愈遇事与政府会商,而召集亦易”,“上海虽系通商之埠,与京师相隔较远,虽倡设在先,自未便作为总会”,故主张将总会设在北京,在各省省会及沿海商埠各设分会一所,“以期互相联络,逐渐推广”。[767]至于红十字会宗旨,军咨处认为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平时救灾恤邻,以辅行政之不及,战时扶伤拯弱,以补军臣之缺憾”。其余有关红十字会设施均应以配合军方需要并隶属军方指挥管理为主,如医学人才可由陆军部所设的军医学堂代为训练,红十字会在成立时,应先行筹款,组织成立制药厂,制造各种西药及治疗器械,“以备将来陆海军购用”。此外如有红十字标记,用于医院各项车辆之旗帜及执事人员之衣袖暨所备各种医药材料上,“必须由战地总司令官戳记,方可印用”,无论平时战时,一律由红十字会咨商陆海军部发给。[768]关于《酌拟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请旨立案折》中要求“可否简派大臣为会长,以昭郑重”一事,[769]清政府降旨同意,同时委派商约大臣盛宣怀担任红十字会会长。[770]
盛宣怀在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之前,不赞成“中国红十字会”的名称,曾致函吕海寰,表达了对这一名称的异议,“红十字会稿,书奏寄上,官防‘中国’字样请酌,因近来对各国皆书‘大清’。此事欲劝捐,恐难办”,言下之意名称改为大清红十字会为好。[771]在其担任会长后,即于3月13日咨行礼部,以中国红十字会遵旨筹设,应行奏请添铸“大清红十字会”关防,以示郑重。4月30日,外务部咨复,告知“大清帝国红十字会关防已缮具奏,俟铸妥时再行知照派员请领”。5月15日,盛宣怀札委山东补用直隶知州袁监赉文专程赴京候领。16日,礼部将新添铸的该关防粘贴印花发交袁监领取送往上海。6月5日,“大清帝国红十字会”关防正式启用。[772]此为清政府正式认可红十字会组织的社会地位,中国红十字会从名称上蜕变为大清红十字会。
盛宣怀的易名之举,正符合清政府加强政府管理中国红十字会的意图,这在5月20日的《详核红十字会原奏敬陈管见折》中可见一斑:“查东西各国红十字会,均以亲贵为总裁,英、俄、德三国更由国后主持其事,诚以兹事体大,若非有亲贵总其成,则无以示提倡而资策励。今我国红十字会,时当创始,自应由该会长认真经理,俟办有成效,应否采择各国成法,请简派亲贵,充当总裁,以昭隆重之处,届时再行请旨办理。”[773]对此提议,清廷表示赞同。由此可见,盛宣怀奉旨出任红十字会会长,变“中国红十字会”为“大清红十字会”,有迎合清政府的意图。[774]
上海绅商对“大清红十字会”怀抵制情绪,希望维持该会民办的色彩。反应最为强烈的当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具体承办人沈敦和,他在1911年10月30日致吕海寰的一则电文中抱怨道:“查沪红十字会系民捐民办,甲辰四月、十二月两次奉旨嘉许,实称善举。上年夏钦派盛宫保为会长,并拟改名大清红十字会,当经敦和力陈厉害,按大清红会应归陆军部筹办,如遇战事,仅止随本国军队后救伤,与和等所办瑞士缔盟万国承认之中立红十字会宗旨不同,且沪会系募中外捐款而成,殊难归并,业蒙盛公允商政府在案。”[775]而当时各种传言也一度此伏彼起,如《申报》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已由军咨处奏准成立,闻政府对于此事亦颇多注重,将来有以振贝子充任总裁之说,并闻振贝子福晋因各国红十字会多由贵族妇人襄赞而成,拟即运动摄政王福晋及洵、涛、朗各贝勒福晋充作会员,以为提倡。”[776]由于清政府对于红十字会立案等工作止于纸上任命与空谈,加之上海绅商阶层的抵制,清政府虽然把红十字会的名称改了,但实际上所谓大清红十字会形同虚设。[777]
大清红十字会开办不久,武昌起义爆发,为适应战时救护需要,沈敦和等人于10月24日下午,在上海大马路工部局议事厅召开“中国红十字会进行大会”,聚集中外人事700余人,成立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征集中外绅商为会员,募集捐款,于次日派出救护队前往武汉等地,负责实施战地救护事宜。[778]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的成立,实际上是对大清帝国红十字会进行彻底的改造,最主要的是运作机制的改变,重新采用董事会制,由半官办改为完全绅办,由中国人独办改为中西合办,但又与原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不同。原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是国际性的,即五国合办,而现在的万国董事会前面则冠以“中国红十字会”,表明该会只属于中国一国,只不过中国实力不足,借用了外人的人力、财力、物力及其多方面的帮助而已。正如沈敦和所陈述创设这一组织的理由:“盖武汉事起仓卒,响应甚速,不数日间,战祸已蔓延各省,彼时仅恃本会临时救护人员,断断不敷调遣。欲求部署神速,机构完备,而经费又有节省者,惟有借重各国教会西医,及各该处原有之教会医院,以为本会临时救护机关。庶几朝发一电,夕已成立,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然欲联合教会,又非借西董不为功,此本会万国董事会所由设也”。[779]这种做法既是变通,也是创新,可以说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办在体制上提供了新的思路。[780]
此外,北京方面也着手组织红十字会。在武昌起义后,盛宣怀因“铁路风潮”遭到资政院的弹劾。清政府于10月26日颁发谕旨,以“盛宣怀不能仰承德意,办理诸多不善。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革除了其邮传部大臣和红十字会会长职。[781]盛氏在卸任前夕,推荐吕海寰出任慈善救济会会长,在北京设立会所,请派沈敦和、福开森前往湖北办理救济事宜。盛氏意见不但获得清廷同意,隆裕皇太后更赏发慈善救济会内帑3万两“以资拯济”。[782]11月9日,吕海寰上奏清廷,请求推广慈善救济会,按照红十字会章程办理,清廷即准吕海寰“推广慈善救济会”。[783]这说明清廷起初似不打算采用红十字会的名义,而是希望借慈善救济会以进行湖北战地救护工作。[784]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清廷不得不放弃用红十字会章程办理慈善救济会的构想,于11月13日颁发谕旨,命“前外务部尚书吕海寰充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仍兼办慈善救济会事宜”。[785]放弃了使用一年多的“大清红十字会”,正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取得了对红十字会名义上的领导权。
民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12年9月29日在上海租界工部局议事厅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推举出34名常议员,组成新一届领导集体,并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完成了董事会制向常议会制会内运作体制的转变;通过了《京沪合并章程》,化解京会、沪会之间的矛盾。[786]10月30日,为了结合国内各种红十字团体,乃于上海大马路黄浦滩汇中旅馆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787]出席会议代表100余人,除各分会代表外,外交部、内务部、陆军部、海军部,奉天、江苏都督,上海交涉使,京、沪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决定,总会设于北京,总办事处设于上海。正会长驻总会,专任对外及政府交涉,总办事处以副会长为首,会同理事长,办理日常筹募款项、联络分会、征集会员及其他会务。重要事项,先交常议会通过施行。各省分会则随时与总办事处函电接洽。[788]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的召开,解决了中国红十字会在当时情况下领导多头、管理混乱的问题。至此,中国红十字会完成其蜕变,从此步入稳步发展的轨道。
中国红十字会自1912年改组后,具有纯粹民间社团的性质。其章程虽向政府备案,但系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拟定并通过后生效,其监护人名誉总裁虽为大总统,但会长、副会长均为全国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常议会所选举,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亦不过请政府核准任命而已。总会虽然设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北京,但仍设总办事处于上海。根据当时章程规定,总会的职权为对政府与外交方面事件的处理,而总办事处则是处理实际会务的机构。[789]可知总办事处才是当时红十字会实际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代表行使职权,总会以及会长充其量不过是红十字会的驻京代表罢了。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于1929~1930年间屡次酝酿改组,因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外侮日临,国势日亟,改组之事,迁延至1933年开始施行。是年,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规定红十字会受内政部主管,并受军政、海军、外交各部监督,组织方面亦以理监事会代替常议会。10月,中国红十字会根据上述条例进行改组,名称也变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1936年7月,国民政府修正管理条例,红十字会改为卫生署主管。[790]中国红十字会完成改组后,因当时国难日重,遂以准备战时救护为第一任务。
抗战时期盟国对中国的医药援助问题研究
——以四川省为中心的考察
张玲[791]
近年来,抗战研究的领域在逐渐拓展、研究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抗战中盟国对中国的医药援助问题,迄今未止仍是学术界关注较少的一个题目。一些学者在研究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史时略有所涉及。[792]本文以抗战时期的档案、报纸、期刊为主要研究史料,来探讨抗日战争中盟国对四川省的医药援助问题。笔者希企以四川省接受盟国医药援助的个案研究为例,来揭示抗日战争中国民政府接受盟国医药援助的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