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热点前沿第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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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公共产品的供给

(一)公共产品的概念

曾康霖认为,现实讨论中人们对公共品概念的认识范围不断扩大,以致公共品边界不清。当代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至少有五大类:公共资源、公共产品、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公共服务。这五大类共同需要的事物难以通过需求的非竞争性,收益的非排他性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来解释它们的性质和特征。考察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必须审视公共资源的所有权和边界;必须考察公共产品的消费供求;必须考察公共设施的运用效率;必须考察公益事业的造福公平;必须考察公共服务的质量。在当代,把社会成员共同需要的事物,仅仅区分为“公共品”与“准公共品”是不够的,甚至是无意义的。729刘蕾总结并分析了发展公共品概念的两种思路:一是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础上,对公共品自身具备的特性进行丰富和发展;二是摒弃以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定义公共品的传统做法,从供给的角度来定义公共品。第一种思路的研究者试图沿着萨缪尔森和马斯格雷夫的思路,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础上,丰富二者的内涵或者挖掘其它特性,并以此来丰富公共品的定义。第二种思路试图摒弃以自身技术特性界定公共品的做法,挖掘其供给机制中某些核心要素,从而对其进行概念界定。但是无论研究者是沿着哪一种思路对公共品概念进行界定,最终目的都是希望通过概念界定,使公共品理论更加贴近研究现实,为深入分析和解决这些现实问题服务。

(二)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1.政府与私人供给

曾康霖认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选择,要考虑公平与效率。公平主要是既照顾到强势群体的利益,更倾向于弱势群体的利益。效率主要是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视角考察,还要纳入以下因素:(1)怎样有利于资源、环境的培育和保护;(2)怎样有利于造福后人;(3)怎样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等。社会生活中,有的公共品的供给发端于个人行为,有的公共品是私人和政府共同开发的。私人供给不一定会因收费而导致效率低下,因为政府供给也存在收费行为;私人供给也不一定因为供给能力有限导致供给不足,因为私人能力有大有小,有限的能力也能把公共品做大。公共品能够由企业家捐助、供给,也能够由社团组织集资供给。而政府的优势在于:(1)政府掌握了公共资源,(2)公共品的提供在有的情况下要经过民主秩序,政府有条件行使民主决策权;(3)一般说来政府不仅愿意提供更多的公共品,而且鼓励社会公众更多地消费公共品。

2.公共产品的自愿供给机制(VCM)

周业安等通过实验研究发现,公共产品的自愿供给机制(VCM)是可行的。按照新古典理论的分析,在一个典型的公共品环境中(假定全部个体的占优策略都是免费乘车),公共品自愿供给会严重不足。而根据实验的结论可知,即使个体占优策略是免费乘车,公共品自愿供给依然会显著存在,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个体确实具有社会偏好,但VCM需要引导。一方面,公共品环境是相当敏感的,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公共品自愿供给的最终结果;另一方面,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还没有被完全理解,甚至还有一些关键性的因素根本没有被察觉。如果能够正确理解这些影响因素并且能够加以合理引导和利用,那么VCM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由于一般情况下VCM的成本更小、自发性更高,这种机制对于提供更大数量和更高质量的公共品,继而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将大有裨益。

(三)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

1.区位性因素

赵农等分析了公共品在城市中所在的区域以及公共品与居民的相对位置这两种区位性因素对地方公共品最优供给的影响,认为相对于替代性公共品,当区位性影响因素相同时,非替代性公共品的最优质量较高,且最优数量将等于饱和数量,并可能大于或等于替代性公共品的最优数量,具体结果取决于替代性公共品的布局是否使它们的有效服务区域存在重叠的部分。由于城市边缘地区的每个公共品有较少的居民成为其服务的对象,与城市中心的公共品相比,提高该公共品的边际收益较小,而相应的边际成本则相同,从而在城市的边缘地区与中心地区之间出现了公共品质量上的差异。公共品的最优质量与居民出行半径之间也具有相关关系。一方面,出行半径可视为对第一个区位性因素的某种程度上的抵消:增加出行半径使原先距离较远的居民成为某公共品的潜在使用者。当居民分担某公共品供给的费用时,这无疑意味着每个居民可承担更少的份额。另一方面,出行半径的增加使得原先离公共品较远位置的居民成为新的“中间投票人”,而其使用公共品的概率较低,从而使公共品的最优质量有下降的趋势。

2.政府偏好

丁菊红等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偏好及其形成既不是自上而下的“集中关怀式”,也并非自下而上的“民意制度式”,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民主集中制”。这种独特的偏好形成与所采取的分权模式是紧密相关的。因此,政府偏好又可细化为中央政府偏好和地方政府偏好,它们都对公共品的供给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正外部性较强的硬公共品,有利于吸引投资,还能提升地方政府的政绩,地方政府相对中央政府而言更加偏好;而基础教育类的准公共品则属于外溢性较差的软公共品,短期则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效果不明显,地方政府对此类公共品的偏好不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偏好发生了变化,如果仍由地方政府来生产和供给公共品,虽然对软公共品的供给也会随之增加,但毕竟其与公众对软硬公共品的偏好不一致,地方政府往往更愿意生产公众不急需,但能给其带来较大效用的外部性不强的地方性硬公共品,从而公共品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偏差加大,容易出现硬公共品供给过剩,而软公共品供给不足的情况。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1)地区差异与城乡不平衡

张应良等发现,东部经济条件比较好,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显示度比较高,但西部差距十分明显,其绩效显示度还不足东部的1/3.从产品配置看,西部对农业技术推广、农村职业教育等“经营性”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比较突出;东北地区对农村小型水利等“硬性”公共产品需求比较强烈;东部对农业科技推广等“软性”公共产品还不满意。

李凌等选择义务教育、卫生医疗与养老保险三类基本公共品,分析了我国2000-2005年各地区城乡差异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结论是:义务教育的城乡差异程度缩小趋势最为明显,意味着政府在均等化义务教育服务方面有显著成效。但在农村医疗与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对农村的财政投入相对过少,致使经济欠发达、自有财政能力有限的地区城乡差异明显大于经济发达地区。养老保险是三个项目中差异最大的,这是因为,城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广社会养老保险,而农村长期以来倡导以家庭养老为主。从总体差异比较而言,西部地区城乡差异程度普遍大于其他地区。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有财力能缩小城乡间公共品供给水平差异,从而使其城乡差异指数明显小于欠发达地区。就各项目而言,除养老保险外,东部、东北、中部和西部的义务教育完成率和卫生环境可及性的城乡差异水平都得到明显改善。这与近年来中央财政向西部地区大量倾斜有关。但在缩小基本公共品实际获得水平方面,城乡差异程度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品城乡差异程度相对较小,欠发达地区较大。

(2)供给制度问题

张应良等认为,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问题,其突出表现为:从农村居民的需求层面分析表现为有效供给不足;从政府的供给层面分析表现为无效供给过剩;从供给制度本身来分析表现为供求机制失衡。而造成这些供给制度问题形成的主要机理在于目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动员组织的缺失并由此引起的动员机制乏力,政府带有一定强制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而造成农村居民需求信息输入困难,严格管制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准入机制造成非政府资本的难以进入,农村制度外公共资源监督机制的缺乏造成农村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无效公共物品膨胀,以致削弱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3)地方政府财力与偏好问题

陈东等认为,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出现了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特征,基层政府不得不直面财政拮据、债务累积等困难,进而影响了基层政府提供农村公共品的能力。这构成了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除地方政府供给能力不足外,其供给意愿不强也是一重要原因。故影响公共品供给效率的主要根据是,不同级次的政府具有不同的目标取向,特别是各级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均扮演着“双重角色”,其目标取向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在农村公共品供给方面的意愿并不强烈。各级政府只对上级负责,往往忽视辖区内居民利益。

2.提高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水平

(1)深化基层民主

刘成奎等认为,不同的公共产品具有不同的可见度。政府官员受到“刺激效应”和“可见效应”的双重约束,而且后者的作用大于前者的作用。因此在资源分配上会产生偏向可见度高的公共产品的倾向,从而导致低可见度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所谓低可见度公共产品一般是指对政府政绩很难作出评价的公共产品。要改善这一状况,必须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我国基层官员的任命目前还没有完全实行直接选举,只是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基层官员的任命更多是由上级政府部门或行政首长来决定。但是,上级政府部门或行政首长对官员的任命依据之一就是基层官员的政绩。由于质量难以精确衡量和比较,基层官员政绩事实上主要是数量指标。在实行任命制的情况下,基层官员不存在直接选举竞争,而是由上级直接决定,因此基层官员行为就以上级官员意志为准则,政绩主要是表现给自己的上级官员,以及一部分社会代表人士,而不是普通的居民。739刘荣也认为,村庄选举有助于增加公共品的有效供给。产生这种效果的一种可能机制在于“赋权”,即选举能够使村庄社区的大多数人有表达意愿的途径,并且促使村委会对选民更多地承担责任。并且,在现阶段,村民代表推举的候选人产生方式都是增加公共支出、管理费用和公共支出比例上最多的方式。

(2)理顺中央与地方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关系

陈东认为,应通过按照“激励相容、利益均衡”的原则寻求不同供给主体行为和利益的合作。一方面,针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博弈关系与结果,在“激励相容”方面,不仅可增加地方政府参与中央政府建设新农村、供给农村公共品等决策的机会,从而使中央政府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增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意愿,而且可以通过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式激励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供给行为。在“利益均衡”方面,中央政府应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向农村公共品短缺的地区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

(3)改变农民的弱势地位

卢洪友等认为,在中国,农民一直是一个真正的弱势群体。农村生产组织居住的分散性加上农业自身的特殊性、农产品市场的风险性,决定了在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中,对农村公共品天然具有极其强烈的依赖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状态从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的丰歉、农业生产力的有效发挥,进而关系着农民的生活状况。然而,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农村却依旧保留了二元体制下的诸多制度残余,特别是在公共品的供给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而这种现状已经成为农民渐重的、无奈的负担的很大组成部分。要改变这一现状,仅仅停留在目前由上而下的税费改革层面是治标而不治本的权宜之计,更为重要的是要赋予农民及其自组织以相应的权力束,扩大农民的退出空间,建立和完善农民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意愿表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