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年的战斗,七百年的苦痛,七百年的冷血,七百年的寂寞,七百年的锤炼,都只为一句--让爱成为永恒!
等你一百封信
这是以悲剧作结局的故事,但其中蕴涵的要义却够我咀嚼一辈子--
相识的时候,秋阳正好。你带着一队高举竹竿的小学生走过草地,停歇在飞行虹凌空的地方,等待着。我知道,那是为了验证一个古老的传说。当虹降临到适当的位置时,愉悦的欢呼声羞红了高莽的云翳。
在我凝目长视这一幕的时候,竟唤起我对你的深切的爱慕,从而也注定了我将背负爱的铐镣在人生中艰难行进的命运。
我揣着写给你的第一封信,窘迫笨拙地站在你的面前,你矜持而自信的微笑着,神态似一位高贵善良的公主。我不知道微笑的含义是什么,只是期待着你的答复。
不几天,邮递员送来一只署有你的地址的桔黄色的信封。我捂住急剧跳动的心,拆开封口。这是什么信呀,信封内空空如也,杳无一物。
你是拒绝我,跟我玩什么游戏,还是一时疏忽未将信装上?但不管怎样,我斗胆地给你去了第二封信,大致内容是:约你在中秋节那天在澧水河边的沙滩上野炊。并在信末写道:愿碧蓝的空中有一只吉祥鸟伴你飞行!
中秋那天,我不抱多大希望地来到河边,躺在沙滩草甸上,倾听河水拍岸。恍惚中,我看见一瀑乌发一弯细眉一嘟红唇高悬于山际,最后仍为一只披着彩绸的小羊,步步朝我走来,却总是走不近身旁。
我心头一颤,只见河岸固如城墙的古堤上,一字排开着一群学童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我凝望那些充盈着生命活力的小剪影,以及你那美丽、贞静、端庄的仪态,心盛满了无限暖意。
我的心儿在怦怦搏动,一股极度亢奋的眩晕袭上脑际。半晌,我沙哑着声音说:"你回信,怎么不着一字呢?"
你顽皮地嘟着嘴儿,浅浅一笑:"功到自然成嘛。"
你是在暗示我?我似乎领会了话里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你那纯洁的情愫。那么,我的爱还有希望的彼岸。
我跳下沙滩,与糊成泥人的孩子们翻滚在一起。
我鼓足信心,日复一日地给你写信,你呢,也照例给我回复那空无一纸的信函。往后,几次邂逅几次约会,我都能从你光彩照人的脸上感觉到你的柔情蜜意。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爱我的。可是,什么时候你能给我一种承诺,我过于平庸过于孤独,才如此急切希望有一个家。在我说出这一切疑虑时,你总是鼓励我沉住气,"功到自然成嘛。"
不久,我有了一位以婚姻作为目的的新女友,或许,这不能说是新女友,因为她倔强地爱了我六年。在现实与浪漫之间,在她与你之间,我选择了那位诚挚爱我的女孩,从而去掉幻想,放弃我苦苦追求而不能得到的女孩。虽然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仍信心百倍地学习、工作、生活。可当有时与你街头邂逅,看见你深潭一般的眼睛注视着我,心里不免有几分怆然。我整理好你寄给我的99封信函,其中第99封未予拆开,就紧紧封闭在我专门保存你信件的精致的木匣中,那里封闭着我的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新婚不久,我把木匣作为未启的秘密交给妻子保管。妻子提议说她是否能分享这份秘密。我信赖地把钥匙交给她,说:"这是一个苦涩的秘密。"她启开木匣,十分惊奇在数着一封封桔黄色信封,只有第99封是我未拆开的。她尊重我,让我启开它,并说里面说不定真有写上字的纸条。多少次希望,多少次失望,我还能指望从第99封信中长出一片浓浓的生机?"嘶"一张纸条儿果真从信封里抖出来。顿时,我的心中充满着一股蚀骨的冰冷。手颤颤的摊开,洁白的信纸上写着几行娟秀的字:
"我已做好嫁衣,在你第100封信来到的时候,我就做你的新娘。"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离开新房还有脸色苍白的妻子的。
今夜,我坐在深圳晶都大酒店的摩天楼顶,捧住她写给我的99封信,潸然泪下。眼前的万家灯火把这美丽的城市闪烁成一片幻影。我把99封桔黄色的信封逐一投向旷远的夜空,给我人生最初的爱情故事打上句号。虽然这是以悲剧作结局的故事,但其中蕴涵的要义却够我咀嚼一辈子。
走了十年去爱你
他对她只有一张照片的记忆,但她对他,却是深爱了十年。
她爱上他,只是一秒钟。而他爱上她,却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那时候她的父母都在部队,有着不容忽视的职位,她生下来就被人宠为公主。他是从别的地方借调来的文艺兵,因为出身不良,而被人排斥。他只安静地待在自己的屋子里,专心画画。那次她是无意中从他窗前经过,只是淡淡一瞥,便立刻被他吸引了去。她看见他空荡荡的房子里,挤满了人,微笑的人,哭泣的人,悲伤的人,快乐的人,那些逼真的脸部特写,一张张挂在墙上,在冬日清冷的阳光里,有一种异常动人的美与温柔。甚至,他微闭起眼,无声无息地跳起了舞。那是她见过的最不可思议也最浪漫的舞蹈,没有音乐,没有观众,没有掌声,但却是听得见一颗心,在奔放的舞姿里,流畅的呼吸。
她就是从那一刻,爱上他的。只有在一同上台演出的时候,她才有机会,与他肩并着肩,跳欢快的舞蹈。甚至,偶尔有一次,她还拉住了他的手。他的掌心,如此温暖,她多么想永远地停留下去。可这只是一个奢侈的梦想,她还没有来得及温习,梦就碎了。
是她的父亲发现了她神情的恍惚,并很快地查明,她竟是爱上了文工团里出身最劣的他。父亲很郑重地告诫她,不要自找麻烦,否则会连他们一家人也给牵扯进去。她不是不明白,但爱情滋生蔓延的速度太快。甚至,她在得知他很快要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后,她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无论如何,她也要跟着一起去。
当然他还是自己走的。但她瞒过所有人,假扮成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在他即将上车的那一刻,将一个装了自己照片的信封,在拥挤的人群里,悄无声息地塞到他的手中。他有一刹那的疑惑,但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下一个表情,一群人,就将他挤进了车厢。
但她却是牢牢地记住了他去的那个山村。一年后,她果真寻到了一个时机,是部队征女文艺兵去新疆。征兵的人问她为何要去这样远的地方时,她脱口而出:因为新疆离我认识的一个人最近。她一直坚信,总有一条道路,是通向他的;只要,她能永不停歇地沿着朝向他的方向,执著地走下去。
这一走,便是用了十年的时间。那场劫难结束,他终于得以平反,回到家乡。而她,则在辗转得知他离开邻省后,一秒都没有犹豫,拖了行李箱便飞奔去车站。
她终于成功地将他拦截在了去相亲的路上。他对她只有一张照片的记忆,但她对他,却是深爱了十年。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微笑着松了口气,说,照片上的人,走了十年,终于赶上了你。他在十年后的一秒钟内,就这样被她轻易地俘获。
他们此后在一起,相守了许多个十年。生活改变了许多的东西,但却再也难以改变他们走路的方式,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站定的时候,头,便微微地靠在一起,如一朵饱满温柔的花儿。
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这样一个外人看来美好的瞬间,在时间的磨盘上,曾经被怎样艰辛地打磨,才绽放出今日素朴优雅的姿态。
最后的牵手
她相信自己不会孤单,明天,依然会是两个生命、两个灵魂面对这同一个世界。
这一次,是他的手被握在她的手里。
这是一双被岁月的牙齿啃得干瘦的手:灰黄的皮肤,像是陈年的黄纸,上边满是水渍一般的斑点;不安分的筋,暴露着,略略使皮与指骨间,有了一点点空隙。那些曾经使这手显得健壮和有力的肌肉消失了。这是长年疾病的折磨所雕凿出来的作品。
可是,她仍然紧紧地握着这手。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坐在他躺着的床边,看着他瘦削失形的脸,听氧气从炮筒一样的钢瓶里出来,咕咕嘟嘟穿过水的过滤,从细细的、蓝色的管子里,经过鼻腔慢慢流进那两片已被癌细胞吞噬殆尽的肺叶里,样子有些木然。很久都是相对无言。突然,她感到那手在自己手心里动了一下,便放松了它。那手立即像渴望自由的鸟,轻轻地转动一下,反握住她的手。
"要喝水吗?"她贴近他的脸低声地问。
他不回答。只是无力地拉着她的手。她知道,他实在是没有力量了,从那手上她已感到生命准备从这个肉体上撤离的速度。不过依着对五十多年来夫妻生活的理解,她随着那手的意愿,追寻着那手细微的指向,轻轻地向他身边移动着。到了胸前,她感觉到他的手指还在动。又移到颈边,那手指似乎还在命令:前进!不要停下来!
一切都明白了,她全力握紧那干枯的手,连同自己的手,一齐放在他的唇上。那干枯的手指不动了,只有嘴唇在轻轻嚅动。有一滴浑浊的泪从他灰黄多皱的脸颊上滚落下来。许多记忆一下子涌上她的心头。
从这两双手第一次牵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这样大胆而放肆地,把她纤细的手拉到自己的唇边。那时,他的手健壮、红润而有力量。她想挣脱他的手,但像关在笼子里的鸟,冲不破那手指的门,直到她心甘情愿地让自己的手停留在他的唇边。
习惯是从第一次养成的。这两双手相牵着,走过一年又一年,直到他们的子女一个个长大,飞离他们身边。贫困的时候,他们坐在床边,他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苦难的时候,他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手指好像是一些有灵性、会说话的独立生命,只要握在一起加上轻轻一吻,就如同魔术师神奇地吹了一口气,什么就都有了。信心、勇气、财富,一切都有了。
他们有时奇怪地问对方,什么叫爱情,难道就是这两双手相牵,加上轻轻的一吻?或许这只是他们自己独特的方式。短暂的离别也罢,突然的重逢也罢,甚至化解任何一个家庭都绝不可少的为生活而起的争执,都是这一个程式化了的动作。
可是,他们彼此听得懂这手的语言:关切、思念、幽怨、歉意、鼓励、安慰……
现在,生命就要首先从他的一双手走到尽头了。曾经有过的青春、爱情,曾经有过的共同的幸福记忆,都将从这一双手首先远去了。
她的手在他的唇上只停留了短暂一瞬,便感到那只干枯的手不再动了,失去了温度。屋子里突然一片静寂,原来那咕咕作响的氧气过滤瓶不再作声了。时间到了!
她没有落泪,站起身来,看着那一张曾经无比熟悉、突然变得陌生的脸,慢慢抓起他的手,轻轻地贴在自己唇边。她觉得沿着手臂的桥,那个人的生命跑了过来,融会在自己身上。她相信自己不会孤单,明天,依然会是两个生命、两个灵魂面对这同一个世界。
永远的爱情玫瑰
蝶,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在我心中,你是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
那年,我18岁。一场突来的疾病粉碎了我的大学梦。不得已,我收起那颗失落的心,来到了这座位于祖国西北的高原小城--新疆克拉玛依市。
那段日子我整个人都觉得十分压抑,一直没能从高考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一天,表叔突然兴奋地告诉我,本市郊区有一所学校招聘教师,考试范围也只是高中课程,他已通过在教委工作的一位朋友替我报了名。我不禁高兴万分,赶忙找书复习,准备考试。
这一次,命运没有再捉弄我,在近千人的竞争中,我有幸被录取了。
接下来就是短暂的强化培训。就在培训期间,我认识了一位当地女孩--蝶。记得报到那天,她穿一件白色上衣,配着蓝色背带裤,清纯活泼,一头飘逸的长发随意披在肩后,还有那张带着淡淡微笑的面容,让人感觉到一股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刚巧,我们被安排在一起听课。蝶拥有维吾尔族少女特有的开朗性格。当她得知我来自江南时,显得十分的欣喜。她说她从小就希望去看看那美丽的江南水乡风光,特别是春天里那红红的花,蓝蓝的水。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兴奋得像个孩子。
此后,她便缠着要我讲南方的风俗人情,美丽如画的水乡风光。我们就这样慢慢熟悉起来。她因为生在新疆,长在新疆,自然也成了我的向导,她给我介绍他们特色的民族节日和民族风情,领我去看宽广的草原和无边无际的沙漠。她的快乐,她的欢笑,把我心中的忧郁驱赶得一干二净。
随着交往时间的日益增多,我发现蝶在不经意间已经占据了我的内心世界。每天上完课,我总找一大堆的理由和她待在一起。于是,我就知道了关于蝶的许多故事。她是新疆巴里坤县人,6岁时,她家里遭受变故,被一对无子女的夫妇抚养长大。在学校后面的草地上,蝶娓娓地向我诉说她的故事,讲述她们民族的烤全羊、手抓饭、"麦西来甫"歌舞和民族花帽。我也兴致勃勃地向蝶讲述我幼时的趣事,讲述故乡的荔枝、柑橘和甘蔗。很快,在这异地他乡,我就这样和一位异族少女牵起了缘分之手,失意的痛苦也渐渐地从我的脑海中散去。
在这一段为人师表的日子里,当自己的生存问题得到解决时,那一块压在心口永远的痛又开始浮现。上大学,始终是我心中不变的情结!我想等我考上大学后,把蝶接到家乡去,相守一生。有了这种想法,我便开始积攒一些钱留做自己重返校园的费用。
每到节假日,蝶都拉上我在这个小城中乱跑,找最好的新疆风味小吃店,吃烤羊肉、羊肉泡馍。春天来临的日子里,我们相依着坐在辽阔的草地上,她听我讲江南美丽的风光。"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蝶往往听得着迷。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轻轻地刮一下她的鼻梁,说:"我的傻丫头,看把你美的。别急,明年我带你回江南去,咱们一辈子都将生活在那里,相厮相守,直到永远……"听了我的话,蝶的神色竟有些黯然,这令我大为不解。
一次,在游览了一处人工石窟之后,我和蝶坐在高台上休息,蝶紧偎着我,盯着我愣愣地出神。我紧揽着蝶,心中充满了无限甜蜜。突然,蝶哭了,眼泪扑哧扑哧地往下掉。我不知所措,连忙问她怎么了,她没有回答,反而哭得更厉害。我只是紧紧抱着她,轻声安慰。良久,蝶才说:"龙,我爱你,我爱你……我多么希望能与你长相厮守,永远,永远……"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说:"怎么了,蝶,我们不都好好的吗,为什么说出这种话?""龙,昨天我看了你的日记,你真的打算回去上大学?""当然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那你还会回来吗?"她轻轻地问我。
"蝶,跟我到江南去,我会好好待你的,相信我!"
"我一直想告诉你,龙,我不想离开这里,虽然我向往江南,但我的根在这里。你也看到了,我们家乡还很落后,教育质量远远不如你们那里,所以我才选择了师范。虽然我一个人没有能力来改变这一切,但我还是要尽力去做。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况且,我阿爸阿妈也希望我能留在他们身边。他们虽然是我的养父母,可这些年来,为了我,他们吃了很多苦,我欠他们的太多了……"蝶说着说着,泪水又夺眶而出。我似被人割了一刀,一时懵了。我紧紧抱住蝶,一边吻着她脸上的泪花,一边语无伦次地说:"不会的,蝶,不会的,我们不会分开……" "龙,留下来,好吗?"
我只有默默无语。因为我心里知道,虽然这里给了我快乐和甜蜜的爱情,但毕竟这只是我短暂停留的人生驿站,不久我就会选择离开。可是我和蝶这一份恋情又怎么割舍?在这异地他乡是她给了我无尽的关怀和照顾,是她在我人生失意的时候,给了我鼓励和信心。看到蝶那一副恬静的模样,一份怜惜的感觉从心头涌起。可我却不敢给她任何承诺。我们毕竟太年轻,前方的路实在太难预料。我们幼稚的双肩是无法承担起沉重的爱的承诺的。
当蝶得知我决定要回家时,她心里十分伤感。她说她能理解我,可是却无法接受。我知道她不能接受才相恋就分开的事实,而且再相聚是那样的遥遥无期。
剩下的日子,我们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她带着我回了一趟老家,用他们民族最隆重的礼节招待了我,并带我游览了她们家乡所有的名胜。那西北明丽的阳光,牛羊遍地的草场,蓝天碧野,天高云淡,简直把我迷住了。只是,再深的祝福、再美的景色也没能挽留住我回乡的行程。
当我背上行囊踏上归途的那一天,蝶执意要到车站送我。蝶大部分时间都在哭,泪水浸湿了我的双肩。连日来的哭泣,使得蝶眼皮浮肿,两眼通红。每看一眼,我的心就刀割一般的疼。在候车厅,蝶伏在我的怀里,无声的啜泣。
火车就要开了,蝶却紧紧地拉住我,不让我上车。蝶秀发散乱,两眼红肿,满脸凄苦。我的心也碎了,泪如泉涌。
火车慢慢地启动了,我探出头来,朝着正跟在列车后面跑着的蝶高声喊道:"蝶,等我!等我来接你!等我来接你……"瞬间,我的双眼被泪水朦胧了视线,也无情地隔离了我和蝶的那一份情缘。
我又回到了阔别一年的校园,把浓浓的思念埋在心底,重新钻进了书山题海中。这一年,我把满腔的热血都投入到了学习之中,一刻也不敢松懈,直到高考结束那一刻。
我本想报新疆的大学,多少次面对父母,我都想说:爸,妈,如果我去了遥远的地方,你们怎么想?但看到父母满头的银发,看到他们满脸的皱纹,话涌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我最终还是被省内一所重点大学录取了。
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正要去邮局给蝶发喜报,却在半路上碰到了邮递员。"给,你的电报。""电报?"我疑惑地接过一看:蝶病危,请速来疆,叔。
病危?我的头一下子就大了。我甚至来不及细想,便连忙登上了开往兰州的列车。
经过几次转车,等我七天后赶到时,蝶再也听不到我的呼唤了。望着黑色相框里那张亲切的笑脸,我扑倒在地板上,泪水汹涌地冲出了眼眶。
表叔和蝶的养父来了。他们静静地站了一会儿,说:"是蝶在临终前叫我们给你发的电报。没见着你,她死不瞑目啊!"
表叔接着告诉我,为了救一个得急病的住校学生,蝶连夜背着那个学生赶往医院。由于天太黑,加上突来的风沙淹没了道路,蝶失足滑下了悬崖……当人们发现时,蝶已奄奄一息了。在医院的那几天,蝶总是叫着你的名字……蝶,我的蝶,你那鲜活而蓬勃的生命,怎么可能在这个世界消失了呢?我的视线再一次被泪水模糊了……
几天后,我怀着沉痛的心情又回到了家乡,走进了象牙塔。四年当中,我像呆子一样地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发奋学习。在我独处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想起那难忘的第一次牵手之情,想起那曾经伴我度过难忘青春岁月的纯情维吾尔族女孩……
在今年的毕业人才交流会上,我以全优的学业成绩赢得了好几家知名企业的热情邀请,可我都一一谢绝了。在别人奇怪的目光下,我把就业意向书投到了遥远的新疆。
我要来了,美丽的新疆,我仿佛看见了蝶露出甜美的笑容,兴奋地朝我挥舞着双手,欢迎我的到来。
蝶,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在我心中,你是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
最后一个愚人节
最后一个愚人节,是青春一则黑色的幽默。
愚人节那天,居然下雨了。
寝室里的人都很安静。其间却又蕴涵着一种莫名其妙的隐隐的躁动。我知道她们其实都把关注焦点聚集在了我手中的这封情书上。这是报应。
愚人节大约是我们在校里最喜欢的节日之一了。在这个"舶来节"里,我们可以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肆无忌惮地制造一些大爆冷门的恶作剧,松弛一下平日里淑女条规校章班纪下拘禁已久的活泼和疯狂。我们曾在餐厅门口贴了一张"持学生证免费看电影"的通知,让全校一半多的学生到健康影院门口散了散步。曾在校广告栏里贴了一张"男生宿舍104出售方便面"的启示,让那个揪过我们小辫子的教务处长半个月不得安宁。也曾给隔壁班的两个男生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匿名情书,让他们在同一地点羞涩相遇共落陷阱……今年是我们在校的最后一年,大家似乎都被即将离别的伤感笼罩了,失去了炮制新闻的兴致。但是,我却出乎意料地接到一封精致的情书。落款人居然是那一年我们捉弄过的两个男生之一。报复的用意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其实我对这个男孩的感觉挺好的。自从"情书风波"以来,他不但没有生我这个主谋的气,见了我反而有一种"不打不成交"的亲切和宽容。在路上相遇时我们会很高兴地闲聊几句,还换看过两次书,在一次"五四"青年节的全校舞会了也跳过两支舞,仅此而已。他似乎不大爱说话,一说话就脸红,很腼腆的样子,温厚得像个兄长。他的信写得其实很认真,一点儿也没有调侃的意思。我承认我很动心,但我却不敢相信。因为愚人节。这是一个允许不认真的节日,这个欺骗色彩太深厚的节日把信中那些动人肺腑的情意全掩盖了。
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把信公布给了室友们。经过大家群策群力,最后商定:将计就计,按时赴约。但无论他说什么也不要答应他,也不给他一些缓冲的余地。要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坚快把他打个落花流水。
约会就在今晚。
雨很有节奏地落着,不紧不慢,清清冷泠。暮春的雨,几分温暖又有几分伤怀。我忽然有些犹疑,万一他不是骗我呢?万一这是真的呢?
万一他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呢?万一……可万一要是假的呢?这个问题的肯定答案比其他后果都要严峻。我不能用自己的感情去做冒险的实验。女孩子的自尊是玻璃做的,无意中的冷落尚且难以忍受,何况有意的摔打?该起程了。室友们全体起立,庄重地送我。像赴战场。而我必须是胜利者,他注定是败者。这样的战斗真是滑稽。然而又不是那么滑稽。
我忽然觉得十分难过。为他,也为自己。也许我已经到了开不起玩笑的年龄。但是,今晚不。
"战场"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冷饮店。我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正坐在一张靠墙的桌边等我。白衬衣、红毛衣,很精神很俊朗的样子。我低着头,不敢多看。
他叫了两杯果汁。我们好久都没讲话。
"今晚没课?"他很口拙地问。
"没有。"我说。忽然想笑。鬼都知道,我们学校晚上从来就没有课。
"那封信,你看了。"
"嗯"
"你怎么想?"
我低着头,无法回答。
"……好久了。我是真心的……"他低低地说,"怕毕业了就没有机会了……"
我依旧沉默着。
"也许你对我还是不了解。不过,我们还有时间,你可以……"
"不必了"我终于说。
"为什么?"
"因为今天是愚人节。"
他怔在那里:"我没有想到……我不是……其实我是……"
"对不起。"我站起身来。我没有理智去辨析,没有勇气去面对。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
我拿起伞,走出门。他跟出来傻乎乎地举着伞,却没把伞打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衣服上。他追上我,走在我前面,面对着我。我不管不顾地向前走着,他也那么后退着走着。始终面对着我。我盯着路面,看见他的裤管上沾满泥水。
开的玩笑太大了,我想,我忽然很想哭。我想提醒他打开伞,我不想看见他这个样子,可我无法开口。我怕自己一开口,心中的堤岸就会崩溃。
走到校门口,他拦住了我。"你干什么?"我严厉地喝问着他。天知道,我根本不想用那样的语气。他怔怔地望着我,满面雨水--或是泪水。
眼泪忍不住涌出眼眶。我低下头。
"对不起,对不起。"他终于说:"是我自作多情,是我在单恋。"
我泪如雨落。怎么可以让他受到这样的伤害?
不知站了多久,抬起头,他已离去。他那固执的眼神却镌刻在了雨里。也许他是真的想知道我了解我接近我。这并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今天是愚人节。纵使他是真的想用愚人节来为失败找条退路,这也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他选择了我。我造成了他的失败,也造成了我的失败,我们都失败了。
他明败,我暗败。
毕业酒会上,他捧着酒杯来到我的身边。我们碰了碰杯,他无言离去。
每年暮春,我都还会想起愚人节的那场雨。想起那场被冲击得如落花流水似的爱情。春天是爱情最易萌芽的季节,也是爱情最容易凋零的季节。无法伤悲。
最后一个愚人节,是青春一则黑色的幽默。
千年石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有泪滴落到千年石上,泪水溅湿了雨纯的心,加强了心脏跳动时的声响。
天蓝蓝,云也淡。
风轻轻拂着雨纯的脸,丝发飞上脸颊,游走在她迷乱的双眼间,她用右手轻轻拨开那几根淘气的头发,呆呆地看着躺在她左手上的一个小石子。
雨纯身旁静静地立着一个男孩,清秀的脸庞中带着几分英气,他正看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目光中闪着几分焦急,一会儿,他低头对坐在他旁边的雨纯说:"雨纯,这个石头真能告诉你谁能和你相伴一生吗?"雨纯抬起头说:"奶奶说它是千年石,现在已经999年了,明年它就会告诉拿着它的人,能和他相伴一生的人是谁!你信吗,枫明?"男孩很认真地说:"我信!"然后若有所思地抬起头,向着黑夜张望。
雨纯是个漂亮的女孩,她自从得到那块千年石,就整天盼望着明年的到来,然而枫明知道,雨纯活不到明年,其实雨纯自己也知道,患先天性心脏瓣膜关闭不严的她,活到17岁已经是奇迹了,但是她不甘心,她是多么的希望自己能知道那个可以相伴自己一生的人是谁,她是多么的向往花季的18岁,可这一切都离她太远。
雨纯哭过,伤心地哭过无数次,而每一次她都是伏在枫明的肩膀上,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见到枫明,她就变得懦弱下来,就再也抵制不住自己的伤心,而这一切对枫明来说是很值得高兴的事,因为每次雨纯哭过以后,枫明总会笑着用手拭去雨纯的眼泪,用最温暖的话语安慰雨纯受伤的心,那一句"傻瓜,别哭了,我会永远陪着你的!"总会使雨纯破涕为笑。
当枫明听说雨纯住院的时候,他的头嗡的一下,然后向医院的方向跑去。他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但这一天真的来的时候,他却不知所措了,他疯一般地跑着,眼泪在眼窝里打着转。
枫明来到医院的时候,他见到了雨纯,她正在输氧,脸色惨白,心微弱地跳着波线,证明着她生命的存在,枫明哭了,他看见雨纯的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那颗千年石。
后来三个月,雨纯成功地做了心脏移植手术出院了,她重又见到了蓝蓝的天。
雨纯庆幸着自己的好运,感谢老天让那个意外死亡的人愿意把心脏那么及时地捐赠给她。她期盼着明天的到来,因为明天,千年石将告诉她那个可以伴随她一生的人是谁,她开心极了,她要把这份期待已久的快乐和枫明一起分享,作为枫明在她住院的时间里每天都送她100颗纸星星的报答。
雨纯到枫明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这是她第二次来到枫明的家里,她有点紧张,当她走进屋子里的时候,她有些放心了,因为枫明的父母依旧不在家里,只有几个七八岁大的孩子在编着纸星星。
孩子们见了雨纯,都好奇地看着她,雨纯问他们:"枫明在家吗?你们是他什么人啊?"一个孩子说:"我们和枫明哥哥都是爱心孤儿院的孩子,枫明哥哥几个月前说去很远的地方办事,他说,如果我们每天编一百颗纸星星送给医院的135号病床的病人,等满一万颗的时候,他就会回来!"孩子边说边把最后一颗纸星星放进一个装满纸星星的小瓶子里,是雨纯每天收到的那种,他接着高兴地说:"这是最后一百颗了,我们去送了,枫明哥哥就要回来喽!"
孩子们跑远的时候,雨纯突然明白了什么,她终于明白了枫明的那颗心,也懂得了枫明为她拭泪时难过的笑,同时,她也深深地知道,她已经无须千年石。
当雨纯再次来到病发前与枫明相见的地方,夜已深,依旧车来车往。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有泪滴落到千年石上,泪水溅湿了雨纯的心,加强了心脏跳动时的声响。
在雨纯伤心落泪的地方,在千年的前一个晚上,谁还会为她拭去泪水轻轻地说:"傻瓜,别哭了……"
平凡人的伟大爱情
这是一段催我泪下的真实故事,一个平凡的男孩,一个不幸的女孩,却谱写着一段伟大的爱情。
面对残缺的生命之树,男孩儿像厚实的土地一样,一心一意用爱用青春包容扶持着树,不弃不离。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花花世界,面对这样的平凡、真实却震撼人心的爱情,我以为,我们所有的人的确要反省自己的爱情观和生命观。
如果不是一场灾难的突然降临,他们的故事会因为他们的平凡而渺小得像一滴水,混迹在而今已太多太多真实亦或杜撰的爱情故事的汪洋中,激不起一点波澜。
他们的爱情缘于一段完美而寻常的青梅竹马的恋情。
她和他从小就是好朋友。小时候,他们生活在河北的一个小村落里。多年以后,我看了她小时候的照片,才相信,那时的她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最吸引人的是洁白的脸上那一对黑葡萄一样水灵灵的大眼睛,从小学到初中,他们俩一直是同班同学,非常要好。上初一那年,他也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偷偷给她递了张纸条,说自己如何喜欢上了她--在他们那里,这个岁数的小男孩对女孩子说"喜欢",也算得上"壮举"了。
收到纸条那天,她没有任何表示,却也没有将纸条交给老师。但从那以后,他们似乎一如既往的关系中,却悄悄地滋生出一种朦胧的情愫。他看着她如水般晶莹纯真的眸子,一心期盼着他们能快快长大,长大了,他一定娶她做他的妻。而她的目光也总是不由自主地追寻着他的背影,心里总像揣着个小兔子一般地牵挂着他,日记里悄悄地写满了他的名和姓,梦里总有他的笑洒了一片。
初中毕业后,她似乎理所当然地出落成了十里八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朵水嫩嫩的花;而他呢,也不再是那个只会擦着鼻涕传小纸条的男孩儿了,一米八几的个儿,清秀的外表,虽称不上玉树临风,但也绝对算得上是一表人才了,朴素的衣着也难掩他们青春的秀美与风华。这时,他们却双双因为家境贫寒,没有继续高中学业,辍学在家,一年后,两家老人随了一双儿女的心事,托煤人为他们订下了这门亲事。
订婚之后不久,他们便随村里年长一些的年轻人去了北京打工。初到北京,大都市的繁华给了这对年轻恋人太多的梦想,每一个梦想都与他们共同的情怀演绎着的共同的未来有关。他们渴望在这里能够通过他们勤劳的双手用美丽的青春博一博,赌一个即使不够灿烂但至少幸福的未来。
静静品尝爱情琼汁,用心打造美好明天的他们,绝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不幸正悄悄地逼近了他们如锦的青春。
那段日子,她总是感到头晕恶心浑身乏力食难咽寝难安,便以为是感冒了,经济紧张怕花钱,更怕他担心,便一个人默默地去药店买来许多治感冒的药胡乱地吃了下去。却久不见好,脸上渐渐地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黑斑,他察觉了,坚持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皮肤病,不碍事,七零八落,开了一堆药回去吃,脸上的斑却像雨后的春笋般越来越多,面积也越来越大,曾经透亮的肌肤而今却仿佛生了锈的铁一样让熟识的人看了无不心痛不已。那段日子,她几乎不敢照镜子,照了便想哭;她甚至不敢抬头走路,她害怕人们同情审视好奇的目光;他们终于对医院的诊断产生了怀疑,不得不去了更大的医院检查,医生严肃的面孔,繁芜复杂的检查,度日如年的等待,似乎都在暗示着一个不幸的结果。
医院的诊断结果果然无疑于一个晴天霹雳,只在一瞬间就击碎了他们所有的梦想。她患上了一种不治的血液病,这种病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无法治愈,只能尽可能地控制,那一天,她感觉自己宛若一只被箭穿膛而过的白鸟,在无限澄蓝的天空里,随着碎裂的胸膛,空中的道路已从此中断。
她哭她闹她吼他,要他滚,要他别再为她这个废人耽误自己大好的青春和前程,这时,他滴血流泪的心却灵定了,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看着曾经如花似玉的恋人,被病魔折磨成了如今这般模样,知道结果的那晚,他的眼泪也是止不住地往下流,流了一夜,日里却将微笑刻在了脸上,此后,他就那么日日地对她微笑着,捡起她发脾气扔了一地的药;倒来一杯又一杯被她泼了的水,只说,我想一生一世照顾你,再苦再难也有我和你一起面对,你答应我好吗?她终于扑在他的怀里绝望地号啕大哭一场之后,抬起头拖着越来越沉重的双腿微笑着面对每一个过往的熟悉或陌生的面孔。
贫寒的家庭遭遇她这样的病,恰似雪上加霜。他的父母听说了,意图通过媒人坚持要和她家退婚,他却坚定地说,退也罢,不退也罢,我都不会离开她的,过去不会,现在就更不会,将来当然也不会。
为了看病,他们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举债累累;为了看病,她仍不得不拖着一日重似一日的病体坚持上班;为了看病,他几年来穿的仍是初到北京时买的那身粗糙的衣服,却忘不了,每年她过生日时都会为她添一件可能廉价却让她不禁泪水涟涟的新衣服。
几年就这么过去了,由于药物中激素的作用,浑身浮肿漆黑,一张曾经那样秀美的脸,黑得竟像刷了一层漆,一个曾经那样窈窕的女孩臃肿得几乎不堪,病情却没有丝毫的好转;他依然如故地陪在她身边,微笑着,鼓励着她,照顾着她,心疼着她。她常常会有强烈的负罪感,时不时地,她就会对他说,你离开我吧,这是我的命,就让我一个人来承受吧,我不能再拖累你。他却总是同一个回答,你的命就是我的命,再苦再难,让我和你一起微笑着承担。
命运对他们确实是不公正的,如果说,这是上天有意要考验他们的爱情,我仍不得不说,这考验太残酷了些。
她生活是早不能自理的了,这许多年,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是他洗,每一顿饭都是他端到桌前,渐渐地却连走路都困难起来,连上厕所也必须他搀扶着。再去医院复查时,另一颗不期的雷炸响在他们头顶:由于常年服药,激素吸收了过多的钙质,引发了世界公认的恶疾--股骨头坏死。
她昏厥了。想到了死。醒来之后,黑漆漆的浮肿的手,紧紧地被他握在手里,这么多年没在她面前流过一滴泪的男孩,这时,却无声地哭泣着:你总算醒来了,你怎么这么傻?为了我,你也必须坚强。因为,这一生,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做这一切是因为我爱你,这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的同情或是怜悯。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死过一次的她说她不会再自己选择死了,她要和他一起笑看命运。于是风里雨里,朝九晚五,人们在北京那条繁华的街道上,总能见到一个帅气的男孩骑着一辆破单车,驮着一个丑陋的女孩子说着笑着,仿佛生活在他们面前竟花团锦簇。
这般帅气的男孩日日搀扶着这样一个丑陋且残疾的女孩出出进进,自然会吸引太多异样的目光。她不禁问他:
"你会觉得难为情吗?"
他淡淡笑过:"为什么要难为情?"
"我丑。"
"不,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最美的,你的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亮。"
……
年底,公司联欢会上,走过七十载春华秋实,看尽人间悲欢离合的经理泪水盈盈感慨万千地说:"患难见真情,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就在我们身边,他们的爱情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思考和学习!"
永远的承诺
正在恋爱的朋友,不要强求对方给你永远的承诺,他爱你他会说,要相信你的爱人,他爱你就会爱你到永远。
往事就是一段回忆,也是一段凄美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自己,故事的结局是注定的,不会因为人为的原因而有所改变!
为什么不说美好而说是凄美的呢?
因为人是有同情心的。就如同读爱情小说,如果是"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这种美好的大团圆的结局,那么我们也许很快就会忘记这个故事。而如果是一个凄惨的悲剧结局,那么也许在午夜梦回时,就会不经意地想起这个故事,会想那个王子和公主现在是否有缘在一起呢?
我和他之间就有一段凄美的故事!那时的我太年少,我现在常告诉身边正在恋爱的朋友,千万不要让对方给你永远的承诺,因为那也许是要用生命去换取的。
认识他是在进大学的第一天,我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向从身边走过的他问路,他很热心地把我送到寝室。从此他常来找我出去玩,他比我高两届,就像大哥一样的照顾我,很自然的我们就走到了一起。后来他说那天他看见我第一眼就有一种感觉,我们之间会有一段故事,我吸引他的最主要原因不是因为我的美丽,而是因为我的独立,要知道别的新生都是在父母的陪同下一起来的,只有我是一个人来。
我只有笑笑。是的,我是独立的,因为我从小就习惯了独立的生活。我没有告诉他原因,我不需要他的同情!我的父母在我十岁那年离婚了,我跟着妈妈相依为命。我长得像爸爸,他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他自己做老板,一个有钱又帅气的男人很容易受女孩子注意,所以在我十岁那年爸爸和一个比他小十岁的女孩结婚了。小时候妈妈经常抱着我,给我讲她和爸爸的爱情,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有一天爸爸就跑到妈妈家给她一封信,信上只有一句话:"我爱你,直到永远!"在那个时代懂得写这种情书也算是浪漫的了,于是他们就结婚了,那封信就是爸爸对妈妈永远的承诺,至今妈妈还保存着那封信,可是爸爸并没有信守诺言,在十年后抛弃了妈妈。他经常回来看我,给我买一切我想要的,可是却不能和我生活在一起,我爱他又恨他,别的同学回到家都能看到父母的笑脸,而我却只能面对妈妈那双忧郁的双眼,特殊的家庭情况使我学会了独立,我也不相信世上有永远的承诺,只有自己信得过自己。
大学的生活很美好,我们的爱情也一帆风顺。他家就在本市,我去过几次,是标准的幸福之家,看得出来他父母感情很好,他们也很喜欢我,但每当他们问到我的爸爸时我就总是借故走开。他属于那种长不大的大男孩,好玩好动,每天无忧无虑,他说他要用他的快乐赶走我的忧郁,虽然他从不知道使我不快乐的原因,但既然爱我他就有责任使我快乐。他不是那种每天把爱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却可以感受到他的爱。虽然我们不是属于同一类型的人,他外向我内向,但我们的性格却可以互补,在别人眼里好像是我比较成熟,而实际上是他在处处照顾我。
一转眼他毕业了,分在银行工作,就在他发第一个月工资的那天,他把我约出来,拿出一个小盒子,我知道那里面装着他对我的承诺,他说:"我爱你,直到永远!等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好吗?"
在一刹那间我有一丝感动,我可以感受到他那强烈的爱,有人说过:"要证明你是如何爱那个女人,那么最好的证明就是给她一个婚姻。"但感动过后,我又觉得很可笑,是不是男人在求爱时都会用永远这个词呢?永远?有多长多远?会是一生一世吗?这个承诺会延续到什么时候?真的有地老天荒吗?也许只是在爱着这个女人的时候吧,然后在多年以后,在不再爱她时,就会忘记自己许下的诺言。
我笑着给他讲了一直埋在我心底的爸爸妈妈的故事,然后我说:"不要对我说什么永远这种空承诺吧!在这一刻我相信你的真情,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但你真的能够爱我一生一世吗?直到永远吗?不要为了取悦我就许下这种诺言,也许别的女孩听了这种会相信,但对我来说,只能是感动,我不会相信世上有永远这种承诺的。"
也许是因为我父母的故事也许是因为我的那番话,他用一种很复杂的表情看着我,好久好久以后他轻轻地把我搂到怀里,温柔地摸着我的头发说:"相信我,让我们相伴走一生,让我证明给你看,我许下的是一生一世的承诺!直到生命的尽头。"掩上他的嘴,我泪流满面。我已经很久没痛痛快快地哭了,有十来年了吧,因为我知道生活不需要眼泪,当年妈妈那样哭着求爸爸不要扔下我们母女俩,爸爸还是那样的义无反顾,从那时起我就明白眼泪是帮不了我的,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不流泪。
我躺在他的怀里大哭,好像要把这些年压在心头的眼泪一次挥洒干。我们的感情又更近了一层,多了一种亲人间的关怀。但我对于他的承诺还是半信半疑,他也明白,也不强求我完全相信他,因为他知道从小种下的阴影不是几句话就可以抹掉的,他总是说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有爱情的滋润,时间过得飞快。经过他四处走动我终于分在了本市一家信用社,单位分了一间宿舍给我,我们开始筹备结婚。在婚期将至时,我突然又害怕起婚姻来,我不见他,我要求取消婚约,我知道我在无理取闹,但我真的好害怕,我不想步妈妈的后尘,因为我发现我真正地爱上他了,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使我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失去他我会变成什么样。
以前都是他在全心全意地爱我,一直都是他付出的感情比我多,我不是没有付出只是我比较理智地在爱,可现在不同,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爱同时也感动了我,让我在不知不觉间已深深地爱上了他,所以我怕,我怕爱越深伤越重,妈妈如果不是太爱爸爸也不会那样痛苦,坚持一个人生活也不肯重新开始。找一个你爱的人轰轰烈烈的恋爱,嫁一个爱你的人平平淡淡过一生。我当时是走进一个误区却无法自拔。
他了解我的心态,在电话里一遍遍的重复着我爱你直到永远,我总是说给我时间让我考虑清楚。就在原定结婚日期的头一天,他打来电话说:"无论无何让我见你一面。"我不肯见他,我怕见了他我的理智就没了,他只说等我,我马上就放下电话。
放下电话我的心开始发慌,他的承诺在我耳边回响:"我爱你,直到永远,直到生命的尽头。"越想越慌,第六感觉好像预感要出事。等了仿佛有一世纪那么长,还是不见他的人,突然一阵刺耳的电话声打破沉寂,我快速拿起话筒,是他妈妈打来的,他在路上发生了车祸正在医院抢救。
我有一刻钟的窒息,大脑不能工作,一时好像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然后惊觉飞奔出门。赶到医院时他正在急救室抢救,他骑摩托车迎面撞上了一辆吉普车,脑部受到重创,手术进行了整整7个小时,我如同机器人般木木的站着。我在乞求上帝,不要带走他,我明天就要和他举行婚礼了。也许是听到了我的乞求,终于把他从死神手里暂时抢了回来,大夫说要观察一晚,能度过危险期就没事了,否则……。
我守在他的床前,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好像动了一下,眼睛轻轻地眨了眨,我忙喊他的父母:"快看,快看,他醒了,他醒了。"他妈妈忙跑去找医生。大概是听到了我的声音,他的眼睛睁开了一下又闭上了,嘴动了动,我忙凑到他面前听他说什么,我听到了令我终生难忘的话:"相信我,爱你到永远。"虽然声音很微弱,但我听得清清楚楚,我用力地点点头,虽然他看不到。他永远都看不到了。
经过一阵急救,医生宣告他的生命终止了,我不信,我一遍遍重复说:"你再救救他,他刚才和我说话了,我听到了,我听得清清楚楚。"医生看看我,十分同情地对我说那只是你的幻觉。他爸爸走过来,拍着我的背说:"我相信你,他是那样的爱你。"
我得了自闭症,关在房里整整一年没出屋。每天对着他出事那天穿的染成了紫色的黄毛衣,回忆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他说过的话,我爱你直到永远。妈妈搬来照顾我,我流泪她也跟着流泪,说都是她害的我,说不该让我知道她和爸爸的事造成我心理上的阴影,造成今天的后果。为了妈妈,我慢慢走出来重新开始生活。但我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的任性。
我告诉正在恋爱的朋友,不要强求对方给你永远的承诺,他爱你他会说,要相信你的爱人,他爱你就会爱你到永远。
灰色的玫瑰花
灰色的玫瑰花瓣轻轻地飘落,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灰色的沙上。
男孩失恋了,女孩选择了别人。他好不甘心,每一天都沉迷在烟酒之中,荒度着生命,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已没有意义,生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除了痛苦,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了。
就在这个时候,上帝出现了,不知是因为同情,或者是怜悯。"你有什么愿望吗?"上帝问。
"带我到一个没有情的地方吧,我愿用自己的一生来换取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世界,已再也没有我存在的理由。"男孩沮丧地说。
"好吧。"上帝考虑了一下:"确实有这样一个世界,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当你想要回来的时候,只要在这一个月内,让一个女子对你说'我爱你',那么你就可以返回这里。"
"我不会想要回来的。"男孩说。他笑着闭上了眼睛,迎接着那个新的世界,那个他自认不会再痛苦的世界,也不会再有爱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反应,眼前的一切都没有色彩,但这或许正是男孩想要的世界吧。不会再痛苦了。于是,男孩就这样住了下来,平静地接受,平静地等待着死亡。
直到那一天,平静却被打破了,他看到了那个女孩,那个与他深爱着的女孩有着极其相似的相貌,甚至连声音,连习惯,连性格都如此相似的人,他愣住了,知道自己逃不开了,不管自己待在任何的地方,无论是曾经的世界,或者是这个灰色世界,自己永远都深爱着这个女孩,永远都忘不了。他想起了上帝给他的机会,于是告诉自己:"反正是无法忘记对她的感情了,那不要再放弃了,她在那个世界甩了我一次,那我就在这个世界将她追回吧,然后将她带回去。我们一起回去。"
从此以后,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白天去她的花店买一束灰色的玫瑰送她,晚上就站在她的窗台下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每一天都没有变过。可是女孩却从来没有答应过,除了一口拒绝,连犹豫都没有过。男孩不明白,自己绝对不算差,女孩又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不肯答应他?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曾?莫非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于是,男孩终于忍不住问女孩:"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呢?"
"因为,这里的玫瑰是没有红色的呀。"女孩的回答中并不带任何的感情,却也不像在开玩笑。
男孩却更不明白了,灰色世界之中,永远只有灰色,又何来红色呢?可是,爱一个人,又与玫瑰的颜色有什么关系?如果爱情的价值只是用玫瑰的颜色就可以衡量,那么,他又何必独自痛苦,又何必用一生来换取一月?他只知道,从认识以来,女孩从没对他笑过,总是冷言冷语,更别说对自己说"我爱你"了,反而自己却在这个本应没有感情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为什么?这里不是应该没有痛苦吗?为什么会觉得如此的心痛?莫非,自己被上帝耍了么?用一生的生命,却换来一个月的痛苦,为什么?
男孩狂笑着跑出了花店,独留下女孩一人,没有再回头看,却也因此,错过了女孩脸上的那一份无奈,一份痛苦,一份想要抓住他的冲动,女孩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
那一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男孩躺在床上,等待着自己的死亡。这些日子,他再也没有去找过女孩,想要忘记,却忘不掉。心中不停地浮现出女孩的身影,是无奈,是痛苦,或者,只是对那个女孩的爱呢?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来说,一切都不会显得重要。
房间的门却在这时被推开了,而走进来的人,居然是那个他深爱着的女子,而她的手上,提着一篮已经谢去的灰色玫瑰。他知道,那是他每天送给她的。男孩惊讶得说不出话,"为什么?你为什么会来?"明知女孩并不爱自己,可是心中仍然不免一阵感动。
"傻瓜!"第一次,女孩不再用那冰冷的声音对他说话:"你的期限只有一个月,如果我今天不来,不就是再也见不到了吗?"
"你走吧,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怜,"男孩的眼中流露出一丝痛苦,居然一直到最后,他还是无法抓住自己心爱的东西:"我的路是由我自己选择的。"
"那么,你后悔过吗?后悔来到这里?"女孩问他。
"后悔。选择来到这里,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仍然无法不去爱上你,无法忘记你,无法不痛苦,也无法让你爱上我!"男孩的声音中隐藏着一份哭泣,可是却没人听得出,除了女孩。
"还不明白吗?在很早以前,我就已经爱上你了呀!"女孩笑了,笑中隐含着一份苦涩,却也带有一份轻松。
男孩不可置信地望着她,好一会儿,突然怒吼:"我说过我是不需要同情的!你根本不需要拿这种谎话来骗我!"
"我并没有骗你呀。"女孩站在那里,望着男孩:"自从一开始,我已经爱上你了,从你买走第一朵灰色的玫瑰开始。"
"不可能的。"男孩摇摇头:"否则,你为什么不早说,而一定要等到今天呢?"
"因为……"女孩凄然一笑:"我想要多和你在一起呀,想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多在一起,在你们的世界,应该没有错吧?"
男孩摇摇头,他不明白,说与不说同在一起有什么关系呢?
"你忘记了你曾经的愿望吗?你要的是一个无情的世界。"女孩停住了,然后露出了她那最美的笑容,她知道,这是男孩一直想要看到的笑容,那是她送给男孩的最后一份礼物:"而在这个灰色世界里,除非是与上帝有过契约之人,像我这样的人,爱上一个人,并对他说那三个字的意义,就代表着生命的终结。"
男孩愣住了,在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之时,女孩轻轻地对他说:"我不要你死去,所以,我爱你,只有今生,只在这里。"男孩猛地伸出手,想要抓住女孩,但却在风吹起的一瞬间,抓住了一把灰色的沙。灰色的玫瑰花瓣轻轻地飘落,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灰色的沙上。
静静地捏着,紧紧地捏着,男孩终于知道自己犯了多么大的一个错误。他轻轻地用刀划开自己的手臂,只想用血染红那灰色的玫瑰,但是却看到,即使是自己的血,也已经变成了灰色的了,只是缓缓地渗入那细细的灰沙之中。
"你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吗?"上帝总是来得最迟的一人。
男孩默然的抬起头,望着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原来,最棒的世界还是原来的那一个呢!只因为,不管有多么的痛苦,那里,至少还拥有希望呀!"他说,望着那灰色的花瓣,却笑了,这是他自从失恋以来的第一个笑容。
"是吗?现在她已经对你说过我爱你,你可以回去了。"上帝笑着准备送他回去。
"已经不用了。因为,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要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来。"望着手中的细纱与花瓣,"我的心,已经遗落了,回不去了。"
男孩站起来,问上帝:"可以给我一朵红色的玫瑰吗?"
"你忘了吗?灰色世界是不能有红色的。"
"是吗?看来我真的要求得太多了。"望着墙上的时钟,男孩将手中的细沙捏得更紧了,还有那灰色的玫瑰花瓣。
时钟敲了12下,一切都不再存在了,只剩下随风飘动的细沙。远处飞来一张破纸,隐约地现出了当天的新闻。没有人知道,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在墙角的沙堆之中,竟生出了一支红色的玫瑰,那样的鲜红,就像血一样……
一段红绳
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吗?"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吗?"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珍惜现在
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它的美好。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杯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我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帖帖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烦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台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最后一次拥抱
在小聂完成我最后一个拥抱之后,我们的故事已黯然落幕了。
现在才明白,原来自己最爱的是小聂。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感觉可惜,然后悔恨当初为什么没有耗尽全力。我是那种对什么都不乐观的人,平淡的交往与结束,连分手干脆只用一句话语。但,终于沦落到只能全力去哭泣。
小聂和我站在城市的天空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开过。我很久就留意她,她总是会多等待一个红灯,再飞快地穿越过。我们仿佛相熟已久,看待对方的眼中都流露出感伤与依赖。我常常会停住脚步陪伴她,虽然依然互不相识。
城市里的人都是彼此陌生的吧,却又期待相遇。我曾问过一个聊了很久的网友,只要一通电话,一个地点。我们就能够看到对方,又何尝不妥呢?她告诉我,有一种感觉,只有在未见面时候才能感受到,一旦穿透,就会显得毫无意义了。所以我始终都只是在等待小聂。
日子一天天过去,工作渐渐有些疲软,下班后打算好好休息,老鬼破天荒打来了电话,这,应该是许久之后了吧。
"豫东,我要走了。"老鬼喝了一小口酒。"会想念我吗?"
我木然点头。
"比利时还真的很冷酷喔。记得有空给我寄去几条烟吧。"
"是骆驼吗?"
"对,我们都爱抽的那一种骆驼。"
离别是建立在三年感情的基础上,我居然忘记了如何伤感。我们只是冷静地坐着。聊起玩乐的故事,聊起逝去的恋情,聊起从前的尴尬,略带脏字的问候与谩骂。这已是很久之后我们的又一次聊天了。时间慢慢流淌过一钟点,二钟点。我很希望能有永远拥有不完的岁月。
"豫东。我还能帮你做点什么吗?"他问。
我想了一会儿,"那,再去奔跑一次吧。"
"呵呵。可以吗?瞧我这个肚子。"他抚摸着。
晚上九点钟,我们站在酒吧的路口。"开始跑吧。一直到筋疲力尽了为止。"我跑了起来,步伐时而加快时而缓慢,有种站在红色幕布下表演的感觉,一盏巨大的闪光灯笼罩住我,欣赏我的舞步凌乱。回头看一下老鬼,他和我始终相隔一段接近的距离,笑着。其实老鬼是想让我带着他,走入我自己的森林。
今晚很美好吧。我再也没有去理会繁华而喧闹的噪音。这一切都蒙上了淡淡的哀愁。腿脚慢慢不想挣扎,我站在红绿灯路口停泊下来。大口喘着气。老鬼轻而易举地拍着我的肩膀,"豫东,你还是这么若不禁风喔。"
有一种想悲伤的权利,因为我知道,老鬼的笑容会再也看不清了。猛然发现小聂就站在红绿灯口下,她低着头,在思索什么。我看着老鬼一步一步走远,又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停下脚步,"你一定要学会幸福喔。豫东。"可我所能够做的,只是看着小聂,然后掉头走开。
我又去问那个网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会不会随着年复一年,相隔遥远而冲淡呢?那么相互接近的两个人有没有彻底释然的那天。她和我说,"豫东,你还是上网吧。"
"为什么。"
"偌大空虚的互联网里会有一种脱离现实的快感。我可以陪伴你,无论何时。"她说。
在二十三点钟上线,陷入一种不去思维的状态。通常她会换一个名字去聊天室,我看着不断跳跃的文字,猜测哪一个名字背后是她。当熟悉的味道来临,就对着屏幕后的那个名字攀谈起来。
断断续续里知道她是一个短暂失业的女孩,困在家里消磨时间,又在犹豫下一份工作。
"打算做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幼师哪。和孩子们一起纯真飞扬。"
我的脑中忽然闪现这样的画面。她站在孩子群中像天使那般炫耀欢乐,我躲在一端。而后我们看见对方。天空慢慢放晴了。
"喂。豫东。你在逃避吗?"
我抚摸白色的显示器,触摸她的名字,老鬼发来的邮件。天空渐渐明亮了,等待我的是毫无逻辑还要继续的工作,压力宛如黑色,正让我彻底迷去方向。
老鬼又打来两通电话。"豫东,我明天就会走了喔。去机场送我吧?"
我答应了。而后上网。进入聊天室,找到她,继续倾诉。很奇怪为什么会萌生那种消极对待的念头,此刻的我正寄托在一种不复存在的安慰里。
这次她先发来话,固定了名字。小聂。
"我要去工作了。"小聂说。
"很好呐。"
"去别的城市,而后寻觅另外的生存方式。像候鸟一样飞翔。"
"不来聊天室了吗?"我问。
"嗯。"感受她的轻轻叹息。
"能告诉我你在网络中呆了多久吗?"
"三十天。从遇见你的那天开始。"小聂说。
"这里还有你值得留恋的人吗?"
"你,还有……"
"嗯?"
"和一个陌生的男子。"
"陌生人?"
"我和他每天都会相遇在红绿灯下,看见对方。其实我很想认识他,只不过害怕失去那种淡淡思念的感觉。"她说。
我略微不解。
"对待他。有种对陌生人的依赖与思念。那些相识的人总会在不经意里都要离去了。"
又聊了一会儿。随意延伸的话语。
"现在我们告别吧。豫东。"
"嗯。"
小聂的名字刹那间在聊天室里消失了,我等待了三钟点。看着里面的男男女女幽默的调侃,弥漫着网络特有无厘头的对话方式。我确定小聂是再也不会出现了,随手关掉了电脑。
"喂。豫东。在这里喔。"老鬼大包小包地扛着握着行李。"是不是有种特别壮烈的感觉,好像奔赴战场的勇士?"
我笑着过去拥抱他,而后悄悄落泪在他肩膀。
"八年后,等我混得像样了,就回来。你的邮箱和门牌号都会不变换吧?"
"谁知道呢。八年失去联络的我们会成为什么模样。"我淡然。
"呵呵。再见吧。豫东。"
"嗯。"
他转身,而后又很快回头。"我忘记带走一样东西了。"
"嗯?"我显得很悲伤。
"带走我最要好的朋友。"
站在外面的露天平台上看着飞机起飞,知道什么都已无力去更改了。我是如此渺小,面对巨大的现实。任何停留都会有一个终结。
又站在红绿灯路口,我很想再看见那个女子。直待她径自走到我身前。
"你好。我是小聂。"
才明白原来在现实与虚拟中所等待的是同一个女子。
"我要认识你。"她说得很坚定。"因为我会离开,你是我这一个月以来的依赖。我需要一场告别作为结束。"
我告诉她,我就是豫东。真实里的豫东。
我们站在那里微笑,足足度过了十个红绿灯,每个红绿灯熄灭与亮起,她都会淡淡焦虑地去看一眼。我也在默默倒数将要到来的结束。现在都很稀松平常了,我这个伤痕累累的男人不怕再多受一刀。
"给我最后一个拥抱吧。如何?"她问。
"拥抱?"
"从遇见你的第一天起就有想要你拥抱的冲动。"她扑入我的怀中。曾经孤寂的内心忽然有了空前的幸福感,我伸手将小聂紧紧抱住。
闭上眼睛,仿佛感觉到老鬼又站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停下脚步,最后一次祝福我一定要永远幸福。我心中的幸福与悲伤的天平却彻底崩溃了。只是亲吻小聂,期待那一种幸福能够短暂延伸无限。
"再见了。豫东。"
"再见了。小聂。"
伴随她的离去,是再也承受不住的泪水全部流淌出。我真的真的哭泣了,在小聂完成我最后一个拥抱之后,我们的故事已黯然落幕了。
星愿之夜
天空的流星不断地出现,越来越多,我知道,那是你用自己的泪来照亮属于你我的夜。
夜未眠,叶满天,风吹红叶落,翩翩舞风中。
今夜未眠,只为看一场雨,一场难得一见的雨,流星雨。
他已经不在,那个要陪我看流星雨的人……
记得认识他的时候也有流星雨,而当时和他聊到流星雨的话题很简单,只是因为那场流星雨。他说是天蝎座流星雨,而我说是狮子座流星雨,结果呢?我们都对了,是在天蝎座日期里下的狮子座的流星雨。
他说,对着流星许一个愿望,愿望就会实现,而在流星雨里无疑许愿是最容易成功的,于是他便有了一个陪我看流星雨的理由,一个笨笨的理由。
那夜如今,夜凉如水,红叶满天,我们坐在枫树下,数着还没有开始划落的繁星,星星无语,而我们也无语,两个人只是默默的坐着,看着那没有月亮的夜,终于我忍受不了夜的寂寞,想找一个话题。于是我问:"今夜怎么没有月亮?"
他傻傻地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我只好又问:"你知道流星是什么吗?"
他终于回答了,回答了一句可以让我记一辈子的话。
"流星是月亮的泪,你看,月亮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偷偷地流泪,当她的泪落在了凡间就会化做流星,这就是流星雨,静静地看着别人的伤悲,感觉竟然是如此的美丽,知道她为什么流泪吗?"
他的话已经让我开始发呆了,所以我没有回答。
"当人们看着那轮美丽的圆月的时候,有谁知道月亮的寂寞,当她的寂寞达到无法忍受的时候她只好选择流泪,于是她给夜空中带来了美丽,即使是在她伤悲的时候。她的眼泪给我们带来希望,看--流星。"
一颗美丽至极的流星划过,然而我此时已没有了看流星的心情。
他闭上了眼睛十分专注地许愿,看着他专注的表情,我忍不住也闭上了眼睛,许了一个愿,我的愿望是--希望他的愿望可以实现。
当天空中满是流星的时候,我依稀看到他眼角上的星光,"你许的是什么愿?"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他。
"我的愿望是--希望我永远都看不见流星雨,因为它来自月亮的伤悲。"
我静静静静地愣在那里,看着他,他对我笑了笑,憨憨的。
现在他的愿望实现了,他再也看不见流星雨了,而我还能看见。
流星落尽夜将尽,只愿此夜无人悲。
那时,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正流行,于是我对他说了一句曾让我最感动的话。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接着,他说了一句成为我今后永远的疼的话: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男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我有。
所以,很幸运。我今生可以成为你的男友。
如果你有翅膀,你一定会从天堂飞下来看我。
你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只能靠我自己,我会上去看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希望你成为我的妻。"
泪水划落但不是因为伤悲而是因为喜悦,"我爱你"我对他说,说出了我一生只会对一个人说的话,我认定了,那个人就是他。
夜好凉,已经无人帮我披上他那件还留有体香的衣服,虽然我穿了好多衣服,但是再多的衣服也抵挡不了心冻的感觉,我好冷,你可知道。流星还没有开始划落,时间没有让你的样子模糊,反而使它更加清楚。慢慢的,他的事情再度浮现……
从那天起,我便成为他的女朋友,同时也度过了自己最幸福的时光,然而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我的不幸,起源于一场车祸,其实那根本不能算是什么车祸,因为他只是擦破了点皮,但是我还是很紧张,于是我带他到了医院。而后大夫和他说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从医院回来之后,他对我好好,他甚至请假来陪我去了杭州,去看西湖,不过他变得很容易累,但是他还是把他以前对我承诺过的事情都做了,陪我去西湖划船,陪我看日出,看夕阳,他那个时候真的对我很好很好的,他甚至和我每天都说"我爱你",虽然有时候我感觉好肉麻但是我还是好爱好爱听他说,后来他对我说,我不能在什么场合都对你说我爱你啊,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只要我对你做同样的三个动作,就算是对你说我爱你了,比如说敲三下桌子什么的。我当然只能说好了。我们照了好多好多的相片,我当时还认为他太花钱了,因为我们都不富裕,现在我好后悔没有多照几张。
从西湖回来后,他忽然变了,变得好快,变化好大,他变得喜欢自己静静的发呆,他变得不喜欢理我,甚至开始认为我烦了,我看了一本书,书上写着,感情只可以维持18个月,而我们那个时候正好认识了18个月。难道他不爱我了吗?我好害怕。
后来,他一下子多出来好多缺点,但是我都忍了,因为我爱他,爱得好深好深,直到,那天!
那天我去他家看他,结果一开门(我有他家的钥匙)我就看到他竟然和一个女的躺在一张床上,并且还是半裸着的。
一个女孩可以容忍他的男人有任何缺点,但是也很难容忍别人和她一起来分享她的男人。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当时并没有感到诧异,只是对他没有做任何事情来挽救我们18个月的爱情而感到伤心。我离去了,离开了这个令我伤心的城市。
直到他的母亲打传呼给我,传呼上只有三个字,但是只是这三个字便让我重新踏上了我发誓一辈子也不回来的城市--他死了。
当时我头脑一片眩晕,他母亲从来没有骗过我什么,但是这次我却希望她是在骗我,我用我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他的家,那个我所熟悉的地方,当我看到了他的遗照,我知道我再也无法挽回什么了。
他死了,他真的死了。我无法相信。
"其实他在出车祸之后就知道自己得了绝症,所以以后的事情都是他做给你看的。"他母亲对我说。
我好恨,恨我自己,恨我自己竟然没有从他的反常中看出来什么,恨我自己竟然在他最后的时光里离开了他,我恨我自己,恨不得我自己死去。
"他有封信给你,但是要你先答应这张字条上的事。"他母亲把字条给了我。
"好好活着,我爱你。"我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
"我答应。"他母亲把一封信给了我,对我说,这是他留下来的三样东西之一,现在都可以给你了,一件衣服,一张我们在西湖拍的照片,和那封信。
我打开了信,上面写着: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老公。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老公。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永远爱你!
眼泪再次划落,也是最后一次划落,因为它划落的同时我发誓,不再流泪,因为他最不喜欢看我流泪。
今夜有月亮,她让我怀疑今夜是否会有流星出现,明天是天蝎座的他的生日,电视里说流星雨会在1:15分开始,也就是在他的生日里出现,我会看见的,如果这次流星雨不是月亮的伤悲的话,那么就当做是我伤悲吧。
随身听里放着周惠的《约定》,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我还记得,每天我回到家中都会开关三次灯来告诉你--我爱你。你还记得吗?吃饭的时候饭桌上不但有你的筷子,我还会敲三下桌子告诉你,我爱你。每当我路过我们曾一起走过的地方,我都会敲三下什么东西来告诉你,我爱你。因为我记住这是我们的约定。
从皮包里我拿出了你的那件外套,把他披在我的身上,虽然上面已经没有了你的体温,天真的好冷,我把我的手放进了你的兜里,本来那里还应该有一只粗糙的手来握住我的手的,但是里面没有,里面只有一张纸,薄薄的,我以前从来没有发现的纸。
我打开它,而我的手在发抖,在手电那微弱的光下,我看清上面的字: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 却还故意装作丝毫没有 把你放在心上。
我爱你,我的妻,爱我的话,对着流星许个愿让我知道,你爱我
我抬起头,眼角没有泪,但是有些红,天空划落今夜的第一颗流星。我闭上眼许下我的心愿--我的最爱,让我知道你爱我。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整个天空只出现了三颗流星,排得很整齐的三颗流星,逐一而落,逐一而灭,同一个方向,划过同样的距离--我知道,那是你对我所说的三个字--我,爱,你,终于眼角划落了一滴晶莹的泪,它是为你而流的,我的爱人。
天空的流星不断地出现,越来越多,我知道,那是你用自己的泪来照亮属于你我的夜。
对着流星许个愿,让流星来帮你实现。
今夜无人伤悲。而我躲在你的怀里,安然入睡。
和你一起心痛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用自己的心和你一起心痛。而这个人才是你最应珍惜的人。
此刻,他正躺在外地一家医院里输点滴。
已经三天没跟家里联络了,手机里塞满了问候短信,一条是太太的,另一条是她的。他是在与太太怄气的那段时间认识她的。她青春、靓丽,如一只网络精灵,恰到好处地填补了他精神世界的空白。
而现在,他是那样迫切地需要来自两个女人的关心,相对而言,她的更为重要。太太的第一个念头是来看他,被他阻止了。她也流露出来看他的意思,同样,也被他阻止了。
出人意料的是,太太在他阻止后的当晚便赶到了他所在的医院,为他带来了好吃的。尽管此刻的他没一点胃口,他还是心存感激。
她也不断地给他发短信,尽是逗他开心的。但是,他总觉得较之于太太的不远千里,她的短信内容里还缺了点什么。
"开心吗?"她在那头问。"还可以,谢谢你。"他回复。"你还是不开心,算了,我一天的心血全白费了。"她有些生气。"难道,你就不祝我早日康复?"他不明白。"我早已祝过你了,难道你忘了?"她似乎也不明白。
他没忘,当然没忘,她的短信。问题是,此刻他多么希望她再一次说出关怀的话。他不需要那些多余的搞笑,而她却不能给他,这很朴实也很现实的一条。
太太端着一碗豆浆进来,很快,他又被一种家的温暖所包围。
太太一直看着他将豆浆喝完,像一位母亲盯着孩子。喝着最后一口,他情不自禁地对着太太发出天真的笑。从结婚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很美好,他感觉太太也是。
两个都是牵挂着他的女人。所不同的是,太太的牵挂,是用自己的心牵着他的心在走,他心疼的时候,疼的是两个人。而她,是用任性的目光扫着他。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用自己的心和你一起心痛。而这个人才是你最应珍惜的人。
珍珠恋
女孩看到了男孩的心,哭得好伤心啊!她好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接受男孩的爱意……
在世界的尽头,有一个坐落在海上的小岛。小岛上只有四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在漫长的相处后有三个男孩和三个女孩结婚了。只剩下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长得很好看,心地也很好。可是女孩心地好却长得奇丑无比,女孩很自卑,尽管男孩很喜欢她善良的心地,频频向她示爱,她却总是认为她配不上他。于是又过了好久好久,小岛上还是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没有结婚。
男孩们每天都会去捕鱼来维持生计,女孩就在岛上做自己的事。孤独的男孩每天都会自大海中带回美丽的珍珠送给孤独的女孩,一天一颗,女孩的家中只差没被他的珍珠给淹没了。
有一天,男孩再也忍不住他的爱意,他捧了一大把的珍珠来到女孩的家门口,向女孩求婚。女孩很感动,但是她还是怯懦不敢接受男孩的心意,她只好想办法让男孩放弃她。女孩请男孩先回去,一星期后给他回复。
一星期后,男孩来到女孩的家听女孩的答复。女孩拖着一大袋的珍珠走向海边,她对男孩说:"这里有一千两百颗珍珠,每一颗我都刻上了记号。"
然后她将珍珠洒向大海,又说:"你若能将它们在十四天内捡回来,我就答应和你结婚。"
多么困难的任务啊!我怎么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捡回珍珠呢?男孩太爱女孩了,他想了三天,终于想到了办法。他向大海咆哮:"所有的海民们,请听我说,我很爱一个女孩,我得找到一千两百颗做了记号的珍珠才能让她嫁给我。如果你们能替我找到珍珠,我愿意给你们任何代价。"
海里的生物们好高兴呀!立刻替男孩找寻珍珠。
第一个找到珍珠的是螃蟹。男孩问它:"你想要什么呢?"
螃蟹答道:"我想要你的手,因为我的大螯有太多的事情不能做了。"
男孩守信承诺,他将双手给了螃蟹。
第二个找到的是海豚:"请给我你的双脚,我虽然是哺乳动物却不能行走,我想要走上陆地。"
于是,男孩把双脚给了它。
肚子饿得没有力气的鲨鱼找到了第三颗珍珠,它向男孩要了腹部的肉,饱餐了一顿。陆陆续续地找到了珍珠,男孩也慢慢地失去了他的身体了。
第十四天,仍然还有一颗珍珠没找到,男孩也只剩下了他的头和那颗深爱着女孩的心。男孩好着急呀!怎么办呢?只剩下一个小时了。接受过他谢礼的海民们也为了这个痴情的男孩担心,就在倒数三分钟的时候,海马衔着最后一颗珍珠来到了男孩的面前。男孩已经好虚弱了,他微笑着对海马说:"请将我的头拿去吧!因为我的心只能给我心爱的那个女孩……"说完男孩便断了气。
在场的海民无一不为这个深情的傻男孩落下同情泪。有了双手的螃蟹将男孩的心轻轻地放在棕榈叶上,所有的海民都拿了一颗珍珠摆在男孩的身旁。有了双脚的海豚和有了力气的鲨鱼将棕榈叶拖到了女孩的面前。女孩看到了男孩的心,哭得好伤心啊!她好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不接受男孩的爱意,为什么还要想出如此苛刻的方法来逼他放弃,害得男孩变成了这个模样。
女孩抱着男孩尚存余温的心走进了屋里,突然将仓库的门打开。瞬间,数以万计的珍珠滑出门外,宛如一片珍珠海,女孩让自己随着珍珠海漂入了海洋,当海民们找到她时,她面容安详地在珍珠堆成的小岛上,怀里紧抱着的是男孩的心。海民们将女孩和男孩放在珍珠做成的棺木里,静静地守护着这个小小的珍珠岛和这个伤心的珍珠恋。
请珍惜每一个用心爱你的人。
当鱼爱上了白蝴蝶
七百年的战斗,七百年的苦痛,七百年的冷血,七百年的寂寞,七百年的锤炼,都只为一句--让爱成为永恒!
鱼在海里快乐地游着。当它把头露出水面时,爱上了一只偶然经过这里的白蝴蝶。
"我爱你。"鱼吐着气泡,微笑着对蝴蝶说。蝴蝶用她雪色的微笑答道:"我爱的是强者。你知道大海深处的白鲨吗?他是真正的强者。"
鱼什么话也不说,尾巴一划,转身游走了。它去了大海的深处,它要证明自己是强者。鱼找到了白鲨,它义无反顾地冲上去。白鲨只把嘴一张就结束了战斗。鱼在白鲨的肚子里挣扎、窒息,窒息、挣扎。在临死前,它用尽余力咬断了白鲨的肠子。白鲨输了,鱼也死了。
鱼的魂灵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鱼:"修炼一百年的柔情,来世你将变成清风。"
百年柔情。清风拂回,旋绕在蝴蝶周围诉说相思。蝴蝶问清风:"你真的爱我?"清风拂过所有的花枝,点头。蝴蝶说:"我想拥有一颗流星,你给我吗?"
清风拂去。它躲在天际,等待夜的降临。当流星划过夜幕,清风想托住这道璀璨时,它被流星周围的炙热燃烧成夺目的火花,只给守候在海边的蝴蝶一个苍凉的微笑,就逝去了,但流星却落到了蝴蝶的身畔成为了永恒。
鱼的魂灵来见上帝。上帝告诉鱼:"修炼一百年的等待,来世你将变成花儿。"
百年等待。花儿绽放,引得许多蜂蝶绕着它翩翩起舞。然而那只白蝴蝶却骄傲地停驻在一条柳枝上。"我爱你。"花儿眨着娇媚的眼睛吐出芬芳的心扉。蝴蝶说:"我喜欢海底扇贝里孕育的洁白珍珠,你能给我吗?"花儿去了海里,但它已不是鱼身,不会游泳,在求得扇贝把珍珠送给蝴蝶的同时,它很快溺死了。蝴蝶扑落在冲到海岸的珍珠上面,望着海浪中花儿的残尸,呆了。
鱼的魂灵又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鱼:"修炼一百年的孤独,来世你将变成雪花。不过,这是你在凡尘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百年孤独。雪花飘舞,白蝴蝶躲在枯败的枝桠间冷得瑟瑟发抖。她说:"你真是一条很优秀的鱼,如果你能让严冬快点儿过去,春天来临,让我冻僵的翅膀温暖起来,我就会爱上你。"雪花很无奈,它怎么也想不出如何让寒冷的冬天尽早结束。这时它想到了融化,但它知道只有太阳出来了才能融化。于是雪花毫不犹豫地飞到了太阳的居所,在一片灿烂中把自己化成了一滴眼泪。雪停,阳光万道,大地回春。白蝴蝶忽闪着翅膀,又可以玩耍、飞舞了。她觉得鱼很伟大,吻着阳光下的那滴鱼化成的眼泪,说爱它。
眼泪知道它的生命会随着太阳的渐渐上升而慢慢消融。但它爱蝴蝶,而且现在蝴蝶也爱它,而眼泪已经失去了和蝴蝶相爱的能力了。眼泪对蝴蝶说:"其实我不爱你。"蝴蝶哭了,她恨眼泪戏弄她的感情。眼泪笑了,带着蝴蝶的爱,蝴蝶的恨,渐渐地、渐渐地消失在滚滚红尘之中。
鱼的魂灵再一次地见到了上帝,它说:"万能的上帝,您能给我一次机会吗?我愿意承受一切的苦难。"上帝说:"我已经给了你三次机会了,为了爱情,值得吗?"鱼犹豫了好一会儿。它觉得即使再做一次选择,它仍然会这么做,只是它很不甘心,但已无能为力了。上帝告诉鱼,它可以去天堂,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安琪儿。但鱼却选择去炼狱,它说:"我去炼狱七百年,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上帝说:"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不行。"鱼恳求道:"只给我半次机会。"上帝答应了。七百年后,鱼将变成一轮冷月。如果蝴蝶能爱它一年,那么他们的爱将成为永恒。
鱼在炼狱中跟着魔鬼战斗着。黑暗、孤寂、恐惧与无休止的争斗每天每时每刻都像一把把尖刀刺向鱼的心脏。鱼成了炼狱中的阿修罗。连上帝都觉得鱼已经成为了冷酷战神。七百年的战斗,七百年的苦痛,七百年的冷血,七百年的寂寞,七百年的锤炼,都只为一句让爱成为永恒!
七百年后,鱼从炼狱中出来,化做天边的冷月。涓涓的月色萦绕着蝴蝶,它说:"我爱你。"蝴蝶却不相信了,她还恨着鱼,"你除非死在我面前,不然我不会相信的。"
冷月笑了,笑得很悲伤。因为它只有半次机会。冷月缓缓地划下天空,陨落在千年前它还是鱼时和蝴蝶初次见面的那个海面。冷冷的光把蔚蓝的海域映得分外凄凉。蝴蝶知道鱼没骗她:"你不会死的,你还会回来的,我们会好好的相爱。"但此时的冷月已逝,只听到大海深处传来一声轻叹:"我回不来了,最后的半次机会都失去了。"
阿修罗失去了斗志,安琪儿没有了爱之箭。阿修罗终于被炼狱的洪水吞没,安琪儿也迷失在云雾之中。鱼在天堂对着蝴蝶说:"上帝给了一千年的机会爱你,但永恒的爱却需要一千零一年,我没有得到另外的那一年。如果能回到炼狱中再修炼一万年换回你我相爱的那一年,我会再做阿修罗。"
蝴蝶流着雪色的眼泪说:"虽然我们的爱只差一年,但它已经是一万年!"
原来天使也会累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人是他们爱情的天使。
她和他是青梅竹马。只不过,一直都是他小心地呵护着她。
他大她三岁。在学校时,不同年级,不同系,但他的体贴却无处不在,他并不是每天都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却总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为她甘愿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在校园里并非默默无闻之辈,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多少女孩子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她知道他的好,但她是父母宠坏的孩子,他就像是她父母的接力棒,父母不在身边时接着宠她,所以,她撒娇,任性,有时候蛮不讲理。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她的心里涌出泪来,其实她是那么害怕失去他。
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转身的就是他们感情上的天使。她想,他就是那个天使吧。
相继走出校园,他们选择了生活在一起。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子,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男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是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几天后的夜里,他主动拥住了她,说对不起。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
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待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突然离去。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人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出现。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只有哀哀地看着,因为她不是小公主。那天,狐狸脖子上挂着一圈野生的姜花,在郊外散步的时候,花环迎风飘动,香气吸引了路过的小王子。视线相撞的一刹那间,狐狸知道,她爱上了他。小王子看着火红的狐狸,暗暗地想:天哪,多美的长毛啊,要是用它来做一件裘皮大衣的话,那该多漂亮!于是王子问狐狸:"你愿意和我回宫吗?""殿下,我非常愿意。"狐狸的眼眸里流露出欢喜。
七月的皇宫,炎热异常,根本不需要什么裘皮大衣,小王子渐渐冷淡了跟他回来的狐狸。狐狸被思念吞噬着。是爱一个人难?还是不爱一个人难?心痛让狐狸明白,是不爱一个人更难。她找不到解决难题的方法,只有去找小王子。她恳切地说:"殿下,我可以为你做很多事情。"小王子想了想,安排了一些事情让狐狸做。没想到,小王子安排了十件工作,狐狸做错了九件,剩下的一件还忘了做。狐狸从来不解释自己的笨拙。
她如何告诉小王子,她这么做,只是希望吸引他的注意。小王子气极了,想把狐狸赶走,可是看到她那一身火红的皮毛,小王子心软了,那是自己的裘皮大衣啊。狐狸跟在小王子的身边问东问西,仿佛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知道,但是,王子很少回答她的问题。小王子日理万机,没时间答理这只多话的狐狸。他不知道,狐狸原来也并不是多嘴多舌的人,她不再沉默,是怕沉默会带来遗忘。其实她也多虑了,小王子怎么会忘了自己的裘皮大衣呢?夏去冬来,狐狸的长毛越来越漂亮了,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冬凉如水,小王子还没来得及做裘皮大衣,就生病了,三天三夜高烧不退。国王、王后守在病榻前、御医,侍女尽心侍奉,举国上下一片忧心。只有狐狸静静地蜷在小王子的身边,没有任何表示,仿佛根本不关心。
夜深人静。国王和王后回了寝宫,劳累的侍女疲倦地打着盹,小王子在榻上不断地发着抖,那么厚的锦缎被盖在身上,仍是冷。狐狸站了起来,轻轻地走到小王子身边,小心地把火红的长尾巴盖在他的身上,并用她的舌头反复舔着小王子发烫的额头。朦朦胧胧中,小王子感到寒冷的身体被一团火温柔的包围着,慢慢融化。恍惚间,他仿佛看到床边伫立着一位穿着火红长衫的姑娘,姑娘清凉的手指夹着阵阵姜花的香气,在他发烫的额头轻轻抚摸。花香随着夜风缓缓地飘进了小王子的心田。夜复一夜,那花香,那艳红,那抚摸,令小王子如痴如醉。小王子的身体渐渐康复,他却宁愿长病不醒。
七天后,小王子大病痊愈,举国上下一片欢腾。欣喜的国王在宫廷内大设晚宴,邀请王公贵族前来参加。小王子举杯走在来往的宾客当中,高贵而热情。"他将来一定是位英姿勃发的君主。"王公贵族纷纷议论。躲在角落里的狐狸,听着人们对他的赞美,开心地微笑。"你怎么不去吃东西?我吩咐厨房特别准备了你的美食。"小王子发现了角落里的狐狸。狐狸微笑,她无法开口向他祝贺,因为她的舌头早已舔得红肿发炎。她只是用额头去摩挲小王子,以表示自己看到小王子痊愈后无比的喜悦。小王子蹲下来,温柔地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
在今夜,小王子愿意对谁都温柔,因为他的心中有了爱。他爱上了病中伫立在他床前的姑娘。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抚摸,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小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必定是丘比特为他带来的梦中情人,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小王妃。
清风吹过,小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狐狸摇了摇头,她早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已成为一体了。小王子的神情变得黯然,他站起身,失望地离去。
有一段日子,小王子很难见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小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些什么,可是一转身就忘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小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
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地,小王子就闻到了这魂牵梦萦的香气,一加鞭,他到了花海前,跳下马,他激动地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竟有一丝颤抖。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小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暮色渐渐地深了,小王子在花海中已经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小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地站在他身后。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中穿过,来到了王子面前。有着湖水一样眼瞳和金黄色卷发的姑娘,看着小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的双颊绯红,眼眸流转着醉意,眼前这风度翩翩、英俊不凡的白马少年,一见已使她倾心。"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色的衣衫?谢谢你为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那湖水一样的眼瞳和金黄色的卷发……感谢天,让我等到你!"小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小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穿红色衣衫的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不是她!"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小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了,也顶多笑笑,说一句:"哦,原来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姑娘做没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有着金黄色卷发和湖水一样眼瞳的小王妃。她没有喊,还因为她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小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的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只会让他感到内疚。狐狸怎么忍心?
未来的王储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小王妃。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有多好?小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小王子把一切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从没有看见小王妃穿过火红的长衫,也许她从来没有什么火红的长衫,那只是他病中眼花罢了,但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长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啊。那火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火热的爱情吗?
他决定把曾经想做给自己的裘皮大衣做给他的小王妃,那将是他送给她的新婚礼物。"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狐狸听到小王子提出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圈里转了转,始终没有掉下,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出现。
小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就是为了那件狐皮大衣啊。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生命,小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有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你。"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狐狸闭上了眼睛,哀哀地问:"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爱你?"
蓝月亮
她明白了,她失去的永远回不来了,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枚珍贵的蓝月亮啊,同时还有男孩的--那一颗纯洁无价的心。
兰儿认识了一个男孩,他们相爱了。
男孩父母双亡,独自一人过着清贫的日子,男孩对兰儿很好,无论刮风下雨,他都按时接送她上下班。他一篇接一篇地为她写诗,尽管有些诗显得深奥,兰儿并不理解。他会为她炖很好喝的排骨汤,然后静静地坚持看她喝下,汤白白的,放着红枣,他说兰儿的脸色苍白,排骨和红枣能补血。
有一天,男孩送给兰儿一片核桃大的玉坠,他说那是祖传的,据说很值钱。兰儿对玉坠并没有太大的好感,因为那玉石是天然未经修饰的,表面很粗糙,只是玉石中心有一个蓝色的月亮形的光影,愈在亮光下,愈清晰。男孩说,正是因为这片光影,所以这块玉是独一无二的,它叫蓝月亮。
两年后,兰儿突然厌倦了这场平凡的、无波无澜的爱,她拿出蓝月亮,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拒绝了蓝月亮,说,我是把它和心一起送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我要蓝月亮有什么用!
男孩是流着泪离开的,兰儿的心有些酸,但她又感觉,男孩是不应哭的,男儿有泪不轻弹。
兰儿渐渐淡忘了男孩,只是在偶尔拉开抽屉,看到蓝月亮才会想起从前,她想从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就把蓝月亮送到了一家古玩店,很意外地,换到了一千元钱。她用这一千元钱买了一个金戒指,戒指大大的,戴在手上金光灿烂。这比蓝月亮好看多了!她很高兴。
兰儿嫁给了一个商人,商人给她买了许多首饰和时装,只是商人总是很忙很忙,常常通宵达旦地忙,回来时带着一身的烟气、酒气、脂粉气。兰儿垦求商人,你能不能多陪陪我?每当这时,商人就会甩出一叠钞票,说,去!逛商场去吧!买化妆品、买时装!你们女人不是就喜欢这个吗?
兰儿茫然了,连她也不清楚,他说的究竟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在无数个接踵而来的寂寞的夜里,那已被她遗忘了的往事又悄悄地浮现,兰儿又想起了男孩,想起了他炖的排骨汤和他写的诗,也想起了那被她换了戒指的蓝月亮,她常常一夜无眠。她的脸色更苍白了,她曾多次买来排骨和红枣,精心地熬煮,却再也吃不到往日的味道。
又一个孤独的夜,兰儿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转播香港的一场拍卖会,一件件不起眼的东西都卖出了好价钱。当其中一件展品竞拍的时候,兰儿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有个玉坠,叫做蓝月亮!它显然已经经过了精细的雕琢,通体晶亮,内含的幽蓝的光影熠熠生辉。最后,它以五十万港币的高价竞买成功。
兰儿疯了似的,在首饰盒里寻找,她找出那枚金戒指,把它狠狠地掷向夜空!然后,她趴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了一夜,直到,再也流不出眼泪。她明白了,她失去的永远回不来了,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枚珍贵的蓝月亮啊,同时还有男孩的--那一颗纯洁无价的心。
喜欢你的方式
如今,我常常会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喜欢着我,并且改变了我的一切……
那一年,正是最青涩的年纪。
我是班里有名的坏学生,经常和一些不上学的狐朋狗友鬼混。上重点中学完全是靠父母的关系来的,高一全校大排名,我排倒数第一。在一千多学生中排倒数第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前途一片渺茫,我只盼着空军来学校里招飞行员,也许我可以去当兵。
班主任把她安排和我做同桌后,我知道一定是母亲找过老师。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想要这个学习好的女孩子带动我。
她的确学习好,年级前十名,我们班里的前三名,常常去参加各类竞赛不算,还是学校里第一个拿到稿费的人。
但我对她很敌视。我一向讨厌好学生,而她就是。极听老师的话,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常常去复印室里印卷子。
上课我写纸条给她:"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我以为她不会理我,但她在纸条下面写了:"知道。"
"她结婚后生的孩子你知道是谁吗?"
我是在故意和她捣乱,把她气走了,我就可以自己一桌,那样的话,我又自由了,看看天空,听听鸟叫,多好啊!
"不知道。"她写道,"她生孩子了吗?"
她终于中计了!我写道:"白雪公主生了个女孩,叫灰姑娘,她很失望自己生了这么难看的孩子,所以,和王子离婚了。"
写完后我给了她,她扑哧就笑了,正好被老师看到,老师说:"笑什么笑?"
结果她被罚站了一节课。但我并没有如愿地将她气走。
以后的日子,她逼我写作业,我不会,她就让我抄她的,她给我看她的笔记,给我看她买来的复习资料。我说你不用像救世主一样地救我,我不会感激你的。
她笑了:"我是想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能力可以让一个考倒数第一的变成倒数第二?"
我的自尊心受了极大伤害。"太小瞧人了,"我想,"我一定要学好给你看!"从此开始认真学习。原来,学习进去也可以有很多乐趣,当那些从前特别讨厌的数学题被我变成有趣的东西时,我知道自己真的有了转变。
第一次测验来临了。是一次英语考试,那次我考了有史以来的高分--69分,让我吃惊的是,同桌只考了65分。这个每次都是98分以上的英语课代表怎么了?
老师表扬了我,却把她叫到了办公室,问她是不是被我影响了。
她说不是,是自己太马虎。
回来后她转过头对我说:"你真聪明,稍微一努力就超过了我。"
我被这句话极大地震撼了,我没有想到自己是聪明的。
那次考试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等到高一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已经排在了全校中游。我对还是遥遥领先的她说:"总有一天我会超过你。"
老师和家长都特别惊异于我的改变,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改变的原因。
转眼,忙碌的高中生活结束了,我们也各奔东西。
几年之后,同学聚会再次见到她。她问我:"你还记得那次英语考试吗?"
"当然,"我说,"你考得不如我多。"
"不,"她笑了,"其实是我故意让着你,让你树立信心。我当时是喜欢你的,只不过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
说这话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出色的女友,她和我正在北大读研究生。
同桌当年喜欢我?那时我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了,我不明白有什么值得她喜欢。而她说:"我喜欢你写的那些小纸条,全留着呢,你和别的男生不一样,有一种创造力和与生俱来的幽默感。"
可惜高二我们分了班,她去了文科班,而我在高三后就成了学校里的重点保护对象,我们就这样匆匆地错过了。
如今,我常常会想起她那张很平常的脸来,我知道,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用自己的方式喜欢着我,并且改变了我的一切,每次想起,心里都有阵阵暖意。
带血的白玫瑰
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有点余温的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
这个世纪的最后一个冬季,天出奇的冷。
一个男孩,手拿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在拥挤的列车车厢里,格外耀眼!他就是我,到相隔千里的城市去看望一位女孩,在春节将至的日子。
这个平原的城市,崭新的车站,仅有的几条钢轨静静的卧着,为数不多的路人迎接着我,没有一个认识。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刹那间整个人像缩小了一样。我疾步出了车站,上巴士,稍感舒服一点。透过车窗,街道两旁的商铺张灯结彩,一派新年将至的景象。来去匆匆的路人,都有自己的方向,走着属于自己的路。我在走什么路,自己也不能明白,前方有没有危险,也无法知道,只有顺着自己的方向走下去。去寻找我的梦想。
来到这个有点陌生的城市,我想见到日思夜想的丹,一个瘦瘦的女孩,清纯大方,温柔善良。坐了一夜的火车,我也不感到很疲劳,两眼有点麻木,但不会影响我的行程。天太冷,也挡不了我的脚步。一颗火热的心,足可以融化这个有点寒冷的季节。我有种预感,她的家人不会让她出来见我的,好像她家人不同意我和她来往,惴惴不安。我给菊姐打电话,问她到了吗?回答说快了。我更加不安,有点兴奋的心立刻悬在空中。来之前,我让菊姐帮我约丹出来,因为菊姐是她的表姐。可现在丹……一下没了头绪。
我和丹是在南方的美丽八月相识相知,在同一天走进一个公司,又在一个部门做事,更巧的是我俩还是邻居。因为是老乡,我们年龄也相差不多,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是男孩,在工作上尽自己的力量帮她做一点事;她常帮我洗洗衣服等等。在我因工休养的那段日子,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让我此生此世都不能忘记。那是我这一生的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可以永远回忆的一件往事。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向前移动,渐渐的我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有一刻不能看到丹就心神不定,坐立不安。我知道是我爱上丹了,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和很多的故事一样,我们的故事也开始了。直到春节前,我们相约回家。遗憾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书信不断,也知道了她家人的意见,破灭了我的梦想。伤心至极,我想见丹本人,听听她的决定,真真切切的听到,而不是电话里的吞吞吐吐,像被人逼迫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只想给自己一个答案。
迷迷糊糊之中,我到了市中心,下车。不知何时天已开始飘起雪花,阵阵北风无情的抚摩,让我稍有点清醒,到了丹的家乡,我此行的谈判地。丹的家乡是当年三国名将赵子龙大战敌军的疆场,今天成了我一生爱情和幸福的"决战场"。苦苦的,涩涩的,有种难言的味道在心中徘徊。
我清楚地记得她喜欢花,也喜欢种花。还有一个最浪漫最向往的事,就是开一家有很多很多鲜花的大花店,自己也种花,养花……这也是我们在一起勾画未来的一部分,憧憬的最激动的事。刺骨的寒风偷袭我的身体,悄悄地走进我的脖子,游荡。我不会不收留它,因为它和我一样,在大街上流浪,寻找一个安静的港湾。我从家乡带来的白玫瑰花,在列车上遭受了很多旅客的"欺辱",模样难以面对观众,更羞于见到丹。很幸运,在一家"一生浪漫"花屋,我看到了白色玫瑰花,圣洁的爱的使者。丹给我讲了很多有关花的故事,还告诉我一个秘密,她最喜欢白玫瑰!花屋的女孩细心为我打扮,边说哪个女孩子有如此的魅力,让我远道而来送花。我甜甜地笑了。
雪花渐渐的长大了,漫天飞舞,夹着丝丝冷风,拥抱我,为我欢送。手捧白色玫瑰花,登上巴士,在风中行走。
到了丹居住的小镇,我没有看到她,只有雪花,冷风,菊姐一家,还在静静地等候。一刹那间,我说不出一句话,呆呆地立在风雪中,脑中一片空白。思绪在这一刻停止了。无数个为什么,在心里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不停地来回跳动,无法安静。我,我,我不知自己在干什么,想什么。发愣。直到菊姐轻轻地为我抹去雪花,我才清醒。我知道了一切,是她的家人不让我们见面,也就是不同意我们的事。
丹,胳膊拧不过大腿!我该怎么办?
我坚信丹会来的,因为她说过要尽到"地主之谊",陪我看看她的家乡和母校。她表姐让我到家里坐,别冻坏了身体,说如果丹要来,会到她家的。我坚持要在风中等她,直到丹出现。冷,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自己,只要我做了,心有所安。即使丹没有来,我也不会生她的气。这一切毕竟不是她和我的错,是无法说清的……
风越来越大,雪没有休息的意思。我望着丹的家的方向,默默地守候,期盼我的黎明快来临。一个人影过来了,不是丹;又一个人影来了,还不是丹。我的心一次一次随着风雪飘动。丹,你会来吗?丹,你在家做什么?丹,你看到我的身影了吗?我的心在风雪里呼唤。
手中的白玫瑰在我的呵护下躲避着风雪的骚扰,期待着你,丹的来到。我看了看手中的白玫瑰,苦涩地笑了笑,无言。丹,你看到了吗?我要送给你的白玫瑰吗?你感觉到了吗?
天渐渐晚了,我感到有点凉,丝丝清凉的寒意慢慢爬上心头。看着白玫瑰,我想起了什么,片刻冷静下来。望着丹的方向,我淡淡笑了。
菊姐看我笑了,以为我想开了,让我到她家烤火取暖,给我做点饭吃。我微笑说,谢谢。我有自己的分寸,请放心。我没有先到她家,而是到商店买了一把小刀。
我迎雪顶风来到僻静处,拿小刀在手指上划一小口,让有点热的血,我的血流出,滴在有些怕冷的白玫瑰身上。白玫瑰在风雪中接受我的恩赐和拥抱,热血的亲吻。我以我血表我心。我对菊姐说,我不是把这当儿戏,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内心深处的感情表露。我这一生唯一可以自豪的是,我爱丹,我会一生一世的照顾她,和她一起慢慢变老……菊姐望着我久久没有说话。
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有点余温的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
手指被菊姐紧紧地握住,她知道无法劝我回到家里,就和我一起站在冰天雪地里接受大自然的拥抱。
一个又一个人影走近我们,不是丹。
在等待。我和菊姐,手捧一束血色点缀的白玫瑰,在通往丹的路上等待。不是我不去她家,也不是不敢去她家登门拜访,而是丹说了不让我去她家,理由是什么,我不想过多的知道。因为我认为丹说的有她的原则,自有她的道理和难言的苦衷……她不说,我也不勉强。爱一个人,就要相信她的一切,至少很多她不想说的地方,无须自己去了解。
风有点温柔了,雪也斯文了。
我的心也稍有一点安静。在等待中,我决定晚上回家,坐深夜的火车,离开这里。菊姐安慰我,知道留不住我的心,就让我先到她家休息一会儿。看着漫天飘逸的雪花,我在心中呼唤丹的名字,为她祈祷:过得比我好!然后,我们回家。
要走了,我还没有看到丹。只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准备离开。我把带血的白玫瑰轻轻折下一片最红的花瓣,夹在记事本里,珍藏。我把还有的一大束白玫瑰交给菊姐,拜托她在丹来的时候给她,无须说话。它可以代表我的一切,丹看到它就会明白一切。
我走了。有一片带血的白玫瑰陪我回家,已足矣。
第二天晚上,我受到菊姐打来的呼机,告诉我昨天晚上刚走,丹就来了,一个人偷偷的跑出来。她看着我留下的那束带血的白玫瑰,久久没有说话,泪水爬满了有些发红的脸庞,她哭了!我也哭了,在听到这一刻。
我的呼机里显示"对不起!一切随缘,谢谢你的带血白玫瑰!永远爱你的丹。"
我又流泪了。也看着笔记本里的那片带血白玫瑰。
她再也没有和我联系,只在我生日,春节,情人节,寄上一张贺卡。称呼是"带血的白玫瑰"!没有留地址。我也在同一时间给她寄一份,写她家的地址。
我知道故事还没结束,所以我在等她,我要告诉这个有爱的世界的人:"带血的白玫瑰"在等着缘分的来到……
一碗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每次闻到,都有要呕吐的欲望。小时候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哄她说那是猪肉馅饺子,但她还是隔了一层饺子皮把它闻出来。
可傅文喜欢吃。傅文说,羊肉肉质最为细腻,暖胃,对皮肤也好。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一大碗羊汤泡面,他能吃得精光,连汤也喝了。
她喜欢听傅文说话,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傅文其实也就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在她眼里,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眼里流露出的温暖光芒让她着迷。她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
女人一旦爱上,便变得痴情。她也是。为了傅文,她第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第一次吃,她呕吐得恨不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气得把羊肉全倒进了垃圾筒,说,姐,你这是自虐嘛!她却强打精神,又去买了羊肉回来,笑着对妹妹说,傻丫头,你不懂。
她苦练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傅文再来,她可以亲自下厨,为他煎羊排和做羊汤泡面了。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内心里就充满幸福。
这样的爱情,很温暖,像一碗羊汤泡面,冒着暖暖的气息。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羊汤泡面的。但是一个冬天过去后,傅文却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你还会做什么?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
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春天的阳光,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但爱情,却走了。
再认识一个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层茧子里面了。男孩却很喜欢她,请她看电影,请她吃饭,请她去唱歌。她的态度不冷不热,每次男孩说什么,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只是在吃饭时,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羊汤泡面。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也跟在后面点,但她分明看到,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他的眉头轻轻皱了皱,随即却恢复常态,很开心地对她说,味道不错。
她生日那天,男孩亲自去菜市场买菜,挽着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内做菜给她吃。她应约而至的时候,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内,满满当当飘着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挥舞着铲子在煎羊排。看到她,男孩欢欢喜喜地说,我今天给你烧了羊肉,烤了羊肉串,还烧了一锅羊汤,留着给你做羊汤泡面。
她倚着门静静地看着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锅上为傅文做这些。那个时候,支撑她的是爱情。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下来。
男孩慌了,以为是油烟呛着她了,忙关了煤气灶,拿毛巾给她擦泪。可那泪却越擦越涌,终于,她说,我不喜欢吃羊汤泡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讷讷道,天,我也是。为了你,我苦练了两个月。
心,破茧而出。一个肯为她迁就着吃羊汤泡面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终身的。她看见,爱情插着翅膀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