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时,寿春县(今安徽寿县)人苟泰的三岁儿子被人拐走。几年后,苟泰听人说他的儿子现在同县赵奉伯家里,便去县府告状。县令把苟赵两人传来问话,两人各说各的理,都说孩子是自己的,而且都有邻居作证。一时郡县都无法判定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当时在淮南都督军事的李崇,得知此案后,下令把两个“父亲”和孩子分别押在三处,故意拖了很久都不过问他们。忽然,有一天李崇派人分头告诉苟赵二人说:“你的儿子很不幸,昨天得急病死了。”苟泰一听,万分伤心,号啕大哭;赵奉伯听了,仅仅叹息而已。李崇听了汇报后,就把孩子给了苟泰,并提审赵奉伯。赵奉伯不得不供认是自己拐走了苟泰的儿子。
李崇用心理学方法推测,解决了孩子究竟属于谁的难题,手下人都很佩服他的观察和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