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扶沟县有条蔡河,沿岸一些不法刁民,不务正业,专门干拦河抢劫船上人财物的罪恶勾当。宋神宗(公元1068—1085年在位)时,程颢任扶沟知县,刚上任不久,就抓到一个抢劫成性的恶徒,让他交代出其同伙,一共逮捕了数十人。程颢不去追究他们过去的罪恶,没有将他们判刑,而把他们分开居住,要求他们以拉船为生,并且监督那些在河上作恶的刁民。从此后,扶沟县境内再也没有发生拦船抢劫之事。
让抢船的人以拉船为生,使他们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对自己过去的罪恶进行反省,改邪归正。这正是道学家程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