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直接促进了中央财政收入的提高。1997年中央政府对证券市场管制方式发生根本转变之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分配比例从地方政府占大头颠倒了过来。从1997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1998年6月对证券交易印花税再次调整分享比例,改为中央88%、地方12%;从2000年10月1日起将分享比例由中央88%、地方12%,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
2008年9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该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税率保持1‰。这是自1991年以来中国股市首次单边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与此同时,中国股票市场在自身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增强。股票市场的发展使中国居民的投资品种由早期单一的储蓄,扩展到股票、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期货等多种理财工具,丰富了中国居民理财的方式,中国居民可通过投资于股票市场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股票市场也带动了消费及相关服务业的发展,财富效应初步显现。
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之后,股票市场大致经过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