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股票市场改革与发展研究
32137300000072

第72章 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股票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发行股票和投资者认购股票的具体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发行人发出售股要约、投资人向发行人传达认购承诺,发行人或承销人依据一定的规则确认有效认股,发行人与有效认股人之间交付股款和交割股份的具体方式。

股票发行按是否附有设立公司目的,进一步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设立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设立股份公司为目的而发行股票。在我国,设立发行之主体应当是经批准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不仅包括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股份和发行股票,也包括向股份公司发起人分派股票的行为,如将发起人应获得股票分派至其名下或记入股东名册。

增资发行指已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股本,向原股东配售或社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包括配股、分派红利股票、公积金转增股份和发行新股等多种具体形式。